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设董事会的一人公司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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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一人)引言概述: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股东权益等内容。

对于一人公司来说,制定一份合理的章程尤为重要,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1.1 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正式名称,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独特性。

1.2 注册地: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地,包括国家、省份、城市等详细信息。

二、公司目标和经营范围2.1 公司目标: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盈利目标、市场定位等,以便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

2.2 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应详细列举公司的经营范围,确保公司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2.3 业务拓展: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未来可能扩展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三、股东权益和责任3.1 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的权益,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权、表决权等,以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

3.2 股东责任: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的责任,包括资金投入、业务参与等,以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

3.3 股东决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决策的方式和程序,如股东会议、表决方式等,以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公司管理和组织结构4.1 公司管理层: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等,以确保公司的有效管理。

4.2 组织结构: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各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4.3 决策程序: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决策的程序,包括决策的权限、流程等,以确保公司决策的高效性和合法性。

五、公司财务和审计5.1 财务管理: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批流程等,以确保公司财务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5.2 资金使用: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资金的使用方式和限制,以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5.3 审计制度: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审计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一人有限公司(包括法人独资和自然人独资)(设董事会、监事、不设经理)

一人有限公司(包括法人独资和自然人独资)(设董事会、监事、不设经理)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监事不设经理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七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十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监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监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一人公司的公司章程模板

一人公司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成立日期:___________第八条公司章程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九条公司股东为一人,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二条股东的出资应当在公司成立前一次性缴足。

第十三条股东对公司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获取公司分红;(四)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其股权;(五)公司清算时,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对公司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二)不得抽逃出资;(三)遵守公司章程;(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股东担任执行董事。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一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担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四)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七)修改公司章程;(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一人公司章程制度模板

一人公司章程制度模板

一人公司章程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管理和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请填写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请填写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请填写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元。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_______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请填写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理念:_______(请填写公司的经营理念)。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十条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请填写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十一条股东出资: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

第十二条股东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和经营报告;(三)按照出资比例获得利润;(四)优先购买公司新增股份;(五)按照出资比例优先受偿公司财产;(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七)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股东义务:(一)按照出资额缴纳注册资本;(二)不得抽回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四)不得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五)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董事会和管理层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人。

第十五条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最终账目;(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八)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订立以下章程。

下面是的我为您带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爱并共享出去。

人有限公司章程篇一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呢?大家知道要如何写呢?下面来看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章程。

本公司为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保证在中国境内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焦作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焦作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范围内,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添、削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第五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缴付期限万元人民币 % 年月日第六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情形和财务情形;(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股利并转让;(4)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定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一人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一人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一人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份示例的《一人公司章程(工商局版)》,但请注意,最终的章程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

以下是一个模板,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1.1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2.1 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注册地点3.1 本公司的注册地点位于_________。

第四条经营范围4.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期限5.1 本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

第六条注册资本6.1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

第七条出资方式7.1 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或知识产权出资。

第八条出资额度和时间8.1 出资额度和时间应当根据公司需要和法律规定确定。

第九条股东信息9.1 公司的唯一股东为_________。

第十条股权变更10.1 股东享有股权转让的权利,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公司组织形式11.1 公司采用董事会负责决策、执行和监督公司事务。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12.1 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和董事,由股东任命。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权13.1 董事会具有决策公司重大事务、制定公司战略、监督经营管理等职权。

第十四条董事任期14.1 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15.1 董事会会议应当按照公司需要召开,并记录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公司监事16.1 公司设立监事,由股东任命。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会17.1 公司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经营决策18.1 公司的经营决策由董事会负责。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管理19.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条公司税务管理20.1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税务申报和缴纳义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合同管理21.1 公司应当遵守合同法律法规,保护合同权益。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宅:**************。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状况详细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打算时,实行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打算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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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XXX为企业自填内容。

括号内均为提示信息,正式文本中请删除。

内容勿直接套用请按需修改。

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XXX(根据公司章程自定)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的方法、职权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发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二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的职权第二十五条股东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任命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任命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的章程;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董事、经理、监事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 人,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任命或委派,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三选一)。

董事任期x年(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董事,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支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投资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x名,由股东任命或委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四)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四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上一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五条分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第三十六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公司的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七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作出决定;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作出合并、分立决定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合并、分立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第三十九条公司因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公司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第四十条公司因《公司法》第180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才能向股东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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