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一、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1986年《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二、关于文字改革50年代确定的三项任务,有些还没有很好完成,需要继续完成。
所以方针中明确规定要“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
必须强调的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汉字作为国家的法定文字还要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不是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它是帮助学习汉语、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注音工具,并用于汉字不便使用和不能使用的方面。
语文工作必须遵循语言文字的演变规律,顺乎自然,因势利导,做促进工作。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文字改革工作必须稳步前进,不能急于求成。
(同上) 三、关于汉字的前途周总理在1958年《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报告中关于汉字的前途的论述,今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汉字的前途到底如何,我国能不能实现汉语拼音文字,什么时候实现,怎样实现,那是将来的事情,不属于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现在有不同的意见,可以讨论,并且进行更多的科学研究。
但是仍然不宜匆忙作出结论。
(同上) 四、关于推广普通话50年代确定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正确的,今后仍然适用。
但是,形势变化了,推广普通话工作要有新的进展,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也必须做些调整。
重点应当放在推行和普及方面,在普及方面应当更加积极一些。
在本世纪内,我们应该努力做到:第一,各级各类学校采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
第二,各级各类机关进行工作时一般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
第三,广播(包括县以上的广播台、站)、电视、电影、话剧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宣传语言。
第四,不同方言区的人在公共场合的交往基本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交际语言。
普通话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一、宪法和法律宪法(1982年修订),第四十语言文字。
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修订),第九十四条规定: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
教育法(1995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保护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
二、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决定(2023年),提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引导。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2023年),明确提出推动普通话推广普及。
三、法规和规章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规定(1991年修订),中央相关部门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实施条例(2010年修订),对语言文字的保护和发展作出具体规定。
普通话管理条例(2000年修订),对普通话的推广和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方针和政策语言文字状况调查通报(2023年),基于调查结果提出继续保护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明确提出继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提高普通话水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2023年),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省级规定和通知北京市基本语音文字规范指引(2023年修订),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语言文字规范提出指导。
上海市推行普通话方案(2001年修订),加强推行普通话,提高市民的普通话水平。
以上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简要介绍。
这些文件和规定为我国的语言文字保护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动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和推广,保护和传承我国的民族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的繁荣发展。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有关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包括: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第四十条规定了国家鼓励地方民族自治区域、民族自治乡、民族自治县的民族自治机关使用本民族的文字。
2. 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颁布,明确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原则、任务、职责、机构设置等内容。
3. 民族自治地方相关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本民族文字的权利和使用情况。
4. 公共机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例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工作人员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等规定了公共机构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要求和规范。
5. 教育、文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中
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标准》等法律法规对教育领域的语言文字教育、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6. 基层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包括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文
件和通知,如《关于加强基层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对基层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以上仅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这些法律
规定和政策文件,国家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推广、保护等方面
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文档模板范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一、法律法规1.1 语言文字法1.1.1 法律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语言文字法为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基础。
以下是对法律中关键条款的解释:(1)第一条: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国家言语文字的优秀传统,指导和规范言语文字的使用,促进国家言语文字事业的发展。
(2)第二条:本法合用于全国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国家言语文字的活动。
......1.2 语言文字规范1.2.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是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定的,以下是摘录的关键规定:(1)规范一:文字规范在文字撰写和使用时,要遵循以下规范:- 符合语法和标点符号的使用规则;- 用词准确、简炼,表达清晰;- 避免使用生僻字和外来词语等。
(2)规范二:口语规范在交流和表达中,要遵循以下规范:- 口语表达要简明扼要;- 语速适中,语调平稳;- 避免使用粗话和低俗词汇等。
......二、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语言文字法全文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文件3. 相关文档补充材料三、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语言文字法:国家针对语言文字工作所制定的法律文件,用以保护国家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
2. 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国家统一规定的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用以规范全国范围内的文字及口语表达。
......四、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艰难及相应解决办法:1. 艰难一:在一些特定行业和领域中,存在一些特殊用语和行业术语,可能不容易符合通用语言文字规范。
解决办法: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允许使用特定行业术语,但要求清晰解释和说明其含义。
2. 艰难二:在一些地方方言使用频繁的区域,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可能遇到一定的艰难。
解决办法: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语言文字意识和规范用语能力;同时,通过培训和教育,推广普通话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
(完整版)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完整版)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最新最全的文档模板范本一、语言文字方针政策1.中国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是什么?中国语言文字方针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语言文字,其中,政策指导思想包括领导人批示、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台的有关法规、规章、文件以及全国性重要会议、报告等。
政策的实施和落实是指向全社会普及语言文字方针,保护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等规定的具体实践行为。
2.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在使用中国共同语言文字的同时,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
(2)在整个使用过程中,要注重规范,并且不断地推广“简、约”口号。
(3)在使用过程中,民族语言文字应注重语言文字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性别平等。
(4)在人民的生产生活和文化交流中,就应提倡说普通话,传承和发展汉字文化。
3.我国的文字标准是什么?我国的文字标准是汉字。
二、法律法规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培训的目的是什么?法律法规培训主要是为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
2.培训的内容有哪些?(1)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2)廉洁自律条例(3)企业经营管理规定(4)劳动法律法规(5)知识产权法律法规(6)环境保护法律法规3.法律法规培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1)培训的重点应该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2)培训过程中应该加强实操培训。
(3)培训后应该进行考试,确保员工对法律法规等知识有所掌握。
三、附件及其他1.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宣传手册(2)宣传海报(3)教材资料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宪法: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书。
(2)法律法规:国家制定和确定的有关社会行为准则、规范。
(3)职业道德:个人或者团体在工作和职业发展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标准。
(4)廉洁自律条例:公司员工应当遵守的规则。
3.如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
(1)员工对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够。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文档模板范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一、引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为加强和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明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
2. 国家法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条例》、《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等。
3. 国家方针和政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方针和政策,如《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等。
三、具体内容和要求1. 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1.1 培养和提高人民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1.2 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
1.3 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
2. 统一和规范语言文字使用2.1 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2.2 加强对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和制定。
2.3 推动信息技术与语言文字的融合发展。
3. 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和监督3.1 建立健全语言文字管理体系。
3.2 加强对语言文字教育和培训机构的监督。
3.3 推动语言文字研究和教学的创新。
四、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附件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文。
2. 附件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相关内容。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指规定和保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法律法规。
2. 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是指国家对语言文字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六、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语言文字管理人员不足。
解决办法:加强语言文字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选拔工作。
2. 困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和传承工作困难。
解决办法: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和传承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3. 困难: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工作滞后。
解决办法:加强对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作为一个拥有众多不同民族和语言的多民族国家,推行统一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很重要。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是以普通话为基础,弘扬民族文化,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促进国家语言文字繁荣发展的重要文件,下面我们来一步一步解析该政策。
第一步,以普通话为基础。
普通话是中国国家通用语言,也是我们国家的标准语。
在普通话的基础上,国家推行普及普通话活动,树立普通话优越的地位,提倡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这有助于促进全国各地的文化和文献交流。
第二步,弘扬民族文化。
中国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和语言文字,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和民族文字是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各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和发展。
我们必须尊重各种民族文化和语言文字,并加强各民族交流,以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第三步,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我国是个民族众多的国家,拥有56个少数民族,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和文字。
然而,很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已经面临失传危险。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要求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传承,鼓励各类民间文艺活动,丰富和传承民族文化。
第四步,促进国家语言文字繁荣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变化。
国家还会加大语言文字考试的力度,推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强文化建设和语言文字的普及化,以提高普通人的语言文字水平。
总之,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是维护国家文化传统,推动文化进步的重要文件。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应该积极参与各种语言文字活动,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要求,弘扬祖国的民族精神,增进多民族间相互了解、交流和理解,共同促进祖国和平稳定发展。
幼儿园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幼儿园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
为了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
规范标准,引导全园师幼员工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提高师生说
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意识与能力,提升幼儿园文化品位,营
造良好的园语言环境,我们园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
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
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
划纲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
书写、讲解等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我们把普法教育纳入学校语言文字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坚
持从严治校,从法治教,从严治学,使幼师在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上前进。
同时建立“促进教师教育成功”的评价体系,重视教育水平的提高。
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
构合理、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
学校语言文字和普法教育规范化,具备良好的文化氛围,校园内就形成了语言教育与普法教
育新风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
施以来,我们积极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大力推进语言文字教育与普法教育规范化进程。
删除了重复内容的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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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一、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1986年《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二、关于文字改革50年代确定的三项任务,有些还没有很好完成,需要继续完成。
所以方针中明确规定要“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
必须强调的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汉字作为国家的法定文字还要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不是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它是帮助学习汉语、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注音工具,并用于汉字不便使用和不能使用的方面。
语文工作必须遵循语言文字的演变规律,顺乎自然,因势利导,做促进工作。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文字改革工作必须稳步前进,不能急于求成。
(同上) 三、关于汉字的前途周总理在1958年《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报告中关于汉字的前途的论述,今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汉字的前途到底如何,我国能不能实现汉语拼音文字,什么时候实现,怎样实现,那是将来的事情,不属于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现在有不同的意见,可以讨论,并且进行更多的科学研究。
但是仍然不宜匆忙作出结论。
(同上) 四、关于推广普通话50年代确定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正确的,今后仍然适用。
但是,形势变化了,推广普通话工作要有新的进展,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也必须做些调整。
重点应当放在推行和普及方面,在普及方面应当更加积极一些。
在本世纪内,我们应该努力做到:第一,各级各类学校采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
第二,各级各类机关进行工作时一般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
第三,广播(包括县以上的广播台、站)、电视、电影、话剧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宣传语言。
第四,不同方言区的人在公共场合的交往基本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交际语言。
普通话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但是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学校、不同年龄等情况,从实际出发,具体要求可以不同。
我们初步设想,可以分为以下三级:第一级是会说相当标准的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很少差错。
第二级是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方音不太重,词汇、语法较少差错。
第三级是会说一般的普通话,不同方言区的人能够听懂。
(同上)五、关于方言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以利社会交际。
(同上)六、关于信息处理汉语汉字的信息处理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有广阔的前景,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对经济、文化、科
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
(同上)七、关于社会用字管理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错别字,这种用字混乱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
国务院责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各方面用字管理办法,逐步消除社会用字混乱的不正常现象。
(1986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八、新时期推广普通话的方针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1992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师范学校普及普通话工作的通知》)九、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三条重要意见(一)继续贯彻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汉字简化的方向不能改变。
各种印刷品、宣传品尤应坚持使用简化字。
(二)海峡两岸使用的汉字,当前可各自维持现状,一些不同的看法,可以留待将来去讨论。
(三)书法是一种艺术创作,写繁体字,还是写简化字,应尊重作者的风格和习惯,可以悉听尊便。
(1992年)十、国家语委的主要职责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将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部。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牌子。
其主要职责是:
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教育部设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职责为: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职责为: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十一、“九五”期间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九五”期间,我国语言文字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以江泽民同志就语言文字工作发表的三条重要意见和李岚清同志《在纪念文字改革和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坚定不移
地继续贯彻中央制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加强中文信息工作的宏观管理力度,继续全面落实国务院[1992]63号文件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年规划。
为此,要对全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工作,带头说普通话、用规范汉字。
要加强各级语委的行政职能,完善宏观管理运行机制,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切实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使语言文字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一)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继续大力推广普通话;(二)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努力推进全社会用字规范化;(三)加强中文信息工作宏观管理力度,逐步实现优化统一;(四)建立语言文字法规体系,实现语言文字工作的依法管理;(五)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科研工作、信息工作和对外交流。
(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根据国家语委提供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