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分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几类

一、按照承包关系类型分类1. 总包合同: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包,由总包单位统一协调和监督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工作。
2. 分包合同:总包单位在签订总包合同后,将若干专业性工作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合同。
二、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分类1. 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固定,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质量标准、工期等完成工程,不论实际发生成本如何,均按合同约定的总价结算。
2. 单价合同:合同价格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单价结算,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不符时,按实际发生量调整合同价格。
3.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格由工程成本和承包方约定的酬金组成,工程成本按实际发生额结算,酬金按约定的比例支付。
三、按照合同履行期限分类1. 短期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
2. 长期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可能涉及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
四、按照合同内容分类1. 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内容。
2. 材料供应合同:主要包括材料供应范围、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运输方式等内容。
3. 设备租赁合同:主要包括设备租赁范围、数量、质量、租金、租赁期限、维修保养等内容。
五、按照合同法律关系分类1. 有名合同: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名称和基本内容的合同。
2. 无名合同: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未明确规定名称和基本内容的合同。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双方需求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建设工程合同七种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七种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参与者签订的一种约定,规定双方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的权益、义务和责任的文件。
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可以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七种分类。
第一类: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它规定了承包商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工程的质量要求、工期、报酬等具体细节。
这类合同以投标、招标等方式产生,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和可控性。
第二类: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是指以设计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设计师通过与业主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设计工作,并制定设计方案,确保工程的规划性和科学性。
第三类:咨询合同咨询合同主要是为了解决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而签订的。
咨询合同约定了咨询内容、咨询方式、咨询费用等具体细则,确保建设工程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第四类:设备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是指业主与设备提供商签订的一种合同,主要规定了设备的租赁期限、租金、设备维护等事项。
通过租赁设备,业主可以满足建设工程的设备需求,提高工程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类:物资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是指业主与供应商签订的一种合同,主要规定了对所需物资的采购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具体细节。
通过与供应商的合作,业主可以保证建设工程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
第六类:勘察合同勘察合同是指业主与勘察机构签订的一种合同,主要约定了勘察的范围、要求、费用等事项。
通过勘察合同,业主可以获得建设工程所需的地质、气象等信息,为工程的规划和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七类:项目管理合同项目管理合同是指业主与项目管理机构签订的一种合同,主要规定了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责任和权益。
通过项目管理合同,业主可以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管理,提高工程的规范性和效益。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内容可以分为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咨询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勘察合同和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任务达成一致的协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1.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勘察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指发包人与设计人就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建设安装工作,筹建单位接受建筑物及其安装的设施并支付报酬。
二、以合同主体为标准1. 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并依据特定的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的国际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确立的为完成本项特定工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2. 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其标的是特定的工程项目。
三、以合同联系结构不同为标准1. 总承包合同与分别承包合同:(1)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整个建设工程承包给一个总承包人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总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对发包人负责。
(2)分别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 总包合同与分包合同:(1)总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以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但总包单位对发包人负责。
(2)分包合同:是指施工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合同形式的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同时,根据第七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下面将从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种类、书面形式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种类1. 工程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勘察合同主要包括勘察范围、勘察内容、勘察质量标准、勘察费用、勘察周期等内容。
2. 工程设计合同:指发包人与设计人就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设计合同主要包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费用、设计周期等内容。
3. 工程施工合同:指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装修、设备调试等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工程材料和设备、施工措施、工程验收等内容。
二、书面形式的要求1.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协议书、确认书等。
2. 书面形式有利于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
3. 书面形式应当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合同名称、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4. 书面形式的建设工程合同应当由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合同的签订日期。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1.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业绩、信誉等情况,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2.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内容、范围、质量标准、价款、工期等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4.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类型建设工程合同有多种类型,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和合同主体可以进行分类。
以下是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及其细分:一、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总承包商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工程管理等全过程。
总承包合同可根据合同方式分为以下类型:1. 转包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将合同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
2. 代建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将施工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其他单位完成,由总承包商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
3. 按图设计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完成建筑项目。
4.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与其他工程建设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完成。
分包合同根据工程所属专业可细分为以下类型:1. 土木工程分包合同2.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3. 给排水工程分包合同4. 电气工程分包合同5. 通信工程分包合同6. 环保工程分包合同三、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规定了设计单位完成相关设计的内容和标准。
设计合同根据专业可细分为以下类型:1. 建筑设计合同2. 结构设计合同3. 机电设计合同4. 暖通空调设计合同5. 给排水设计合同6. 电气设计合同7. 景观设计合同四、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是建设单位与设备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规定了设备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等信息。
五、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主要约定劳务公司提供工人等劳务资源。
六、施工分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商与其他工程公司或个人签订的合同,主要将工程的一部分或若干工程项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
附件:1. 合同正文2. 合同附件: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设计图纸等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2. 合同法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 工程招标投标法5. 建筑法6. 环保法7. 土地管理法8. 拆迁补偿条例。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建立工程合同的种类建立工程合同:建立工程合同的种类。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一)建立工程勘察合同建立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展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立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立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
建立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立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
工程勘察是工程建立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立工程质量的根底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答应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
建立工程勘察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根本建立程序,勘察合同由建立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与勘察部门协商,双方获得一致意见,即可签订,任何违背国家规定的建立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无效的。
(二)建立工程设计合同建立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展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立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立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
建立工程设计合同为建立工程需要而作的设计成果。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立的第二个环节,是保证建立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工程设计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要机关批准,持有《设计答应证》,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只有具备了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建立工程设计合同才能订立;小型单项工程必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订立。
假如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当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订立。
(三)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立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立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互相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有以下主要特点:1.对合同承包方的主体资格要求严格要审查承包方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平安消费合格证、企业等级证书。
外地建立企业进驻当地施工,应当根据____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如进省(市)答应证等。
建筑工程合同的分类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的分类管理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筑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分类及其管理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分类1. 按计价方式不同,建筑工程合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施工合同类型中最主要的一类合同类型。
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单价合同适用于范围较广泛,风险分配较为合理,能够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管理水平等手段从节约成本中提高利润。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合同价款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风险较大、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或工期紧迫的情况。
2. 按工程性质不同,建筑工程合同可分为土建合同、安装合同、装饰装修合同等。
(1)土建合同:土建合同是指承包人承担建筑工程的土建施工任务的合同。
土建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等。
(2)安装合同:安装合同是指承包人承担建筑工程中的设备安装施工任务的合同。
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等。
(3)装饰装修合同:装饰装修合同是指承包人承担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施工任务的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内外墙面粉刷、地面铺设、门窗安装等。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1. 合同的签订管理: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要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同时,要关注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合同漏洞和纠纷的发生。
2. 合同的履行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六大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六大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六大分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双方的基本信息: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买方等基本信息。
2.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明确施工企业的施工责任,建设单位的支付义务以及买方的验收责任等。
3.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
4.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明确施工企业的施工内容、施工时间、建设单位的支付方式及验收标准和买方的验收时间等权利和义务。
5.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等。
6. 其他:约定索赔、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 双方的基本信息: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基本信息。
2.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明确设计单位的设计责任和建设单位的支付义务等。
3.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
4.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明确设计单位的设计内容、时间、质量等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单位的支付方式和验收标准等。
5.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等。
6. 其他:包括版权归属等条款。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 双方的基本信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信息。
2.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明确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和建设单位的支付义务等。
3.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
4.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明确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时间、质量等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单位的支付方式等。
5.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等。
6. 其他:包括索赔、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四、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1. 双方的基本信息:采购单位、供应商等基本信息。
2.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明确采购单位的物资需求和供应商的供应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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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的一种。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质、阶段、内容通常可作如下分类:
一、按承包方式分类:
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又称为“交钥匙承包合同”,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分别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合同.如单位工程中的地基、装饰、幕墙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合同。
二、按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和职能分类: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代理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咨询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工程担保合同等
三、按工程计价方式分类:
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固定价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可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四、按施工内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类:
主体结构合同、地基与基础合同、设备安装合同、水电合同、装修合同、电梯合同、幕墙合同、弱电工程合同、锅炉合同、垃圾处理合同、室外道路合同、园林绿化合同等。
五、按行业的不同分类:
建筑工程合同、市政工程合同、水利工程合同、公路工程合同、铁路工程合同、通讯工程合同、航空工程合同、港口工程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