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机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大学研究生发表论

文奖励机制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

附件2

贵州大学一流学科绩效奖励办法第一条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

行)》(教研(2017) 2号)、《贵州省教育厅大力推进区域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高发(2016) 1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支持贵州大学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通知》(黔教高发(2017) 27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配合我校“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推动优势和待色学科发展,提升我校学科国内外影响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一流学科绩效奖励专项”。

第三条奖励范围

(一)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

(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获奖

奖励学术论文和科研获奖第一单位须是贵州大学,论文第一作者须是在校研究生,人文社科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

第四条奖励标准

(一)论文

注:论文分区以当年中科院公布的大类分区为准;SSCI收录论文不包括SSCI和SCI同时收录情形;CSSCI期刊归一化影响因子以最新版为准;同一篇论文按最高标准奖励,研究生与导师奖励比例为7:3。

(二)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

(三)获奖

第七条未尽事项由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决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