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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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锂电池管理规定规定

民航锂电池管理规定规定

民航锂电池管理规定规定民航锂电池管理规定是为保证民航飞行安全和维护国家利益,确保航空器不受锂电池的影响而制定的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飞行的民航航空公司和民用航空器。

1.定义•锂电池:指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等各种类型的锂电池。

•航空器:指所有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飞行器,包括飞机、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伞等。

2.锂电池运输规定2.1 锂电池运输分类根据电量、电压、容量等参数,锂电池被划分为以下两类:•锂离子电池:单个电池的电压低于100Wh,以及集成在设备中的电池电量低于20Wh的。

•锂离子电池组装:单个电池的电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或者集成在设备中的电池电量大于20Wh但不超过100Wh。

2.2 运输规定•锂离子电池可以在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中携带。

但需要禁止锂离子电池在托运行李中混装、叠放、捆绑等方式运输,以防遭受损坏或意外火灾等安全事故。

•锂离子电池组装只能在航空公司的托运行李中运输,并且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定,以确保其安全运输。

2.3 锂电池的数量限制锂电池的数量不应超过以下限制:•个人携带的电池总数量不应超过两节充满电的电池。

如果有更多的电池需要携带,需要得到航空公司的授权。

•托运行李中的电池数量不应超过每个人每次旅行载运的限制。

航空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决定限制的数量,并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携带行李。

3.锂电池的携带和使用规定3.1 携带规定•如果旅客携带锂电池,需要将其放在手提行李中,以便过安检和登机。

•如果需要携带电池,则必须遵循航空公司的规定。

在安检时必须说明电池类型、数量和容量,并按照规定放置。

•旅客必须在电池外面明确标识出电池类型和用途,并随时备案。

3.2 使用规定•在航班期间不得使用锂电池等电池进行充电或使用,应当将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以免可能引起的火警等安全事故。

•如有必要使用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视等),必须先关机,然后将设备放入手提行李中。

在登机前,需要告知乘务员,以便确定是否满足使用设备的条件。

空运锂电池规定

空运锂电池规定

空运锂电池规定
锂电池空运新规
我国民航总局对2020年1月1日开始的锂电池空运需要的UN38.3试验概要提出规范要求。

2019-2020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产的锂电池芯或锂电池的制造商和随后的销售商必须提供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 小节第38.3.5 段规定的试验概要(以下简称UN38.3试验概要)。

这种UN38.3试验概要必须自2020年1月1日起提供。

2020年12月,IATA发布IATA DGR-62版的航空运输规则的更新通告及2021年的规则变化,对各类危险品包括锂电池在内的相关空运规则作出了修订。

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官方消息,IATA对单独运输锂电池的法规进行了修订,4月1日后正式生效实施。

此次法规变化主要是对第63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条例》的多页包装说明PI 965和PI 968进行了修订。

此次危险品法规变化影响最大的是删除了PI 965是锂离子电芯和电池(包括移动电源)和PI 968是锂金属/原电芯和电池的包装说明。

这一变化不影响针对Section II含锂电池产品的PI 966、PI 967、PI 969或PI 970。

根据第II部分的规定,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均不得运送。

关于坐飞机携带移动电源等的规定

关于坐飞机携带移动电源等的规定

关于坐飞机携带移动电源等的规定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以下规定执行: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锂电池移动电源、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飞行过程中装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应当确保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不得使用移动电源为消费电子设备充电或作为外部电源使用;不得开启移动电源的其他功能。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一、可携带的锂电池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锂电池是一种快速进展的能源储存方式,其重量轻、储能密度高、寿命长、使用便利等优点,使其在各种电子设备中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锂电池也成为了航空运输中的紧要货物之一,但由于其性质独特,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国际民航组织(ICAO)及其它国际组织已经针对锂电池的运输订立了一系列安全规定。

本文将认真介绍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一、锂电池定义锂电池,是以锂金属、锂合金或者用锂化合物为正极,设有一种或多种有机电解质溶液为电解质的二次电池。

依据其内部构造和化学构成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电池和聚合物电池两大类。

二、锂电池不安全特性锂电池,由于其突出的特性,存在着明显的不安全性:1. 短路: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一些物品与锂电池可能显现短路,导致火灾或爆炸,例如金属盒、金属制品等。

2. 过热:在充电和放电过程中,锂电池有可能过热,引起起火或爆炸,尤其是在过载或高温条件下。

3. 漏液:对聚合物电池尤其严重,漏液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

4. 臭味:在发生过载或短路的情况下,锂电池还会散发出特别的臭味。

因此,在航空运输中,我们必需实行相应的措施来保证锂电池输送过程的安全性。

1. 标签和标识:用充电状态标识、三角形包装标识和类别标签来标明各种不同类型的锂电池。

此次,贴上的标签必需符合固定大小和明显标注的要求,标签的部位不仅仅局限于外包装,还需在内部包装中加贴相应标签。

2. 注意原则:封好各种类型的锂电池,杜绝混装。

3. 较为清楚的跟踪号码:跟踪号码可能会为工厂内部产生的,因此要保证唯一,还要特别注意锂电池实际数量和虚拟的数量一致,4. 电子邮件电子订单以及电子产品确认单:存储正式的订单和确认单,以便管理机构随时浏览。

注意事项:1. 邮寄期间所使用的每一种单独的电池模块的额定电量均不能超过20W·h;所使用的每一种锂离子电池均不能超过100W·h。

2. 禁止在同一包裹中混放锂电池和电子设备。

3. 锂电池内部装有微小的金属丝,因此不能放在金属盒或铁桶中。

民航锂电池规定

民航锂电池规定

民航锂电池规定随着民航业务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出行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飞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航空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锂电池使用和携带的规定。

锂电池是一种常见的电池类型,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民航对其使用和携带有一定的限制。

首先,民航规定乘客携带的设备和行李中的锂电池只能是装在设备内部或者作为备用电池携带。

这是为了防止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者短路导致火灾等安全事故。

乘客应当确保锂电池的接口与设备相匹配,且电池必须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和挤压力。

其次,民航规定乘客携带的锂电池的总功率不能超过100Wh。

这是为了限制单个锂电池的能量密度,防止引起火灾或其他危险情况。

锂电池的功率等于电流乘以电压,通常以Wh(瓦时)为单位。

超过100Wh的锂电池需要特殊申请和安全检查。

另外,民航还规定乘客只能携带少量的锂电池,而不能携带大量的锂电池。

这是为了减少携带的锂电池数量,并避免过度消耗空间和资源。

乘客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携带锂电池,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此外,民航规定乘客携带的锂电池必须放置在托运行李中,而不能随身携带或放在上衣口袋等易燃易爆位置。

这是为了减少因锂电池短路或损坏引起的火灾风险。

乘客应当仔细包装好锂电池,防止碰撞和损坏,并告诉工作人员行李中有锂电池。

最后,民航规定乘客携带的锂电池必须处于关闭状态,以防止意外启动或短路导致事故发生。

乘客应当确保锂电池上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并且注意避免碰撞和挤压。

一旦发现锂电池有异常情况,如发热或漏液等,应立即通知机组人员,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总的来说,民航对于乘客携带和使用锂电池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旨在保障航空飞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乘客在携带和使用锂电池时,务必遵守民航规定,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锂电池,以确保飞行的安全和舒适性。

同时,民航部门也应加强对锂电池的安全检查和监管,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加强飞行安全管理。

中国国航关于锂电池等准危险品运输安全的规定

中国国航关于锂电池等准危险品运输安全的规定

中国国航关于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运输安全的规定随着科技的进展,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采纳了锂电池作为电源。

在运输过程中,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成为了一个紧要的运输安全问题。

作为国内领先的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国航”)一直高度重视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运输安全问题,不断加强相关规定和措施,确保安全稳定地完成航班任务并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的分类:依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港口联盟(IAPH)的相关规定,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分为以下几类:1. 锂金属电池:包括锂蓄电池和钴酸锂电池,可用于全埋地装置、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设备。

2. 锂离子电池:重要用于移动电话、平板电脑、手提电脑、MP3、MP4等便携式或可充电的电子设备。

二、中国国航运输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的规定1. 锂金属电池:(1)未装入设备的锂金属电池禁止携带和托运。

(2)装有设备的锂金属电池可以携带和托运,但是必需向中国国航航空公司申报,并符合国家航空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

(3)每人限制携带和托运的装有设备的锂金属电池数量不超过两节。

2. 锂离子电池:(1)在搭乘中国国航航班时,禁止携带充电电池板、充电器、电源适配器等发热设备,以及未充分电的锂离子电池。

(2)锂离子电池允许携带和托运,但是必需符合国家航空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

(3)搭乘中国国航航班的乘客可以携带装有电池的电子设备上机。

(4)每人限制携带和托运的装有锂离子电池的电子设备数量有肯定限制。

三、注意事项1. 在携带电子设备时,要注意不要将未充分电的锂离子电池与充电器混在一起。

2. 搭乘中国国航航班时,请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携带禁止物品。

3. 对于异常事件,例如电池弄湿、变形等,需要适时处理,避开引发安全事故。

四、为客户供给服务1. 在开展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的运输前,中国国航向客户供给认真的须知和相关规定。

2. 当客户持有的装有锂电池的电子设备无法予以携带或托运时,中国国航会给客户供给适当帮忙和引导。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170/2011-00058 主题分类:运输管理
办文单位:运输司发文日期: 2011年07月28日
名称: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文号:无有效性:有效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近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1888号),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以下规定执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民航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飞机电池携带规定

飞机电池携带规定

飞机电池携带规定
飞机电池携带规定
飞机电池的携带规定是一种基于航空安全考虑的防止电池引发火灾或其他意外事件的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飞机电池携带规定。

1. 锂电池:
- 携带锂电池的旅客可以随身携带额定容量不超过100Wh的锂电池。

此外,额定容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的锂电池需要航空公司的批准才能携带。

- 超过160Wh的锂电池通常不得携带,而是需要事先与航空公司协商并获得批准。

- 携带的锂电池必须紧固在手提行李内,并且电池终端必须与金属连接,以防止电池短路。

2. 可充电锂电池:
- 在飞机上允许携带额定容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可充电锂电池,但是超过160Wh的可充电锂电池需要航空公司的批准。

- 携带的可充电锂电池也必须紧固在手提行李内,并且终端必须与金属连接,以防止电池短路。

3. 电池放置位置:
- 为防止意外短路或电池损坏,航空公司通常要求将携带的锂电池放置在手提行李中,并不得放在托运行李中。

4. 备用锂电池:
- 旅客可以携带最多两块额定容量低于100Wh的备用锂电池,但航空公司可能会限制携带备用锂电池的数量。

5. 网络电池:
- 注意,一些飞机电池规定可能不适用于网络电池,如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自带电池,一般可以携带。

综上所述,飞机电池携带规定对锂电池和可充电锂电池的容量设定了限制,并要求将携带的电池放置在随身行李中,并与金属连接,以确保航空安全。

为了确保符合规定,旅客在乘坐飞机之前应与航空公司联系并了解相关规定,以避免在机场遇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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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以下规定执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锂电池移动
电源、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飞行过程中装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应当确保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不得使用移动电源为消费电子设备充电或作为外部电源使用;不得开启移动电源的其他功能。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一、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
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

因此,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二、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

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器材、演出道具、医疗器材、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

三、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四、备用锂电池的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

五、锂电池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锂电池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锂电池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
Wh= V x 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电池上。

2、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

例如:锂电池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瓦特小时数为:760 mAh / 1000 = 0.76Ah
3.7Vx0.76Ah=2.9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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