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装备合同
装备订购合同模板

装备订购合同模板乙方(购买方):甲方(出售方)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下装备,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装备名称及数量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下装备:装备名称:XX产品数量:100台第二条价格及支付方式1. 装备的总价为XXXX元,每台装备价格XXXX元。
2. 乙方需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向甲方支付50%的定金,即XXXX元。
3. 乙方需在收到装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装备交付日期1. 装备将在乙方支付定金后的30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
2. 装备交付地点为甲方位于深圳市的办公室。
第四条装备保修1. 装备自交付之日起,享有一年的免费保修期。
2. 保修范围包括装备的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损坏的部分。
3. 乙方需保持装备的原始状态,否则保修协议将失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
2.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免除责任,但应尽力减少损失。
第六条合同终止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出售方):乙方(购买方):签字: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以上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装备订购合同,特此签订。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节选

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节选)颁布单位:总装备部颁布时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落实装备采购计划,保证装备采购质量,提高装备采购效益,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实施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本规定所称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是指对国内装备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监督等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
国外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另行规定。
第三条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竞争择优、注重效益、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总装备部负责全军装备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
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负责本系统装备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
装备采购业务部门会同装备采购计划部门、驻厂军事代表机构等承办装备采购合同订立和履行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订立第一节合同订立条件第九条装备采购合同必须依据总装备部下达的年度装备采购计划订立。
第十条装备承制单位应当从《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中选择。
第十一条装备采购合同订立前,应当完成装备设计定型或者通过鉴定。
第十二条装备采购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价格(标底)报批手续。
不得签订无价格合同。
第十三条不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要求,需要订立装备采购合同的项目,必须经总装备部批准。
第二节合同内容第十四条装备采购合同按照合同审批权限分为重要合同和一般合同。
重要合同是指总装备部规定的重要装备采购合同。
一般合同是指除重要合同以外的装备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装备采购合同由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授权的驻厂军事代表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与确定的装备承制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
装备承制单位的确定,应当按照年度装备采购计划规定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装备采购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一)合同当事人;(二)合同订立的依据;(三)合同标的和数量;(四)交付技术状态;(五)价格、经费支付方式和条件、开户银行和账号;(六)履行期限;(七)包装、储存、运输及交付要求;(八)质量保证要求;(九)质量监督、检验验收内容和要求;(十)服务保障要求;(十一)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处理,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保密要求;(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节选

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节选)颁布单位:总装备部颁布时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落实装备采购计划,保证装备采购质量,提高装备采购效益,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实施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本规定所称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是指对国内装备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监督等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
国外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另行规定。
第三条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竞争择优、注重效益、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总装备部负责全军装备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
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负责本系统装备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
装备采购业务部门会同装备采购计划部门、驻厂军事代表机构等承办装备采购合同订立和履行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订立第一节合同订立条件第九条装备采购合同必须依据总装备部下达的年度装备采购计划订立。
第十条装备承制单位应当从《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中选择。
第十一条装备采购合同订立前,应当完成装备设计定型或者通过鉴定。
第十二条装备采购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价格(标底)报批手续。
不得签订无价格合同。
第十三条不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要求,需要订立装备采购合同的项目,必须经总装备部批准。
第二节合同内容第十四条装备采购合同按照合同审批权限分为重要合同和一般合同。
重要合同是指总装备部规定的重要装备采购合同。
一般合同是指除重要合同以外的装备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装备采购合同由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授权的驻厂军事代表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与确定的装备承制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
装备承制单位的确定,应当按照年度装备采购计划规定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装备采购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一)合同当事人;(二)合同订立的依据;(三)合同标的和数量;(四)交付技术状态;(五)价格、经费支付方式和条件、开户银行和账号;(六)履行期限;(七)包装、储存、运输及交付要求;(八)质量保证要求;(九)质量监督、检验验收内容和要求;(十)服务保障要求;(十一)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处理,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保密要求;(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装备物资采购合同模板

装备物资采购合同模板合同编号:【编号】甲方:(采购方)地址:电话:联系人:乙方:(供应商)地址:电话:联系人:鉴于甲方希望向乙方购买特定的装备物资,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所需的装备物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装备物资明细:装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二、交付方式:1.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内交付装备物资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详细地址】。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1. 单价及总价:双方约定的单价为【单价】,总价为【总价】。
乙方应按照数量乘以单价的总额向甲方提供发票。
2.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收到装备物资后的【天数】内通过【支付方式】支付货款给乙方。
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3. 款项结算:若装备物资有瑕疵,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对瑕疵进行处理或调换产品,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四、品质保证: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装备物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
2. 装备物资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应具有合理的使用寿命。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装备物资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装备物资质量存在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天数】。
合同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军械装备采购合同模板

军械装备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采购方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鉴于甲方欲购买乙方所提供的军械装备,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和规格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军械装备产品:
(具体产品名称及规格)
第二条交货期限
乙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天内交付产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三条产品价格
1. 产品价格为______元/套(具体价格)。
2. 价格说明:
(1)价格包含产品成本、税费等。
(2)价格不包括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
(3)付款方式:____%预付款,____%验货合格后付清尾款。
第四条产品质量及保修
1. 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定,品质优良,质量稳定。
2. 产品保修期为____年,保修范围包括产品质量及使用性能问题。
3. 如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
第五条风险责任
1. 在产品交付前,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在产品交付后,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上为军械装备采购合同范本,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祝双方合作愉快!。
装备订购合同模板

装备订购合同模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订购方):_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订购乙方装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装备名称、规格和数量1.1 甲方订购乙方装备的名称为:____________。
1.2 装备规格为:____________。
1.3 甲方订购装备的数量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和支付方式2.1 双方确认,乙方提供的装备价格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2 甲方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1)现金支付;(2)转账支付;(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2.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日内支付上述价款。
第三条交货及验收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日内将装备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3.2 甲方收到装备后,应立即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乙方即为完成交货义务。
3.3 甲方应在收到装备后____________日内对装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乙方。
如甲方对装备有异议,应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说明具体异议事项。
第四条售后服务4.1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装备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包括:____________。
4.2 售后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
5.2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应付款项的____________%。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西山区工程装备合同模板

西山区工程装备合同模板合同编号:[填写]甲方(需求方):[填写]乙方(供应方):[填写]鉴于甲乙双方就西山区[具体工程名称]项目的工程装备采购及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工程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装备名称、型号、数量等]。
1.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装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第二条价格条款2.1 双方约定的工程装备总价为[金额]元人民币。
2.2 价格包含装备成本、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及相应的税费。
2.3 如遇市场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成本变化,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合同价款。
第三条交付与验收3.1 乙方应于[具体日期]前将工程装备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3.2 甲方有权对装备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规格符合合同约定。
3.3 如发现不符合项,甲方应在[时间限制]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负责无偿更换或修复。
第四条付款方式4.1 甲方应按照以下付款计划支付合同价款:- 首付款:签订合同后[天数]内支付总价的[百分比];- 进度款:装备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天数]内支付总价的[百分比];- 尾款:项目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天数]内支付剩余款项。
4.2 所有付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5.2 如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装备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按合同总价的相应比例支付违约金。
5.3 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西山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质装备购销合同模板范本

物质装备购销合同模板范本甲方(销售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号码)乙方(购买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号码)鉴于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所销售的物质装备,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及规格甲方应向乙方销售以下物质装备:1.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2. 规格:(规格)第二条产品数量及价格1. 产品数量:乙方同意购买(数量)(单位)的物质装备。
2. 产品价格:乙方同意按照(单价)(单位)的价格购买物质装备。
第三条产品质量及保修1. 产品质量:甲方应确保销售的物质装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具有良好的质量。
2. 产品保修: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应享有(保修期限)的保修。
第四条交货时间与方式1. 交货时间: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交货时间)内将物质装备交付至乙方指定的地址。
2. 交货方式:甲方负责运输物质装备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接收物质装备。
第五条付款方式1. 乙方应在收到物质装备后(付款方式)支付总金额给甲方。
2. 付款金额:总金额为(总金额)(单位)。
第六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内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知情保密双方应保守商业机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 本合同一切事宜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销售方):(签字或盖章)乙方(购买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为物质装备购销合同,双方如有异议,可进行修改、补充,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区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LCZC2016-198-JX
项目单位: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
成交供应商:聊城华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签署地点:山东省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16年7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本合同于2016年7月日由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与聊城华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交供应商)签订,成交供应商愿以总价格人民币1470000.00元(RMB壹佰肆拾柒万元整),向项目单位提供所需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区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文。
1、本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并各自履行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其先后解释顺序为:
⑴合同书及合同条款;
⑵成交通知书;
⑶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补充和承诺;
⑷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⑸竞争性磋商文件。
3、成交供应商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向项目单位提供上述合格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4、项目单位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到期应付的款项。
5、本合同的签署及项目实施由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管,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合同签署的鉴证方。
本合同共五份,项目单位两份,成交供应商一份,政府采购办一份,招标公司一份。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根据LCZC2016-198-JX 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与聊城华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交供应商)就此次中标的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区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本采购合同。
1、定义
1.1“合同”系指项目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成交供应商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款项。
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须向项目单位提供的一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其它技术资料等。
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产品的安装、技术协助,免费培训及其它相关的义务。
1.5“项目单位”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产品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1.6“成交供应商”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现场”系指将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下由专家指导验收,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或产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3、技术规格和标准
3.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及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及服务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4、产品名称及有关情况
4.1产品名称指成交供应商实际中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4.2有关情况包括货物型号、数量及其它有关事项:单位:元
5、价格与支付
5.1产品及服务价格按此次中标价(小写:1470000.00元)执行。
包括货物供应、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原材料采购及生产制造、检验、包装、利税、保险、安装调试、管理、运输及人员培训等全部费用。
5.2付款方式:产品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10%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
6、质量与验收
项目单位组建项目验收小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带来的全部风险并赔偿损失。
7、交付条件
7.1交付工期:合同生效后 5天。
7.2货物检验合格发出前,成交供应商应用函、电通知项目单位。
7.3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或丢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和更换,直至达到项目单位满意。
7.4交付时必须附带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一份、装箱单一份、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一份、质量证明书一份以及其它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如果货物为进口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进口产品相应的入关手续及有关证明文件。
7.5交付方式:成交供应商送货到项目单位现场, 并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期间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6除非项目单位另有要求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采用相应标准的方式进行包装并做出相应标志。
由于包装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7.7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48小时内向项目单位提供所供家具的样品封存。
8、售后服务
8.1质保期:自货物交付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货物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故障,供应商收到项目单位的函、电后,应在0.5小时内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实行三包服务,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免费更换;不能更换的,供应商应返还项目单位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
质保期外供应商应及时维修并只收成本费。
8.2在质保期内由于供应商的过错或疏忽造成的供应材料货物(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项目单位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产品或部件,则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十天运到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8.3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有明确承诺的,依照其响应文件的规定执行。
8.4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9、违约责任
9.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成交供应商逾期未能交付的,经由项目单位
催交后5天内仍未履行的,视为不能交付,项目单位有权通知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
合同自通知到达成交供应商后解除,并由成交供应商偿付项目单位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项目单位逾期未能付款的,由项目单位赔偿成交供应商的损失,赔偿标准按合同总价的0.3%每天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9.2由成交供应商违约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项目单位违约造成的损失由项目单位承担。
9.3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及服务在检验期内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依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和包换,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费用。
成交供应商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付处理。
9.4合同生效后,项目单位变更方案,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已制成成品或半成品时,项目单位应偿付成交供应商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10、合同修改和变更
10.1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变或偏离,均须由供需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若变更导致了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付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也相应地修改合同。
11、合同争议的解决
11.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11.2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11.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2、合同生效
12.1除非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
12.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12.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其他
13.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3.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
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3.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3.6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特快专递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3.7其它相关事宜: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指标、产品功能、型号、安装调试服务等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承诺。
项目单位全称: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成交供应商全称:聊城华信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鉴证方: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2016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