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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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二、基本原则1. 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中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为核心任务。

2. 以公平为原则。

建立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3. 以社会化为手段。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化运行,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以科技创新为驱动。

加强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三、重点任务1. 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能力。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覆盖全国所有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

2.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3. 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的进程,将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应用到医疗卫生服务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和监管。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管,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四、政策措施1. 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和设施。

2.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服务的运行,建立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4.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制定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监管政策,建立严格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准入制度。

充分发挥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年2020年)2015年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年2020年)2015年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截至2013年底,我国有医疗卫生机构97.44万个,其中医院2.47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54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2万个;卫生人员979万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21万名;床位618万张。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55张、执业(助理)医师2.06名、注册护士2.05名。

2004—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每年39.91亿人次增加到73.14亿人次,年均增长6.96%,住院人数由每年6657万人增加到1.91亿人,年均增长12.42%。

但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

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45%;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10%。

二是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

西部地区医疗卫生资源质量较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

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

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近90%。

国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国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等规定,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指导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医疗机构设置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升。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含义《规划》是以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可及地向全体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

有利于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率和效益,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城乡,适应我国国情、人口政策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可及原则。

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

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面向城乡居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统筹规划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属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三)科学布局原则。

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即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

(四)协调发展原则。

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文解读(5)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文解读(5)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文解读(5)《“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第四篇完善健康保障第十一章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第一节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

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

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

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的有效衔接。

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第二节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

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

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

加强医疗保险基础标准建设和应用。

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

第三节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

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

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第十二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第一节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

规范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文解读(8).doc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文解读(8).doc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文解读(8)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文解读(8)大力加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能力建设,依托现有机构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医学研究科研基地布局。

加强资源整合和数据交汇,统筹布局国家生物医学大数据、生物样本资源、实验动物资源等资源平台,建设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等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

实施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

加快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健康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医学研究和健康产业创新中心,促进医研企结合,推进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

加强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促进医学成果转化推广。

建立更好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加强科卫协同、军民融合、省部合作,有效提升基础前沿、关键共性、社会公益和战略高科技的研究水平。

第二节推进医学科技进步启动实施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健康保障等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科技计划。

发展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疫苗、生物治疗等医学前沿技术,加强慢病防控、精准医学、智慧医疗等关键技术突破,重点部署创新药物开发、医疗器械国产化、中医药现代化等任务,显著增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

力争到2030年,科技论文影响力和三方专利总量进入国际前列,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对医药工业增长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

第二十四章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第一节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国民健康信息服务。

(完整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

(完整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 (1)第一节现状 (1)第二节形势与挑战 (3)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 (5)第一节目标 (5)第二节原则 (6)第三章总体布局 (7)第一节机构设置 (7)第二节床位配置 (8)第三节其他资源配置 (8)第四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10)第一节医院 (10)第二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4)第三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6)第五章卫生人才队伍 (19)第一节人员配备 (19)第二节人才培养 (21)第三节人才使用 (23)第六章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24)第一节防治结合 (24)第二节上下联动 (25)第三节中西医并重 (26)第四节多元发展 (26)第五节医养结合 (27)第七章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28)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28)第二节创新体制机制 (31)第三节加大资源调整力度 (31)第四节强化监督评价 (32)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的精神,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订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由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13年,我国有医疗卫生机构97.44万个,其中包括医院2.47万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54万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2万所;卫生人员979万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21.1万名;床位618.2万张。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55张,执业(助理)医师2.06名,注册护士2.05名。

2004—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39.91亿人次增加到73.14亿人次,年均增长6.96%,住院人数由6657万人增加到1.91亿人,年均增长12.42%。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七章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构建、发展、改革与管理,是党和人民政府、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因而也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医疗卫生迅猛发展,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总体规模、宏观与微观管理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1978年的169732家增加到2007年的298480家,其中县及县级以上医院为19852家。

卫生人员从1978年的310.56万人增加到2007年590.4万人。

卫生机构床位数从1978年204.17万张增加到2007年370.11万张,卫生总费用从1978年的110.21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0966亿元(图7-1/图7-2/图7-3和图7-4)。

图7-1图7-2图7-3图7-4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民营医疗机构经历了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成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队伍当中的组成部分,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第一节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和发展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是30年来多项有效改革政策与科学管理举措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成果,在卫生部的指导下,各地认真规划,妥善布局,积极投入,科学建设,逐步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

为保证医疗服务体系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完善相关政策的同时,加强对医疗服务体系的科学管理,基本上建立了法制化的医疗机构管理体系。

一、以医院为主体的医疗服务体系已经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我国医疗卫生的管理体制,卫生部以各种方式对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行规划和指导。

1982年,卫生部颁布了《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这是我国建国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经验的概括与总结,对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构建和保障人民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87年11月,在宁波召开“全国文明医院建设研讨会”,卫生部提出按照医院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常规化、规范化的原则和要求,将文明医院评比引向医院分级管理和评审的轨道上来。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24年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24年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是为了适应我国人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

该纲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旨在全面提升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加普惠、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该纲要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构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传染病防控体系、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和促进各类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下面将对这六项任务进行逐一解读。

首先,构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是纲要的核心任务之一、该任务内容主要集中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医疗服务方式三个方面。

纲要中指出了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建设需求,包括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更新,提高基层医生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卫生室的建设等。

其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是纲要的另一个重要任务。

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中明确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和任务,包括提高公共卫生创新能力,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推进健康促进和健康素养教育,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等。

第三,发展传染病防控体系也是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当前全球范围内爆发传染病的情况下,我国必须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对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应对能力。

纲要中提出了加强传染病疫苗研发和接种工作、加强疾病监测和信息共享、完善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等相关措施。

第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是纲要的重点任务之一、基本药物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重要保障,纲要中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措施,如加强基本药物品种的研发和生产、提高基本药物质量和安全监管等。

第五,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是纲要的核心任务之一、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对于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至关重要。

纲要中明确了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推进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促进医疗质量的透明度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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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文件解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由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卫生服务体系。

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比,当前资源配置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资源总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卫生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影响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三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没有建立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碎片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部分医院单体规模过大;五是政府对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能力不强。

综合考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医疗保障制度完善与疾病谱等的变化,对居民医疗服务需求进行预测,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以及生育政策的调整,部分地区资源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康复、老年护理、妇幼等薄弱环节的问题更为凸显。

同时,在深化医改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对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和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服务体系规划。

二、《规划纲要》的编制思路是什么?
按照“以问题为导向确定规划思路,以床位为核心提出规划指标”的路径,规划纲要编制的基本思路是:在宏观调控下,适度有序发展,重在调整结构、系统整合、促进均衡。

着力解决“办什么、办在哪、办多少、办多大”4个问题。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哪些部分?
《规划纲要》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

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县办医院、地市办医院、省办医院、部门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

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

根据属地层级的不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县办(包括市辖区、县级市,下同)、地市办、省办及部门办。

四、不同类型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什么原则进行设置?
《规划纲要》提出了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
机构的设置原则。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等),中医资源缺乏难以设置中医类医院的县可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

50万人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在地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200万人设置1-2个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下同),服务半径一般为50公里左右。

地广人稀的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

在地市级区域应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等地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在省级区域划分片区、按需求每1000万人规划设置1-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同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规划设置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病、职业病以及口腔、康复等省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在省级区域内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提升能级、辐射带动的原则,在全国规划布局设置若干部门办医院。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方面,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照行政区划,分级设置。

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床位和人员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千人口床位数为6.00张(为指导性指标)。

根据1980-2012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变化趋势,结合病床使用率、住院率和平均住院日数据,并考虑老龄化、城镇化等因素,对2020年卫生服务需求进行了预测,同时参照国际标准,建议2020年千人口床位数为6.00张。

我们认为,以千人口6张床作为医疗卫生资源发展的上限,既是适度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人才与床位等资源要素的协调发展、费用增长的可承受能力以及信息化带来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等方面综合考虑的结果,是一个相对适宜的规模。

另外,根据《医药卫生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近年来卫生人力发展趋势,提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为了保障医疗服务安全与质量,实现床位与人力资源的协调发展,提出地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

六、《规划纲要》对公立医院的单体规模是怎样要求的?
根据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各级公立医院应开设的设床临床科室数以及每个科室的适宜床位数,结合目前的平均规模,提出县办综合性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从严控制。

七、《规划纲要》重点平衡哪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规划纲要》从现状和到2020年实现的可能出发,按照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承担70%服务量来确定公立医疗服务体系与非公立医院之间的资源比例关系,将公立医院床位标准确定为每千人口3.3张,并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

同时,政府要切实履行《规划纲要》明确的上述机构的保障职责。

非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规划纲要》还提出,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等措施。

(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规划纲要》在全国范围内以千人口6张床为基础进行宏观调控。

各省份在现有基础上,按照鼓励发展、平稳发展、控制发展等策略区别作出规划。

要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可以在强基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级别、类型机构床位的比例关系进行适当调整。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关系。

针对目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等突出问题,对区域内卫生服务体系不同类型的机构之间的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分别提出了要求,一是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机制,实现防治结合;二是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
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三是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四是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推动多元发展;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对养老服务的支撑,推动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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