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锂电池航空规定说明+v2.1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以下规定执行: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锂电池移动电源、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飞行过程中装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应当确保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不得使用移动电源为消费电子设备充电或作为外部电源使用;不得开启移动电源的其他功能。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一、可携带的锂电池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锂电池是一种快速进展的能源储存方式,其重量轻、储能密度高、寿命长、使用便利等优点,使其在各种电子设备中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锂电池也成为了航空运输中的紧要货物之一,但由于其性质独特,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国际民航组织(ICAO)及其它国际组织已经针对锂电池的运输订立了一系列安全规定。
本文将认真介绍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一、锂电池定义锂电池,是以锂金属、锂合金或者用锂化合物为正极,设有一种或多种有机电解质溶液为电解质的二次电池。
依据其内部构造和化学构成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电池和聚合物电池两大类。
二、锂电池不安全特性锂电池,由于其突出的特性,存在着明显的不安全性:1. 短路: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一些物品与锂电池可能显现短路,导致火灾或爆炸,例如金属盒、金属制品等。
2. 过热:在充电和放电过程中,锂电池有可能过热,引起起火或爆炸,尤其是在过载或高温条件下。
3. 漏液:对聚合物电池尤其严重,漏液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
4. 臭味:在发生过载或短路的情况下,锂电池还会散发出特别的臭味。
因此,在航空运输中,我们必需实行相应的措施来保证锂电池输送过程的安全性。
1. 标签和标识:用充电状态标识、三角形包装标识和类别标签来标明各种不同类型的锂电池。
此次,贴上的标签必需符合固定大小和明显标注的要求,标签的部位不仅仅局限于外包装,还需在内部包装中加贴相应标签。
2. 注意原则:封好各种类型的锂电池,杜绝混装。
3. 较为清楚的跟踪号码:跟踪号码可能会为工厂内部产生的,因此要保证唯一,还要特别注意锂电池实际数量和虚拟的数量一致,4. 电子邮件电子订单以及电子产品确认单:存储正式的订单和确认单,以便管理机构随时浏览。
注意事项:1. 邮寄期间所使用的每一种单独的电池模块的额定电量均不能超过20W·h;所使用的每一种锂离子电池均不能超过100W·h。
2. 禁止在同一包裹中混放锂电池和电子设备。
3. 锂电池内部装有微小的金属丝,因此不能放在金属盒或铁桶中。
锂电池航空运输

手机厂商为提升电池的能量密度,使用了较薄的
隔膜,以便在有限的体积中储存更多电能。厚度
的降低增大了隔膜的生产难度,易造成质量缺陷, 使隔膜不能有效隔离正负极,进而引发电池的短 路与爆炸。
试验1: 高度模拟
试验3:震动
试验2:温度试验
试验4:冲击
试验5:外短路
试验7:过度充电
试验6:撞击
试验8:强制放点
(一)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锂离子电池
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个人用便携式电
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上客机。
(二)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超过100Ah但不 超过160A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 带此类备用电池,不得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售包装内.
3.对电极作绝缘,如在外露的电极上贴上不导电的胶带, 或单独放在包装袋内或保护盒里. 4.谨防碾压、刺穿或对电池施加高强度压力。
1. 被制造商认为有安全缺陷和已损坏的锂电池 2. 具有发热、燃烧和短路潜在危险的锂电池 3. 废弃、回收、销毁的锂电池
4.未通过UN38.3测试,且不符合A88特殊规定的
(三)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Ah的
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锂电池的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 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 或将每个单独的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中)。
违规携带锂离子电池的后果 违规携带锂电池,将危害旅客的人身健康和财产 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受到法律制裁。
3).12*20 = 240Wh
中国国际航空电池规格型号

中国国际航空电池规格型号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航空电池是飞机中至关重要的组件之一,它们为航空器提供电力,驱动各种关键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全球航空业发展的背景下,国际航空电池规格与中国航空电池型号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对中国国际航空电池规格型号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首先对本文的研究对象进行概述,介绍国际航空电池规格和中国航空电池型号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随后,我们将解释文章的结构,明确每个部分的主要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阅读本文。
最后,我们还将明确本文的目的和意义,以期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研究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洞察。
通过本文的探讨和研究,我们将对国际航空电池规格和中国航空电池型号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我们将介绍国际航空电池规格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中国航空电池型号的特点和应用情况。
同时,我们还将分析比较国际航空电池规格与中国航空电池型号之间的差异和联系,并探讨其对航空产业发展的影响与挑战。
总之,本文将全面介绍中国国际航空电池规格型号的相关内容,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航空电池的全面了解和深入思考。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将更好地了解国际航空电池规格与中国航空电池型号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研究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文章的主题和重点:说明本文将主要介绍中国国际航空电池规格型号。
2. 段落安排和组织:说明本文将按照国际航空电池规格和中国航空电池型号两个方面展开讨论。
3. 主要内容和逻辑顺序:介绍第二部分的内容为国际航空电池规格,将介绍国际上通用的航空电池规格标准;第三部分的内容为中国航空电池型号,将介绍中国国内常见的航空电池型号及其特点。
4. 可能涉及的章节和主题:根据目录的设定,可以简要说明第二部分可能包括国际航空电池规格的不同类型,如电压、容量、重量等方面的规格要求;第三部分可能包括中国航空电池的型号代号、适用范围、技术参数等内容。
未标锂含量的锂电池不能带上飞机【钜大锂电】

未标锂含量的锂电池不能带上飞机【钜大锂电】
锂含量超标或者未标明锂含量的锂电池,机场将拒绝运输。
拒绝运输的情况如下:
1、锂含量或额定能量>2g或>160wh的锂电池;
2、未标明锂含量或额定能量的锂电池;
3、属于因为安全原因被制造商确认为有缺陷或已经损坏的锂电池。
违反本规定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的,将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锂电池在人们生活中使用广泛,如相机、笔记本电脑等数码产品,以及一些电器等。
春节临近,打算乘飞机返乡过年的广大旅客要引起注意了。
温馨提示:山西太原机场已经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项规定。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锂电池货物操作规范

包装说明
969 SECTION II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且每个包装件中电池的个数<为设备 供电所需的电池最小数量+2块备用电 池数量。
锂金属电池 (ELM)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UN3481电池安装 在设备中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限量
967 SECTION II 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瓦特小时)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分类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968 IA UN38.3试验 电池芯>1g( 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包装件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968 IB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但每个包装件内电池芯或电池 的个数及净重超过了section II 类锂电池的数量限制 —— 包装件毛重 客货机<2.5kg
额定能量 限制
UN3090电池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969 SECTION I 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锂金属电池 (RLM)
制造要求
应遵守IATA DGR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 可使用非UN规格包装,外包装应为坚固的圆形桶、方 形桶、箱。 1、锂电池芯和电池应装入完全封装的内包装,然后再 放入外包装;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防止发生短路;; 2、除安装在设备中的情况外,每个包装件均应能承受 1.2M跌落试验,且不损坏内装物,不致移动、相互接 触; 3、设备应在外包装内得到固定以免移动,并配备防止 意外启动的有效装置; 4、除非安装电池的设备已经对电池提供了等效保护, 否则设备应装在由合适材料制成坚固的外包装内,材料 的强度和设计应与包装容量和用途相符; 5、其它包装要求详见ICAO TI和IATA DGR包装说明 965-970的第一部分。 “合成包装件(overpack)”字样。(如适用) 1、每个包装件均粘贴填写完整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若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且单个包装件中不超 过四个电池芯或两个电池时,可不贴此签(且不必提供 随附文件)。 2、合成包装件上应粘贴上述标签,除非包装件内所有 标签清晰可见。 1、每票货物应随附文件(如声明、证明、函告、货运 单等形式)标注如下内容: 1)包装件内含锂电池芯或电池; 2)应小心操作,如包装破损,有易燃危险性; 3)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的特殊程序,包括必要时的检 查和重新包装货物; 4)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5)如使用货运单,应注明锂电池符合相应包装说明第II 部分的规定,例:“锂离子电池,符合ICAO TI和IATA DGR 包装说明965第II部分” 2、对于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情况,如包装件上 未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可不随附该文件(且不必粘贴 锂电池操作标签)。 1、额定能量应在电池上标明; 2、根据特殊规定A181,如包装件中既含有装在设备中 的,也含有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的锂电池,或既含有锂 金属电池,又含有锂领子电池,包装件应分别标注, 如“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 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但不必考虑装在设备中的钮扣 电池。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关于做好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民⽤航空局运输司关于做好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安全管理⼯作的通知⽂号:局发明电[2016]607号颁布⽇期:2016-03-15执⾏⽇期:2016-04-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中航协:近期国际民航组织针对2015-2016版《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Doc 9284-AN/905,以下简称《技术细则》)相继发布了第3号和第4号增编,提出⾃2016年4⽉1⽇起,单独包装的锂离⼦电池货物(UN3480)将禁⽌使⽤客机运输等新的要求。
为落实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规定,保障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的最新规定根据《中国民⽤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R1),以及2015-2016版《技术细则》和第3号、第4号增编,⾃2016年4⽉1⽇起,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除⾮依据《技术细则》的相关要求取得豁免,单独包装的锂离⼦电池货物(UN3480)禁⽌使⽤客机运输。
(⼆)除⾮依据《技术细则》的相关要求取得批准,按照包装说明965要求运输的锂离⼦电池货物,交运时锂离⼦电池(芯)的荷电状态不得超过其额定容量的30%。
(三)在任何⼀票货物中,按照包装说明965第II节或968第II节要求运输的锂电池货物包装件和/或集合包装不得超过⼀个。
(四)每个集合包装中所装的按照包装说明965第II节或968第II节要求运输的锂电池货物包装件不得超过⼀个。
(五)按照包装说明965第II节或968第II节要求运输的锂电池货物包装件或集合包装必须与⾮限制性货物分开交运,且在交运前不得装⼊集装器。
⼆、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告知。
各航空公司和中航协要及时将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的最新规定通知到货运销售代理⼈;各航空公司、机场地⾯服务代理⼈、货运销售代理⼈要对货物收运场所的宣传告⽰进⾏更新,告知托运⼈及其代理⼈锂电池货物运输的最新要求。
TP4057 600mA 锂电池充电器 V2.1 产品说明书

概述TP4057 是一款单节锂离子电池恒流/恒压线性充电器,简单的外部应用电路非常适合便携式设备应用,适合 USB 电源和适配器电源工作,内部采用防倒充电路,不需要外部隔离二极管。
热反馈可对充电电流进行自动调节,以便在大功率操作或高环境温度条件下对芯片温度加以限制。
TP4057充电截止电压为 4.2V ,充电电流可通过外部电阻进行设置。
当充电电流降至设定值的 1/10 时,TP4057 将自动结束充电过程。
当输入电压被移掉后,TP4057 自动进入低电流待机状态,将待机电流降至 3uA 。
特点∙ 最大充电电流:600mA∙ 无需MOSFET 、检测电阻器和隔离二极管 ∙ 智能热调节功能可实现充电速率最大化 ∙ 智能再充电功能 ∙ 预充电压:4.2V±1% ∙ C/10充电终止 ∙ 2.9V 涓流充电阈值∙ 单独的充电、结束指示灯控制信号 ∙封装形式:SOT23-6L应用∙ 手机、PDA 、MP3/MP4 ∙ 蓝牙耳机、GPS ∙充电座∙数码相机、Mini 音响等便携式设备典型应用电路管脚SOT23-6L 定购信息极限参数(注1)注1电气参数(注2,3)注3:规格书的最小、最大规范范围由测试保证,典型值由设计、测试或统计分析保证。
内部框图工作原理TP4057是专门为一节锂离子电池或锂聚合物电池而设计的线性充电器,芯片集成功率晶体管,充电电流可以用外部电阻设定,最大持续充电电流可达1A,不需要另加阻流二极管和电流检测电阻。
TP4057包含两个漏极开路输出的状态指示端,充电状态指示输出端CHRG和充电完成指示输出端STDBY 。
充电时管脚CHRG输出低电平,表示充电正在进行。
如果电池电压低于2.9V,TP4057用小电流对电池进行预充电。
当电池电压超过2.9V时,采用恒流模式对电池充电,充电电流由PROG管脚和GND之间的电阻R PROG确定。
当电池电压接近4.2V电压时,充电电流逐渐减小,TP4057进入恒压充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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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3091 PI 969 Section I
Per Cell: > 1g lithium Per Battery: > 2g lithium Qty Limit per pkg: minimum number required to power the equipment + 2 spares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3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DGD required • Class 9 Lithium battery label required • PG II UN packaging required • If shipped on PAX aircraft, metal outer / rigid metal intermediate required • IMP: RLM
UN3481 PI 966 Section II
Per Cell: ≤ 20Wh Per Battery: ≤ 100Wh Qty Limit per pkg: minimum number required to power the equipment + 2 spares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No DGD • Declaration on AWB • Lithium battery mark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ELI
Disclaimer: This reference is based upon IATA DGR 58th Edition. For complete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IATA DGR.
CLG
LEGEND:
> ≤ Greater than Equal to or Less than
UN3481 PI 966 Section I
Per Cell: > 20Wh Per Battery: > 100Wh Qty Limit per pkg: minimum number required to power the equipment + 2 spares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3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DGD required • Class 9 Lithium battery label required • PG II UN packaging required • IMP: RLI
~ OR ~
IMPORTANT! UN 3090, Section II, No BUP, No more than 1 package of cells / batteries in a consignment / an overpack. UN 3091, Equipment = device for which the lithium cells / batteries will provide electrical power for its operation.
LEGEND:
> ≤ Greater than Equal to or Less than
LITHIUM BATTERIES - QUICK REFERENCE GUIDE RECHARGEABLE Lithium Ion Batteries
V1 Effective 1 January 2017 Updated: 13 December 2016
~ OR ~
~ OR ~ UN3480 PI 965 Section II
Per Cell: ≤ 2.7Wh > 2.7Wh but ≤ 20Wh CAO Limit [PAX FORBIDDEN]: 2.5kg/pkg 8 cells/pkg Per Battery: > 2.7Wh ≤ 2.7Wh but ≤ 100Wh CAO Limit [PAX FORBIDDEN]: 2.5kg/pkg 2 batteries/pkg • No DGD • Declaration on AWB • CAO label and Lithium battery mark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ELI
~ OR ~ UN3090 PI 968 Section II
Per Cell: ≤ 0.3g > 0.3g lithium but ≤ 1g lithium CAO Limit [PAX – FORBIDDEN]: 2.5kg/pkg 8 cells/pkg Per Battery: ≤ 0.3g > 0.3g lithium but ≤ 2g lithium CAO Limit [PAX – FORBIDDEN]: 2.5kg/pkg 2 batteries/pkg • No DGD • Declaration on AWB • CAO label and Lithium battery mark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ELM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Contained (installed) in Equipment
UN3090 PI 968 Section IA
Per Cell: > 1g lithium Per Battery: > 2g lithium PAX Limit: FORBIDDEN CAO Limit: 35kg/pkg • DGD required • Class 9 Lithium battery label and CAO labels required • PG II UN packaging required • IMP: RLM
Lithium Ion Batteries
Lithium Ion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Lithium Ion Batteries Contained (installed) in Equipment
UN3480 PI 965 Section IA
Per Cell: > 20Wh Per Battery: > 100Wh PAX Limit: FORBIDDEN CAO Limit: 35kg/pkg • DGD required • Class 9 Lithium battery label and CAO labels required • PG II UN packaging required • IMP: RLI
Per Cell: ≤ 20 Wh Per Battery: ≤ 100 Wh PAX Limit: FORBIDDEN CAO Limit: 10kg/pkg • DGD required • Class 9 Lithium battery, CAO label and Lithium battery mark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RLI
~ OR ~ UN3090 PI 968 Section IB
Per Cell: ≤ 1g lithium Per Battery: ≤ 2g lithium PAX Limit: FORBIDDEN CAO Limit: 2.5kg/pkg • DGD required • Class 9 Lithium battery, CAO labels and Lithium battery mark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RLM
LITHIUM BATTERIES - QUICK REFERENCE GUIDE NON-RECHARGEABLE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V1 Effective 1 January 2017 Updated: 13 December 2016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Per Cell: ≤ 20Wh Per Battery: ≤ 100Wh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No DGD • Declaration on AWB • If more than 4 cells / 2 batteries or more than 2 packages containing no more than 4 cells / 2 batteries in the consignment: - Lithium battery mark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ELI 30%.
UN3091 PI 969 Section II
Per Cell: ≤ 1g lithium Per Battery: ≤ 2g lithium Qty Limit per pkg: minimum number required to power the equipment + 2 spares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No DGD • Declaration on AWB • Lithium battery mark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E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