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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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伤人后赔偿标准表

电动车撞伤人后赔偿标准表

电动车撞伤人后赔偿标准表
电动车撞伤人后赔偿标准表是一种用于描述和比较不同情况下赔偿标准的表格。

以下是一份可能适用的电动车撞伤人后赔偿标准表:1、医疗费用:包括被侵权人的门诊费、住院费、药费等,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赔偿。

2、康复费用:如果被侵权人有康复需要,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康复费用,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3、护理费用:如果被侵权人需要护理,可以根据其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计算赔偿金额。

4、交通费用:被侵权人因就医或转院治疗而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可以进行赔偿。

5、误工费用:如果被侵权人在事故中遭受了经济损失,例如因为受伤无法工作导致的工资减少等,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误工费用。

6、其他损失: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外,如果还有其他的损失,例如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也可以进行赔偿。

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If others treat you well, you must be able to repay you in the future. If others treat you badly, you must strive to be able to raise your eyebrows one da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实践当中对于赔偿问题都是按照实际的具体情形进行,不要盲目签什么协议就进行赔偿,依照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决定责任等具体赔偿的问题。

一般我们经常见到的电动车其实并不属于机动车一类,因此要是发生电动车撞人事件的话,也不会按照机动车撞人的标准进行赔偿。

那么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实际的应当赔偿的项目进行赔偿。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2、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

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

3、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但这一段时间所花费的药费,应由当事人申请法医鉴定,以作为判案依据。

法庭研究的就是这一次审判赔偿的数额.5、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

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

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

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

6、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电动车撞人逃逸赔偿标准

电动车撞人逃逸赔偿标准

电动车撞人逃逸赔偿标准
在现代社会,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和使用量的增加,电动车撞人逃逸事件时有发生,这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对于电动车撞人逃逸事件的赔偿标准,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对肇事者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首先,对于电动车撞人逃逸事件的赔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个方面。

对于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方面的赔偿,应当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赔偿。

同时,对于受害者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损坏、财物损失等方面的赔偿,也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其次,对于电动车肇事逃逸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在赔偿标准方面,应当根据肇事者的过错程度和逃逸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考量,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金额确定。

对于故意逃逸的肇事者,应当加重其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最后,对于电动车撞人逃逸事件的赔偿标准,应当建立完善的赔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建立赔偿基金、社会保险等方式,为受害者提供更加全面和及时的赔偿和救助。

同时,也应当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减少电动车撞人逃逸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针对电动车撞人逃逸事件的赔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个方面,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并建立完善的赔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电动车撞人逃逸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稳定。

骑电车撞人赔偿标准

骑电车撞人赔偿标准

骑电车撞人赔偿标准
最近,骑电车撞人事件频发,消防部门的报告显示,越来越多的
人把电动车当做交通出行工具,但大多数人没有掌握电动车骑行的技巧,也不清楚电动车撞人时赔偿标准,这也给不少人带来不少麻烦。

在法律上,骑电动车撞人是侵权行为,侵权人需赔付损害赔偿。

具体赔偿标准因撞击范围不同而异,一般分为生命损害赔偿、财产损
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三种,相应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首先,若发生的撞击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撞击人要承担负责,
必须依法受到严厉的处罚,同时还要对被撞死亡的家属赔偿损失,具
体原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其次,若发生的撞击只造成被撞者财产损失,此时撞击人不仅要
承担责任,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上的赔偿标准是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所列内容确定的。

最后,对于导致受害者身体损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撞击人承担
医疗费用以及护理费用等,赔偿的标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
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灵活判断。

总而言之,骑电动车撞人事件的赔偿标准依据事实,根据具体情
况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因此,骑行者在使用电动车时要时刻保持
安全意识,一定不要放任自己怠慢驾驶,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一)

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一)

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一)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背景近几年,电动车的使用量飞速增加,但由于一些电动车驾驶者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中,电动车撞人事故频发,引起了广泛关注。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行驶道路,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路口时,遇行人已经进入路口的,应当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

”对于因电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的撞人事故,电动车驾驶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国家标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车撞人事故的赔偿标准包括:1.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住院误工费等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2.因撞人事故所产生的精神损失的赔偿;3.因交通事故长期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按照依照职业年龄计算所失工作年限的标准,赔偿因错过工作而失去的经济利益。

结论驾驶电动车需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始终保持安全意识。

对于电动车撞人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电动车驾驶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和长期因伤害而失去的经济利益等。

赔偿计算方法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车撞人事故的赔偿计算方法如下: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住院误工费等。

具体计算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并且需提交相应的医疗、护理文件等作为证明。

精神损失精神损失是因受伤害而导致的疼痛、不安、恐惧以及家庭矛盾等所产生的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赔偿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

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因交通事故长期造成人身伤害而失去的经济利益,具体计算需依照职业年龄计算所失工作年限的标准。

[最新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电动车撞伤人赔偿标准

[最新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电动车撞伤人赔偿标准

[最新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电动车撞伤人赔偿标准对于电动车撞人的事件,也是会认定为交通事故的。

此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追究撞人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对伤者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那么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了最新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供你参考。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电动车全责赔偿标准表

电动车全责赔偿标准表

电动车全责赔偿标准表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能源汽车的发展,电动车逐渐成为人们出行的新选择。

然而,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电动车的全责赔偿标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电动车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特制定本电动车全责赔偿标准表,以便各方了解相关规定。

二、电动车全责赔偿标准表。

1.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轻伤,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金。

重伤,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用。

死亡,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抚恤金。

2.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机动车,修理费用或残值+车辆折旧费用。

非机动车,修理费用或残值。

路产设施,修复费用。

3. 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最高不超过人身伤害赔偿金额的30%。

4. 其他损失赔偿标准。

交通费用,往返交通费用。

住宿费用,受害人及其家属的住宿费用。

护理费用,受害人的护理费用。

5. 赔偿责任期限。

人身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

财产损失,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三、电动车全责赔偿标准表解读。

本标准表中,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包括轻伤、重伤和死亡三种情况,充分考虑了受害人和家属的实际需求;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路产设施进行了具体规定,有利于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则在尊重受害人精神损失的基础上,进行了合理的赔偿安排;其他损失赔偿标准则充分考虑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实际困难,给予了必要的经济支持。

四、结语。

电动车全责赔偿标准表的制定,有利于规范电动车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各方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以上就是电动车全责赔偿标准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动车撞人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电动车撞人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电动车撞人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一、电动车撞人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三、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标准特殊情况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电动车撞人在责任划分方面可能会承担较大的主要责任,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责任双方的责任划分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比如在行人存在严重违规以及违法行为的时候,电动车可能会承担较小责任,甚至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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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对于电动车撞人的事件,也是会认定为交通事故的。

此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追究撞人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对伤者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那么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赢了网小编带来最新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

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要求:(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

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4、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

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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