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商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为了能更好的规范商场对商铺装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商场及商家的财产安全,保障装修施工的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特对装修施工做出规定如下:一、装修材料的规定:1、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电线穿管必须使用金属套管材料。
商铺电线、金属套管材料自行购买,但必须出具产品的合格证;2、制作壁柜、陈列柜、陈列架、灯箱等的板材,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的“中纤板、高密度板”等,外贴防火板或铝塑板,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
极个别部位使用木质板材等可燃材料(如大芯板),施工中必须刷三遍防火涂料,达到难燃的要求,否则不能使用。
防火涂料要使用消防合格产品并提供涂料合格证,防火涂料必须经现场工作人员监督涂抹。
如不按要求施工,消防部门和商场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本商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影响以及损失由该商家全部承担。
3、灯具:建议使用节能射灯,由各商家购买,但必须为合格产品(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统一由本商场工程人员安装及验收。
4、墙漆:要使用环保合格产品。
5、木地板、地板胶,如需要铺设必须提供产品的防火安全合格证,也可铺设钢化玻璃地板等。
6、门口玻璃橱窗:应使用10-12mm厚钢化玻璃,上下方应固定牢固。
7、商铺隔板材料必须为轻钢龙骨,外加防火埃特板、石膏板。
8、灯箱必须使用防火材料。
二、施工注意事项:1、多功能陈列架:应固定在商铺的轻钢龙骨支架上。
如需在商铺外板上安装,安装前应由本商场工作人员指导下方可钻孔安装。
如不按要求施工,损坏部份,由商家负责承担。
2、门头灯箱;宽度为60公分,长度为商铺的长度,厚度在原有基础上不能超过10公分。
3、墙漆:施工中必须使用滚筒,不能使用喷枪进行喷漆。
4、吊灯:必须安装在吊顶的支架上,由本商场工程人员监督安装。
5、区域防护门:不可用专柜或陈列柜遮挡,要保证能随时打开。
6、商铺后墙:可直接打膨胀螺钉固定形象牌、灯箱及陈列架等,但深度不能超过5CM。
7、天面吊顶:可局部装修,禁止使用木质板材等可燃材料,且不能遮挡或改变天面消防喷淋头、烟感、温感、挡烟垂壁玻璃及空调出风口位置。
住宅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住宅商铺装修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住宅商铺装修是指在住宅区内进行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和改造。
为了保障住宅商铺装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住宅区环境的整洁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特制定本住宅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二、制定目的本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规范住宅商铺装修行为,确保住宅商铺装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住宅区的居民和商户的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通过管理规定的制定,也将促进住宅商铺装修的标准化和规模化,提升整个住宅区的整体形象。
三、装修前审批1. 办理手续:住宅商铺所有者或经营者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向住宅区物业管理处提出装修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 审批程序:住宅区物业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审核,对装修方案、施工材料、装修工期等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
3. 审批结果:经审批合格后,住宅商铺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方可进行装修工程。
如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装修,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四、装修施工管理1. 施工人员:住宅商铺的装修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施工队伍进行,并严格按照相关国家安全标准操作。
2. 施工时间:由住宅区物业管理处统一安排装修施工时间,以尽量减少住宅区居民的生活干扰。
3. 施工噪音: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减少施工噪音,特别是在早晚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应尽量避免施工噪音对居民的干扰。
4. 施工废弃物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在住宅区内,避免污染环境。
五、装修质量监督1. 监督机构:住宅区物业管理处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住宅商铺装修工程进行监督,确保装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监督内容:监督内容包括装修施工的合规性、质量问题的发现和整改等。
六、装修竣工验收1. 竣工验收:装修施工完成后,住宅商铺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向住宅区物业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
2.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装修质量是否达标、环境是否被污染等。
七、装修意外事件处理1. 安全责任:住宅商铺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对装修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承担安全责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商场商铺现场装修管理要求

商场商铺现场装修管理要求1.基础交付:租赁红线范围;可装修范围;幕墙玻璃、玻璃门、防火门、管井门等现状情况;给排水点位;空调冷冻水管接入点位;新风管、排油烟风管、补风管接入点位及规格;2.设备交付:入户电箱/电源、开关及使用功率;弱电箱、电信光纤盒;消防设施(烟感、喷淋、消火栓、消防排烟口、燃气探测头、警报按钮、警铃、卷帘按钮);空调冷量表、Y型过滤器、进回水管。
3.数据核对:水电表读数确定;1.施工作业时间原则是商场非营业时间(22:30-09:30),营运时间不允许施工作业。
营业时间如需施工作业,由营运部向公司领导层申请确定方可,施工作业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只允许无异味、无噪音、无粉尘的施工作业,不可进出材料);2.施工梯子应采用合格的铝梯、钢梯,禁用木梯或自制梯子;3.物料堆放整齐,较重的物品不得集中堆放,楼板承重250KG -500KG/M2,即要求每平方米存放水泥不超5包、砂石不超10包,油漆等易燃物品需独立分开存放;4.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使用临时电箱,并设有三级保护(总开关-漏电保护-空气开关),临时电箱须安装固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缆,临时电缆敷设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架空、沿墙(或支架等)吊挂、桥架敷设等方式。
移动式电动工具电缆(包括电焊机二次线)在架空确有困难时可沿地面(不含地面)敷设,但必须针对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电缆损伤,长度不得超过10米,其它电缆一律不准随意、随地敷设;5.商铺使用装修材料耐火等级要求:B1-B2层:固定装饰A级,可移动家私B1级以上;L1-L6层:B1级或以上;天花均为A级;(备注:A级为不燃材料,B1级为难燃材料);6.商铺外立面不得超出商铺红线,场内商铺不做侧招,LOGO可超出租赁线不得超50mm。
7.场内商铺地面应与公区地面平齐,交接处采用5mm实心不锈钢条收口,室外采用门槛石收口,需高于室外。
8.铺内入口天花、造型、导轨灯具,不得低于门楣。
9.商铺标准门楣高度:一楼H900mm,其它楼层H700mm(小梅林及中岛柜除外),室外门头现场确定。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为加强商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各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装修审批1.租户进场装修前须提交商铺装修图纸(包括平面图、装修效果图及施工图等),提交图纸的同时还须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报我司相关部门及物业公司审批。
2.装修申请及图纸的审批时间为7个工作日,审批完毕后,由物业公司管理人员通知租户办理进场装修手续。
3.租户接到通知后,凭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进场装修的相关手续。
租户确定的装修施工单位须向物业管理中心提供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并与物业管理中心签订《施工安全承诺书》及《防火责任书》。
4.商铺承租人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修押金。
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制订。
工程完工后十天内由租户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通知物业管理中心进行验收,确认无违章、无渗、漏、堵或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等情况后,管理中心将于十五日内退回租户装修押金。
5.经承租人确认,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办理出入证,并向物业管理中心提交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两张办理临时出入证,证件专人专用。
手续完备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申请单位即可进场装修。
6.商铺装修涉及消防部分的,须报市消防局防火科审批,获准后再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二、装修规定1.商铺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商铺原有的结构、外貌及公共部位,不得改变商铺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不得在商铺门前安装佛龛、香炉、神位及其它附属物等擅建行为。
2.严禁改动或损坏商铺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柱、梁、板、承重墙、剪力墙)、上下水主管道、消防管线、通讯线路、屋面的防水隔热层等。
3.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包括扩大尺寸、更换材质、颜色或拆改落地门窗等;4.装修时,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只允许凿毛。
如需在室内砌墙,经物业管理处同意,可用轻质砖或空心粘土砖,但不得用实心粘土砖。
5.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商铺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商铺装修管理制度规定为了提高商铺的装修质量,规范装修管理,根据《国家建筑标准》和《商铺装修规范》,制定商铺装修管理制度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的建筑标准,规范商铺的装修管理,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商铺的装修管理。
第二条商铺装修应遵循“安全、环保、美观、实用、经济”的原则,制定合理的装修方案和管理计划,减少浪费和污染。
第三条商铺装修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合情地开展装修。
同时,应尊重建筑著作权和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
第四条商铺装修管理责任制采用“配合、共同、责任”的原则,由商铺业主与装修公司共同负责。
第二章装修前准备第五条商铺装修需要制定具体的装修计划,组织力量进行前期准备,评估商铺装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预算合理,装修方案可行。
第六条商铺装修应选用具有国家建筑装饰资质的装修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实力,能够保证装修质量。
第七条商铺装修前应预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第八条商铺装修应注意环保,选择具有环保特点和可再生性的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章装修施工第九条商铺装修施工应按照施工方案有序地进行,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
第十条装修施工中应采取吸尘、防尘、防火、防水等措施,保证施工环境整洁、安全;同时应及时清理垃圾和工具,以便于日常维护。
第十一条装修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需采用机具作业,使用机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采用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各项工程质量要素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工程质量不达标或者隐患超标。
第十三条装修施工应注意周围物业安全防范,确保施工对周围环境没有任何损伤。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四条商铺装修由业主与装修公司确认装修合同,确定装修方案和施工时间,并按合同要求支付装修费用。
第十五条商铺装修施工完成后,需要经过验收合格,双方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十六条商场物业应保障商铺装修安全,加强商铺管理服务,维护商铺装修品质。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是对商铺装修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规和措施。
以下是商铺装修管理办法的一些常见内容:
1. 建筑规范规定:商铺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施工和安全规范,包括消防安全、建筑物结构以及水电气等设施的安装和使用。
2. 装修申请和审批:商铺装修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装修方案、材料清单、施工计划等相关文件。
管理部门会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批和核准。
3. 施工管理:商铺装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严格按照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定,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4. 环保要求:商铺装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使用环保材料,控制噪音和灰尘污染等。
5. 安全管理:商铺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安装灭火设施、设置疏散通道等。
装修过程中要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火灾和事故。
6. 进度控制:商铺装修需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按时完成。
7. 质量监督和验收:商铺装修完成后,相关管理部门会进行验收和监督,确保装修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8.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商铺装修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有权进行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理措施。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进行具体操作。
物业管理商铺装修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商铺装修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商铺装修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维护小区环境和秩序,保障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商铺的装修活动。
二、装修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商铺业主或租户需向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申请,包括装修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单位资质等。
2. 审核批准:物业管理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装修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和消防安全要求。
3. 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业主或租户与物业管理处签订《商铺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施工管理1. 施工时间:遵守物业管理处规定的施工时间,避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2.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需办理出入证,且在施工期间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3. 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随意丢弃装修垃圾。
四、装修材料管理1. 材料存放:装修材料应妥善存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2. 材料使用: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装修材料,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消防安全管理1. 防火措施: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 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六、装修验收1. 完工报告:装修完成后,业主或租户需向物业管理处提交完工报告。
2. 验收检查:物业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装修成果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修管理规定。
七、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
2. 处罚措施: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物业管理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施工等。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的具体要求。
商铺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商铺装修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商铺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商铺的装修活动。
三、装修申请与审批1. 商铺业主或其委托的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交装修申请,并提交相关图纸和资料。
2. 装修申请需包含以下材料:(1)装修申请表;(2)装修方案,包括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等;(3)装修公司资质证明;(4)装修材料清单;(5)消防安全承诺书。
3. 物业服务企业接到装修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于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如同意装修,物业服务企业应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明确装修过程中的各项规定。
四、装修施工要求1. 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
如需在其他时段施工,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 装修公司进场前,需到物业服务企业办理进场手续,包括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工人登记等。
3. 装修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2)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3)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5)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
五、消防安全管理1. 装修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消防产品标准的材料,并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
2. 装修过程中,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施。
3. 装修完成后,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监督检查1.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业主和员工有权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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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升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价值和形象,为了维护全体市场内商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商铺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商铺买卖合同约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文件,任何人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复印和拷贝。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装修是指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为了改善自己的商务经营环境,自行委托、雇佣他人对商铺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
第四条凡在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建材家居市场内进行装修的商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装修申请程序
第五条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在进行商铺装修前须明确指派代表负责与本公司运营部沟通协商各项事宜,办理相关装修方案的报批手续,并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工人的管理与安全防护。
第六条凡进行装修的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应到我公司运营部申报登记,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
第七条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我公司运营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铺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出具申请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三)出具装修人员负责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四)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复印件一份;
(五)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第八条装修审批:
(一)公司运营部收到装修申请和提交的资料后,应在三日内审核完毕,给予批复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如有必要,可延长审核时间,但要书面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二)送审材料必须包括所有待审材料,运营部不承担因送审资料不完整而造成的延误的后果。
(三)如果商铺装修方案或设计图纸变更,商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呈报运营部审核。
(四)运营部不负责商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规定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第九条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实施装修:
(一)所有装修有关材料经运营部审核合格,同意装修。
(二)有关费用已经缴纳完毕。
(三)装修工程与国家法律。
法规无抵触。
第三章装修材料及人员
第十条装修材料、设备不得占用市场公用场地,合理规划、安排。
第十一条商铺装修应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办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商铺的装修应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在规定装修时间以外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应向其他商铺正常营业及员工休息的装修行为。
公司运营部有权制止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滋扰其他商铺的装修工程。
第十三条装修人员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以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商铺的安全。
如动明火须经运营部同意。
商铺负责人应对装修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装修期间,应注意市场内环境整洁和卫生。
第十五条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家具市场不得衣冠不整、大声喧哗和随地吐痰等影响市场形象的行为。
第十六条严禁高空抛物,装修垃圾必须妥善保管,随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方、扔弃。
商铺自行负责垃圾清运活动及费用。
第十七条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四章装修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装修时间:周一至周五,双休日及国家假日,11:30—14:00,19:00—次日8:30不得进行有噪音或不良气味的装修施工,其他时间均可正常施工。
第十九条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公司允许擅自变动商铺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
(二)私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随意拆改供热管道、供电、供水设施的。
(四)其他影响商铺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
第二十一条商铺施工材料、垃圾拉运应注意市场内公共设施设备,避免损坏,如有损坏的应予赔偿并重新安装,不得在公共道路,区域随意堆放材料工具等,不得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第二十二条不得阻碍运营部工作人员检查、维修通过商铺室内的共用设施设备。
第二十三条室内电源开关箱不得擅自移位,不得擅自改变商铺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必须采用防火护套管,不得直埋。
各电器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量不得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
第二十四条商铺自行对商铺门窗等配置进行保护,以免损坏。
第二十五条商铺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在公共区域放置灯箱、广告牌、摊位。
第二十六条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的废弃物应当合理安排对方清运。
严禁将施工剩余胶水、油漆等液体随处粘贴、倾倒、扔弃,不得倒入下水道中。
第二十七条因为装修导致商铺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损等,商铺负责修复和承担损失。
第二十八条商铺如果需要增大供电容量,应向运营部书面申请,经运营部审核同意后,自行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
第二十九条不得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公共设施,如下水道、喉管、暗渠等。
装修时应该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暂时封闭,以免垃圾堵塞。
第三十条商铺安装空调室外机,必须提前通知运营部,并在运营部人员在场情况下按指定位置安装。
第三十一条施工结束后须报运营部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议商铺在装修期间对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对商铺财产进行财产保险。
第五章违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运营部有权按照本规定对商铺装修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止违规行为。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商铺和装修人员应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公司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造成损害的由商铺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商铺装修的行为影响了商铺所在整栋楼的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商铺的运营活动,该商铺应按运营部的整改通知要求,完成整改和复原,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与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