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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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法律意见书

房屋买卖法律意见书

房屋买卖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感谢您选择我们为您提供房屋买卖的法律意见。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对房屋买卖进行分析,并针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 房屋产权确认:在进行任何买卖交易之前,买方应仔细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

买卖双方应查看并核对房屋证件、土地证书、产权证书等相关文件,以确保房屋的合法归属权。

2. 权益转移: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房屋权益的转移方式和时间,并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利、使用权以及收益权在交易完成后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在转移房屋权益时,买卖双方还需履行相应的手续,包括房屋过户、不动产登记等。

3. 房屋抵押情况:买方应调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如果房屋存在抵押,买方需要与卖方协商解决抵押问题,确保在买卖完成后清除房屋的任何抵押权。

4. 信息披露义务:卖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向买方披露房屋的真实情况,包括房屋的结构、用途、面积、权属等重要信息。

买方也应通过自己的调查,确保自身具备获取真实信息的能力。

5. 合同条款:买卖双方应签订一份具体详细的买卖合同,明确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条件、交易价格等。

特别是关于交付房屋、交付资金、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需要明确规定,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6. 纳税事项:买卖房屋涉及到的交易所得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买方和卖方需明确彼此的纳税义务,并履行纳税义务。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交易合法、有效、安全。

同时,还需留意当地的法规和政策,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行为。

此外,了解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行情和价格趋势,也有助于您作出更明智的决策。

最后,需要提醒您的是,我们的意见主要基于一般性原则,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法律和区域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具体操作中寻求专业法律机构的具体指导。

如果您对以上意见或任何其他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服务。

祝您买卖顺利!此致敬礼【律师事务所名称】。

房地产法律意见书

房地产法律意见书

房地产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很荣幸为您提供有关房地产法律事务的意见书。

经过详细研究和分析,我们就以下几个关键问题提出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者在购买房地产之前应仔细核实开发商的合法资质。

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请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并核实其在建筑施工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合法性。

此外,购房者还应仔细查看开发商的历史记录和信誉情况,以保证购买的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

其次,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各项条款。

合同应明确规定房屋交付日期、房屋使用权转移日期以及准确的房产面积等关键信息。

购房者应特别留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如保修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的约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三,购房者在付款时应遵守相应的法规。

建议购房者使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并保留好相关的交易记录。

购房者还应注意,不要轻易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开发商或代理商,以免发生款项被挪用的风险。

此外,如果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法律纠纷,我们建议购房者尽快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购房者可以联系合格的房地产律师,向其咨询具体的法律问题并尽快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来保护自
己的利益。

最后,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法律事务较多且复杂,请购房者与专业律师积极合作,以确保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

希望以上意见能对您提供帮助。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详细了解某个特定事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协助。

谢谢。

此致
礼敬的客户。

出售房产法律意见书

出售房产法律意见书

出售房产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我是一名法律顾问,经过审阅,您需要了解有关出售房产的法律意见书。

请在下文中详细阅读我对此事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有意出售一处房产。

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许多法律议题和条款,包括合同、产权、房地产交易手续等。

为了使整个交易过程顺利进行,以下是我对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建议。

首先,确保您有完整的产权所有权。

这意味着您必须核实您是否是该房产的唯一合法所有人,没有任何争议或受限制的权益。

您可以办理产权证书并仔细核查房产登记簿,以验证所有权。

如有必要,您可以聘请合格的律师或房地产专家来帮助您解决此问题。

其次,您需要准备一份明确的出售合同。

合同的内容应涵盖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条件以及交割日期等细节。

确保合同中的条款明确、明晰,并代表双方的意愿和协商。

重要的是,确保合同中包括条件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保护您的权益。

第三,您可能需要考虑房地产交易手续。

这些文件可能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查册、产权过户和税收手续等。

确定对应所需要的文件和费用,并确保按时办理。

此外,出售房地产还可能涉及到税收和其他费用的问题。

您需要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确定您需缴纳的税款和应承担的费用。

有关税务方面的具体信息,您可能需要咨询税务专家或税收律师。

最后,如果您正在考虑以拍卖的方式进行出售,您也需要了解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拍卖程序。

确保您熟悉相关的法规,并与拍卖公司或经纪人进行协商与合作。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事务中,建议寻求合格的法律专家的帮助,并确保您理解所有涉及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由于每个案例各不相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您可能需要咨询一位具有房地产法律经验的律师。

总结起来,出售房产涉及许多法律议题和细节。

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建议您核实产权所有权、准备出售合同、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了解相关费用和税收问题。

如有需要,请随时联系我们,以获取更多详细的法律建议。

我希望以上法律意见能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房买卖法律意见书

二手房买卖法律意见书

二手房出售法律意见书致:本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20日接受您委托,就您出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2路76号院7号楼5单元501室房产(下称所售房产)之事宜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根据您(卖方)提供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附件等资料,以及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出具如下初步法律意见:1.是否承诺所售房产“满五唯一”(见《房屋状况说明书》第七栏):是否承诺“满五唯一”应依据签订买卖合同时所售房产的实际情况承诺,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实际已“满五唯一”则可以承诺,否则不予承诺以防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兼顾买卖双方之利益,卖方可向买方提供两种付款方案供其选择:(1)先付定金50万,合同暂时不签,等所售房产成就“满五唯一”条件时再签。

50万定金用于约束买卖双方,如果卖方违约,不签买卖合同,则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即100万;如果买方违约,不签买卖合同,则卖方不予返还50万定金。

待所售房产“满五唯一”条件成就以后,双方再签订买卖合同。

(2)定金数额双方协商,2013年4月6号之前签订买卖合同,买方支付给卖方所售房产总价的30%房款(包括定金在内),办理该房产过户之前付清605.5万尾款。

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留少量的尾款待交房时一并付清)3.关于对所售房产现状的确认:卖方可以在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添加:“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买方对房屋结构、装修装饰、水电线路等所售房产状况经过仔细勘查、检验,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并与卖方充分沟通,确认卖方不存在隐瞒所售房产相关信息的行为。

”4.关于所售房产价格及税费负担:宜在买卖合同中补充协议中添加“本合同指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到手价,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所应缴纳的各项税款由买受人承担,若在正常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相关税款增加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种、费种的,由买受人承担”。

5.公共维修基金:所售房产成交价包括该房屋房价款、现有公共维修基金、装饰、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

房产纠纷法律意见书

房产纠纷法律意见书

房产纠纷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我们了解到您遇到了一起房产纠纷问题,我们将就此向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交付时间,并且开发商未按时履行交付义务,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交付时间,一般应以合理时间为准。

如果开发商迟迟不履行交付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并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义务。

另外,您提到开发商可能存在欺诈行为,我们建议您搜集相关证据,例如购房合同、交付截图、收据等,以及与开发商之间的沟通记录,以便日后提供给法院作为证据。

如果开发商确实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在诉讼中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您的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向专业律师咨询,他们将帮助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更具体的诉讼策略,协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要提醒您,在诉讼过程中保持冷静,坚守法律原则,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商,寻求解决此纠纷的最佳方案。

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愿您在房产纠纷解决过程中取得满意的结果。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此致
敬礼
法律顾问团队。

商品房买卖法律意见书

商品房买卖法律意见书

商品房买卖法律意见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商品房买卖法律意见书鉴于:X X X 就购买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X X X部分物业的事项委托德润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德润律师事务所指定我(XXX律师)来具体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基于 X X X 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依据下列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此综合性法律意见书,仅备委托方参考。

一、参考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6、《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8、《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9、《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参考其他相关规定、案例及论文出具此法律意见书。

二、购房前期审查事项1、弄清开发商的资质。

国家对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的专营企业,明确要按规定申请资质等级。

以开发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项目公司不写着资质等级,但必须有项目一次性《资质证书》。

对不具备资质的开发商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来交易。

因此,购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出示《资质证书》。

考察《资质证书》时要鉴别:①项目型公司。

若《资质证书》标明开发商只具有对某一特定项目的开发资格,并标明开发期限,对此可能产生的售后风险,购房者应引起高度重视。

因为项目型公司,在开发销售完毕一段时间后往往就不存在了,购房者在以后使用过程中,若发生诸如房屋质量的问题,往往找不到投诉对象,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法律意见书

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法律意见书

文成园社区房屋买卖意向协议书甲方:乙方:泰安市方园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人(甲方)已事先详读本意向书,明确该房屋状况及自身权益后选择使用本意向书并愿意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大写)元(¥),以表达购买意愿。

一、房屋状况及甲方购买条件1、甲方经乙方居间介绍愿意购买坐落于泰安市宁阳县文成园社区(以下简称卖方)的房屋,房屋建筑面各约为平方米。

2、甲方同意的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意向有效、解除及违约责任1、本意向的有效时间为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时为止。

2、在甲方的意向时间内,如果卖方同意出售并签字确认,则乙方居间成功,本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交于乙方保管。

如甲方逾期未能前来签订《付款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及卖方有权解除本意向。

甲方须按《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支付定金给卖方作为赔偿。

3、卖方未在本意向书签字确认前,本意向金不能视作购房定金,卖方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本意向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同意卖方只需在第一联确认签字,定金协议生效。

甲方:乙方:泰安市方园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身份证:电话:地址: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二: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已事先详读本意向书,明了标的物状况及自身权益后选择使用本意向书并愿意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大写)元(¥),以表达购买意愿。

一、房屋及土地状况及甲方购买条件1、甲方愿意购买乙方坐落于芜湖市三山区土地及其房屋建筑。

(实际面积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2、甲方同意的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3、甲方的购买方式:□现金□商业贷款4、土地及其房屋权属转移费用承担方式:□买方承担全部税费;□卖方仅承担,其余税费均由买方承担;□卖方承担全部税费。

5、甲方其它购买条件:二、意向有效、解除及违约责任1、本意向的有效时间为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时为止。

2、在甲乙双方的意向时间内,如甲方逾期未能前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意向,甲方须按《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支付定金给乙方作为赔偿。

买卖房屋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买卖房屋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关于买卖房屋案件的法律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一)当事人基本情况1. 出卖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2. 买受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二)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坐落:xxxxxxxxxxxx。

2. 房屋产权证号:xxxxxxxxxxxx。

3. 房屋面积:xxxxxxxx平方米。

4. 房屋用途:住宅。

5. 房屋现状:现房屋内设施齐全,可立即入住。

(三)买卖合同签订情况1.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 合同约定:甲方将房屋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万元。

3. 合同约定: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xxx万元,剩余房款在房屋交付时支付。

二、法律分析(一)合同效力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的基本要件,属于有效合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合同已经依法成立,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房屋产权转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本案中,甲方应将房屋产权证过户至乙方名下。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转移不动产物权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

本案中,合同约定甲方将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应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三)定金问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本案中,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xxx万元,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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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园社区房屋买卖意向协议书甲方:乙方:泰安市方园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人(甲方)已事先详读本意向书,明确该房屋状况及自身权益后选择使用本意向书并愿意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大写)元(¥),以表达购买意愿。

一、房屋状况及甲方购买条件1、甲方经乙方居间介绍愿意购买坐落于泰安市宁阳县文成园社区(以下简称卖方)的房屋,房屋建筑面各约为平方米。

2、甲方同意的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意向有效、解除及违约责任1、本意向的有效时间为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时为止。

2、在甲方的意向时间内,如果卖方同意出售并签字确认,则乙方居间成功,本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交于乙方保管。

如甲方逾期未能前来签订《付款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及卖方有权解除本意向。

甲方须按《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支付定金给卖方作为赔偿。

3、卖方未在本意向书签字确认前,本意向金不能视作购房定金,卖方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本意向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同意卖方只需在第一联确认签字,定金协议生效。

甲方:乙方:泰安市方园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身份证:电话:地址: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二: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已事先详读本意向书,明了标的物状况及自身权益后选择使用本意向书并愿意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大写)元(¥),以表达购买意愿。

一、房屋及土地状况及甲方购买条件1、甲方愿意购买乙方坐落于芜湖市三山区土地及其房屋建筑。

(实际面积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2、甲方同意的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3、甲方的购买方式:□现金□商业贷款4、土地及其房屋权属转移费用承担方式:□买方承担全部税费;□卖方仅承担,其余税费均由买方承担;□卖方承担全部税费。

5、甲方其它购买条件:二、意向有效、解除及违约责任1、本意向的有效时间为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时为止。

2、在甲乙双方的意向时间内,如甲方逾期未能前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意向,甲方须按《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支付定金给乙方作为赔偿。

3、乙方在本意向书签字确认后,乙方不能继续带看、洽谈和出售该土地及其房屋。

4、本意向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定金协议即生效。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三:商品房买卖法律意见书商品房买卖法律意见书鉴于:x x x 就购买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x x x部分物业的事项委托德润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德润律师事务所指定我(xxx律师)来具体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基于 x x x 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依据下列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此综合性法律意见书,仅备委托方参考。

一、参考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6、《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8、《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9、《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参考其他相关规定、案例及论文出具此法律意见书。

二、购房前期审查事项1、弄清开发商的资质。

国家对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的专营企业,明确要按规定申请资质等级。

以开发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项目公司不写着资质等级,但必须有项目一次性《资质证书》。

对不具备资质的开发商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来交易。

因此,购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出示《资质证书》。

考察《资质证书》时要鉴别:①项目型公司。

若《资质证书》标明开发商只具有对某一特定项目的开发资格,并标明开发期限,对此可能产生的售后风险,购房者应引起高度重视。

因为项目型公司,在开发销售完毕一段时间后往往就不存在了,购房者在以后使用过程中,若发生诸如房屋质量的问题,往往找不到投诉对象,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②《资质证书》上标明的等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发企业的资质自高至低分为一至五级。

资质的高低表明了开发商在资金规模、技术力量、开发业绩和信誉度方面的实力。

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开发商所开发的商品房,在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水平。

③《资质证书》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资质证书》一般情况下每年审核一次,购房者应留意开发商是否以旧充新。

2、审查“五证”“五证”是合法售房的证明文件。

购房者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出示“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此外,如果是现房买卖,则开发商无须办理预售许可证。

但是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之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会发给《备案回执》或类似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进行的商品房现售是合法的。

所以购房者购买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四种文件和《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

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的原件,只有少数开发商将“五证”或“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

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

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注意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

《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

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

根据《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证颁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出[2004]689号)的相关规定,自2004年7月1日不再颁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取得该证后方可申请开工手续。

根据房管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看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

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工程可开工的法律凭证,开发商出售的是期房,应要求出示该证。

如是现房,应查看建委发放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

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系可预售、销售凭证,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内,所购房子是否在预售、销售范围。

有的房屋开发商已办理了大产权,此时应看产权证上是否包括了所购房屋。

●疑问x x x 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中载明“座落:朝阳区干杨树81号中展住宅楼(部分)”。

x x x 提供的《租赁合同》中相应房产的座落为朝阳区北苑路168号,是否为同一地址,(部分)是否指规划用地中的部分土地使用权。

x x x 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中载明“地类(用途):住宅、配套、综合、地下车库,相应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分别为住宅2073.07.05;配套2043.07.05;综合2053.07.05;地下车库2053.07.05,使用权面积为2361.23平方米。

”x x x 提供的《租赁合同》中相应房产约定用途为商业用房,x x x 提供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工程类别为普通商品住宅,委托方拟购买房产属于上述地类用途中的那一部分,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等需具体核实。

x x x 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中“记事”处载明此块土地使用权为北京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另一方共同使用。

依据“房随地走”的政策,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关系到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慎重核实、处理。

x x x 提供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注2中注明“本备案是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或合同标段)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总体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其他验收。

”可以理解为规划工程项目并未整体验收竣工,委托方拟购房产是否属于此验收备案表范围,需核实。

另:北京xx开发有限公司对外售房中宣传楼盘名称为“北京xx(中安xx大厦)”(1-3层均价19000元/平方米,4-8层起价8000元/平方米);物业类别为“写字楼”(公共部分精装修)。

宣传与提供的验收备案表及土地使用证相应记载不一致,是否属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商住两用楼”?从政策上说,并未对商住两用楼的“土地使用用途”作出明确的界定。

而目前商住两用楼开发商的普遍的作法是将土地使用用途列为“住宅”,这主要是基于“住宅”相比较“写字楼”来说,在土地出让金,贷款政策、用水用电甚至后期销售上都占很大的便宜。

(注:住宅的土地出让金600元,写字楼为1400元;普通住宅的贷款最高可达八成20年,商用房贷款最高六成10年)。

《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因此,买房人在购房时一定要看清《预售许可证》“用途”一栏上注明的是什么?如果是“住宅”,这种房子就不允许“商用”,如果是“公寓”,那您就要看看《土地使用证》“用途”一栏上注明的是什么?如果是“住宅”,这种房子同样不允许商用。

3、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被抵押开发商为筹集建设资金,一般会将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这种抵押是国家政策允许和鼓励的。

但是如果在商品房开始预售、销售时开发商没有办理解押,就会使购房者承担很大的风险。

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预售、销售商品房所收上来的钱没有用于及时偿还银行的贷款,而用于其他风险投资,致使其无法偿还银行的到期债权,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购房者的预期房产权利属于债权,根据相关法律,担保物权优于债权受偿,银行的权利优先于购房者的权利。

所以在购房前一定要弄清所购房屋和其依附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情况。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抵押“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买房人可以根据此条法律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要求了解自己希望购买的房产的抵押情况。

如委托方采取按揭买房,前期支付部分(如房款总价的20%)首付,剩余通过银行贷款,银行会要求用所买房屋进行贷款抵押,委托方应在支付首付款前核实拟购买房产是否以被开发商抵押,避免产生纠纷,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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