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017
全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

全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文字作为人们交流的重要工具,在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为了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保护和传承优秀的语言文字文化,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来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本文将探讨全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知识。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石,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宪法第四条规定,汉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同时,宪法还规定了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益的责任。
二、国家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法作为全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法律,为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依据。
该法规定了国家语言文字的使用、保护和管理。
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全国通用语言文字是中文,同时鼓励各民族保护和发展各自的语言文字。
此外,国家语言文字法还对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普及化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护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护法旨在保护和维护全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和规范。
根据该法,全国公务员需掌握和使用全国通用语言文字;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当使用全国通用语言文字办理公务;公众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应当使用全国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标识和公告。
四、国家教育法国家教育法主要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该法强调了语言文字的教育和传承。
根据该法,国家将加强公民的语言文字基础教育,提高公民的语言文字能力;并鼓励保护和传承民族语言文字文化。
五、文化遗产法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其中包括了语言文字的保护。
根据该法,国家将重点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和文化遗产,鼓励开展相关的语言文字研究和保护工作。
六、方针政策除了法律法规之外,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来推动全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
例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规定了全国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纲要》提出了全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具体举措等。
(完整版)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完整版)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公司名称][日期]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一、语言文字方针政策1. 引言在公司的日常工作中,语言文字的使用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良好的沟通和避免误解,公司制定了以下语言文字方针政策:2. 基本原则(1) 准确性:在书面和口头表达中,要追求准确和明确,避免含糊和歧义。
(2) 合规性:在语言和文字的运用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尊重各方的权益。
(3) 文明用语:不使用粗俗、侮辱性或者歧视性的语言,尊重各方的尊严和人格。
(4) 专业性:在相关领域内,使用准确的行业术语和专业词汇,避免使用与特定行业无关的术语。
3. 书面语言要求(1) 文章结构:文章应包括引言、正文、总结等部份,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2) 格式要求:文档的格式应符合公司的规定,包括字体、字号、段落间距等。
(3) 语法准确:文章应遵循正确的语法规则,避免浮现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
4. 口头语言要求(1) 清晰明了:口头表达应清晰明了,语速适中,语调真诚。
(2) 避免用语:避免使用口头禅、套话、典故等,以免引起误解或者困惑。
(3) 接听:接听时,要用礼貌语言进行问候和介绍,以及提供专业信息和答疑解惑。
二、法律法规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概述(1) 国家法律法规:主要的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等。
(2) 地方法规:合用于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等。
2. 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1) 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权利。
(2) 民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
(3) 刑法:规定和规范犯罪行为,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4)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关系。
3. 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 语言障碍:在跨国公司或者外籍员工中,可能浮现语言沟通艰难的情况,可以寻求专业翻译或者使用翻译工具来解决。
幼儿园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幼儿园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
为了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
规范标准,引导全园师幼员工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提高师生说
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意识与能力,提升幼儿园文化品位,营
造良好的园语言环境,我们园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
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
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
划纲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
书写、讲解等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我们把普法教育纳入学校语言文字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坚
持从严治校,从法治教,从严治学,使幼师在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上前进。
同时建立“促进教师教育成功”的评价体系,重视教育水平的提高。
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
构合理、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
学校语言文字和普法教育规范化,具备良好的文化氛围,校园内就形成了语言教育与普法教
育新风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
施以来,我们积极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大力推进语言文字教育与普法教育规范化进程。
删除了重复内容的第二段)。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一部分法律摘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第六条: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普通话。
(六)《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话。
(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文件摘录(一)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有关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包括: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第四十条规定了国家鼓励地方民族自治区域、民族自治乡、民族自治县的民族自治机关使用本民族的文字。
2. 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颁布,明确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原则、任务、职责、机构设置等内容。
3. 民族自治地方相关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本民族文字的权利和使用情况。
4. 公共机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例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工作人员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等规定了公共机构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要求和规范。
5. 教育、文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中
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标准》等法律法规对教育领域的语言文字教育、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6. 基层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包括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文
件和通知,如《关于加强基层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对基层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以上仅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这些法律
规定和政策文件,国家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推广、保护等方面
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
精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精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是指国家对语言文字的规范、推广和保护等方面进行的管理和相关政策的制定。
语言文字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对于国家的发展、文化的传承以及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于保护和发展国家语言文字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语言文字法》是我国最基本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旨在保护和发展各民族语言文字,维护各民族平等地使用、传承、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益。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也涉及到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
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方面规范和保护着国家语言文字的使用和推广。
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普通话是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也是各地方方言之间沟通的桥梁。
国家一直致力于推广普通话的普及,鼓励使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了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推广的政策。
2. 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
国家致力于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鼓励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各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政策。
3. 发展国际交流中文的方针政策随着我国的崛起和国际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对汉语表达出兴趣。
国家鼓励汉语国际化的发展,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政策。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规定,对于推广普通话、推广汉字等方面的工作,国家将予以支持。
4. 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方针政策为了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规范性,国家对于语言文字使用规范作出了明确要求。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了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相关内容,并对强制实施国家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文化传承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促进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以及保护和弘扬民族语言文字的多样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两个方面,详细探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制度安排。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推动普通话的推广使用。
这一法律法规为保障普通话的使用提供了依据,也被认为是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于语言文字的使用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法,国家推广普通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
3.《国家文字工作法》明确了国家的关于文字工作的政策和具体要求。
该法规定国家文字有统一的规范,鼓励文字艺术的创新和发展。
4.《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保护和推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语言文字教育和研究工作。
以上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确保了语言文字的正确和规范使用。
二、方针政策1.《关于推动普通话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全面普及普通话的政策目标和措施。
这是为了促进全国范围内使用普通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
2.《关于加强网络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网络语言文字的使用,遏制不良网络语言文字传播。
3.《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新闻工作者书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提出了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新闻工作者书写规范化的要求。
4.《中国共产党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定》强调了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提出了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正确方向的要求。
方针政策的制定,旨在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和使用语言文字,形成良好的语言环境。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保护和发展国家语言文字贡献了重要力量。
但与此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措施,确保这些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只有确保语言文字的正确和规范使用,才能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健康发展,并推动文化的繁荣与进步。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3.14•【文号】教语用〔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语用〔20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现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报我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教育部国家语委2017年3月14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保“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目标的实现,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以下简称普及攻坚工程)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在我国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
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认同感,有利于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力度、提高普及程度和应用规范水平,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意义,不仅能够方便各地域间人们的沟通、各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也事关整个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将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产生重要作用。
强国必先强语,强语助力强国。
(二)高度重视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社会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迫切需要国民具备普通话的沟通能力和较高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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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根子镇根子中心学校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第一部分法律摘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第十八条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二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条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三十七条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
第六条
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六)《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十四条
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文件摘录
(一)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
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国务院要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27.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推广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规范意识。
(四)转国家语委《关于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请示》(国发[1992]63号):
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教育、提高文化水平、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基础工程,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推广普通话,学校是基础。
学校用语一律使用普通话。
学校和社会的推广普通话工作要互相结合,互相促进。
学校推广普通话,必须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建立规章制度。
学校推广普通话的重点是各级师范院校,初等和中等学校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职业高中的幼师类、文秘类、公共服务类专业都要开设普通话课程,要把普通话作为一项重要基本功,认真训练,严格考核;普通话不合格的毕业生必须进行补课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发给毕业证书。
用普通话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应当成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内容。
对语文教师说普通话的能力和水平应有较高的要求。
少数民族地区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
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初等、中等学校语文学科和大专院校中文系的有关课程,要讲授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
高州市根子镇根子中心学校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