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体育比赛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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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运动会方案

残疾人运动会方案

残疾人运动会方案1. 活动目标残疾人运动会旨在促进残疾人群体的身心健康,推广残疾人体育运动,加强残疾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激励残疾人群体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展示残疾人的能力和魅力。

2. 活动时间和地点•活动时间:2022年5月15日至5月17日•活动地点:XX市残疾人体育中心3. 活动内容3.1 运动项目残疾人运动会的运动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径赛项目: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等项目。

2.田赛项目:包括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等项目。

3.篮球:男子组和女子组的篮球比赛。

4.足球:男子组和女子组的足球比赛。

3.2 参赛标准和组别•参赛标准:参赛运动员需为残疾人,根据各项目的身体条件要求进行报名。

•组别划分:按照年龄和残疾程度划分组别,包括视力障碍组、听力障碍组、肢体残疾组等。

•年龄分组:分为青年组(18岁以下)、成年组(18-40岁)、老年组(40岁以上)。

3.3 活动流程•第一天:开幕式暨径赛项目–上午:开幕式–下午:100米、200米、400米、800米等径赛项目•第二天:田赛项目–上午:跳远、三级跳远等项目–下午:铅球、标枪、铁饼等项目•第三天:篮球和足球比赛–上午:篮球比赛–下午:足球比赛3.4 奖励设置根据比赛成绩进行奖励设置,分为个人项目奖励和团体项目奖励。

具体设置如下: - 个人项目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

- 团体项目奖励:第一名奖励1000元。

4. 赛事组织和安全保障4.1 赛事组织•组织机构:成立组织委员会,包括赛事总指挥、竞赛部、场地运营部、宣传推广部、安全保障部等。

•报名流程:组委会在官方网站发布赛事通告,参赛者按照官方指引进行报名。

•裁判组织:组织专业裁判团队,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赛事巡回推广:在社交平台、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赛事宣传,吸引更多残疾人参与。

残疾人射箭体育医学分级规则

残疾人射箭体育医学分级规则

残疾人射箭分级规则(2014年版)一、符合以下一项要求,即达到最低参赛标准:1、上肢肌力减少25分;2、躯干肌力减少20分;3、下肢肌力减少25分;4、上肢腕关节以上截肢(没有腕关节);5、下肢踝关节以上截肢1/3(没有踝关节)。

二、测试方法:1、肌力测试;2、协调功能障碍测试;3、关节活动度测试。

三、分级标准1、W1:坐轮椅的四肢瘫或类似残疾上肢:运动范围、肌力和控制能力明显受限;躯干:控制平衡的能力差或无;下肢:由于截肢、关节活动范围受限或肌力下降,导致下肢无功能,不能行走。

三肢瘫痪、四肢瘫痪或严重的双肢瘫痪,伴随上肢控制受限或上肢痉挛(2-4级)导致拉弓受限(拉弓臂的肩和肘功能受限或手功能差;单手或双手功能受限,不包括腕关节)。

双侧膝关节以下截肢合并一侧髋关节融合,或双膝关节以上截肢残端短于1/3,上述两种截肢须合并双上肢截肢或一侧上肢活动范围、力量或控制受限。

2、W2:坐轮椅的截瘫或类似残疾上肢:功能不受限。

躯干:功能从差到正常。

下肢:由于截肢、关节活动范围受限或肌力下降,下肢无功能,不能长距离行走。

截瘫,上肢功能好,躯干可从部分到完全功能;双侧膝关节以上截肢;或一侧膝以下截肢,一侧膝以上截肢,经过功能测试,站位平衡功能很差者。

3、ST:站立或坐凳比赛下肢:不能长距离行走。

(1)双下肢总分减少25分;(2) 单侧踝关节以上截肢,残端短于2/3;(3) 单侧腕关节以上截肢,残端短于2/3;(4)双下肢相差7厘米以上。

4、VI:符合国际盲人体育联合会视力残疾分级最低参赛标准。

四、运动器材和辅助设备的使用规定:1、双下肢和/或躯干肌力减少50分、双膝上截肢,可使用轮椅参加比赛;2、轮椅两侧支柱向前突出的距离不能超过身体的一半,轮椅靠背不能高于腋下10厘米。

3、双下肢和/或躯干肌力减少38分、双膝下截肢,可使用坐凳参加比赛;4、如运动员肌力损失达不到38分,分级小组通过测试认为其站姿平衡差,也可以坐凳参赛。

残疾人乒乓球、羽毛球、飞镖比赛设项表及听力、视力等分级最低标准

残疾人乒乓球、羽毛球、飞镖比赛设项表及听力、视力等分级最低标准
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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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双
Ο
混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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侏儒,男子身高不超过140CM,女子身高不超过137CM。
竞赛组别:1.肢体残疾组;2.智力残疾组;3.视力残疾组;4.听力残疾组。
残疾人羽毛球比赛设项表
肢体残疾组、听力残疾组
残疾类别
男子组
女子组
混合
单打
双打
单打
双打
双打
肢体残疾
WH1级(轮椅)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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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O
WH2级(轮椅)
O
O
SL3级(下肢残疾)
残疾人乒乓球比赛设项表
级别
男子组
女子组
单打
双打
团体
单打
双打
团体
T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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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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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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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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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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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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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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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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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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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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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11(智力残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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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12(视力残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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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运动员等级制度-中国残疾人体育

残疾人运动员等级制度-中国残疾人体育

国家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鼓励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完善残疾人运动员科学管理体系,更好地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残疾人运动健将、国家级残疾人运动健将、一级残疾人运动员。

第三条获得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标准的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训练刻苦,比赛作风优良。

二、达到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见附件1)。

第四条凡属于我国正式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项目,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由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制订、公布,每四年修订公布一次。

第五条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批准授予权限。

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审核批准国际级残疾人运动健将、国家级残疾人运动健将、一级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

第六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他组织举办的残疾人运动会,凡符合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规定的运动竞赛规则,申报国际级、国家级残疾人运动健等级称号将应由该项目国家级及以上残疾人体育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申报国家一级残疾人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比赛成绩应由该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

经裁判员签字证明,残疾人运动员都可以申请相应技术等级称号。

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应按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残疾人运动员达到一定技术等级标准后,由本人填写技术等级申报表,并报请相应单位审核、批准授予。

申报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时,需呈报正式申请文件、技术等级申报表和经过相应等级裁判员签字的成绩证明单,在比赛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申报手续,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第八条凡在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比赛中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的残疾人运动员,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限。

第九条凡经批准授予等级称号的残疾人运动员,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颁发证书和证章。

获得两个以上不同等级称号时,按较高的技术等级称号颁发证书和证章。

证书应表明所获等级称号和运动项目。

残疾人田径运动员分级规则简介2013年版脊髓损伤脑瘫

残疾人田径运动员分级规则简介2013年版脊髓损伤脑瘫

附件1残疾人田径运动员分级规则简介(2013年版)一、脊髓损伤、脑瘫、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运动员(一)轮椅竞速项目T31级脑瘫医学分级2级(下肢);T32级脑瘫医学分级2级;T33级脑瘫医学分级3级;T34级脑瘫医学分级4级。

以上为脑瘫残疾者T51级肩关节肌力降低,特别是胸大肌。

肘关节屈肘和腕关节背伸肌力可达5级,肘关节伸展肌力可达0~3级肌力,手无抓握功能。

功能类似C5-C6完全性脊髓损伤;T52级肩部功能性肌力好,肘关节具有正常肌力,腕部肌力好,手内在肌肌力弱,手指屈伸肌力可从差到正常,躯干无功能,功能类似C7-C8完全性脊髓损伤;T53级上肢肌力正常,腹肌及背下部肌力丧失,功能类似T1-T7完全性脊髓损伤;T54级上肢肌力正常,躯干能部分至完全控制,下肢可有较好的肌力,功能类似T8-S4完全性脊髓损伤,功能障碍必须符合下肢最低残疾标准。

(二)跑跳项目T35级脑瘫医学分级5级;T36级脑瘫医学分级6级;T37级脑瘫医学分级7级;T38级脑瘫医学分级8级;T40级运动员为年龄不小于18岁的肢体短小者;男性:男运动员身高不超过130cm,并且单臂长≦59cm,并且身高+单臂长≦180cm女性:女运动员身高不超过125cm,并且单臂长≦57cm,并且身高+单臂长≦173cm T41级运动员为年龄不小于18岁的肢体短小者;男性:男运动员身高不超过145cm,并且单臂长≦66cm,并且身高+单臂长≦200cm女性:女运动员身高不超过137cm,并且单臂长≦63cm,并且身高+单臂长≦190cm T42级单侧膝及膝上截肢,或类似功能障碍的下肢残疾,肌力丧失同F57或F58级;T43级双侧膝及膝下截肢,或类似功能障碍的下肢残疾,肌力丧失同F57或F58级;T44级符合下肢最低残疾标准(1)前半足截肢或类似的先天性短缺;(2)下肢关节被动活动范围受限至少符合下列情况的1种1) 髋关节屈曲至少减少60度;2) 髋关节伸直至少减少40度;3) 膝关节屈曲至少减少75度;4) 膝关节伸直最少差35度;5) 踝关节背伸、跖屈范围不大于10度(背伸10度和跖屈25度内)。

残疾人田径竞赛项目分级规定

残疾人田径竞赛项目分级规定
躯干的运动,因为这常常是决定性因素。
总之,运动顺势动作和手指伸展能力,都
是分级中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径赛——通过显示驱动轮椅的能力, 来区分3和4级会有一些困难,关键是要注 意驱动轮椅时躯干的运动情况和手的功能; 当驱动轮椅时躯干不能快速的运动,手也 不能节奏良好的快速握松,就是3级。如 果运动员只能用一上肢驱动轮椅,虽然手 能快速握松,长距离行进,也是3级。
称)四肢瘫或需乘坐轮椅严重的偏瘫,可在助
手或辅助用具的帮助下行走,可独立驱动轮椅。
驱动轮椅时躯干不能快速运动,且均匀的长距
离行进,手也不能快速松握;如果只能用一上
肢驱动轮椅,虽可长距离行进,健侧的手也能
快速的松握,仍定位CP3级。
三级:
中度(对称或非对称)四肢瘫痪或需 坐轮椅的严重偏瘫。健侧上肢的功能基本
八级: 此级是指功能障碍小的痉挛1到2级的 双肢瘫。痉挛1到2级的单瘫和轻微的手 足徐动。他们可自由的跑跳,没有跛行, 亦不需用矫形鞋。通常由于手部动作部 协调,可能有很小的功能丧失,下肢也 可有轻度的功能障碍和协调问题,或轻 度的跟腱短缩。
径赛——能自由跑动而无跛行。 田赛 —— 运动中有良好的平衡和对称 功能。
按受累的身体部位分型:双瘫、四
肢瘫、三瘫和偏瘫。
四、诊断 脑性瘫痪诊断时,必须遵守以下三大 原则: 1 、有引起脑损伤的原因,指高危因 素; 2 、有脑损伤时的发育神经异常,包 括姿势异常、反射异常、肌紧张异常及 Vojta反射异常; 3 、有脑损伤时的症状,包括早期症 状及临床表现。
二、脑瘫田径运动员分级标准
维持影响越大。
平衡-动态和静态平衡功能好。6级 痉挛很常见,不能以此为由划入5级。
下肢-功能变化比较大,主要取决于

残疾人分级

残疾人分级

一.A1~A9截肢分级:A1级:双侧膝关节以上或通过膝关节的截肢A2级:单侧膝关节以上或通过膝关节的截肢A3级:双侧膝关节以下,踝关节以上或通过踝关节的截肢A4级:单侧膝关节以下,踝关节以上或通过踝关节的截肢A5级:双侧肘关节以上或通过肘关节的截肢A6级:单侧肘关节以上或通过肘关节的截肢A7级:双侧肘关节以下,腕关节以上或通过腕关节的截肢A8级:单侧肘关节以下,腕关节以上或通过腕关节的截肢A9级:上肢腕关节以上和下肢踝关节以上的联合截肢二.脑瘫分级:CP1级:严重的四肢瘫痪。

四肢和躯干功能性活动范围小,活动需要靠助手或电动轮椅的帮助,自己不能驱动轮椅。

CP2级:中度至重度四肢瘫痪。

运动员常能抓住圆柱形或球形物体,并能比较灵巧的使用和扔球,但手伸展能力差;躯干静态控制力较好而动态控制力差;一般或双侧下肢有一定功能。

虽四肢及躯干功能性肌力差,但可自行驱动轮椅。

CP3级:肢瘫痪或需要乘坐轮椅的严重偏瘫,可在助手或辅助用具的帮助下行走,可独立驱动轮椅。

驱动轮椅时,躯干部能快速,均匀的协助轮椅长距离行进,不能快速松握,如果只能用一侧上肢驱动轮椅,虽可长距离行进,健侧的手能快速松握。

CP4级:中度到重度的双肢瘫痪,上肢和躯干肌力好,其活动范围和控制范围有很小的问题,由于中度到重度的双下肢受累,因而不能用辅助器械就不能长距离行走,运动时通常使用轮椅,使用轮椅的偏瘫运动员,一侧上肢功能正常则为田赛项目的4级CP5级:对称或不对称的中度双肢瘫痪。

步行时需要用辅助器具,但站立或投掷时不需要。

如重心轻微改变,则失去平衡。

运动员具有较好的跑动功能,上肢或手的功能障碍较轻。

CP6级:中度手足徐动或运动失调,所有四肢运动功能均受累。

和5级相比,6级运动员上肢控制力较差,但其下肢的功能一般较好,特别是跑步的时候动态和静态平衡功能良好,能独立步行。

CP7级:此级为真正的能独立步行的偏瘫运动员。

走路不用辅助器具。

但由于下肢痉挛而陂行,健侧肢体功能良好。

残奥会体育项目分级情况

残奥会体育项目分级情况

残奥会体育项目分级情况1、残疾人运动员分级的目的在残疾人体育比赛中,为了尽可能公平竞争,必须对参赛的运动员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以及运动能力进行评定、分级,将残疾程度或运动能力相近的运动员尽可能分在一起进行比赛。

为此,国际残奥委会(IPC)医学委员会根据比赛项目的特点和对运动员能力或功能的鉴定,结合残疾类别和程度,就各个比赛项目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分级标准。

残疾人的种类是很多的,根据我国残疾人抽样办公室今年所公布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约5164万人,其中听力语言残疾的1770万人;智力残疾的1017万人;肢体残疾约755万人,视力残疾约755万人,精神残疾约194万人;综合残疾约673万人。

由于致残的原因不同,残疾轻重也很不一,而残疾轻重直接影响到运动的能力,试想一下,一个截去一条腿和截去两条腿的人在比赛中他们的能力差异是很大的,而残疾人的体育比赛,应在公平的条件下,即在残疾程度近似的情况下进行。

因而,残疾人体育竞赛的组织者都要在比赛正式开始之前,组织医务力量,对残疾程度进行鉴定,并根据残疾轻重将运动员划分在一定的组别内进行比赛。

2、残疾人运动项目医学分级目前,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共参加14项国际残疾人体育赛事。

全部比赛项目都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分别规定了最低参赛标准。

(1)田径盲人运动员:T11(F11)级,T12(F12)级,T13(F13)级脑瘫运动员:CP1--CP8级轮椅运动员:F51--F58级(田赛),T51--T54级(径赛)其他肢体残疾:LAF1--LAF6级(田赛),LA T1--LA T4级(径赛)截肢运动员:A1-A9级(2)羽毛球:分为轮椅组和站立组(上肢残疾组和下肢残疾组)(3)举重:截肢、脑瘫或其他肢体残疾(4)射击:根据是否使用射击台分为SH1(SH1A、SH1B、SH1C)SH2(SH2A、SH2B、SH2C)(5)游泳:“S”级(自由泳、仰泳、蝶泳)分10个级别;“SB”级(蛙泳)分为9个级别;“M”级=(3דS”+1דSB”)÷4(6)乒乓球:TT1-TT5(坐姿),TT6-TT10(站姿)(7)轮椅网球:公开级(8)射箭:坐位ARW1(ARW1-C)ARW2,站位ARST(ARST-C)(9)轮椅篮球:根据其运动动态观察分为1-8级(10)自行车:盲人B1-B3;肢残LC1-LC4;脑瘫CP1--CP8;手动自行车分为HC4/3和HC2/1(11)坐式排球:截肢、其他肢体残疾、脑瘫、脊髓损伤(12)轮椅击剑:分为A级和B级(13)盲人柔道:B1--B3(14)盲人门球:B1--B3每个残疾人体育项目都有各自的最低参赛标准,脑瘫、盲人、脊髓损伤、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等运动员都将视其残疾和功能障碍程度进行级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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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奥会培训试点讲义》——残奥运动员的医学分级
知识目标:
掌握残奥会运动项目的相关知识及医学分级,为以后的专业培训奠定基础。

能力目标:
能够初步辨别残疾运动员的残疾级别(轻、中、重),针对不同级别运动员的比赛项目有具体的了解。

学习内容
导语:了解残疾人运动员的医学分级,针对不同级别运动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服务,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

一、基本理论
二、残疾人奥运会医学分级及运动项目
基本理论
1. 基本理论:
医学观点和社会观点对于残疾人运动的对抗仍在继续。

其中部分原因是残疾人运动的运动表现的性质。

运动员的医学状况必须被用来区分他们能参加的运动的种类。

20世纪40年代,英格兰建立起了为残疾运动员设立的运动医学分类系统的基础。

经过几次完善,现在的划分系统包含了截瘫患者、四肢麻痹患者、残肢者、盲人、脑中风患者,其他病患和智障病人。

在每一个分类下还有若干个子分类。

现在的分类系统注重于公平,可是还远没达到公平。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对于残疾运动员来说它在加强融合的同时,也强化了隔离,因为它没能将与主流奥林匹克运动和其他锦标赛的融合考虑进去。

所以,仍是争论的主题。

残疾人奥运会医学分级及运动项目
2. 残疾人奥运会医学分级及运动项目
2.1 残疾人奥运会医学分级概况
2.1.1 残奥会运动员为什么要进行分级
为了保证比赛中尽可能公平、公正和安全的竞争,要对参赛选手的残疾情况和运动能力进行评价,根据具体参赛项目的要求将残疾程度戓运动能力差不多的选手尽可能分在一起进行比赛。

根据所参赛项目的最低残疾规定,对参赛者的残疾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最低参赛残疾标准。

2.1.2 参加残奥会比赛的残疾人类别
1)视力残疾.
2)肢体残疾(运动功能障碍),包括脑瘫、脊髓损伤、截肢及其它肢体残疾者.
2.1.3 残疾人基本分级(体育比赛):
视力残疾(IBSA):分为3个级别,B1、B2、B3级脑性麻痹(CP-ISRA):分为8个级别,1-4级(坐椅子参赛)、5-8级(不坐椅子参赛)脊髓损伤(IWAS):分为8个级别,1A、1B、1C(四肢瘫)、2、3、4、5、6(截瘫)级截肢和其它肢体残疾(IWAS):截肢分为9个级别,A1-A9级其它肢体残疾分为6个级别,L1-L6级。

2.1.4 分级内容
运动级别:根据运动员参赛的项目,按标准对其进行运动分级运动级别位置分类:为保障分级的准确、真实,还要对其运动级别位置进行分类,运动级别位置有以下几类:a未被国际分级组分过级的新运动员(N)需在比赛前分级,有的需要在赛时再复查b虽以往由国际分级组分过级,但有待赛前或比赛时复查(R),
c以往由国际分级组分过级并被确认(C)
2.2 残疾运动员基本分级(体育比赛)
运动员必须达到所参赛的运动项目的最低残疾标准
2.2.1 视力残疾运动员视力评价和分级(IBSA)
1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在任何距离,任何方向均不能辨认手的形状。

2级:视力为从能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度。

3级:视力0.03以上到0.1和/或视野大于5度小于20度。

评价和分级时,应测试较好一侧眼睛的最佳校正视力,凡使用隐形眼镜或其他视力校正镜的运动员,在比赛时不管是否配戴,在评价和分级检查时均应配戴。

2.2.2 脑性麻痹运动员的评价和分级(无智力障碍)
1级:严重四肢瘫。

活动需依靠电动轮椅或助手的帮助,自己不能驱动轮椅。

2级:中–重度四肢瘫。

能用手或下肢驱动轮椅,下肢功能比较好,能够驱动轮椅,定为下肢2级。

如果上肢能够驱动轮椅,功能比较好则定为上肢2级。

3级:需坐轮椅的严重偏瘫,健侧上肢功能正常,能独立驱动轮椅。

中度四肢瘫中,在助手的帮助下使用辅助具能够步行。

躯干功能受限。

4级:中–重度双下肢瘫,长距离行走需要辅助具,日常活动需要轮椅。

上肢和躯干功能好,能正常驱动轮椅,站立时平衡功能差。

5级:中度双肢瘫,能步行,可能需要辅助器具,但站立或投掷时则不需要辅助器具。

静态平衡功能正常,但动态平衡功能差。

上肢功能基本正常。

6级:中度手足徐动或运动失调,上肢功能差,但下肢功能比较好,平衡功能好。

7级:不用辅助具能独立步行的偏瘫。

健侧肢体功能正常。

8级:轻度功能影响的双肢瘫,偏瘫,单瘫,手足徐动。

他们能跑、跳,但比健全人差。

2.2.3 脊髓损伤运动员评价和分级
1A级:脊髓损伤致严重四肢瘫,保留肩部运动功能,上肢可以屈曲肘关节,但伸肘关节困难。

1B级:脊髓损伤致四肢瘫,除保留1A级的运动功能外,增加肘关节伸直功能。

1C级:脊髓损伤致四肢瘫,但上肢运动功能基本正常,仅存在手功能障碍。

2级:脊髓损伤所致高位截瘫,上肢功能正常,但躯干和下肢运动功能丧失,失去坐位
平衡功能。

3级:脊髓损伤致截瘫,躯干下部功能丧失,有部分维持坐位平衡的能力,下肢运动功能丧失。

4级:脊髓损伤致截瘫,但躯干运动功能正常,坐位平衡功能正常。

下肢严重功能障碍,仅髋关节可保留有屈髋和内收的能力。

5级:脊髓损伤致截瘫,除保留4级的运动功能外,下肢部分运动功能障碍。

6级:脊髓损伤致轻度截瘫,下肢轻度运动功能障碍,可独立行走或配上小腿支具行走,也可能一下肢运动功能正常,另一下肢运动功能障碍比较重。

2.2.4 截肢运动员医学分级
A1级:俗称双大腿截肢;A2级:俗称单大腿截肢;
A3级:俗称双小腿截肢;A4级:俗称单小腿截肢;
A5级:俗称双上肢截肢;A6级:俗称单上肢截肢;
A7级:俗称双前臂截肢;A8级:俗称单前臂截肢;
A9级:上肢和下肢均有截肢,不分截肢部位。

2.2.5 其他肢体残疾运动员的评价和分级
1级:严重的四肢功能障碍。

2级:严重三肢功能障碍或者四肢功能障碍但比1级轻。

3级:至少两肢功能障碍。

4级:两肢或两肢以上功能障碍,但必须比3级轻。

5级:至少一肢功能受限。

6级:肢体功能轻度受限。

如两下肢不等长,至少相差7厘米。

侏儒症,女性身高不超过140厘米,男性身高不超过145厘米等。

* 每个单项运动项目有自己的运动分级规则,运动员必须达到所参赛的运动项目的最低残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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