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2008年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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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盘点

2008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盘点

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为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要求,继续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月,国务院批准了我国利用亚行贷款2008-2010年备选项目规划。

规划中安排了37个项目,贷款额50.56亿美元。

其中:能源与节能减排6项,贷款额6. 58亿美元,占13%。

中西部地区项目贷款占贷款总额的85%以上。

3月18日,央行宣布再度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这已是年内第二次上调,目前已达到15.5%。

3月24日财政部表示,2008年财政部安排了270亿元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专项资金包括: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西部地区城市管网建设、淘汰落后产能、“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治理奖励资金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及节能基础工作等。

3月31日《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首提要防止经济下滑。

《要点》全面部署了2008年宏观调控方向,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

国务院表态,将适时参与价格调节,以防止出现轮番涨价,并于近年来首次提出需要防止经济下滑风险出现。

4月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这是继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后,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享受与保税港区同样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

4月6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布2008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1816个商品被列入禁止从事加工贸易目录,对此前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品编码进行了技术性调整。

2008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共计1816个海关商品编码,其中包括新增禁止类商品目录39个和2007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598个。

4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当前总体经济形势比预想的要好。

会议强调,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1998—2008年中国房地产政策汇集

1998—2008年中国房地产政策汇集

1998—2008年中国房地产政策汇集第一篇:1998—2008年中国房地产政策汇集1998年房地产政策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为房产市场建立做准备。

调整住房投资结构:引入开发商,鼓励开发商造房。

重点发展经济适用房:满足低层次消费需求。

1999 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借钱给购房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支持新房市场交易,为开发商造的房子找买家启动房地产市场,免征交易营业税,契税减半:二手房市场开辟,鼓励二手房交易。

2000 年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和银行都免税:进一步鼓励购房租赁所取得收入税收税率减少:形成租赁市场,体现房产投资价值,鼓励投资。

2001 年对住房消费采用扶持政策,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新房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拉动经济增长:越来越多的开发商进入,蛋糕做大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房产投资价值体现出来了,破房子都有人要了。

2002 年 1 月制止商业银行指定保险单位办理贷款保险业务:进一步鼓励购房,所有不利于购房的障碍都要扫除 2002 年 3 月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5 年以上贷款利率由4.59% 降到4.05% :这时是买房的黄金时期,为房地产的起飞做准备。

2002 年 8 月央行认为局部投资增幅过大,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强化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的价值体现出来了,开始收土地的口子。

2003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 号文件)。

加强房地产信贷,四证取得后才能发放贷款:泡沫初现,大量开发商涌入想分一块。

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二手房市场上活跃的炒房者已成气候,初步打击。

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2008年房地产政策一览表(全)

2008年房地产政策一览表(全)

2008/5/4 2008/5/6 2008/5/6
北京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 北京市市委、市 政府
30
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 部委 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90号
2008/5/9 国土资源部
31
部委
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 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54
部委
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 (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153 号
关于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 55 部委 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
工作的通知
监发〔2008 〕6号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地
56
部委
震灾区灾后重建用地免征新 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财综 [2008]53号
等 国事 土宜 资的 源通 部知 办公厅关于开展
68 中央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1号
2008/8/1 国务院
69 中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0号
2008/8/1 国务院
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 70 部委 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管理的通知
建质 [2008]13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 2008/8/5 部
71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 例
2008/1/18 北京市建委
4
部委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 办法
银发〔2008 〕13号
中国人民银行 银 2008/1/18 监督会
5
部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 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 2008〕14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 2008/1/23 政部 国土资源部

1998年-2008年房地产业的发展史(doc17页)

1998年-2008年房地产业的发展史(doc17页)

1998年——2008年房产发展史第一部分宏观调控政策的根源与目的第二部分历年来宏观调控政策思路2.1 宏观调控溯源2.2 2003年——确立房地产业为“支柱产业”2.3 2004年——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2.4 2005年——调控在摸索中前进2.5 2006年——方向偏颇,“一边调控一边涨”2.6 2007年——转变思路调整方向2.7 2008年——调控力度继续加强第三部分回顾与展望第四部分房地产重大政策解读4.1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文件4.2 2003年国务院文件4.3 2004年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文件4.4 2004年央行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4.5 2005年央行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4.6 2005年房地产税改革4.7 2005年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4.8 2005年七部委文件4.9 2005年银监会文件4.10 2005年国税总局通知4.11 2006年央行上调贷款利率4.12 2006年国六条出台4.13 2006年国务院政策4.14 2006年国税总局政策4.15 2006年建设部联合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通知4.16 2006年建设部文件4.17 2006年国税总局通知4.18 2006年国土资源局政策正式施行4.19 2006年央行调整基准利率4.20 2006年建设部文件4.21 2006年房地产市场整顿4.22 2007年建设部、央行联合文件4.23 2007年通过《物权法》4.24 2007年央行首度次加息4.25 2007年央行再次加息4.26 2007年央行第三次加息4.27 2007年国发〔2007〕24号4.28 2007年央行第四次加息4.29 2007年央行年内第五次加息4.30 2007年央行出台新政4.31 2007年央行年内第九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4.32 2007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文件4.33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第一部分、宏观调控政策的根源与目的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根本目的是使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经济稳定增长。

历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历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3年(1项政策)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2004年(2项政策)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6项政策)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

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2005年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5年9月,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产信托2005年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缴纳个税——2005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确个人买卖二手房,须缴纳个人税。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概述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演变,既体现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深入理解和精准把握,也反映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自上世纪末房地产市场启动以来,政策调控经历了从鼓励到抑制、再到稳定与优化的多个阶段,每一次调整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在房地产市场启动初期,政策主要侧重于刺激住房消费需求,以房地产作为经济新的增长点。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过热、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逐渐显现,政策调控开始转向抑制过热和稳定市场。

一系列限制性政策相继出台,包括限购、限贷、土地供应管理等,以遏制投机炒房,防止市场泡沫。

进入新世纪,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受到冲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也随之调整。

在保增长、稳就业的大背景下,政策开始注重平衡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既要防止市场过热,又要避免市场过冷。

保障性住房建设也被提上日程,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人群的住房需求。

随着“房住不炒”理念的深入人心,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在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的政策开始关注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实施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精准调控。

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为建立现代房地产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演变是一个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的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日益成熟,调控政策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1. 房地产产业的重要性及其对经济的影响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还对社会稳定、就业市场、金融市场乃至城市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房地产业直接拉动投资增长,促进建筑业、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增长。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能够刺激消费需求的增加,购房者在购买房产后通常会伴随家具、家电等消费品的购买,这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增长。

2008-2010年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08-2010 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按住Ctrl键同时点击标题和直接查看相应内容)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1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19)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2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242009年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6)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3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34)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37)2010年北京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45)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51)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 (55)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6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64)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67)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77 2009年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日期】2008/04/15【颁发文号】京建住[2008]226号【失效日期】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本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解读财税200824号文

解读财税200824号文解读财税(2008)24号文件《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9-12-21 20:13一、政策出台相关背景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但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

为了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07年8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施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11月,原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对外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的若干问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有关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

二、政策的内容、变动情况及应注意的事项财税[2008]24号文件主要明确了两方面的税收政策,一是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税收政策;二是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政策优惠的税种涵盖了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与保障类住房相关的所有税种,支持力度大,范围广。

(一)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此部分的规定是对《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进一步明确。

1.营业税、房产税政策内容: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原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房地产]南京市2008年房产新政的总结与评价

南京市2008年房产新政的总结与评价一、关于二手房政策时间:2008年12月17日政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政策核心内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评价:这是政府救市举措之一,说明中央政府调控经济、调控楼市的决心。

新政出台后对二手房市场是一个直接利好,能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可以盘活二手房市场的交易量,同时也可以间接推动商品房市场的发展。

二、关于高档房政策时间:2008年1月1日政策:《关于调整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政策核心内容:江南八区“高档房”的界定价格由原来的8690元/平米调至9900元/平米,江宁区由5100元/平米上调至6000元/平米,江北片区由3700元/平米上调至4900元/平米。

而容积率和建筑面积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这次的新标准自2008年1月1日其实行,此前买了房签了合同但未办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以按新标准缴纳。

评价:“高档房”标准调整后,按照以前标准算作“高档房”的房子经过此次调整后,属于普通住房了,因此在缴纳契税时,由原来的4%减为2%,可以省下一笔契税。

时间:2008年10月31日政策:《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政策核心内容:取消了原来的价格标准限制,面积和容积率标准不变,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调整后的高档房标准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

评价:这是第二次调整。

年初第一次公布“高档房”标准调整通知时,将此前标准“半年一调”的时间间隔调整为“适时公布”,这次调整超过了半年。

2008年救市政策

9成都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延长贷款期限,扩大公积金贷款范围,购房实施财政补贴降低开发企业报建费。
10河南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
11沈阳延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年限,提高贷款最高限额,购房首付比例下调,设立购房奖励。
12褔州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延长年限,部分房产契税减半。
一、从2008年11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
二、下调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利率。从2008年12月5日起,下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下调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同时,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区和农村金融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
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
7苏州恢复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一、二手房首付下调至20%、30%。
8长沙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方式,停止实物分配;二手房交易税由1.98%调整为1.1%;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出售二手商品房,并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其二手商品房交易所交营业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多项房地产税费减免或延迟收取;公积金贷款首付30%降为20%,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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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房地产政策汇总
一、2008年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政策要点:
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3.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土地执法监管。

二、2008年2月4日,央行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政策要点:
1.开发经济适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利率可以下浮10%以内。

2.开发经济适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比35%的常规要求有所降低。

3.开发经济适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比常规2年的还款期限有所延长。

三、2008年3月11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指出,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政策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

四、两会中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与房地产相关的部分“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政策要点:
1.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强经济适用
住房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同时,要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2.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3.要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4.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

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和炒地炒房行为
五、2008年3月20日,证监会表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通过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借壳上市等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做大做强;但对募集资金用于囤积土地、房源,或用于购买开发用地等的IPO,将不予核准。

政策要点:
1.证监会表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通过IPO或借壳上市等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做大做强。

2.证监会表示对募集资金用于囤积土地、房源,或用于购买开发用地等的IPO,将不予核准。

六、2008年4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全面排查住房公积金违规放贷。

政策要点:
1.重点对违规发放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风险资金坚决予以回收和妥善处置。

2.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

3.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重点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处理。

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造成资金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2008年4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做出
了明确规定。

政策要点:
对省级地区的住宅(非经济适用房)的预售收入,按照预计利润率不低于20%的标准预缴企业所得税,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八、2008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4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总计达到16%。

政策要点:
2008年1月25日由14.5%调至15%;2008年3月25日由15%调至15.5%;2008年4月16日由15.5%调至16%。

九、2008年9月16日和10月8日,央行先后两次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紧缩性政策开始放松。

政策要点:
从2008年9月16日起,央行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按照短期多调、长期少调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

从2008年9月25日起,除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

十、10月15日和10月9日分别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0.5和0.27个百分点。

政策要点:
从2008年10月15日起,央行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

十一、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央行出台政策,降低存贷款金融利率、减免税费、降低房贷首付。

政策要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明确,从11月1日起,首次购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暂下调至1%,免征个人购销住房印花税。

十二、10月27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下浮30%,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央行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政策要点:
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
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其中,五年期以下(含)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十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月22日宣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政策要点:
㈠个人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契税税率下调到1%
㈡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㈢个人卖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㈣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
十四、11月10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

温家宝部署了落实中央政策措施的七项工作:
㈠加大投资力度和优化投资结构
中央出台的十条措施,主要有四类:加快实施重大民生工程;加快在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尽快启动一批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型工程项目;加大力度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关键项目建设。

落实这些措施,要加强对重大投资的管理,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要加强对市场自主投资的鼓励和引导,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政府鼓励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广泛参与各种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把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与发挥民间投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

㈡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
要把扩大消费与完善收入分配政策结合起来,与扩大就业结合起来,与发展服务业结合起来。

最重要的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

加大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比重。

努力消除制约消费的制度和政策障碍,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和促进居民扩大消费需求。

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

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正确引导和调控房地产走势。

要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购和开发建设;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稳定发展;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

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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