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 )307-2014国家电网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确保电缆及通道安全可靠运行,提升运维标准化、精益化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是对电缆及通道采取的巡视、检测、维护等技术管理措施和手段的总称,主要包括生产准备、工程验收、巡视管理、通道管理、状态评价、带电检测与在线监测、缺陷管理、隐患管理、专项管理、电缆及通道标准化管理、运行分析管理、电缆及附属退役、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国网运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公司运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检修公司运检部” )、地市(区、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地市公司运检部” )、县(市、区)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县公司运检部” )(前述运检部门统称“各级运检部门” )为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以下统称“各级评价中心”)负责电缆及通道运维工作的技术支撑,省检修公司运检部运维分部、地市检修分公司、县检修(建设)工区(以下统称“运维单位”)负责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反事故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电缆及通道状态检测、状态评价、技术监督、缺陷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相关安防与防汛设备运维管理工作。
(三)组织提出电缆及通道技改大修项目需求;组织退役电缆及附属设备技术鉴定、运维业务外包实施和验收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 第13分册 穿墙套管运维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第13分册穿墙套管运维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前言 (II)1运行规定 (1)1.1一般规定 (1)1.2紧急申请停运规定 (1)2巡视 (1)2.1例行巡视 (1)2.2全面巡视 (1)2.3熄灯巡视 (1)2.4特殊巡视 (1)3维护 (2)3.1标识维护、更换 (2)3.2红外测温 (2)4典型异常和故障处理 (2)4.1穿墙套管炸裂(断裂) (2)4.2穿墙套管渗漏油或过热 (2)4.3穿墙套管末屏放电 (3)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通用细则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1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册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编制的第13分册《穿墙套管运维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穿墙套管。
本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网青海电力。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王鹏飞、段毅、祁连清、严文、隆朝东、周炜、谢湘宁、冯超、赵德祥、田生祥。
穿墙套管运维细则1 运行规定1.1 一般规定1.1.1 穿墙套管送电前应试验合格,各项检查项目合格,各项指标满足要求,方可投运。
1.1.2 接地端子及不用的电压抽取端子应可靠接地。
1.1.3 油纸电容型穿墙套管在最低环境温度下不应出现负压。
1.2 紧急申请停运规定发现穿墙套管有下列情况之一,运维人员应立即汇报值班调控人员申请停运,停运前应远离设备:1.2.1 穿墙套管严重渗漏油。
1.2.2 穿墙套管法兰开裂。
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系统变电运维管理系统规定(试行)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3〕828-2021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X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电运维管理,提高运维水平,保证运维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变电运维工作的运维班管理、生产准备、运行规程管理、设备巡视、倒闸操作、故障及异常处理、工作票管理、缺陷管理、设备维护、专项工作、辅助设施管理、运维分析、运维记录及台账、档案资料、仪器仪表及工器具、人员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三条变电运维管理坚持“平安第一,分级负责,精益管理,标准作业,运维到位〞的原那么。
平安第一指变电运维工作应始终把平安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各项平安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平安工作规程?,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严防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
分级负责指变电运维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那么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密把控,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精益管理指变电运维工作坚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以精益化评价为抓手,深入工作现场、深入设备内部、深入管理细节,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良,不断提升,争创世界一流管理水平。
标准作业指变电运维工作应严格执行现场运维标准化作业,细化工作步骤,量化关键工艺,工作前严格审核,工作中逐项执行,工作后责任追溯,确保作业质量。
运维到位指各级变电运维人员应把运维到位作为运维阶段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各项运维细那么,按规定开展巡视、操作、维护、检测、消缺工作,当好设备主人,把设备运维到最正确状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并联电容器、干式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及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缆、消弧线圈、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高压熔断器、中性点隔直装置、接地装置、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站用变、站用交流电源、站用直流电源、构支架、辅助设施、土建立施、避雷针等28类设备和设施的运维工作。
电力公司运维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运维检修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所有电力设施的运维检修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运维检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运维检修管理制度。
第五条运维检修管理部门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运维检修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二)负责编制运维检修计划,组织实施检修工作;(三)负责电力设施的巡视、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四)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五)负责电力设施的技术改造、升级换代等工作;(六)负责运维检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运维检修计划第六条运维检修计划应按照年度、季度、月度进行编制,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运维检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检修项目及内容;(二)检修时间及周期;(三)检修人员及责任分工;(四)检修所需材料、设备、工具;(五)检修质量及标准。
第四章运维检修实施第八条运维检修人员应按照检修计划,对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第九条运维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检修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条运维检修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运维检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检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运维检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第十五条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运维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运维检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国网XXXXXX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5S管理制度

国网XXXXXX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5S管理制度国网XXXX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5S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应范围加强运维检修部的规范化管理,调动全员参与现场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效率,提升部门形象。
本制度适用于国网XXXXXX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各办公室及班组。
二、名词定义“5S”定义: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u)、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三、工作要求(一)整理:1.班组5S管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职责是负责5S的组织落实和开展工作。
应按照5S整理、整顿的要求,结合班组的实际情况,对物品进行定置,确定现场物品贮存位置及贮存量的限额,并于坚决执行。
日后如需变动,应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时要及时更改定置标识。
2.上班前班组员工应及时清理本岗责任区通道(有用的物品不能长时间堆放,垃圾要及时清理),摆放的物品不能超出通道,确保通道畅通整洁。
3.设备保持清洁,材料堆放整齐。
4.近日用的物品摆放料架,经常不用的物品存仓库。
5.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便于取用。
各工序都要按照定置标示,整齐地摆放物件,包括工具、材料和报表等,不能随意摆放。
(二)整顿:1.设备、仪器有保养,摆放整齐、干净、最佳状态。
2.工具有保养,有定位放置,采用目视管理。
结合班组的实际情况,对工具进行定置,确定现场物品贮存位置及贮存量的限额,并于坚决执行。
日后如需变动,应经班组长批准,同时要及时更改定置标识。
3.所有公共通道、走廊、楼梯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窗户、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4.班组垃圾、废品清理。
(各部门按划分规定处理)(三)清扫1.公共通道要保持地面干净、光亮。
2.作业场所物品放置归位,整齐有序。
3.窗、墙、地板保持干净亮丽;垃圾或废旧设备应及时处理,不得随处堆放。
4.设备、工具、仪器使用中有防止不干净措施,并随时清理。
5.班组员工要及时清扫划分区域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国家电网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307-2014国家电网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确保电缆及通道安全可靠运行,提升运维标准化、精益化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是对电缆及通道采取的巡视、检测、维护等技术管理措施和手段的总称,主要包括生产准备、工程验收、巡视管理、通道管理、状态评价、带电检测与在线监测、缺陷管理、隐患管理、专项管理、电缆及通道标准化管理、运行分析管理、电缆及附属退役、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国网运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公司运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检修公司运检部”)、地市(区、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地市公司运检部”)、县(市、区)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县公司运检部”)(前述运检部门统称“各级运检部门”)为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以下统称“各级评价中心”)负责电缆及通道运维工作的技术支撑,省检修公司运检部运维分部、地市检修分公司、县检修(建设)工区(以下统称“运维单位”)负责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反事故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电缆及通道状态检测、状态评价、技术监督、缺陷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相关安防与防汛设备运维管理工作。
(三)组织提出电缆及通道技改大修项目需求;组织退役电缆及附属设备技术鉴定、运维业务外包实施和验收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检修管理办法(试行)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2)826-2017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检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电运维检修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变电运维检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变电运维检修(以下简称“变电运检”)管理,是指对变电站内一次设备和辅助设施的管理,包括验收、运维、检测(试验)、评价、检修和反事故措施等。
第三条变电运检管理遵循“安全第一、分级负责、精益管理、标准作业”的原则。
安全第一指变电运检工作应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各项安全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严防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
分级负责指变电运检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密把控,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精益管理指变电运检工作坚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以精益化评价为抓手,深入工作现场、深入设备内部、深入管理细节,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提升,争创世界一流管理水平。
标准作业指变电运检工作应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细化工作步骤,量化关键工艺,工作前严格审核,工作中逐项执行,工作后责任追溯,确保作业质量。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并联电容器、干式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及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缆、消弧线圈、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高压熔断器、中性点隔直装置、接地装置、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站用变、站用交流电源、站用直流电源、构支架、辅助设施、土建设施、避雷针等28类设备和设施的运检工作。
继电保护、自动化等二次设备另行下发。
第五条辅助设施包括防误闭锁装置、SF6气体含量监测设施、采暖、通风、制冷、除湿设施、消防设施、安防设施、防汛排水系统、照明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在线监测装置和智能辅助平台。
电网维修管理制度内容

电网维修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网设备的维修管理,保障电网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供电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规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网公司的所有维修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突发事件维修等。
第三条电网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电网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电网维修管理工作由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维修工作。
第二章维修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维修管理组织机构,确保维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1.设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维修方案和计划并监督执行。
2.设立维修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维修工作实施。
3.设立专职维修工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并完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维修工作流程、维修设备使用规定、维修工作安全规范等。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维修技能和操作水平。
第三章维修工作流程第八条维修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接到报修信息,维修部门进行初步评估,确定维修方案。
2.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设备故障诊断、维修和更换。
3.维修完成后,进行设备测试和调试,确认设备正常运行。
4.填写维修记录,汇总交由维修管理部门进行归档和统计。
第九条维修工作应遵循“先检修后投用”的原则,确保设备维修质量和安全运行。
第四章维修工作安全第十条维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维修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第十一条维修工作应做好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维修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维修工作应遵守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和擅自修改设备。
第五章维修工作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维修工作监督机制,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对维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维修工作记录和档案,确保维修工作的追溯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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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运检/1)94-2014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运维检修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与《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得运维检修(以下简称“运检”)管理,就是指电网设备与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有关管理工作,包括电网实物资产管理、设备运维管理、设备检修管理、专业技术管理、状态检修管理、技术监督管理、技改大修管理、业务外包管理等.第三条运检管理遵循“机构扁平化、资源集约化、运维一体化、检修专业化、管理精益化"原则,实现“统一制度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绩效考评、统一资源调配”得要求。
(一)机构扁平化。
规范各级运检机构职能,精简层级,明晰职责,分级管控,强化执行,不断提高新体系运作效率.资源集约化.集中优势技术装备资源,充分利用内外部运检资源,做强做精核心业务,规范开展业务外包,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运维一体化。
融合现场运行与维护性检修业务,运维班(站)统一实施设备巡视、现场操作、带电检测及清扫、消缺、易损易耗件更换等维护性检修业务,不断提高运维劳动效率.检修专业化。
通过基地检修、返厂检修、现场检修等方式,推广变压器、GIS等设备工厂化检修与隔离开关、四小器等设备轮换式检修,不断提高检修效率与质量。
管理精益化.努力强化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全过程技术监督、技改大修项目管理与现场标准化作业,不断提高运检精益化管理水平。
(二)统一制度标准.统一制定发布制度标准,实现管理制度一贯到底,技术标准一级覆盖,不断提升运检业务规范化水平。
统一业务流程。
强化流程管控,明晰业务界面与岗位职责,不断提高纵向执行与横向协同效率。
统一信息平台。
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统一得企业级运检资源管控平台,不断提高运检信息掌控能力。
统一绩效考评。
构建全面覆盖、分类考评得运检绩效指标体系,强化分析评价,突出正向激励,不断提升运检绩效水平。
统一资源调配。
发挥集团优势,加强区域协作,统一调配大型工器具、备品设备、退役设备、技术力量与应急队伍等运检资源,不断提高资源调配效率。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运检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代管单位运检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五条总部层面设“一部一公司一中心”,即国网运检部、国网运行公司、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国网运检部负责国网运行公司、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有关运检业务得统筹。
国网经研院、国网新源公司、国网通航公司为支撑保障机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层面设“一部一公司一中心",即省公司运检部、省检修(分)公司、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物资质量检测中心).省公司运检部负责省检修(分)公司、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物资质量检测中心)有关运检业务得统筹.省经济技术研究院、物资(分)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为支撑保障机构。
第七条地市(区、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供电企业”)层面设“一部一公司”,即地市供电企业运检部、地(市)检修分公司,二者合署,具有职能管理与实施主体双重职责。
地(市)经济技术研究所、物资供应中心、信息通信分公司、综合服务中心为支撑保障机构。
第八条县(市、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供电企业”)层面设“一部一工区",即县供电企业运检部、县检修(建设)工区,二者合署,具有职能管理与实施主体双重职责。
第九条各层级专业班组设置如下:(一)根据地域面积、电网规模、人员情况、交通状况、作业半径等因素统筹考虑省检修(分)公司运维分部设置,以及省检修(分)公司、地(市)检修分公司运维站设置。
(二)省检修(分)公司设输电运维、输电检修、输电带电作业、变电运维、变电检修、直流检修、变电二次运检、电气试验等专业班组与机具维护、物资服务、物业服务、车辆服务、综合服务等辅助班组.(三)地(市)检修分公司设输电运维、输电检修、输电带电作业、变电运维、变电检修、变电二次运检、电气试验、配电运维、配电检修、配电抢修、配电二次运检、配电带电作业、配电工程、电缆运检、状态评价等专业班组与机具维护等辅助班组。
(四)县检修(建设)工区设输电运维、输电检修、变电运维、变电检修、配电运维、配电抢修、电网建设、信通运检等专业班组与机具维护、仓储配送等辅助班组。
第二节运检范围第十条总部层面承担±800千伏及以上特高压换流站运检。
第十一条省公司层面主要承担直流输电线路、±660千伏及以下直流换流站、500(330)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设备,以及集约得220千伏输变电设备运检。
运维业务集约方面,对于220千伏变电站数量少或运检资源不足得地市供电企业,可将该地市供电企业220千伏变电站设备运维集约至省检修(分)公司。
检修业务集约方面,35—220千伏变压器(电抗器)、220千伏GIS、断路器、隔离开关、四小器得基地检修可集约至省检修(分)公司实施。
第十二条地市供电企业层面主要承担110(66)-220千伏、市区与市郊35千伏及以下电网设备运检,以及集约得县供电企业35千伏变电设备运检业务。
运维业务集约方面,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35千伏变电设备运维业务可集约至地(市)检修分公司。
检修业务集约方面,110(66)千伏及以下GIS、断路器、隔离开关、四小器与10千伏配电变压器等设备专业化检修可集约至地(市)检修分公司。
第十三条县检修(建设)工区主要承担县域内35千伏输电线路与未集约至地(市)检修分公司得变电设备运检,县城区1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表箱前)与集约得农村10千伏配网设备运检,以及县域内35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与改造;乡镇供电所承担农村0、4千伏配网设备与未集约得农村10千伏配网设备运检。
农村配网设备运检业务集约方面,农村10千伏配网设备运检以及交通便利、用户集中得中心城镇(如高新区、开发区、科技园、工业区、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园等)10千伏及以下配网运检业务宜集约至县检修(建设)工区。
难以实现10千伏运检业务由县供电企业集中管理得,仍可由乡镇供电所负责开展。
第三节职责第十四条国网运检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大检修”体系建设运行;负责电网设备与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制度标准制定;(二)负责电网设备与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归口管理;(三)负责电网实物资产归口管理;负责电网技改大修归口管理;负责生产服务用车制度标准制定、使用监督考核等专业管理;(四)负责电网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归口管理;负责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归口管理,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终端设备维护等;负责电网设备状态检测、分析评价与故障诊断;负责电网新设备(新装置)挂网试运行管理;负责电压无功工作实施与统计分析;负责电网谐波与技术线损管理;(五)负责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验收管理;负责电网设备运检业务外包管理;(六)负责防汛与防灾减灾归口管理;负责电网与水电(抽蓄)设施安防、安保设备运检管理;负责本专业电力设施保护与消防管理;(七)负责运检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管理;负责运检绩效管理;(八)负责电网运检管理方面重大问题得协调与处理。
第十五条区域分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区域分部电网资产技改大修归口管理;负责承租电网资产得运维与大修项目管理;(二)负责区域分部电网实物资产管理;负责生产服务用车使用监督等专业管理。
第十六条国网运行公司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800千伏及以上特高压换流站运检;(二)负责为属地公司提供直流核心设备运检与技术支持服务,为公司系统直流运维人员提供实训;(三)协助开展总部电网资产清查盘点及分析评价,资产卡片与设备台帐一致性管理。
第十七条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开展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开展输变配电设备专业技术管理;(二)开展特高压交流与直流设备专项带电检测、状态评价与专业监督;(三)开展特高压交流与直流设备状态监测、分析评价与状态高级诊断模块开发;(四)开展公司系统在线监测、带电检测装置质量检验与运行评估;(五)开展新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开展状态检修、技术监督、专业管理得技术交流与专业培训;(六)开展新设备性能质量抽检;支撑可靠性分析与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七)参与状态检修工作质量评价与运检绩效评估.第十八条国网经研院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组织总部电网资产技改大修项目以及各单位限上项目可研评审;(二)开展技改工程造价、设备大修成本分析及电网实物资产评价;(三)开展项目后评价、工程技术经济评价与研究;生产工程非物资类招标限价审查。
第十九条国网新源公司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开展水电(抽蓄)设备状态评价,开展设备缺陷分析并提出措施建议;(二)研究解决水电(抽蓄)重大技术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及故障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三)开展水电(抽蓄)专业技术管理;承担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四)开展水电(抽蓄)专业技术培训;(五)参与水电(抽蓄)制度标准体系制订完善与反事故措施制订;(六)技术中心负责开展水电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国网通航公司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开展线路直升机巡检作业;(二)协助开展故障抢修、应急抢险,以及线路三维激光扫描与直升机带电作业;(三)对公司系统无人机巡检业务提供基地保障、空域申请、培训与维修等方面得技术支撑。
第二十一条省公司运检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制度标准及工作部署;负责“大检修”体系建设运行;(二)负责电网设备与水电设备设施运检归口管理;(三)负责电网实物资产归口管理;负责电网设备技改大修归口管理;负责电网资产运维合同及运维费用管理;编制停电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服务用车使用监督等专业管理;(四)负责电网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归口管理;负责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归口管理,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终端设备维护等;负责电网设备状态检测、分析评价与故障诊断;负责新设备(新装置)挂网试运行管理;负责电压无功工作实施与统计分析;负责电网谐波与技术线损管理;(五)负责组织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验收管理;负责电网设备运检业务外包管理;(六)负责运检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负责运检绩效管理;(七)负责配网(表箱前)运行、检修、改造与建设(除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外)管理,负责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接入技术管理等;(八)负责防汛、防灾减灾管理;负责电网与水电设施安防、安保设备运检管理;负责线路通道防护管理;负责本专业电力设施保护与消防管理;(九)负责组织330千伏及以上原路径走廊改造等非扩展性电力设施迁改方案审核(根据业务及实际情况,可负责110或220千伏及以上原路径走廊改造等非扩展性电力设施迁改方案审核;直辖市负责组织35千伏及以上原路径走廊改造等非扩展性电力设施迁改方案审核);(十)负责电网运检管理方面重大问题得协调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