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产品检验申请书客户填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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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申请书填写指南

1.适用范围

1.1本《指南》适用于船用产品图纸/文件审批申请书、船用产品认可

申请书、船用产品检验申请书和无石棉认可申请书的填写;

1.2本《指南》对于申请书中涉及的技术参数的填写要求,按照本社规范、指南和相关规定填写,本《指南》不做专门说明。

2.基本原则

2.1申请方填写申请书时,首先应确认其格式正确、版本为最新。

下载地址:CCS官网首页() > 信息资源 > 申请表&协议

2.2申请方应确保填写的信息在各处表达一致,如:产品信息(名称、型号规格、依据)与产品图纸批准通知书/认可证书一致、公司名称的填写应与公章一致。

2.3根据申请书备注,“□”内:“Ⅹ”表示“是”或“适用”,“─”表示“否”或“不适用”,无其它表达方式。

2.4产品用于国际航行船舶或海上设施时,申请方英文名称应能体现

在申请书上,可通过填写英文版申请书

和加盖英文版公章(或含有英文名称的公章)两种方式实现;

3.通用要求

3.1工作控制号

申请方不填写,此处由本社填写。

3.2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使用本社规范和公约中的准确名称(规范相关具体

章节中有该产品的名称以规范名称为准,规范中没有规定的产品应该以规范中产品持证要求一览表的产品为准),如果规范、公约无产品名称的准确描述,应在产品认可或检验时使用有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产品名称;在上述规范、公约和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产品名称时,不得使用产品的俗称,该名称与申请资料应保持一致。

优先级别归纳如下:

法定产品:公约、规则中的产品名称->规范相关具体产品章节中的产品名称->产品持证要求一览表中的产品名称->IACS 统一要求中的产品名称->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产品名称。

入级产品:规范相关具体产品章节中的产品名称->产品持证要求一览表中的产品名称->IACS 统一要求中的产品名称->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产品名称。

3.3型号与规格

申请方应分别填写产品的型号和规格,并用“/”分隔型号和规格,若存在多个型号或多个规格时,应用“,”分隔,也可以用附表形式提供,此时在此处填写“见附件(XXX清单)”。

3.4用途

3.4.1申请方应明确产品用途,当有限定时,应在国际航行海船、国内航

行海船、内河船舶和其它(如高速船舶、游艇、移动平台等)栏“□”内都标示“Ⅹ”,若为其它,应在备注栏注明;

3.4.2当产品用途不限定时,一般描述为船舶与海上设施,此时“国际

航行船”、“国内航行船”、“其他”栏“□”内都标示“Ⅹ”。

3.5船用产品设计/制造依据

船用产品设计/制造依据的一般选用原则:公约/法规->本社规范->本社接受/采用的标准,在选用时可参考:图1产品认可选用依据。

图1产品认可选用依据

3.5.1所依据的本社规范只需列入与产品的结构和性能相关的篇章,规范中对产品的试验条件等一般性要求不列入;

3.5.2规范中其他章节对该产品确实没有描述时,规范的通用章节(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 篇第3 章)才可作为依据;

3.5.3除法定产品外,认可依据中至少包含一条CCS 规范条款的要求,填写要求参考3.5.1和3.5.2。

3.5.4本社规范对于产品没有具体性能要求时,国标、行业标准、ISO 等公认的标准中的相关产品标准才可作为认可依据。在此情况下,填

写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5)第1 篇第3 章。

3.5.5试验方法的标准不列入认可依据,但可作为试验大纲里的引用标准。

3.5.6对于法定产品,如果本社规范也有具体的要求,应该包含公约和规范条款,即使规范已经包含了公约的所有要求也不能仅仅写规范条款;

3.5.7对于入级产品,如果公约中的要求已纳入规范,检验依据只写规范,如果公约要求没有纳入规范,应将公约的相关要求写入认可和检验依据。

3.5.8公约和规则均有技术细节要求的产品,公约和规则均应作为依据;公约中仅有配备要求且规则有技术细节要求的产品,仅将规则作为依据;公约中有配备要求且规则中无任何规定的产品,仅将公约作为依据;

3.5.9尽管申请的是非法定/入级产品的检验,申请方也可以将法定和入级要求作为依据。

3.5.10申请方确认的标准

⑴一般是公认的标准,如ISO 标准、IEC 标准、国家标准、有影响的跨国家的区域标准、某一领域/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或公认有权威的组织制定的标准、申请方提供的其他检验要求(如:图纸、试验大纲和技术文件等)。

⑵检验/试验项目应完全覆盖标准的要求,否则应在“其他”一栏中进行补充说明如:“A 项目符合B 标准C 条款/A items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regulation C of B.”。

⑶填写格式为标准编号(含版本号)+《标准名称》。

3.5.11写法参考如下格式:

1>规范(具体到章):

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15)及其修改通报第1篇第3章2>公约(具体到条):

中文: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第II-2章第3、9条

3>规则:

若规则对不同产品有分类时,写到类别所对应的章或部分;若仅针对一类产品时,可仅写规则名称。如:

A. FTP 规则

IMO 2010 年FTP 规则第2 部分和第5 部分

B:LSA 规则

经MSC.320(89)修正的《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第I 章

4>标准:

ISO 3189-1985 《通用浇注钢丝绳索具索节》

3.6图纸/技术文件、资料

提交文件\资料时编制“XXX资料清单”, 描述为“见附件(XXX 资料清单)”。

3.7申请方信息

3.7.1申请方,填写公司名称,并应与公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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