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保持教师队伍稳定严肃工作纪律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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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体质管理制度(3篇)

小学体质管理制度(3篇)

小学体质管理制度(3篇)小学体质管理制度(通用3篇)小学体质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体质管理工作,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依据教育部制定出台的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措施,以及根据津南区教育局《津南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加强落实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津南教字〔20__〕号),特制定我校学生体质管理制度。

一、开展。

学校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每天阳光不少于1小时。

每个学生掌握至少2项日常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

二、综合防控近视。

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不宜超过40分钟。

三、加强健康教育。

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自觉地采纳和保持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方式,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检查落实。

学校每天开展两次大课间活动,所有师生共同参加,教师出勤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学校、班主任利用校会班会积极宣传体质管理要求和锻炼身体的意义,学生体育锻炼情况纳入学生评优。

小学体质管理制度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县教育主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值周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二、晨午检等级我校每日晨午检等级分橙色(常规)和红色(疫情流行期)两级,平时橙色做到警钟长鸣、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时期由学校通知红色预警的升降和持续时间。

学校规定制度

学校规定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在校期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学校管理应遵循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公开透明、服务师生、促进和谐的原则。

二、学生管理制度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第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荣誉,爱护学校公共财产,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课堂学习,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

第七条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园安全,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不得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第八条学生应自觉维护网络秩序,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第九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宿舍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保证考试的公正性。

三、教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教师应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十二条教师应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关心学生,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教师应自觉维护学校荣誉,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第十六条教师应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现学生有困难时,应给予帮助。

四、校园管理制度第十七条校园内不得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活动。

第十八条校园内不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保持校园整洁。

第十九条校园内不得乱贴、乱画、乱涂等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条校园内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二十一条校园内不得擅自进行施工、改造等活动,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校园内不得擅自举办大型活动,需向学校申请批准。

五、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规定

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规定

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规定(试行)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每位教职工必须劫持正常上班。

如因帮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请假等几类。

第三条无论请何种假,都必须遵守先请假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3天内)应该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旷职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离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第四条请假的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一)病假1、病假期限及审批办法审批权限如下:(1)学校校长请病假由人事科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2)其它干部及教职工请病假5天(含5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6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审核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3)长期病假人员(指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和全年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该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审核,市教育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人事部门批准。

个别因患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本人无法提供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应该出具书面报告由校长签名并加盟学校公章,市教育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请病假须携带材料:(1)请病假在6天(含6天)以上的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病历单、疾病证明书、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报告单、拍片、医疗费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由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后,提供疾病证明。

(2)因特殊情况,如患急症一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先提供书面报告,经所在学校校长核实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并在5天内补齐证明材料,办理正式审批手续,否则,离岗时间同样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教职工病假年累计在全年实际工作天数一半以内的,按实际病假天数每天从工资津贴中扣发二十元,有重大疾病住院的除外。

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规定

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规定

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规定(试行)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每位教职工必须劫持正常上班。

如因帮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请假等几类。

第三条无论请何种假,都必须遵守先请假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3天内)应该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旷职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离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第四条请假的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一)病假1、病假期限及审批办法审批权限如下:(1)学校校长请病假由人事科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2)其它干部及教职工请病假5天(含5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6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审核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3)长期病假人员(指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和全年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该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审核,市教育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人事部门批准。

个别因患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本人无法提供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应该出具书面报告由校长签名并加盟学校公章,市教育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请病假须携带材料:(1)请病假在6天(含6天)以上的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病历单、疾病证明书、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报告单、拍片、医疗费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由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后,提供疾病证明。

(2)因特殊情况,如患急症一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先提供书面报告,经所在学校校长核实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并在5天内补齐证明材料,办理正式审批手续,否则,离岗时间同样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教职工病假年累计在全年实际工作天数一半以内的,按实际病假天数每天从工资津贴中扣发二十元,有重大疾病住院的除外。

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教师权益。

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以下考勤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考勤制度(一)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规范的考勤制度,严肃上下班纪律,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定期将考勤情况予以公示,考勤资料要保存两年以上。

(二)教职工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人员,须向学校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学校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三)教职工考核年度内有旷工行为的(未请假又未上班的视为旷工),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旷工超过3天、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最高确定为基本合格;连续旷工超过8天、累计旷工超过12天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四)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在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五)严格执行考勤月报制度。

各学校要将教职工考勤情况整理清楚,每个月月底上报教科局人事股备案。

二、请假(一)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1.学校教职工请假一律逐级批准(村校教职工请假,3天及以下由村校校长审批,3天以上5天以内的由村校长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学校校长审批;5天及以上30天以内由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后上报县教科局和人社局负责人审批。

村校校长请假一律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病假时间在五天以上,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医院不含外县(区)医院)疾病证明。

假条原件留学校复印件交教科局人事股保存。

2.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校长(园长)请假报局长批准,假条原件留学校复印件交教科局人事股保存。

(二)病假病假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发票,按请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病假期间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否则视为旷工。

1.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奖励性工资全额计发。

2.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下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0%计发。

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条例

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条例

耒阳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职能,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教师的有关工作。

各中小学校根据本办法,自主管理本单位的教师队伍。

第二章教师资格第三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第四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衡阳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三章校长管理第五条坚持校长任职资格标准,规范校长选拔任用程序。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副科级以上学校校长,支部书记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任命(或聘用);其他中小学校长及教育行政干部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条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

任期届满后,重新进行聘任。

校长在同一学校任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第四章编制管理第七条坚持编制标准,规范编制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央编办发[2014]72号)规定,将全市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核定,其中农村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严格按照省颁标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配备行政人员职数,搞好教职工核编定岗分流工作,因地制宜,合理调剂人员编制。

纪检学校制度教师管理

纪检学校制度教师管理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教师行为,提高师德修养;2. 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秩序;3. 强化责任担当,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三、制度内容1.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教师职责,维护学校形象;(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4)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共同进步;(5)勤奋敬业,严谨治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教师工作纪律(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2)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3)认真备课、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缺课;(4)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擅自离岗;(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 教师考核与评价(1)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制度;(2)考核内容包括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

4. 教师奖惩制度(1)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反纪律、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3)对师德失范、违法犯罪的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纪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2. 各部门、各年级组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3. 教师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纪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纪检学校制度教师管理,旨在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八篇)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八篇)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工程。

为此,学校为了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的《义务教育法》以及宝安区教师从教“十坚持十不准”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用来规范教师的行为。

全校干部、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全员参与,互相监督。

一、德育处管理考核部分1、思想端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决议。

2、热爱学校。

1)积极营造学校和谐氛围,维护学校声誉,以学校大局为重言行不能有损学校声誉、利益。

2)爱护并自觉维护学校公共设施。

3、维护团结。

1)严禁教师在公共场合谩骂、争吵、打架,有矛盾以协商方式解决。

2)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诬陷他人,不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4、廉洁从教。

1)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不准收受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

2)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等营利性活动。

5、敬业爱岗。

1)工作尽职尽责,原则上服从学校的分工与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竞赛活动,可以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各自己职责范围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遇到学生违纪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现象须主动及时加以制止。

3)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科任老师处理意外突发事件。

4)值日教师必须遵守花二庄小学值日教师规定,履行值日教师职责。

5)班主任按时参加德育工作会议。

6、为人师表。

1)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同事间及遇客人应主动问好,学生问候须热情答礼。

2)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讲教育教学禁忌语。

3)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传看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吸毒等违法行为。

4)作风正派,生活检点。

7、勤学修身。

1)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有意义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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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保持教师队伍稳定,严肃工作纪律,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一)加强对教师德、能、勤、绩的考核考评,严把考核标准和条件。

对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15天以上、不满30天的,除扣发离岗期间工资外,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2年内不予晋升工资、不予晋升职称;对连续擅自离岗15天以上或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一律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师因故请假,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

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审批;请假3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中心学校审批;请假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提供有关证明,中心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县直学校教师请假一周以内的,由学校审批;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提供有关证明,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

对超假人员以旷工处理,组织上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

如本人坚持不回的,从超假之日起扣发工资;连续超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各学校当月考勤结果和工资花名册在下月1日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后报中心学校审核。

(三)禁止中小学教师不经过批准在外兼课。

二、教师脱产进修
(一)各中小学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在职教师脱产进修。

教师脱产进修须经学校同意,报县
教育局批准,并与学校签订协议。

脱产进修学习期满应及时回原单位上岗,否则以擅自离岗和协议规定条款处理,并偿还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有关培养、管理费用。

(九)未经批准擅自脱产进修的,以擅自离岗论处,给予除名处理,其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被除名人若外转档案材料,须偿还培养费及管理费。

三、教师流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抽调、借用教师。

因学科课程岗位需求,须调配解决的,在县政府下达的教育编制内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教学管理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是检验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为此特制订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备课
(一)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基础,是上好课的前提。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本学科的目的要求,首先应认真通读教材,掌握知识的系统性,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探讨教学方法。

(二)划分章节、课时,要从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出发,博览教学参考资料,择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袭。

(三)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相结合,允许不同意见的争论和不同教法的试验。

(四)经常储备一周的课时,不许教一节备一节,不准上无准备的
课,每节课都要写出教案。

(五)对布置的作业,教师应先作一遍,以便辅导学生和掌握分量。

(六)实验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上实验课时,要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认真选择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做到备教法、备实验、备教具、备板书、备作业。

(八)教案书写要工整、干净、细致,要做到六到位:即课时划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点难点处理到位、教学过程到位、体现教法到位、布置作业到位。

(九)要统一教材,统一内容,统一进度。

(十)教务处协助学校领导定期检查教案,一般情况下,每学期组织每月检查。

平时不定期随时抽查教案。

上课
(一)上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

课堂教学的总要求培养能力,发展智力,拓宽思路。

(二)对每一堂课的安排,要精心构思。

做到:加强基础,反复巩固,重点突出,详略得当;难点抓准,分步克服;例题精选,讲述正确;密度合理,分量适中。

(三)提倡启发式,废止注入式。

引导学生通过分析、综合、对比、推理、判断等思维过程,探索问题的答案,吸收知识营养。

提倡学生发言,搞活课堂气氛。

(四)讲究教学艺术。

教师上课时仪表要端庄,教态要亲切,声音要
宏亮,举止要恰当,幽默不失分寸,严肃切忌呆板。

教学语言要规范简练,逻辑性强,生动形象,富有感情。

板书要简明工整,设计科学,布局得当。

教具使用恰到好处,演示实验操作正确。

(五)重视课堂练习。

各科课堂教学要有讲有练,通过练习启发较好的学生,推动中等生,督促差生,实现教学均衡,避免两极分化。

促进后进变先进的转化过程。

批改作业
(一)批改作业,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消化和巩固的手段。

要求学生必须认真作好作业,教师必须认真批改作业。

(二)布置作业要精选,分量要适当。

要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方法,部分试题要作适当提示。

要严格要求学生正确、整洁、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三)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要求是:收发及时,批改量够,整洁认真,批语具有指导意义,并且要留有批改记录。

(四)检查作业批改情况。

教务处、学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学生作业,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作业次数,每班本数,实批本数和次数,作业质量和批改质量。

辅导
(一)了解学生,分类指导。

教师必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从双基、能力、学风、方法诸方面衡量学生的素质,参考考试成绩,分类排队,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用不同的方式及时进行有计划的辅导。

(二)注意培养拔尖学生。

对基础扎实、智商较高、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要发挥其特长。

在学好各门课的基础上,能在某一个方面成为出类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

教师应针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的性格特点、弱点进行具体帮助和教育。

以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学习纪律,培养好的学习习惯,克服自卑心理,增强学习信心,帮助他们扫除学习上的障碍。

加强基础,剖析难点,疏通思路,指导方法,使他们逐步跟上学习较好的同学共同前进。

考核
(一)考核是检查教学质量,评定学生成绩,督促学生认真学习的重要措施。

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做到经常考核。

如:提问、板演、小测验、单元练习等。

期中、期末考试是每学期按规定时间进行的两次大考,要认真组织。

(二)考前要组织学生复习所学课程,注意知识的系统性,把握教材,归类综合,突出重点、难点、疑点,要指导学生复习的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应变能力。

(三)认真做好命题工作。

每门学科应根据大纲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努力建立学校各级段、各学科的试题库。

试题要求既能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又能考查学生的智能情况。

要注意试题的思想性、实践性、启发性、广泛性。

覆盖面要大,难易适当,题型多样,力戒偏题、怪题出现。

(四)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求实、
求真的考风,推动勤奋多思的学风。

(五)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及讲评工作。

阅卷评分要坚持标准,力求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

要做好学生学习质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视缺漏现象,及时向学生反馈考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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