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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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的论文总结

法家思想的论文总结

法家思想的论文总结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中的一支重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子等。

法家思想兴起于战国时期,对于当时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主要对法家思想进行总结,从其特点、主要观点和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等方面进行阐述。

法家思想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其对权威、法律和利益的强调上。

法家认为,政治权力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权威和法律的建立和维护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关键。

同时,法家注重实用性,强调法律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认为法律应该以实现社会秩序和实现统治者利益为出发点。

法家思想的主要观点包括“法治为本”、“重刑峻法”、“奖罚分明”等。

法家强调法律的作用和地位,认为通过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实现社会治理和人民的利益最大化。

法家主张严明的刑罚和奖赏机制,以威慑和激励的方式来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

法家思想对于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法家思想的兴起和发展,推动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正规化和进步。

商鞅等法家学者的改革措施,为中国古代法治进程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支持和实践示范。

其次,法家思想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和治理提供了一种有力的手段。

法家主张通过严厉的刑罚和奖励措施来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统治者的权威度和统治效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社会的混乱和动荡。

此外,法家思想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法家学派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提供了一种思考政治问题的新视角,丰富了当时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内涵和广度。

总的来说,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宝库中的一颗明珠,它的兴起和发展为中国古代法治进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示范,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和治理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法家思想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中国古代思想体系的丰富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家对当今的现实意义

法家对当今的现实意义

法家对当今的现实意义一、引言法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就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企业经营和个人修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家思想依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从法家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启示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创新社会治理、提高企业效益和个人成长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1.法治国家建设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律的权威和公平正义。

在当今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家思想为我国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

2.社会治理创新法家主张“明法审令”,强调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在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我们要借鉴法家思想,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企业经营管理法家主张“尚赏罚”,强调奖惩分明。

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合理运用法家思想,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激发员工积极性。

企业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法家思想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效益。

4.个人成长与修养法家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强调个人修养的重要性。

在个人成长过程中,我们要借鉴法家思想,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为实现人生目标和为国家、民族作出贡献奠定基础。

三、法家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应用案例近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些成果都离不开法家思想的指导。

例如,我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社会治理方面,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实现精细化服务,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许多企业借鉴法家思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潜能,实现企业快速发展。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和治国策略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和治国策略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和治国策略在中国历史上,法家是一支重要的思想流派,它的代表人物有韩非子、李斯等等。

法家思想强调法制、制度,主张以法律来统治国家,而不是依靠道德或礼仪等传统制度。

在古代的中国,法家思想对于治国有着深远的影响,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治国策略。

一、法家思想的主要特征法家思想的主要特征是强调制度、法律和秩序。

韩非子认为,要治理国家,必须依靠制度和法律,而不能只靠人的善恶来决定。

他提倡法律至上,以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同时,他也反对道德、礼仪等非法律的规范方式,主张以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

二、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的影响1. 推动了国家制度的发展法家思想对于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

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制度体系,国家各自独立,权力混乱。

而韩非子的思想则提出了君主专制制度,并将制度写进了法律中。

这一制度在秦朝时期得到了全面的实施,统一了中国大陆,并成为了以后两千多年中中国的基本政治体制。

2. 加强了法律意识法家思想推崇以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提高了中国古代人民的法律意识。

这种意识的提高,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进步、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3. 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法家思想主张以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国家得以有条不紊地运行,行政效率得到了提高。

法家思想中的很多制度,如三公九卿制度、律令制度、物权制度等,都为古代中国的政治和行政提供了基本架构。

三、总结在中国古代,法家思想对于治国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的主要特征是强调制度、法律和秩序。

其影响主要表现在推动了国家制度的发展,加强了法律意识,并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法家思想也不断地在中国的社会发展中拓宽应用领域。

法家思想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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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由于实行极端的专制独 裁,刑法严苛,甚至焚书坑儒,对农民实行 繁重的赋役和残酷的剥削,结果引起了社会 各阶层矛盾的激化,秦末暴发的农民大起义, 推翻了秦王的暴政,汉以后,统治者多吸取 秦亡的教训,采取仁义和刑罚并重的统治策 略进行国家治理,或者实施儒表法里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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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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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君主要行无为之道,凡事藏而不露。 其三,君主要设法堵塞大臣和大臣、大臣和
人民之间的通道,以维护自己的独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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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势
势就是位,指国君的威势,即政权。
韩非重法,以法为核心,但徒法不足以自行, 尚需君主有绝对权势。
君主如何保持其势呢?
其一,权势为人主独揽,绝对不能与臣下共 权,为臣下所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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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提出了“人皆挟自为心”的人性学说, 认为人性的基本点就在于一种人人为自己打 算的自为之心,人的一切道德、情感、行为 都决定于对自己是否有利。
如做车子的人希望别人富贵,做棺材的人希 望人死的多,不是做车子的人善而做棺材的 恶,而仅仅是利益的驱动。人不富贵不会买 车,死的人多卖的棺材就多,君臣父子夫妻 等一切关系都以利益为转移。
刑是发展经济和君主专制的法律保障,三个
方面相互支撑,共同构筑的法家思想的有机
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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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 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
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 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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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法律的作用: 一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 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 制裁。 二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民立战功,通过 “严刑峻法”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法家法律思想

法家法律思想

第五节法家法律思想一、学派简介•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对当时的政治和法律实践产生了最大的影响。

在法律思想方面,法家为中国古代法律理论建设和制度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法家一词,最早也是由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提出:•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

•1、法家的形成•法家的出现,是时代的必然。

春秋战国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传统的礼制、分封制、井田制、世卿世禄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中央集权、郡县制、土地私有、地主经济以及选举制度等新生事物纷纷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

政治、经济因素的变化必然体现在思想的领域中,而新的变化,也必然需要新的思想学说来提供新的思想理论资源。

•为了适应新的时代,各国纷纷对统治方法进行了巨大的变革。

在各国的变法改革过程中,涌现出了大量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他们从富国强兵的目的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打破礼制、鼓励耕战、以法治国的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而又充满功利主义色彩的主张和思想。

由于他们大多有相同的政治使命,扮演着相同和相似的政治角色,所以,他们的思想学说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因此,后人将他们统一称为法家。

•2、主要代表人物•先驱:管仲、子产、邓析•前期法家:李悝申不害慎到商鞅•后期法家:韩非、李斯•齐法家:《管子》为代表,秦晋法家:李斯韩非申不害慎到•重法:商鞅•重势:慎到•重术:申不害•法、势、术结合:韩非•商鞅•韩非韩非(前280~前233),战国末期韩国诸公子,曾和李斯同学于荀况,李斯自以为不及。

当时韩国国力衰弱,韩非多次上书韩王,提出富国强兵、修明法制的主张,不被采纳,退而著书,成十余万言。

他的著作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读后十分钦佩,于是发兵攻韩,索要韩非。

韩王派遣韩非入秦,秦王却听了李斯、姚贾诬陷,将他拘囚下狱,李斯送毒药使他自杀于狱中。

•3、法家学说的历史命运•法家学说在春秋战国时期受到了统治者的欢迎,指导了这个时期的政治实践,也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什么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国、以法治官。

在古代中国的百家争鸣时期,法家是道家、儒家和墨家等诸多学派中的一支。

法家的核心思想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法治国,即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的行为,维持社会秩序;二是以法治官,即通过法律来规范官员的行为,防止官员滥用权力,确保政权稳定。

法家首创了法律观念,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出了“法得天下者治”、“刑罚以威为本,道法以正为上”的理念,强调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法家认为法律是统治者权力的来源和限制,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

在法家看来,法律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法律应该公正客观,适用于所有人,无论贵贱贫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法律应该明确明白,简明扼要,确保人们都能理解并依法行事;三是法律应该严格执行,无论高官还是平民,都要接受法律的制约和惩罚;四是法律应该形成稳定的制度,以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法家的核心思想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战国时期,中国分裂为七雄,法家的思想成为战国时期统一中国的秦国的国策基础。

秦始皇依靠法家思想,推行中央集权制度,集权统一各国的法律和制度,奠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帝国。

而秦朝的法律制度也为后来的汉朝和后世的法制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然而,法家的思想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一些批评者认为,法家强调法律的权威和严格执行,可能导致削弱人民的权益和自由。

他们认为,法家过于强调法律的规范性,忽视了人情和人的本性,造成了法律的僵化和刻板。

总的来说,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国、以法治官。

法家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法制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尽管也存在争议,但法家的理念仍然对现代社会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

3)立法原则
立法要因人情好利,但法不仅保障某一个人的一 切私利,它要在相互利害关系中找出一个共同的 准则,这个准则叫“立公去私”。 “公”是事物的基本功用,法就是要保障事物实 现其基本的功能。“私”是破坏事物基本功用的 行为。 慎到认为,君主虽有立法大权,但并不是“公” 的化身,法一旦制定出来,君主也要遵守。“欲 不得干时,爱不得犯法”。“定赏分财必由 法。”“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 法。” 慎到通过法来限制君权的思想有可贵之处,但并 无实现此种理想的制度保障,此与近代的君主立 宪主义有所不同。
2.正名之术
君主要想让天下真心归附,就需要摆正自己 的名分。 “昔者尧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则天 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 天下乱。是以圣人贵名之正也。” 君主应该抓一国之大事。同时,审查臣下是 否按其名分行事,并命令臣下做其名分内应 做的事务。 “主处其大,臣处其细。以其名听之,以其 名视之,以其名命之。”“为人臣者,操契 以责其名。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
“尚贤”属人治与“尚法”的法治精神相 冲突,不利于君主依法而治。但君主仍应 在大权独揽的情况下,将各式人才集中起 来为己所用。 B.君无事、臣有事 慎到受道教处事哲学之影响,提出君主欲 擒故纵的统治之术,也即是“臣事事而君 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君主要善于发 挥下属的智慧和才能,让他们尽力,而君 主则收臣之利。君主的职责是会用人,而 不是代臣行事。
3.尚法
1)反对“身治”(人治),提倡“法治”。 他认为人治有两大弊端:一是人治无一定 标准,随心所欲;二是,人治使“国家之 政要在一人之心矣,”“一人之识识天下, 谁子之识能足焉?”因此,“事断于法, 是国之大道也。” 2)法的内涵 慎到认为,世间每一种事务包括天、地都 有局限性。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非常重要的时期。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诸侯割据,战争频发。

同时,各种思想流派也开始出现。

其中,法家思想成为了当时一股强大的思潮。

本文将探讨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一、法家思想的基本特征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商鞅。

他的主要思想是“以法治国”,即通过制定法律来管理社会。

法家思想的基本特征是:1.强调行政权力:法家思想认为,君主应该掌握绝对的行政权力,以便进行高效管理。

2.制定明确的法律:法家思想认为,法律应该明确而严厉,以确保对社会的管控。

3.重视实际效果:法家思想不重视传统的道义观念,而是强调法律应该以实际效果为评判标准。

4.倡导“以刑止奸”:法家思想认为,对罪犯应该采取严厉的刑罚,以达到震慑效果。

二、法家思想在当代的意义1.强化国家法治建设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中国的法制已经相当完善。

但是,在当代社会,我们仍然可以从法家思想中汲取一些有益的经验。

法家思想强调明确的法律、实际的效果、刑罚的威慑力等等,这些都可以对当代国家的法治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2.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效率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

法家思想认为,君主应该掌握绝对的行政权力,以便进行高效管理。

对于当代社会,也可以通过一定的行政体制改革,来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

3.鼓励创新思维法家思想在当时属于一种时代精神,代表了当时的思潮。

在当代社会,我们也可以通过学习法家思想,激发出新的创新思维,推动社会的发展。

4.强调人性当时的孔子、荀子等一些思想家对于人性的论述大多强调道德伦理,强制力很强。

这和法家的讲究实效不同。

当然,法家和儒家观念的差异要另行对比论述,然而,至少要提出法家也是一种关注人的视角的理论。

三、总结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它通过“以法治国”等理论,提出了一种有效的社会管理理念。

当代社会也可以通过学习法家思想,来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鼓励创新思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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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研究性课题研究学校: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班级:高二(9)班小组成员:指导老师:罕蒙爱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传统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的时代意义的。

众所周知,先秦的儒家和法家都是塑造中华法系的主要思想力量。

儒家提倡"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

很明显,法家比儒家更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

他们对近代史以前二千年中国成文法制的影响也可能比儒家更大。

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在二十一世纪的世界里,那些二千多年前的法家典籍--如《管子》、《商君书》、《韩非子》等--是否还值得重读?我们今天所追求的"法治"是否完全是西方文化的产物而与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毫不相干?本文的目的,便是对这类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

二、研究目的希望通过研究学习,对法家思想有进一步了解,它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在哪些方面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我们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世界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法家思想及法家精神中必有其精华。

这些对我们今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多有可供借鉴之处。

即使是其糟粕部分,也有助于我们提高认识,加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三、研究内容及方法内容:法家思想体系内容方法:(1)网上查询资料(2)到图书馆查找相关资料四、研究结果(一):特点法家崇尚“以法治国”,很明显,法家更注重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

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史上,法家先驱管仲在《管子》就最早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概念:“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

”其字面意思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像人们举手投足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

可见我们的古人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已经可以站在治国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法治,从历史的实践来看,魏国因李悝变法而富强,嬴政以商鞅、韩非理论为指导结束汹汹乱世,建立强大的大一统秦朝,自西汉后期开始,尽管统治者为加强封建专制政权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实质上他们是采取儒法并用“儒表法里”的理论来治理国家,而之后在中国古代史上出现过的几次盛世局面,如贞观之治、康乾之治等,无不体现出封建法制相对健全和完善,吏治清明,上自皇帝下至百官百民重法、守法等共同特征。

?(二):时代背景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时期是中国哲学的黄金时期,在这一时期,奠定了中国文化的总格局,其中最大的成就,就是产生了儒、道、法三大思想潮流。

法家的法律观及其法治主张,是一种完全的,超前成熟的意识形态,无论对于经济,政治以至文化的法律观念,都是完整的概括和指导,但是,与现代法律思想不同,法家的一切思想都是涵盖于具有中国特色之中--一切均以政治为目的,为政权服务,甚至有些观念可以归纳为政治手段。

法家的所有思想均是“中华法系”所特有的理论基础,而非与当今的法律思想一一对应。

春秋战国是一个动荡不安的过渡时期,面对着“礼崩乐坏”的局面,许多有志的知识分子“以九家之术,蜂出并做,各引一端,崇其所言,以此驰说”来挽救那样一个处在阵痛中的社会。

法家以其独特的视角,针对社会变革中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鲜明的见解和主张。

诸子百家在各方面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神权、君权和民权、礼与法、德与刑等问题上。

法家思想分化于道家,吸收于儒家批判于墨家,极力推崇“法治”并为封建法制社会设计了几乎至完美的蓝图和草案,可谓开一代理论与实践体系之先河。

(三):代表人物;从现存的典籍来看,先秦时期的法家的主要人物包括:管仲、子产、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以及法家集大成者韩非。

1、姜尚生活在周朝,可以说是法家的开山鼻祖,但姜尚的著作遗留下来的很少,而史书记载的关于姜尚的仅限于“武王伐纣”一段。

2、管仲是注意到上层政治建筑的根基是经济基础的第一人。

管仲十分重视礼仪廉耻是“国之四维”。

但他更看重物质生活条件,并认为只有人民免于冻馁,才谈得上礼仪法度。

作为权倾一时的上层人物,能认识到经济与礼法的关系,实为难能可贵。

而这一原则也被以后的法家人物们所认可并继承(法家历来主张奖励耕战)。

3、商鞅,卫国人,亦称卫鞅,是前期法家三巨子之一。

商鞅的思想侧重于论“法”,并明确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主张。

商鞅的突出贡献在于“变法”,把国家的法律,法令彻底付诸实施,并取得了巨大成功,“4韩非无疑是法家集大成者的人物。

他师承于荀子,以“性恶论”为理论基础,全面吸收“法、势、术”思想并熔于一体,终于完备了法家严密而又逻辑的理论体系。

韩非精心提炼了封建专制理论,相当高超地发掘法家的学术思想,以致于后来者只能在技巧上和实践上加以发挥而从理论上无法突破。

这一伟大的天才理论家高屋建瓴地阐述了法家思想并发展至极端,(四)、法家思想的哲学基础法家作为先秦诸诸子百家的学派之一,其理论上的哲学基础上十分耐人寻味的,法家的代表性人物管仲、商鞅、韩非等既是当时有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又是十分出色的哲学家。

在历史上,管仲商鞅均是把理论付诸实践的实践派人物,但他们行动的指导——法家理论,却拥有深厚的哲学思想基础,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尤甚,虽然他未亲自把自己的理论付诸实践——后来通过李斯、秦始皇实施,但他的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无疑是一盏光辉的灯塔。

纵观法家的思想,发展至韩非已经达到顶峰,因而在第三节的论述中,主要以评论韩非的思想为蓝图,并附加其他人物的不同观点。

众所周知,韩非师承于荀子,并集慎、申、商三者于一体,其思想根基独成一家,总的而言,韩非的哲学思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彻底的性恶绝和历史进化观。

性恶论:(一)人是绝对自私的。

韩非认为:人是绝对自私的,这种自私是天生的,是一种本性。

人天生只知道关心自己,保护自己的利益人与人之间不可能有什么真情爱心,人的一切言论行动,无不以自己的切身利益为指导,“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的自私自利是一种本性。

(二)人性等于兽性关于人性与兽性的论述,道、儒、法三家都很有意思: 道家认为人性等同于兽性。

老子主张人应当回归自然,退回到人兽不分的原始社会去。

人与兽都应当遵循天性的自然法则而生活。

道家历来对物质文明的进步持反对态度,认为人与兽原本没什么区别,人比兽更像兽。

人类的物质文明一旦进步,势必成为比兽更野蛮的兽。

兽没有文化,本身没有什么大的恶行,但人一旦智慧横生,助长其欲,使整个社会更加饱受兽行;儒家的荀子学派却极力反对把人等同于兽,荀了承认的人的本性是恶的,但反对把人和禽类等同起来;韩非继承“性恶论”思想时,发觉了这一命门所在,他索性把性恶论推向极至,强调人的本l性等同于兽性。

韩非认为,人和兽没什么区别,人是高级一点的兽,兽是低级一点的人。

“有意思的是,韩非认为君王的本性也好不到哪儿去,只不过君王是更高级的兽而已。

与道家的悲观的看法不同,法家则认为社会是进步的,人类是发展的。

均是兽性的人也无法生存下去,惟一的办法在于用强力推行法令,强化人性教育,以兽治兽,用兽性的专制来抑制人的兽性,这样才能挽救社会。

l基于这样的哲学观念,法家的代表人物才个个以冷峻的面目出现,竭力推行严法酷刑,以致于班固评论“法家者,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刻薄”;而太史公也说他们“严而少恩”。

(三)人性是不可改变的韩非清算了道、儒两家不彻底的“性恶论”,明确提出人性是不可改变的。

如果在人性本恶的问题上,韩非与荀子还有合作的话,在人性是否可以改变的问题上,师徒二人则针锋相对,严重分裂。

荀子站在儒家的教化立场,他提出“性恶论”的观点就是为了突出德治和礼仪的力量。

荀子认为人性虽然是恶的,但是如果加以德礼教化,是可以改变的。

人只要通过学习,完全能够达到圣人的境界。

并为此写了《劝学》这样的名篇。

韩非站在法学的专制立场,他提出“性恶论”的观点就是为了赞美法治和严刑的权威性。

他认为,人性就是兽性,人性也是不可改变的,这和兽性本是一回事。

“对牛谈琴”就是个活例,人和兽也差不多,根本不会听从于教化,更不用说什么“圣人”了。

老百姓个个都是奸滑之徒,礼德教化只会误事,不如鞭扑来得实用。

只需要“以吏为师”,让人们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是恶,什么是善,就足够了。

用那些道德教化、礼仪伦理都是空费心机。

韩非的这种观点,为他的专制主义理论埋下了伏笔,绘制了以“法、术、势”为基础的专制政府蓝图。

从专制主义角度而言,韩非的这些观点无疑是犀利的,但另一方面,韩非片面地把人等同于兽,他的主张付诸实施后,严重伤害了人的尊严,粗暴践踏了人格。

秦代的残暴专政恰恰激起了人的更强烈的反抗。

“法家不避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大用也”。

秦后,历代统治者以儒家德礼辅助而统治天下,才长达两千年之久。

历史进化论:法家的进化论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是独树一帜的。

正因为有历史进化论支持,法家才旗帜鲜明地高举“变法”的大旗。

在法家看来历史是不断进化发展的,每一时代都会有各自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决不能生搬硬套。

历史是不会重演的,历史上解决的问题不需要现代人重新解决。

历史上用过的办法今天人重用也不一定有效。

要解决今天出现的新问题,就必须用新的方法,抛弃那些老套的,不合时宜的旧办法,如果有人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只会贻笑天下,碰得头破血流,正因为社会是发展变化的,所以才需要变法。

韩非是法家思想之大成者,因为韩非兼收并蓄道,儒两家学派,集慎、申、商三巨头思想为一体,将法家的理论规划为一个完整而鲜明的体系,达到了登峰造极的顶盛时期,并为后来秦赢政“扫六合,成一统”打下了完备的思想基础,韩非的法有两层涵义:第一就是法的公开性,法的公开性的两个重要意义:其一、老百姓知道法律后就不会故意做危害社会的事。

其二、官吏明白法律也不会随意伤害老百姓,尤其后者,对司法公正的促进意义相当耐人寻味的;法的第二层涵义就是公正性。

韩非认为,法令是国家的规范,实质上是统治阶层集体意志的体现,代表了整个国家的意志而并非个人意志。

五、体会法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特殊的学派,它兼收并蓄道、儒家学说,至韩非发展到顶端。

后在两汉儒法合流后,终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封建专制政府的政治形态。

韩非的“性本恶”论,是中国哲学体系中的一大奇观,其独到的理论虽有偏颇之处,但的确令人叹为观止。

韩非发展了“法,势,术”理论,成为历代君王治国的座右铭。

从此,在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君王仗势,持法弄术,垂两千年弗能改矣!”成为封建专制的理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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