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属于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那些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那些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那些合同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合同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建设工程合同,有必要对其进行分类和了解其特点。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1. 按照合同的标的性质,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建筑工程合同、土木工程合同、线路管道工程合同和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等。

2. 按照合同的计价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3. 按照合同的执行方式,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和勘察设计合同等。

三、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1.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建筑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合同标的复杂。

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包括建筑物本身和与建筑物相关的配套设施,如道路、绿化、给排水等。

(2)合同履行期限长。

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通常较长,从数月到数年不等。

(3)合同风险较大。

建筑工程合同涉及多个环节,如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之间相互关联,风险较大。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特殊。

建筑工程合同的价款支付通常采用进度付款和结算付款相结合的方式。

2. 土木工程合同的特点土木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如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土木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合同标的庞大。

土木工程合同的标的通常涉及大规模的土建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投入。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

土木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较长,有的甚至超过十年。

(3)合同风险较大。

土木工程合同受自然环境、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影响较大,风险较高。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较为复杂。

土木工程合同的价款支付通常采用分期付款和结算付款相结合的方式。

3. 线路管道工程合同的特点线路管道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线路、管道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属于委托合同吗

建设工程属于委托合同吗

建设工程属于委托合同吗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定类型的合同,涉及多个参与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法律上,建设工程可以被归类为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一方(委托人)以付费的方式请托他方(受托人)完成特定任务,以达到委托人预期的目的。

对于建设工程,委托人通常是业主或者相关单位,受托人则是承包商或者施工队。

委托合同的签订具有预先约定的合同条件,双方约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要求和费用都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使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约定,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在建设工程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 提供工程设计和规划要求: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详细的工程设计和规划要求,确保工程按照预期的标准进行。

2. 支付工程费用: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费用,以确保受托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3. 监督工程进展和质量:委托人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包括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质量符合标准。

而受托人在建设工程委托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则包括:1. 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提供的设计和规划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达到预期质量标准。

2. 按时交工:受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将工程按时交付给委托人。

3. 收取工程费用:受托人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收取相应的工程费用。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属于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设立使双方权益得到保护,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满足。

委托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中各项条款的执行对于建设工程的成功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应该遵循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同时,双方也应注意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沟通和协商,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并维护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只为一般说明,具体情况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合同的规定。

总结起来,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得出结论:建设工程属于委托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循合同的约定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之间签订的合同。

这类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因为它们是基于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的,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民事法律的调整和保护。

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其中,建设单位是合同的一方,负责工程建设的投资、组织、管理和监督;施工单位是合同的另一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交付;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作为辅助方,分别负责工程的设计和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是工程建设的标的,即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和服务。

施工合同的客体是施工工程本身,设计合同的客体是设计成果,监理合同的客体是监理服务。

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关系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交付合格工程;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提供施工条件等。

同时,双方还需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如质量保修、安全生产、环保等。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其调整和保护依赖于民事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都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合同的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当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之,工程建设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其特征为自愿性、平等性、公平性和诚实信用性。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受到民事法律的调整和保护。

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是保障工程建设合同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交易合同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交易合同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交易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属于交易合同的一种,其核心内容围绕着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展开,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各个方面。

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合同中应详细列明以下要素:一、合同双方信息:包括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工程概况:对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做详尽描述,如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标准、质量要求等。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清晰界定工程的总投资额、各阶段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以及付款方式和条件。

四、工期与进度:设定合理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阶段性目标,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五、质量保证与验收标准: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的标准,以及验收程序和不合格处理办法。

六、变更与索赔管理:明确工程变更的申请、审批流程和因变更产生的费用处理原则;同时约定索赔的条件、程序和限制。

七、违约责任:对合同双方违反条款时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八、争议解决机制:设立争议解决的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九、其他特别约定: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需要,添加必要的特别条款。

十、附则:包括合同生效条件、附件清单、未尽事宜的处理等。

在起草工程建设合同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条款透明,权利义务明确,避免含糊不清导致未来的纠纷。

合同文本应当简洁明了,专业术语准确无误,便于双方理解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逐渐成为行业新宠。

与传统纸质合同相比,电子合同具有便捷、高效、易于保存和管理等优点。

但无论是电子合同还是纸质合同,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关键在于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一份优质的工程建设合同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也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因此,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打磨合同的每一个细节,是非常有必要的。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在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 特点(1)标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具有显著的物质性和使用价值。

(2)合同主体特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分别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通常是项目投资者或项目业主,承包人则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3)履行期限较长: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通常较长,从工程勘察、设计到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需要耗费较长时间。

(4)风险较大:建设工程合同涉及资金投入大、技术复杂、环节众多,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风险,如质量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等。

(5)合同内容复杂: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多个方面,合同条款繁多,关系复杂。

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依据1. 合同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从这个定义来看,建设工程合同符合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即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

2. 合同性质分析(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完成工作成果,发包人支付报酬。

这符合承揽合同的性质,即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购买材料设备,发包人支付价款。

这同样符合承揽合同的性质,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以建筑、市政、公路、水利
等工程项目的施工为目的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规定。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是在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工程领域中的一种特殊合同,其内容和形式与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有所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主要包括工
程的复杂性、长周期性、高风险性等。

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需要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工程的质量、工期、费用等内容,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此外,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
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中的内容和条款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需要保证合同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规定。

在签
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性质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民商法领域内的债权合同,其核心是双方当事人就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并支付相应报酬达成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并由发包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类合同通常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内容,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具体来说,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如下:1. 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工程的质量标准、工期要求、进度安排、变更处理、风险分配等。

2. 法律效力强:一旦签订,除非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涉及面广:除了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双方外,合同还可能涉及到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分包单位等多个利益相关方。

4. 风险分担:建设工程合同通常包含风险分担条款,以应对不可预见的事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

提供一个简化版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供参考:建设工程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内容:1. 工程名称: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3. 工程规模及要求:__________二、合同价格: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包含所有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工期要求: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设计和功能要求。

五、付款方式:1. 预付款:______%,于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支付。

2. 进度款: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3.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六、违约责任:1. 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日支付违约金。

2. 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修复至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的合同性质是什么

建设工程的合同性质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特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法律上,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完成工作的合同从广义上讲,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完成工作的合同。

这类合同强调的是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特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发包人,发包人则支付相应的报酬。

完成工作的合同涵盖了承揽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等多种类型。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需要完成的工作就是进行工程建设,而发包人则需支付工程价款。

二、承揽合同的一种在传统民法中,建设工程合同被视为承揽合同的一种。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多种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与传统的承揽合同相比较,其特殊之处在于承包人需要完成的是工程建设,而不是其他形式的劳动成果。

三、特殊的承揽合同尽管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但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它又具有承揽合同所不具备的特点。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是建设工程,包括各种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水库等。

这些工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技术复杂、风险高等特点。

其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众多的参与者,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这些参与者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变得更加复杂。

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特殊的承揽合同。

四、具有独立性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在性质上具有独立性。

这意味着,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不受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其他合同的约束。

此外,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决。

五、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这意味着,一旦建设工程合同依法成立,它就具有法律效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篇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合同?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合同?《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

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

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

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

此外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即成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

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

由于一项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等若干过程才能最终完成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

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

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一是初步设计合同,即在建设工程立项阶段承包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

二是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具体施工设计达成的协议。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和安装两方面内容,这里的建筑是指对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

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等设施的装配。

篇二: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双方争执判定的依据。

现代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所涉及的方面和关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这就使合同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虽然我们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来强调要按合同来管理项目、来规范合同的管理,但实际操作中,合同的作用还未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且管理水平也相对较低,远没有达到合同的效果。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1)风险合同现象严重由于迅速成长的建筑市场存在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行为,业主常常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业主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了承包商身上,而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签订风险合同,在工程承包中增添了非正常风险。

(2)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少数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缺陷和漏洞多、双方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随意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修改合同或违背约定,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还私下与施工单位签订一份与原合同相悖的“地下合同”或增补条款,形成一份违法违规的契约。

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

(4)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的承包商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

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1)合同的履约情况差,索赔难度大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2)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很多项目的管理中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重要意义。

大多数建筑项目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施工技术、计划经营、财务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和监控。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在工程中相关的合同有几十份、几百份,甚至几千份,它们之间有复杂的关系;合同的文件多,包括合同条件、协议书,投标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然而一些建没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推广严格的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困难,严重地制约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的损害。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1.规范合同文本内容,严格筛选分包队伍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合同的签订,应当把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列为必经程序。

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对合同内容要反复推敲,字斟句酌,考虑周全。

及时提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利情况要有足够的预见性;对风险因素要有周到的考虑及规避措施;对合同的风险及利润做出评估,为工程报价、合同谈判提供决策信息。

在协商签约阶段,通过修改、补充合同中有关条款,力求携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与业主分清责任,从而达到降低合同条款风险的目的。

分包队伍的选择决定着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成败,应优先选择与企业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对象。

对于新的合作对象,除了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进行考查外,还应重点在人员配备、资金筹措能力、设备情况、施工经历、施工成本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查。

同时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2.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在项目部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建筑技术的迅速发展,工程项目规模庞大,合同管理文件多而杂,合同变更频繁。

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必须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

同时要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设立专职部门和优秀的专职合同管理人才来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专业业务,从而使合同管理专业化、规范化。

同时应该加强全体员工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

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对这些文件应及时建帐存档保存;对合同的变更要及时记录和存档;要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及相关工程的所有档案。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合同的动态管理(1)合同交底和分解制度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

同时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使他们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层层合同分解,层层合同落实,使各小组能尽心尽职,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管理。

(2)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决策。

(3)工程变更制度在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

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

凡涉及到工程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等重大变更均应计算变更对工程进度、费用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签订补充(书面)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4)合同的总结、评价制度要求合同履行完毕后,必须认真总结在合同履行过程所遇见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正确地评价合同,形成书面报告等。

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

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把握施工索赔的重点,在索赔时效内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

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的事件发生。

总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

必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经济相效益。

参考文献:[1]刘文利: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山西建筑XX.(9)。

[2]吴凤平王辉李斌: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J],建筑管理现代化XX(3)。

[3]杜艳丽:浅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J],《经济师》XX(6)。

篇三:建设工程合同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的一种。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质、阶段、内容通常可作如下分类:一、按承包方式分类: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又称为“交钥匙承包合同”,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