事项名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序号第225“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所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申报材料:1、《襄樊市建筑垃圾处置计划申报表》,提交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工程土方量、处置工期、运输车辆类型、数量、运输时间及线路、消纳场地等;2、提交拆迁许可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3、用地规划红线图、平面布局图、工程平、立面等相关图纸;4、建筑施工单位与消纳场地单位签订的处置建筑垃圾协议书;5、承运企业取得《襄樊市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6、与承运企业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7、施工工地进出口道硬化及车辆冲洗槽(设施)现场照片。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核准表

建设项目名称
xxxx
工程总面积1Βιβλιοθήκη 0 ㎡施工地点xxx
开、竣工日期
xxx
建设单位
(盖章)
负责人
xxx
联系电话
xxx
施工单位
xxx
负责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
监理单位
xxx
负责人
xxx
联系电话
xxx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xxx
法人代表
xxx
联系电话
xx
建筑垃圾种类
xxxxx
建筑垃圾清运量
年月日
(盖章)
备注
注:根据实际情况在□内打√
(立方米)
(吨)
(车数)
消纳中转场地
1、中转□ 2、固定□
消纳(中转)场地
名称
地点
建筑垃圾消纳用途
1、基础回填□ 2、绿化用土□ 3、制砖利用□ 4、低洼地改造□
5、废弃山塘回填□ 6、海涂围垦□ 7、其它□
承运车辆号牌
清运期限
运输路线
现场勘察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主管部门意见: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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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图
我局的卫生行政许可审办大厅作为省卫生计生委的 “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主要承担着依法需省卫 生计生委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受理和许可决定 的制发工作。目前,省卫生计生委有27项行政许可事项 ,其中有19项在审批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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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Biblioteka 1、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确需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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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程序
审查(现场勘探):申请材料审查与现场勘探。行政审批部门决定
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
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 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现场踏勘应明确申办事项、申请人(单位)、申请事由、申请事 项地点、联系方式。 通过现场核验,针对申报材料做出涉及审批事项进一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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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什么? 一个精灵坐在碧绿的枝叶间沉思。 风儿若有若无。 一只鸟儿飞过来,停在枝上,望着远处将要成熟的稻田。 精灵取出一束黄澄澄的稻谷问道:“你爱这稻谷吗?” “爱。” “为什么?” “它驱赶我的饥饿。” 鸟儿啄完稻谷,轻轻梳理着光润的羽毛。 “现在你爱这稻谷吗?”精灵又取出一束黄澄澄的稻谷。 鸟儿抬头望着远处的一湾泉水回答:“现在我爱那一湾泉水,我有点渴了。” 精灵摘下一片树叶,里面盛了一汪泉水。 鸟儿喝完泉水,准备振翅飞去。 “请再回答我一个问题,”精灵伸出指尖,鸟儿停在上面。 “你要去做什么更重要的事吗?我这里又稻谷也有泉水。” “我要去那片开着风信子的山谷,去看那朵风信子。” “为什么?它能驱赶你的饥饿?” “不能。” “它能滋润你的干渴?” “不能。”爱是什么? 一个精灵坐在碧绿的枝叶间沉思。 风儿若有若无。 一只鸟儿飞过来,停在枝上,望着远处将要成熟的稻田。 精灵取出一束黄澄澄的稻谷问道:“你爱这稻谷吗?” “爱。” “为什么?” “它驱赶我的饥饿。” 鸟儿啄完稻谷,轻轻梳理着光润的羽毛。 “现在你爱这稻谷吗?”精灵又取出一束黄澄澄的稻谷。 鸟儿抬头望着远处的一湾泉水回答:“现在我爱那一湾泉水,我有点渴了。” 精灵摘下一片树叶,里面盛了一汪泉水。 鸟儿喝完泉水,准备振翅飞去。 “请再回答我一个问题,”精灵伸出指尖,鸟儿停在上面。 “你要去做什么更重要的事吗?我这里又稻谷也有泉水。” “我要去那片开着风信子的山谷,去看那朵风信子。” “为什么?它能驱赶你的饥饿?” “不能。” “它能滋润你的干渴?” “不能。”
东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东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1)提交书⾯申请(包括建筑消纳场运营的时间,与排放单位、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地⽤途证明,所在辖区城管部门出具意见表);2)有消纳场的场地平⾯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洒⽔、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3)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案和对废混凝⼟、⾦属、⽊材等回收利⽤的⽅案;⼆、办理材料收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收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收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收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收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查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收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查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查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查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查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申请。
申请⼈登录⼴东省⽹上办事⼤厅东莞分厅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站提出申请,上传电⼦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员对材料进⾏预审,在5个⼯作⽇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申请⼈打印⽹上申请回执;申请⼈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次性告知申请⼈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应在要求期限内⼀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预受理后,申请⼈申办⼈⾃选⽅式向办事窗⼝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办理机关当场与⽹上电⼦材料审核⽆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在19个⼯作⽇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受纳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表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表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项目概述申请人拟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从事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
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有效、安全地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2.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
建筑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筑垃圾的有效处置变得至关重要。
3.项目目标-建立一套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包括收集、运输、分类、再利用和处置等环节。
-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4.项目内容-建立建筑垃圾收集站点,提供方便的垃圾投放通道。
-设立建筑垃圾分类中心,进行垃圾分类工作。
-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网络,确保垃圾安全、高效地运输到处置场所。
-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采用科学的处理方法对垃圾进行处理。
-推广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包括废弃混凝土的再利用、砖瓦的二次利用等。
5.项目计划-阶段性目标:从启动项目到建立完整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预计需要____个月。
-项目里程碑:在每个阶段结束时,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
-风险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和防范,确保项目风险最小化。
6.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费用途划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项目效益-对环境的影响:有效处理建筑垃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对社会的影响: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增加居民生活质量。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指南发布日期: 2012-11-14 字体: [ 大中小 ]一、行政许可内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核准范围为《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规范的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以下称建筑废土。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二)《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第四条);(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七条);(四)《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向本机关申请。
四、行政许可条件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内,建筑废土消纳场地业主、建筑废土运输单位和产生建筑废土5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废土的,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废土处置核准。
(一)建筑废土消纳场地业主申请《建筑废土处置证》(注明建筑废土消纳场地专用)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消纳场地及相应的碾压、除尘等机械设备和排水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具有建筑废土分类处理和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能力。
(二)建筑废土运输单位申请《建筑废土处置证》(注明建筑废土运输单位专用)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并已向建筑废土管理机构进行登记;2、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等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3、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建筑废土消纳场地业主、建筑废土运输单位申请《建筑废土处置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自有建筑废土消纳场地和运输车辆的,应同时具备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条件;2、自有建筑废土消纳场地,但不具有符合本条第(二)项条件的运输车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消纳场地应符合本条第(一)项条件;(2)与已取得《建筑废土处置证》(注明建筑废土运输单位专用)的建筑废土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废土运输合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最新)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X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示范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拆迁单位以及其他建设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固体废弃物。
第四条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实行核准制度。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必须办理核准登记。
第五条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理、利用单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谁付费”的原则,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六条示范区、X区两级应在产业、财政等方面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给予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建设、施工和其他单位积极研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和技术,在保证建筑质量、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及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建设应当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七条示范区城管局负责示范区建筑垃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建筑垃圾处置规划,制定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X区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三)监督X区查处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倾倒、排放、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示范区城管局X分局(以下简称X分局)负责示范区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执行示范区城管局制定的建筑垃圾处置规划和管理规定。
(二)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核准、发放《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建筑垃圾消纳许可

建筑垃圾消纳许可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垃圾消纳许可二、行政许可事项依据:(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三、行政许可的条件:本行政许可由建设(拆除)单位负责在施工前申请,涉及装饰装修的由产生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申请(一)建设(拆除)单位具有详细的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作业方案;(二)建设(拆除)单位与运输企业签订的委托清运合同;(三)建设(拆除)单位与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签订的处置合同或直接利用协议。
四、办理行政许可单位:XX区(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五、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许可事项不收费六、办理行政许可时限:3个工作日七、颁发许可证件名称:《xx区(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八、申请人(建设、拆除单位)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一)提交详细的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方案并填写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1、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地址;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运输单位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3、产生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4、减量化措施、现场分类以及回收利用方案、污染防治措施;5、处置场所名称。
6、拆除工程项目方案除前款内容外,还应当包括拆除步骤、程序、方法。
(二)提交建设(拆除)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清运合同(留存复印件);(三)提交建设(拆除)单位与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签订的处置合同,建筑垃圾需直接利用的提供利用单位的协议(留存复印件)。
九、办理许可程序:(一)受理1、受理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予以受理。
(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不予受理条件:(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3)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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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
《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省政府120号令)申请条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提出申请。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市住建局审批科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服务电话: 6882825、6882826
办理材料: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表;
2、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
3、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4、消纳场地及通行路线示意图;
5、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和回收利用方案;
6、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加盖装置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车辆照片;
7、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
8、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9、工程预算书土建部分;
20、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