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机场噪声标准

机场噪声标准机场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其周边噪声污染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制定了一系列的机场噪声标准。
本文将就机场噪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机场噪声标准是指对机场周边噪声水平的限制和要求。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机场应当建立噪声监测系统,对飞机起降时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和评估。
同时,还应当在机场周边建立噪声监测点,对周边居民的噪声暴露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其次,机场噪声标准针对不同的用地功能和环境敏感性进行了分类和限制。
一般来说,机场周边的用地可以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和教育区等不同类型。
对于居住区和教育区等环境敏感性较高的区域,机场噪声标准要求更为严格,限制更为严厉。
而对于工业区和商业区等环境敏感性较低的区域,相应的噪声限制则相对较宽松。
再次,机场噪声标准还对飞机的噪声排放进行了限制和要求。
飞机的噪声排放主要包括起降时的发动机噪声和飞行过程中的气动噪声。
针对这些噪声排放,ICAO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要求飞机制造商在设计和生产飞机时,尽量减少噪声排放,保障飞机的环境友好性。
最后,机场噪声标准还规定了机场应当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噪声屏障、改善飞机起降航线、优化飞机起降程序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机场周边的噪声污染,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总之,机场噪声标准是保障机场周边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
遵守机场噪声标准,不仅有助于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有助于提升机场的环境友好性和社会责任感。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都能够共同遵守机场噪声标准,共同营造一个清静、和谐的机场周边环境。
噪声监测题库(定稿)

噪声监测题库一、不定项选择题1.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环境噪声常规监测项目有三种。
A、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B、道路交通噪声监测C、区域环境噪声普查D、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答案:ABC2.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时,须测每个测量点分钟的连续等效A声级。
A、5B、10C、15D、20答案:B3.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交通噪声测量点,应离交叉路口距离。
A、20米B、大于20米C、大于50米D、大于100米答案: C4.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区域环境噪声测量的有效覆盖网格数应多于个。
A、80B、90C、100D、150答案: C5.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为。
A三级 B四级 C五级 D六级答案:C6.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当城市建城区面积扩大超过时,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可重新布设监测点位。
A20%B30%C50%D60%答案:C7.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每年测量一次,在白天正常工作时段里测量,每个测点每次测量分钟。
( )A.1分钟B.5分钟C.10D.20答案:D8.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大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数量应≥个。
( )A.20B.50C.80D.100答案:C9.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的频次为每年。
A.每月1次B.每季度1次C. 2次,上下半年各1次D.1次答案:B10.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测量时,测点应位于人行道上距路面(含慢车道) cm处,测点高度距地面为1.2~6.0m。
《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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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2.1 现行 GB 9660-88、GB 9661-88 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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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 9661-88)》1988 年 8 月 11 日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自 1988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迄今 已有 20 多年时间。该标准在我国机场噪声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污染控制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标准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修订。为此原 国家环保总局于 2008 年下达了标准修订计划。根据环办函〔2008〕44 号文“关于开展 200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机场周 围环境噪声标准及测量方法(修订 GB 9660-88、GB 9661-88)》修订工作。
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标题: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理解和实施一、引言随着全球航空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机场及其周边地区的飞机噪声问题日益突出。
飞机噪声不仅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长期影响。
因此,制定和实施机场周围区域的飞机噪声环境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一主题,包括飞机噪声的影响、噪声环境标准的制定、实施策略以及未来挑战。
二、飞机噪声的影响飞机噪声主要来源于起飞、降落、滑行和发动机运行等过程。
这种噪声可以造成以下几方面的影响:1. 生活质量下降:持续的飞机噪声可能导致居民睡眠质量下降、心理压力增加,甚至引发心血管疾病等健康问题。
2. 教育环境受影响:在靠近机场的学校,飞机噪声可能干扰教学活动,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3. 房地产价值降低:由于噪声污染,机场附近的房地产价值可能会下降。
三、飞机噪声环境标准的制定制定飞机噪声环境标准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公众免受过度噪声的影响,同时也要考虑到航空业的发展需求。
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1. 噪声测量和评估:首先,需要通过科学的方法测量和评估机场周围的噪声水平,包括最大噪声级、平均噪声级和噪声暴露时间等参数。
2. 确定阈值:基于健康和生活质量的研究,确定可接受的噪声阈值。
这通常包括日间和夜间不同的噪声限值。
3. 制定标准:结合上述测量结果和阈值,制定详细的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这些标准应包括对不同类型的飞机和飞行阶段的具体要求。
四、实施策略制定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只是第一步,实施和执行这些标准同样重要。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实施策略:1. 法规和政策: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或政策手段,强制机场和航空公司遵守噪声环境标准。
2. 技术改进:鼓励和推动航空业研发和采用低噪声技术,如改进发动机设计、优化飞行路径等。
3. 监测和执法: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定期检查机场噪声水平,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 公众参与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飞机噪声问题的认识,鼓励他们参与到噪声管理计划中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附件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附件二: GB 9660-201 I 目次前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类型与飞并以此确定昼夜等效声级(Ldn) 的方法.机噪声控制要求.3 5 监测方法.4 6 标准实施.7 附录A(资料性附录)飞机噪声监测记录表.8 附录B(资料性附录)飞机噪声等值线图的绘制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指南12 GB 9660-201 II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污染, 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88)的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将上述两项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将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评价量"一昼夜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 " 更改为"昼夜等效声级(Ldn)",并给出两者的换算关系; ——区分机场周围区域不同土地利用类型,规定相应的飞机噪声控制要求; ——提出了监测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暴露声级(LAE)本标准于1988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9660-88 和GB9661-88 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科技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GB 9660-201 1 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类型与飞机噪声控制要求,以及配套的监测方法和标准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包括运输机场、通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周围区域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评价与声环境质量管理.因救援、消防等特殊需要所产生的飞机通过噪声不受本标准限制. 飞机地面滑行、发动机试车和地面勤务车辆、设备的噪声按工业企业噪声源进行管理. 机场周围区域除飞机外的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源,应执行相应噪声源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及声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T 3785.1 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GB/T15173 电声学声校准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A 声级A-weigh t 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L表示,单位dB(A) . 3.2 等效连续A 声级equivalen t con t inuous A-weigh t 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简称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T,Aeq L 表示(简写为eq L ) ,单位dB(A) .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 ? ? ? ? ? ? = ∫ ?T L eq d t T L A 0 1 . 0 10 1 lg 10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 声级,dB(A) ; T——规定的测量时段,s. 3.3 GB 9660-201 2 昼间等效声级day-t ime equivalen t sound level、夜间等效声级nigh t-t ime equivalen t sound level 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 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dL表示,单位dB(A) . 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 声级称为夜间等效声级,用nL表示,单位dB(A) . 3.4 昼间day-t ime、夜间nigh t-t 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昼间"是指每天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 "夜间"是指每天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时段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5 昼夜等效声级day-nigh t equivalen t sound level 考虑人们在夜间的噪声敏感性,将夜间噪声增加10 dB(A)加权处理后得到的一昼夜等效连续 A 声级,用dn L 表示,单位dB(A) . ( )? ? ? ? ? ? ? + ? ? = + ? ? ) 10 ( 1 . 0 1 . 0 10 10 24 1 lg 10 n d L n L d dn T T L 式中: d L ——昼间等效声级,dB(A) ; n L ——夜间等效声级,dB(A) ; d T——昼间时段,hr; n T——夜间时段,hr. 3.6 周均昼夜等效声级weekly day-nigh t equivalen t sound level 为每天昼夜等效声级的一周能量平均值,用dn WL 表示,单位dB(A) . ? ? ? ? ? ? ? = ∑ = ? 7 1 1 . 0 10 7 1 lg 10 i L dn dn WL 3.7 年均昼夜等效声级yearly day-nigh t equivalen t sound level为每天昼夜等效声级的全年能量平均值,用dn YL 表示,单位dB(A) . ? ? ? ? ? ? ? = ∑ = ? 365 1 1 . 0 10 365 1 lg 10 i L dn dn YL 3.8 暴露声级sound exposure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段内或对某一独立噪声事件,将其声音能量等效为1s 作用时间的 A 计权声压级,用AE L 表示,单位dB(A) . 暴露声级( AE L )与噪声作用周期(T)内的等效声级( eq L )有如下关系: GB 9660-201 3 T L L eq AE lg 10 ? + = 3.9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段内或对某一独立噪声事件,测得的 A 声级最大值,用max L 表示,单位dB(A) . 3.10 飞机aircraf t本标准中指喷气式飞机、螺旋桨飞机和直升飞机. 3.11 机场airpor t供飞机起飞、降落和地面活动而划定的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 根据服务对象,机场可分为民用机场(包括运输机场、通用机场) 、军民合用机场和军用机场. 3.12 机场周围区域airpor t surrounding area 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影响的区域.按年均昼夜等效声级( dn YL )划定机场周围区域的范围,该区域的dn YL 等值线最低值为57dB(A) . 3.13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 t ive building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14 围护结构降噪量noise level reduc t ion of enclosure s t ruc t ure 噪声敏感建筑物采用的围护结构,使飞机噪声从户外到室内的噪声削减量,用NLR 表示,单位dB(A) . 4 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类型与飞机噪声控制要求 4.1 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类型机场周围区域各类城乡用地按噪声敏感性差异,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Ⅰ类用地:对飞机噪声敏感的城乡用地,包括居民住宅、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及其他类似用地. Ⅱ类用地:对飞机噪声较敏感的城乡用地,包括行政办公、文化设施、金融商务及其他类似用地. Ⅲ类用地:对飞机噪声较不敏感的城乡用地,包括工业生产、商业服务、体育娱乐、公园广场及其他类似用地. GB 9660-201 4 Ⅳ类用地:对飞机噪声不敏感的城乡用地,包括矿业生产、物流仓储、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及其他类似用地. 4.2 飞机噪声控制要求4.2.1 机场周围区域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应符合表1规定的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时的噪声等级要求,以及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要求. 表 1 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控制要求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等级,dB(A) 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类型dn L ≤57 57< dn L ≤62 62< dn L ≤67 67< dn L ≤72 72< dn L ≤77 dn L >77 Ⅰ类YY-20 N-25 N N N Ⅱ类YYY-25 Y-30 N N Ⅲ类YYYY-25 Y-30 N Ⅳ类YYYYYY注: Y 表示允许; N 表示禁止; Y-20 表示允许,但建筑物的围护结构降噪量(NLR)应不低于20dB(A); Y-25 表示允许,但建筑物的围护结构降噪量(NLR)应不低于25dB(A); Y-30 表示允许,但建筑物的围护结构降噪量(NLR)应不低于30dB(A); N-25 表示新建不允许,已有建筑物的围护结构降噪量(NLR)应不低于25dB(A). 4.2.2 直升飞机最大声级( max L ),对于Ⅰ类用地应不大于85 dB(A),对于Ⅱ类用地应不大于90 dB(A). 5 监测方法5.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应为1 级具有测量暴露声级功能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其性能应符合GB/T 3785.1 的规定.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 15173 对1级声校准器的要求.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进行合格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 测量仪器的时间计权特性为"S" ,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0.1 s. 5.2 测点位置a)环境代表点在各类用地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测点(如起降跑道两端、进离场航线下方、噪声敏感建筑物等处)进行飞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的测量,该测点周围3.5 m 内应无遮蔽物及反射物(地面除外) ,高度距地面1.2 m 以上.在监测点应能无遮挡地观察飞机的飞越过程. GB 9660-201 5 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距离墙面和其它反射面至少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1.5 m 高. 5.3 测量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10 m/s 以下时进行. 测点的背景噪声应低于单次飞机噪声事件的最大声级( max L )20 dB(A)以上. 对于采取噪声防护措施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其户外及室内噪声测量应关闭门窗. 5.4 飞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的测量5.4.1 测量时间与评价量常规监测: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期,每期连续测量7 天.各城市每期的测量日期应相对固定,有条件的可实现全年连续自动监测.非全年运行的机场(旅游支线机场、训练机场等) ,在有飞机飞行的季度按前述要求进行监测,依据多期或全年监测结果,以dn YL 作为评价量. 环保监督性监测、污染投诉监测:监测有代表性的连续7 天数据,以dn WL 作为评价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评价期间和验收期间监测有代表性的1天数据,以dn L 作为评价量. 以上监测应涵盖监测期内昼、夜全部飞行架次.对于不符合测量条件的无效数据、监测人员或仪器遗漏的数据,以及监测仪器故障产生的错误数据等,合计不应超过全日数据量的10%,否则该日监测数据无效. 5.4.2 测量程序a)测量单次飞机噪声事件的暴露声级( AE L )和最大声级( max L ) 暴露声级的积分时间为单次飞机噪声事件最大声级( max L )以下10 dB(A)的起始到终止的持续时间c T (s) , 1 2 t t T c ? = ,见图 1. GB 9660-201 6 图1 单次飞机噪声事件? ? ? ? ? ? ? ? ? = ∫ ? 2 1 1 . 0 0 10 1 lg 10t t L AE d t T L A 式中: AE L ——单次飞机噪声事件的暴露声级; 0 T——1 s. 如已知测量时段c T的等效声级eq L ,则可用下式计算出AE L . ) lg( 10 0 T T L L c eq AE ? + = b)对一日内全部飞机噪声事件的暴露声级作能量平均,求得平均暴露声级( AE L ) ? ? ? ? ? ? ? = ∑ = ? N i L AE AEi N L 1 1 . 0 10 1 lg 10 式中: AEi L ——第i次飞机噪声事件的暴露声级; N ——1 天内全部飞行架次. c)由平均暴露声级、昼夜飞行架次统计结果计算昼夜等效声级( dn L ) 4 . 49 ) 10 lg( 10 ? + ? + = n d AE dn N N L L 式中: d N ——1 天内昼间飞行架次; n N ——1 天内夜间飞行架次. 在仪器可能的条件下,应直接测量出dn L . d)连续测量7 天,按能量平均计算周均昼夜等效声级周均值( dn WL ) ,作为一期的监测结果? ? ? ? ? ? ? = ∑ = ? 7 1 1 . 0 10 7 1 lg 10 i L dn dni WL 式中: dni L ——第i天的昼夜等效声级. e)按每年实际监测期数,按能量平均计算年均昼夜等效声级( dn YL ) ? ? ? ? ? ? ? = ∑ = P i WL dn dnj P YL 1 1 . 0 10 1 lg 10 式中: dnj WL ——第j期的昼夜等效声级周均值; P ——监测期数. 5.5 围护结构降噪量(NLR)的测量5.5.1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和室内同时监测,连续监测 3 个飞行架次. 5.5.2 按能量平均计算 3 架次平均的户外、室内 c T时段等效声级,差值为该建筑物围护结构降噪量. 5.6 直升飞机最大声级测量GB 9660-201 7 在Ⅰ、Ⅱ类用地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进行直升飞机最大声级的测量. 5.7 测量记录测量记录应包括以下事项: a)日期、时间、地点及测量人员; b)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的型号、编号及其测量前后的校准记录; c)测量时的气象条件(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雨雪等天气状况) ; d)测量项目及测量结果; e)测量依据的标准; f)测点位置图; g)声源及运行工况说明(如飞机航班号、机型、飞行状态、航线等) ; h)其它应记录的事项. 飞机噪声测量记录表参见附录 A. 6 标准实施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地方人民政府以飞机噪声年均昼夜等效声级( dn YL )等值线图为依据,划定机场周围区域的范围,对土地利用实行规划控制,并对敏感建筑物进行噪声防护.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应根据机场建设、发展情况及时调整,至少每10 年应更新一次. 飞机噪声等值线图的绘制参见附录 B.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指南参见附录 C.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按"一昼夜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WECPN L ) "评价并划分机场周围区域的既有机场,按13 ? = WECPN dn L L 的换算关系,更新绘制飞机噪声年均昼夜等效声级等值线图,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GB 9660-201 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飞机噪声监测记录表测点编号测点名称环境背景噪声dB 监测类别测点坐标N E H 测量日期年月日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校准记录: 校准前dB 校准后dB 气象条件:风向风速m/s 气温℃气压hPa 湿度% 监测人员飞行状态序号监测时间起飞或降落飞行方向飞机型号LAE(dB) 1 2 3 4 5 6 7 8 9 10 GB 9660-201 9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飞机噪声等值线图的绘制根据机场的运行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利用适当模式计算机场飞机噪声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绘制飞机噪声等值线图,以明确在不同声级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及人口分布. B.1 飞机噪声等值线图的内容a)机场边界线、跑道位置、飞行航迹; b)航空器运行所产生的dn YL 57、62、67、72、77 dB(A)等声级水平的噪声等值线; c) dn YL 57 dB(A)以上等值线范围内的噪声敏感目标; d)飞机噪声现状监测点位. B.2 地图要求a)地图比例:1:10000,1:50000 地形图或1:20000 清晰的卫星图、航拍片,以便能清楚分辨出敏感点和地貌; b)尽可能采用近年地图,无近年地图的应补充敏感点调查. B.3 基本资料B.3.1 一般机场a)机场跑道坐标、长度、方位、标高、着陆跑道入口、起飞始滑点; b)机场区域的年平均温度、湿度、气压、风速; c)年日均飞机飞行量,不同机型比例或架次数; d)不同跑道、不同航向飞行架次比例或架次数,昼间、夜间飞行架次比例或架次数; e)飞行程序(或机场边界和距离跑道各端以外至少10000 m 的飞行航迹) ; f)着陆剖面:下滑坡度、下滑道分段高度和其它建立进近剖面图所需的恰当的数据, 以及飞越进近剖面图所需的发动机推力; g)起飞剖面:即从起飞始滑点起的高度与距离的关系图所需的恰当的数据,以及飞越该起飞剖面图所需的发动机推力;适用时可使用航空器的起飞重量或以航程代表的重量. B.3.2 直升机场a)同B.3.1 条; b)起飞点、降落点位置坐标. c)对于静态(悬停、地面试车等)操作,应有直升机机型,以一个年度为基础的使用架次/日,并应标出以分钟计的不同状态的持续时间. B.4 计算模式GB 9660-201 10 B.4.1 单架飞机暴露噪声的计算单架飞机噪声计算应通过对机场周围地区划分网格,计算每个网络点与航迹的距离, 在已经给定的某种飞机噪声基本数据(噪声-功率-距离)的基础上进行插值计算,然后经实际飞行条件修正,得到最后的计算值. 飞机的声级和推力成线性关系, 可依据下式内插计算出不同推力情况下的飞机噪声级: i i F F F F F F F F L L L L i ? ? ? + = + + 1 1 / 1 1 1 (B.1) 式中:Fi、Fi+1——测定飞机噪声时设定的推力,kN; LFi、LFi+1——飞机设定推力为Fi、Fi+1 时同一地点测得的噪声级,dB(A) ; F——介于Fi、Fi+1 之间的推力,kN; LF——内插得到的推力为F 时同一地点噪声级,dB(A) . 单架飞机在网格结点上的暴露声级( AE L )按式 B.2 计算: φ β ν Δ + Δ + Λ ? Δ + = L l d P L L AE AE ) , ( ) , ( (B.2) 式中: ) , ( d P LAE ——发动机的推力P和地面计算点与航迹的最短距离d 在已知的飞机噪声基本数据上进行插值获得的声级; ( ) l , β Λ ——侧向衰减因子.式中β 是观测点相对飞行轨迹的仰角,l 是观测点到飞机地面轨迹的垂直距离,单位为米(m) . ν Δ ——速度修正因子,由于一般的基础噪声数据都是基于飞机的地面速度为160 节得到的,如果实际的地面速度不是160 节时,加入该修正.其值由下式计算: ? ? ? ? ? ? ? = Δt g V 160 lg 10 ν (B.3) 式中: t g V ——飞机的地面速度,单位为节,1 节(kno t)=1.852 km/h; 对于喷气式发动机的飞机侧向衰减因子的计算公式为: 飞机在地面上时,地对地衰减( ) l G 为: ( ) [ ] ? ? ? > ≤ ≤ ? = ? m l m l e l G l 914 86 . 13 914 0 1 09 . 15 00274 . 0 (B.4) 飞机在空中,侧向距离大于914m 时,侧向衰减因子( ) β Λ 为: ( ) ? ? ? ° ≤ < ° ° ≤ ≤ + ? = Λ ? 90 60 0 60 0 9 . 9 066 . 0 96 . 3 13 . 0 β β β β β e (B.5) 当飞机在空中,侧向距离小于或等于914m 时,侧向衰减因子( ) l , β Λ 为: ( ) ( ) 86 . 13 ) ( , β β Λ = Λ l G l (B.6) 其中, ) (l G 及)(βΛ 由式B.4 及B.5 求得. L Δ ——针对在飞机起跑点后面的观测点施加的修正因子,与预测点和跑道的夹角有GB 9660-201 11 关.其值由下式计算,单位为分贝,dB. a)对于° ≤ ≤ ° 4 . 148 90 θ 3 2 000047173 . 0 015147 . 0 553 . 1 44 . 51 θ θ θ ? + ? = ΔL (B.7) b)对于° ≤ < ° 180 4 . 148 θ 3 2 000044193 . 0 0045545 . 0 5802 . 2 18 . 339 θ θ θ + ? ? = ΔL (B.8) φ Δ ——持续时间修正因子,如果实际航迹有转弯情况,而对地面观测点在弯的里面或者外面的情况,进行有效持续时间对地面噪声暴露级( AE L )的修正.由于飞机拐弯时一般距地较高,此修正仅在拐弯半径较小才有效. B.4.2 昼夜等效声级的计算得到单架飞机的暴露声级后,按式B.9 计算昼夜等效声级( dn L ) . 4 . 49 ) 10 lg( 10 ? + ? + = n d AE dn N N L L (B.9) ? ? ? ? ? ? ? = ∑ = ? N i L AE AEi N L 1 1 . 0 10 1 lg 10 (B.10) 式中: AE L ——1 天内N 架次飞机的平均暴露声级; d N ——1 天内昼间飞行架次; n N ——1 天内夜间飞行架次. GB 9660-201 12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指南根据飞机噪声排放的特点及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区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噪声敏感性差异,科学制定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并严格实行规划控制,落实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要求.C.1 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依据GB 50137,对机场周围区域内的各类城乡用地按噪声敏感、较敏感、较不敏感、不敏感划分为4 种土地利用类型,见表 C.1 和表C.2. 表C.1 城市建设用地的噪声敏感性分类土地利用类型大类中类Ⅰ类用地敏感Ⅱ类用地较敏感Ⅲ类用地较不敏感Ⅳ类用地不敏感居住用地(R) 全部√ 行政办公用地(A1) √ 文化设施用地(A2) √ 教育科研用地(A3) √ 体育用地(A4) √ 医疗卫生用地(A5) √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 文物古迹用地(A7) √ 外事用地(A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宗教用地(A9) √ 商业用地(B1) √ 商务用地(B2) √ 娱乐康体用地(B3)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 工业用地(M) 全部√ 物流仓储用地(W) 全部√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全部√ 公用设施用地(U) 全部√ 公园绿地(G1) √ 绿地与广场用地防护绿地(G2) √ GB 9660-201 13 土地利用类型大类中类Ⅰ类用地敏感Ⅱ类用地较敏感Ⅲ类用地较不敏感Ⅳ类用地不敏感(G) 广场用地(G3) √ 表C.2 城乡用地的噪声敏感性分类土地利用类型大类中类小类Ⅰ类用地敏感Ⅱ类用地较敏感Ⅲ类用地较不敏感Ⅳ类用地不敏感城市建设用地(H11) 见表 C.1 镇建设用地(H12) 参照城市建设用地划分乡建设用地(H13) 参照城市建设用地划分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1) 村庄建设用地(H14) 参照城市建设用地划分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 全部√ 区域公共设施用地(H3) 全部√ 军事用地(H41) √ 特殊用地(H4) 安保用地(H42) √ 采矿用地(H5) 全部√ 建设用地(H) 其他建设用地(H9) 全部√ 水域(E1) 全部√ 农林用地(E2) 全部√ 非建设用地(E) 其他非建设用地(E9) 全部√ C.2 土地利用规划控制要求根据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时的噪声水平,遵照本标准表1 要求,确定可行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土地规划控制和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
机场噪声标准

机场噪声标准
机场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城市的门面,也是城
市与外界联系的重要枢纽。
然而,机场的运营也带来了噪声污染问题。
为了保障机场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机场噪声标准。
一、机场噪声的危害
机场噪声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危害。
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环境下,
会导致听力下降、心理疾病、高血压等疾病。
此外,机场噪声还会影
响人们的睡眠质量,导致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
二、机场噪声标准的制定
机场噪声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机场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各国根据
自身的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机场噪声标准。
例如,美国联邦航空管理
局规定,机场周边居民的室内噪声水平不得超过65分贝,室外噪声水
平不得超过55分贝。
而欧盟则规定,机场周边居民的室内噪声水平不
得超过55分贝,室外噪声水平不得超过50分贝。
三、机场噪声标准的执行
机场噪声标准的执行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机场管理部门需要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例如,采用低噪声发动机、改善飞行路线等。
同
时,机场周边居民也需要做好防护措施,例如安装隔音窗、使用耳塞等。
四、机场噪声标准的改进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机场噪声标准也需要不断改进。
例如,采用更加先进的低噪声发动机、改善飞行路线等。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机场噪声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总之,机场噪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机场周边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
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减少机场噪声污染,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
2 标准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以下文件或其中的条款,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785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标准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BG/T 50280 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A声级讲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 A表示,单位dB(A)3.2等效连续A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 aeq,T表示〔简写为:L 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限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3昼间等效声级day-time equivalent sound level、夜间等效声级night-time equivalent sound level 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L d表示,单位dB(A)。
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L n表示,单位dB(A)。
3.4昼间day-time、夜间night-time根据【中华人民其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6:00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应按其规定执行。
机场噪音标准 (2)

飞机噪声限值
以机场噪声烦恼度研究确定的基本控制水平为科学依据,按照机场周围区域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噪声敏感性差异),分别提出飞机通过时的噪声等级要求。
Ⅰ类用地主要是一些住宅、学校、医院及其类似建筑用地,它们对飞机噪声敏感,因此一般应控制在57 dB以下。
对于57~62 dB之间要注意对敏感建筑适当隔声(
20 dB以上的隔声量);62~67 dB之间禁止新建敏感建筑,现有敏感建筑要充分隔声(25 dB以上的隔声量);67 dB以上禁止存在这类敏感建筑。
Ⅱ类用地主要是办公、商务及其类似建筑用地,它们对飞机噪声较敏感,62 dB 以上开始有隔声要求,这类建筑一般都有很好的隔声处理(25或30 dB以上的隔声量),72 dB以上则禁止存在这类建筑。
Ⅲ类用地主要是工业、商业、娱乐用地及公园广场用地,它们对飞机噪声较不敏感,因此67 dB以下无要求,67 dB以上要有足够的隔声量(25或30 dB以上的隔声量)。
Ⅳ类用地是一些仓储物流、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矿业用地,以及农用地、水域等非建设用地,它们对飞机噪声不敏感,无需规定飞机噪声限值及建筑物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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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二○一七年十一月目录1项目背景 (27)1.1任务来源 (27)1.2工作过程 (27)2现行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30)2.1现行GB9660-88、GB9661-88实施情况 (30)2.2存在问题分析 (30)3机场噪声污染与控制状况 (32)3.1我国机场建设与运营情况 (32)3.2机场噪声污染状况 (33)3.3机场噪声控制要求 (34)4国外相关标准研究 (35)4.1机场飞机噪声特点和评价量 (35)4.2各国机场飞机噪声标准 (36)5标准修订基本原则 (38)5.1确定合理的机场噪声评价量 (38)5.2确定适宜的噪声限值水平 (40)5.3确定可行的机场噪声适用分区 (41)6标准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 (44)6.1适用范围 (44)6.2机场周围土地利用类型 (46)6.3机场噪声烦恼度研究 (48)6.4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控制要求 (56)6.5飞机噪声监测 (57)7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60)7.1与现行标准充分衔接 (60)7.2国际标准比较 (60)7.3标准实施手段 (60)《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质量标准》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 9661-88)》1988年8月11日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自1988年11月1日起实施,迄今已近30年时间。
该标准在我国机场噪声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污染控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标准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修订。
为此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8年下达了标准修订计划。
根据环办函〔2008〕44号文“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机场周围环境噪声标准及测量方法(修订GB9660-88、GB9661-88)》修订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河北科技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共同成立了标准编制组,拟定工作计划并开展相关标准编制工作。
1.2工作过程1.2.1标准开题论证2010年1月18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标准开题论证会,标准编制组介绍了开题报告和标准草案的相关内容,经论证委员会各位专家及管理部门代表的讨论、质询,形成如下论证意见:1、标准名称要明确声环境质量标准属性;2、适用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对噪声管理的规定;3、考虑环境管理要求及国际通行做法,采用Ldn作为评价量,适当考虑Ld、Ln的评价方法;4、要慎重考虑与原标准及其他噪声标准的衔接,选取典型机场进行数据验证;5、测量方法与功能区划分方法纳入本标准内容。
1.2.2标准草案编制根据开题论证会的指导意见,标准编制组明确了标准制订原则和框架构想,并按任务分工开展了典型机场飞机噪声污染调查与监测、飞机噪声特性与烦恼度研究、国外飞机噪声评价量与控制水平研究、机场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特别是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分析、配套监测方法研究等工作。
在前述工作基础上,标准编制组重点对飞机噪声评价量、机场周围区域土地利用类型、飞机噪声限值水平、与现行GB9660-88标准的衔接、监测方法、噪声等值线图的绘制等问题进行了论证、确定,起草了《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1.2.3标准征求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13年8月公开向全国征求意见(环办函〔2013〕939号),函送单位121家,并在环保部网站公开。
至征求意见期止,标准编制组共收到57家单位及个人回函,其中33家单位提出了意见,经整理有效意见143条。
标准编制组共同讨论,对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1.2.4标准预审会2014年5月22日,环保部科技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标准预审会,来自中国民航局机场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环保部环评司、监测司等单位的12名专家和管理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对以下问题进一步研究:1、标准的质量标准定位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差异;2、标准是否分城乡差异、机场规模、机场建设年代、新建与既有敏感建筑物;3、新老标准对比评价量、统计量的差异;与国际标准的限值、实施方法比较;4、新老标准的实施差别,对典型机场进行测算;5、提出标准实施建议,如对达标期限的考虑等。
1.2.5部内协调会针对预审会提出的问题,标准编制组撰写了说明材料。
2014年6月3日,召开了环保部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参加的部内协调会,编制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经讨论确定,对Ⅰ类区的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要求,区分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控制,防治产生新的污染;现有建筑与现行环境管理要求衔接,保证环境管理的一贯性。
编制组根据协调会意见对标准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专家审议稿,提请召开标准审议会。
1.2.6标准审议会2014年6月13日,环保部科技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标准审议会,来自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的8名专家,以及中国民航局机场司、环保部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的4名管理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标准以国内外飞机噪声烦恼度研究成果为依据,结合多年环境管理实践,确定的飞机噪声限值和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要求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标准,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1、对于Ⅰ类用地中的既有建筑,在飞机噪声等级处于YL67-72dB之间时,仅对既有干线及干线以上机场适用Y-30的隔声要求;2、不区分监测类型,统一监测时间要求。
标准进行了相应修改,形成了标准报批稿,提交环保部行政审查。
1.2.7司务会审查2014年9月28日,环保部科技司召开司务会对标准报批稿进行了审查。
司务会认为作为特定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应以规定飞机噪声环境限值为主,不宜过分强调建筑防护要求。
对敏感建筑物的隔声防护应作为减缓措施(非环境达标措施)纳入标准附录。
标准进行了相应修改,将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要求作为标准实施的内容,规定:“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超标,应制定达标规划,采取机场运行控制、土地规划调整等措施,逐步达到本标准要求。
如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隔声防护等减缓飞机噪声影响的措施,应符合附录D规定的噪声防护要求。
”1.2.8标准二次征求意见2016年环保部对环境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成立大气、水、土壤三个业务司,环境标准制修订任务转移到各业务司进行管理。
2017年2月22日,环保部修订发布了新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新的标准管理体制、制修订程序和内容要求。
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标准二次征求意见。
二次征求意见稿更加明确特定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定位,规定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对应的飞机噪声限值,通过达标规划予以实施。
有关建筑物噪声防护的规定,是环评、达标规划等环境管理中的具体要求,不属于环境质量标准的内容,应通过其他环境管理文件进行规定,因此二次征求意见稿删除了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要求。
2现行标准修订的必要性2.1现行GB 9660-88、GB 9661-88实施情况现行GB9660-88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机场,包括运输机场、通用机场、直升机场、训练机场等,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机场规划和机场周边土地利用提供指导,二是作为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的法定依据,三是协调处理机场飞机噪声群众投诉。
该标准用于评价特定活动(飞机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对特定区域(机场周围区域)内敏感目标的影响,它规定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住、文教区)执行WECPN L ≤70dB 的标准;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执行WECPN L ≤75dB 的标准。
根据该标准适用范围的规定,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所产生噪声的影响,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受其他噪声源的影响,仍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从标准执行情况看,目前国内机场周围农村居民点一般执行75dB (WECPN L )标准,学校和医院执行70dB 标准;城市集中居住区执行70dB 标准。
凡超过上述标准需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要求位于WECPN L 70dB 等值线以外。
国内对枢纽机场、干线机场一般要求WECPN L 85dB 等值线以内区域的居民点和大于80dB 的学校、医院予以搬迁;对于支线、小型机场要求WECPN L 80dB 等值线以内的村庄、学校、医院予以搬迁。
75dB 以上的居民点和70dB 以上的学校、医院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
对2015年国内12个机场现状飞机噪声影响人口数进行统计,旅客吞吐量为2.4亿人次时,分别有0.71、7.60、18.54、34.87万人生活在WECPN L 大于85、80~85、75~80、70~75dB 范围内。
据此推算2015年全国有235.3万人生活在大于70dB 范围内,预计到2020年旅客吞吐量将达到14.4亿人次,约有370万人在WECPN L 超过70dB 区域内生活。
从监测方法看,主要采用GB9661-88中飞机噪声的简易监测方法,精密监测方法基本未用。
依靠实际监测结果难于绘制等值线,其中包括白云机场监测了30多个点,如不通过计算也难于绘制等值线,不能绘制等值线,也就难于通过验收给出总体影响的分析。
2.2存在问题分析分析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评价量在环境管理中存在着理解与执行困难,以及适用区域划分简单、环境管理要求不明确。
2.2.1噪声评价量生僻,不便理解与执行现行机场飞机噪声评价量采用了国际民航组织(ICAO )推荐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WECPN L ,该评价量体现了飞机噪声的特点,对夜间、晚上的飞行量进行了计权,同时考虑了飞机噪声纯音的修正,单纯就机场噪声评价来说,具有合理性。
但该评价量也有明显的缺点,就是指标生僻,不便于理解和执行;基于噪度,计算复杂;不能直接测量。
WECPN L 与通常基于等效连续A 声级(Aeq L )的噪声评价方法有很大差异,前者是基于噪度,后者是基于响度。
忽略纯音修正所造成的差异,简单换算后数值会与Aeq L 有较大的差值,约13~14dB ,从目前执行来看,很多居民不理解,常常按《声环境质量标准》数值来对照监测结果,产生很多误会,需要做很多解释工作,使得标准执行难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