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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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和《2017年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督导工作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条件和程序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选用应从严控制,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1.有药敏支持;2.经科室讨论和有关专家会诊同意;3.处方需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

临床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相关规定1.住院患者确需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5.按月填写《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报临床药学室汇总,进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分析。

三、管理责任1.权限的控制,在应用程序上实行电脑程序严格把关,医院信息科通过电脑程序控制,将本院抗菌药物设有标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标识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之答禄夫天创作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法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和《2017年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督导工作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条件和程序包含: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选用应从严控制,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1.有药敏支持;2.经科室讨论和有关专家会诊同意;3.处方需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

临床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分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相关规定1.住院患者确需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含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出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5.按月填写《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报临床药学室汇总,进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分析。

三、管理责任1.权限的控制,在应用程序上实行电脑程序严格把关,医院信息科通过电脑程序控制,将本院抗菌药物设有标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标识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碳青霉烯类评价表

碳青霉烯类评价表

感染性疾病诊断: 符合打√不符合打×
过敏史: 备注
医疗机构: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信息表
患者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入院科室:
处方医师:
住院号:
第一诊断:
指标名称 用药指征
用药过程 有禁忌症 相应级别医生查房分析记录 第1次使用前72h内药敏实验 第1次使用前72h内细菌培养 每日至少一次体温测量 每日至少一次血常规检查 肾功能监测 肝功能监测 用法用量符合标准 用药疗程符合标准 溶媒及滴速符合标准 药物相互作用符合标准 用药后72h内退热 用药期间及停药后细菌培养呈阴性 用药后白细胞计数正常 用药后患者临床症状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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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和《2017年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督导工作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条件和程序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选用应从严控制,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1.有药敏支持;2.经科室讨论和有关专家会诊同意;3.处方需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

临床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相关规定1.住院患者确需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5.按月填写《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报临床药学室汇总,进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分析。

三、管理责任1.权限的控制,在应用程序上实行电脑程序严格把关,医院信息科通过电脑程序控制,将本院抗菌药物设有标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标识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和《2017年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督导工作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条件和程序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选用应从严控制,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1.有药敏支持;2.经科室讨论和有关专家会诊同意;3.处方需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

临床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相关规定1.住院患者确需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5.按月填写《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报临床药学室汇总,进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分析。

三、管理责任1.权限的控制,在应用程序上实行电脑程序严格把关,医院信息科通过电脑程序控制,将本院抗菌药物设有标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标识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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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和《2017年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督导工作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条件和程序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选用应从严控制,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1.有药敏支持;2.经科室讨论和有关专家会诊同意;3.处方需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

临床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相关规定1.住院患者确需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5.按月填写《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报临床药学室汇总,进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分析。

三、管理责任1.权限的控制,在应用程序上实行电脑程序严格把关,医院信息科通过电脑程序控制,将本院抗菌药物设有标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标识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的要求,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使用条件和程序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选用应从严控制,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1.有药敏支持;2.经科室讨论和有关专家会诊同意;3.处方需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

临床应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科室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相关规定1.住院患者确需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治疗申请表》,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5.按月填写《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报临床药学室汇总,进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分析。

三、管理责任1.权限的控制,在应用程序上实行电脑程序严格把关,医院信息科通过电脑程序控制,将本院抗菌药物设有标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标识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临床应用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临床应用
第四部分:病原学及疗效评估
①使用抗菌药物前有相应病原学送检,指细菌培养(含院外有效病原学证 据); ②治疗中应有对疗效进行评估 的 动态实验室检查,如血常规、降钙素原及 细菌培养等。
评分说明
分数
违反①—⑦ 中任意一条, 每条扣10分。
不符合①扣 20分; 不符合②扣 10分。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细则
01 关于做好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
CHAPTER 和替加环素临床应用 的 通知
(冀卫办医[2018]31号)
关于做好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临床应用 的 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临床应用,国 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制定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 家共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细则》和《替加 环素临床应用评价细则》。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临床应用纳入对医 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 的 重要指 标,考核不合格 的 ,视情况对医疗机构作出降级、降等、评价不合格等处理。
02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
CHAPTER
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近年来,儿童群体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 的 使用量及耐药性明显上升,主要原因:1. 感染患儿可以选用 的 抗菌药物较成人少,包括碳青霉烯类在内 的 β—内酰胺类抗菌药 物为主要选择。2.越来越多 的 医疗机构建立了儿科重症监护室,收治了更多重症感染患 儿。
大于1月龄儿童 的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适应证与成人相仿,在新生儿及肾 功能不全 的 儿童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为减轻细菌耐药选择性压力,应当严格控制碳 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在感染患儿中 的 应用。1.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临床科室应当严格掌握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征,按照规定会诊,由具有相应处方权 的 医师开具处 方,并经药师审核后使用。2.制定合理 的 给药方案。患儿发生感染时,及时正确留取微 生物标本,依据标本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择相应 的 给药方案。强调通过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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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
使用情况信息表
XXX医院(自行修改)
科室名称:统计期间: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科主任签字:
附件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表医疗机构名称:
附件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
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性质:□三级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妇幼保健)医院
注: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同期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注: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同期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注: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同期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注: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同期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注: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同期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说明:
1.医疗机构确因诊疗工作需要,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上述规定的,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办理。

2.表格中的空白项,表明该指标未设定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做好相关指标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3.表格中所称合格标本是指下呼吸道痰标本(上皮细胞<10个/低倍视野、白细胞数>25个/低倍视野)、肺泡灌洗液、清洁中段尿液、组织和血液、脑脊液等无菌体液标本。

4.表格中第8项“静脉输液使用率”、第9项“住院患者静脉输液平均每床日使用袋(瓶)数”是指所有药物的静脉输液,不单指抗菌药物的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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