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1)

合集下载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出入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规范出入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一致出入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例,拟订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纳“报关单”、“入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以下:一、预录入编号本栏目填报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预录入编号规则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

二、海关编号本栏目填报海关接受申报时赐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 位,此中第1- 4 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 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阳历年份,第9 位为出入口标志(“ 1”为入口,“ 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 ”为入口,“ E”为出口),后9 位为次序编号。

在海关H883/EDI 系统向 HXXXX系统过渡时期,后9 位的编号规则同H883/EDI 系统的要求,即1-2 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 2 位),第 3 位为海关接受申报阳历年份 4 位数字的最后 1 位,后 6 位为次序编号。

三、入口口岸 / 出口口岸本栏目应依据货物实质出入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特别状况填报要求以下:入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按转关运输方式看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入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一样海关特别看管地区或保税看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特别看管地区或保税看管场所所在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余无实质出入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存案号本栏目填报出入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存案或征、减、免税存案审批等手续时,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以下统称《加工贸易手册》)、《出入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余存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2024

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2024

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1.1.1“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附录和附录中的所有条款。

1.1.2“货物”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3“买方”指甲方,即购买货物的一方。

1.1.4“卖方”指乙方,即提供货物的一方。

1.1.5“交货日期”指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日期。

1.1.6“合同价格”指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的价格。

1.1.7“验收”指买方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查和确认。

1.1.8“违约”指合同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标的2.1合同标的2.1.1卖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出售货物。

2.1.2买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购买卖方的货物。

第三章交货与验收3.1交货3.1.1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在交货日期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3.1.2买方应在交货日期接收货物,并签署收货凭证。

3.2验收3.2.1买方有权在货物交付后进行验收,确认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是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3.2.2如果验收合格,买方应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

3.2.3如果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合理期限内更换或修复货物。

第四章价格与支付4.1价格4.1.1合同价格为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不得随意变动。

4.1.2如因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导致价格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进行调整。

4.2支付4.2.1买方应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

4.2.2买方支付合同价格的方式为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4.2.3买方支付合同价格后,卖方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章违约责任5.1违约5.1.1如果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视为卖方违约。

5.1.2如果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视为买方违约。

5.2违约责任5.2.1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1)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1)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标准1.预录入编号2.海关编号3.进口口岸/出口口岸4.备案号5.进口日期/出口日期6.申报日期7.经营单位8.运输方式9.运输工具名称10.提运单号11.收货单位/发货单位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13.征免性质14.征免比例/结汇方式15.许可证号16.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17.装货港/指运港18.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19.批准文号20.成交方式21.运费22.保费23.杂费24.合同协议号25.件数26.包装种类27.毛重〔公斤〕28.净重〔公斤〕29.集装箱号30.随附单据31.用途/生产厂家32.标记唛码及备注33.项号34.商品编号3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36.数量及单位37.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38.单价39.总价40.币值41.征免42.税费征收情况43.录入员44.录入单位45.申报单位46.填制日期47.海关审单批注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标准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那么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标准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内容与填制规范

报关单内容与填制规范

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填报要求
起运国(地区) P.256 P.180(F) 1、含义 (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 二层意思:a.货物发出直接运抵我国; b.中转国未发生商业性交易下
2、二个概念:货物中转、货物途经
3、国别的分组原则 按亚、非、欧、拉丁、北美及大洋洲顺序
4、代码结构 采用三位等长数字码。第一位表示洲第二
备案清单号)
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填报要求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 1、海运: A.直转--@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
B.中转:--船名@/进境船舶航次 2、空运:A.直转--@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
B.国际空运联程货物:8为分运单号
3、铁运: A.直转--@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 B.中转:--车厢编号/@8为进境日期
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填报要求
特殊情况经营单位确定原则: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2、进出口企业间相互代理,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 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三资企业委托外贸公司进口其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 商投资企业,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
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填报要求
商品价格 P.276 P.171(F) 1、含义:单价 总价 币制 2、填报要求及实例
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填报要求
运费、保险费及其他杂费 P.276 P.169(F)
1、含义:运费 保险费 杂费
2、填报要求及计算标准
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填报要求
日期 P.280 P.172(F)
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填报要求 具体运输方式填报: 1、江海:船舶名称/航(船)次号 2、汽运:车牌号/进出境日期
3、铁运:车次或车厢/进出境日期号 4、空运:航班号 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5、邮运: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出⼝报关单填制规范知识⼆进出⼝报关单填制规范⼀、预录⼊编号(⼀)概念预录⼊编号是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的报关单的编号,⽤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其中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货物的报关单。

(⼆)填报规则报关单录⼊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决定,预录⼊报关单和EDI报关单的预录⼊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由计算机⾃动打印。

纸质报关单的预录⼊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确定排序规则。

⼆、海关编号(⼀)概念海关编号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由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联上。

⼀般来说,海关编号就是预录⼊编号,由计算机⾃动打印,单位不⽤填写。

(⼆)填报规则1.H883/EDI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1-2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两位),第3位为海关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的最后⼀位,后6位为顺序号。

【案例7.1】例如: 08 8 215514 相应海关代码后两位 2008年序号进⼝报关单和出⼝报关单应分别编号,确保在同⼀公历年内,能按进⼝和出⼝唯⼀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份报关单。

2.H2000通关系统。

报关单编号为18位数字,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标志(“0”为出⼝,“1”为进⼝),后9位为顺序编号。

【案例7.2】例如: 2233 2008 0 116614097海关代码公历年份进出⼝标志序号▼▼▼▼(浦东机场)(2008年)(出⼝)(报关单顺序编号)在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向H2000通关系统过渡期间,后9位的编号规则同H883/EDI 通关系统的要求。

三、进⼝⼝岸/出⼝⼝岸(⼀)概念⼝岸是指国家对外开放的港⼝、航空港、车站、国界孔道等进出⼝境地点。

⼝岸⼀般可以分为进⼝⼝岸和出⼝⼝岸。

进出⼝⼝岸是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岸海关的名称。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1. 引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国际贸易中必备的文件之一,它记录了货物的进出口情况以及相关的报关信息。

正确填写报关单对于顺利完成进出口手续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规范,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正确填写报关单。

2. 报关单基本信息每一个报关单都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报关单号:报关单的唯一标识号码,由海关核发。

•进出口日期:货物实际进出口的日期。

•进出口口岸: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通常是港口或机场的名称。

•报关日期:填写报关单的日期。

•运输方式: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

3. 货物信息报关单中也必须包含详细的货物信息,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填写货物的通用名称或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根据海关的编码系统,填写货物的商品编码。

•规格型号:填写货物的规格型号,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数量:填写货物的数量,通常以件、吨、箱等单位计量。

•单价:填写货物的单价,注意货币单位。

•总价:根据单价和数量计算得出的货物总价值。

4. 申报人信息报关单还需要包含申报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以下内容:•申报人姓名:填写申报人的姓名。

•申报人电话:填写申报人的电话号码。

•申报人地址:填写申报人的地址信息。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人所在的申报单位。

5. 填报注意事项在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时,需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准确性:填写报关单时,必须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完整性:报关单上的每一个必填项都必须填写完整。

•规范性:填写报关单时,要遵守海关的规范和要求。

•签章:报关单需要申报人签字和盖章,以确保报关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附件:如果有必要,可以在报关单上附上相关的附件,如发票、合同等。

6. 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在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决办法:•问题1:如何确定货物的商品编码?–解决办法:可以咨询海关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或者使用海关提供的商品编码查询工具进行查询。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有关单证的填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有关单证的填制

编辑ppt
• 二、海关编号
关区代码表说明 • 一、 关区代码表用于填报进出口报关单的进出口口岸海关的名
称。 • 《关区代码表》由两部分组成,即关区代码和关区名称。
关区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采用海关统计的直属海关关别 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的代码。 关区名称即各口岸海关中文名称。 • 二、 使用关区代码时应注意的问题 • 代码表中只有直属海关关别和代码的,可以填报直属海关名称和 代码(见例1);如果有隶属海关关别和代码时,必须填报隶属 海关关别和代码(见例2)。 • 例1:在太原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本栏目可填报"太原 海关",代码"0500"。 • 例2:在上海浦江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本栏目不得填 报"上海海关",代码"2200",必须填报"上海浦江海关"、代码 "2201"。
•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 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
(2位)。如“20080808”。
编辑ppt
• 七、申报日期
•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 的报关企业申报数据的日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 据时记录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 理的日期。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编辑ppt
• 四、备案号
第1位标记代码的含义:
B代表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C代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E代表便捷通关电子账册;

Y代表原产地证书;(进口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1.预录入编号2.海关编号3.进口口岸/出口口岸4.备案号5.进口日期/出口日期6.申报日期7.经营单位8.运输方式9.运输工具名称10.提运单号11.收货单位/发货单位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13.征免性质14.征免比例/结汇方式15.许可证号16.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17.装货港/指运港18.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19.批准文号20.成交方式21.运费22.保费23.杂费24.合同协议号25.件数26.包装种类27.毛重(公斤)28.净重(公斤)29.集装箱号30.随附单据31.用途/生产厂家32.标记唛码及备注33.项号34.商品编号3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36.数量及单位37.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38.单价39.总价40.币值41.征免42.税费征收情况43.录入员44.录入单位45.申报单位46.填制日期47.海关审单批注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2、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

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六、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七、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

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

八、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仓)、“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

九、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码+“/”+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8、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按以下要求填报: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应先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在结转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XX (关区代码)XXXXXXXXX(进口报关单号)”。

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上列第6项规定填报。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在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进口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

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十、提运单号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进出口转关运输免于填报。

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

十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

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进口的,填报与《登记手册》备案相应的退运(复出)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为“进料余料结转”。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登记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十三、征免性质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登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