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砖厂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砖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砖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砖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外来工作人员。
第三条砖厂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砖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砖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厂长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主任职责:1. 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2.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3. 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6.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第七条委员职责:1. 参与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提出修改意见;2.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3. 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4.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 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砖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厂长是砖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一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厂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三条砖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砖厂_安全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砖厂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砖厂所有职工、承包商、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厂长是砖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砖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砖厂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条全体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职工有权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建议,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力。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九条砖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职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职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三条砖厂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四)现场作业安全情况;(五)消防安全情况;(六)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六、安全投入第十九条砖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砖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5.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二、安全流程1. 入厂安全教育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参加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 安全生产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3. 安全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4. 作业现场安全(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3)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 特种作业管理(1)电工、焊工、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操作证和驾驶证。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6. 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损失。
7. 安全生产记录(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包括安全检查、教育培训、事故处理等。
(2)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记录,查找问题,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责任1. 厂长为砖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砖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级管理人员对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4.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者进行处罚。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落实,确保砖厂安全生产,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砖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砖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管理
1.砖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全面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控制安全
隐患,增强安全意识。
3.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4.建立安全技术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作用,组织安全教育
培训,对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砖厂应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针对生产设备、操作流程等特点,从技术设计、管理、操作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安全因素,合理确定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突破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2、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作用,对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凡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正。
3、加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宣传,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技术意识,不
断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
1.砖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工作责任义务。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砖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砖厂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砖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砖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砖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砖厂法定代表人是砖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砖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砖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砖厂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责任范围、工作内容、考核标准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砖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法和要求。
第十五条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限、定整改资金、定整改验收)原则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对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七条砖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第十八条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设备,要及时更换或整改。
第六章应急管理与救援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砖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砖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砖厂所有职工、管理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砖厂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砖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各级职责如下:(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和修订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4. 审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5.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6. 定期向厂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二)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3. 协助各部门、车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4. 收集和整理安全生产资料;5.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三)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1. 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3.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4. 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 定期组织在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3. 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红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红砖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红砖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红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红砖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1. 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6.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7. 完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红砖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事故案例分析;5. 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知识;6. 消防安全知识。
第十条在职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结合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
第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红砖厂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状况;4. 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5. 消防安全设施配置及使用情况;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砖厂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砖厂所有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厂长为砖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砖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从业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部门级、班组级,未经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严禁酒后上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严禁擅自改变设备、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第十五条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七条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操作设备。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二十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二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第二十二条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砖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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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我厂正常生产,做到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履行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
2、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严格遵守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采料场、重要岗位人员、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准上岗参加生产操作。
4、严禁酒后上班,职工进入生产作业岗位不准串岗、换岗、私自交换工种、顶替代岗。
5、电工、焊工、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驾驶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及驾驶车辆,做到持证上岗。
6、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高跟鞋、风衣、大衣、裙子、留长发和围围巾,装出窑、粉碎和制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规,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职业危害。
7、严禁上班时间会客,职工家属、子女和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露天页岩采场、重点要害部位和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带小孩上班,更不准带小孩到车间及作业场所玩耍。
8、严禁在工作时间打闹、嬉戏、开玩笑、看书报,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拆安装电器设备设施,电工、焊工必须按规定停电停机检修电器和机械设备,严禁违章作业。
10、爆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管好领用爆炸物品,爆破页岩时形成坡度,从上至下台阶式开采,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索)做到安全作业。
砖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每年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5-6次,由分管厂长亲自挂帅,在各车间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
2.各车间,班组的常规安全自查每月必须自查一次。
3.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期,必须组织以安全生产,防火安全,治安保卫,文盲生产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
4.对辖区内的机电设备,焙烧车间的避雷措施,作业车辆等每年组织2-3次的专项治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a.着重查思想。
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b.检查现场、查隐患。
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c.查管理、查制度。
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d.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A.日常安全检查a.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b.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c.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 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3.节假日安全检查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
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
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四、电源管理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
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
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
3.队长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谨工人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谨遮挡、填压、挪用。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
3.教育的主要内容宣传防火任务、方针。
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用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值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七、防火检查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与适当的表扬和奖励模范执行《消防法》,彻底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以相应的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消防法》,不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挪用、破坏消防器材的,影响灭火工作的;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对火险隐患有能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额基础,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基础工作。
因为只有全职工增强了安全意识,掌握了安全技术知识,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1.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⑴.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
其目的在于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⑵.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职工必备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专业与各工种必须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如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并且要经过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考核发给专业的操作证。
对于从事新技术、新操作方法、新装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人的操作岗位,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专业培训,使其掌握新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
⑶安全规章制度教育;着重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安全规程、规定。
2. 安全教育形式;⑴新进厂职工(特别是新工人)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室、生产作业班组);⑵工人条换岗位的进行“换岗安全教育”;⑶对离岗时间较长(休假、病休)又重返岗位的人员进行“复岗安全教育”;⑷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⑸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⑹使用其他各种教育形式;3.公司要严格按照以上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对本单位的员工和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员工不分配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