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坠落伤害事故【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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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及分析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及分析

高处不系安全带工作人员把命丧某厂2名作业人员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在进行起重挂钩作业时,失去平衡同时跌落,1人死亡。

【简要经过】某年6月12日上午,某厂脱硝改造工作中,作业人员王某和周某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进行起重挂钩作业,2人在挂钩时因失去平衡同时跌落。

周某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坠落后被悬挂在半空;王某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从标高24m坠落至5m的吹灰管道上,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1.高处作业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2.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失去监护。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知识点】1.高处作业时,应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2.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制度规定】1.《安规》第584条规定“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2.《安规》第586条规定“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

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职工高空坠落死亡一、事故经过桐乡市某某公司由于车间屋顶的排水天沟及透光板(透明塑料板)被木屑阻塞,下雨时雨水无法排出造成制板车间漏雨。

2005年7月31日8时10分,制板车间副主任冯某某组织何某等五位工人上屋顶对排水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8点40分时杨某某从8米多高的屋顶坠落,经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杨某某在对屋顶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时,作业中不慎踩破透光板,由于透光板支撑不住造成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桐乡市某某公司的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在组织工人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桐乡市某某公司的负责人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血的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对照安全评价的内容,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学习与整改,不能把安全评价只作为一种形式,而要把工人的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

违反操作规程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违反操作规程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违反操作规程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在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要考虑的问题,操作规程的遵守也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员工可能会因为疏忽或者违反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发生一些危险事件。

曾经有一位员工因为未系安全带而从高处坠落,造成生命的严重威胁。

这是一次非常悲惨的事故,也是一次对于安全教育的深刻警示。

本文将从事故原因、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希望可以对读者有所启示。

事故概述这起事故发生在某工厂的设备维修部门。

该员工因为需要进行设备检修,在没有得到上级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了设备检修区域。

在检修时,该员工未按照工作规程要求系好安全带,结果不慎摔落事故。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该员工正在进行高空作业,由于未系安全带而不慎坠落,从而造成严重伤害。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将该员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过全力救治,该员工最终保住了性命。

事故原因该事故能够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在工作中,员工做事情粗心大意是非常危险的。

事故中的员工在进行高空作业的时候,未按照工作规程要求系好安全带,这种疏忽大意是对自身安全生命的极大危害。

缺乏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如果员工缺乏安全教育,就会对自身的安全不重视。

在事故中,员工未捆绑安全带的行为,也可能是因为缺乏相关的安全教育导致。

违反规程员工在工作中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如果员工违反规程,将会给自己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在该事故中,员工未经得到上级领导批准,擅自进入设备检修区进行高空作业,违反了公司的规定,这种违规行为给自身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防范措施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出现,公司应该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此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员工需要意识到,安全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才是最重要的。

公司需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让员工知道何时何地需要系好安全带,以及在工作中需要遵循哪些操作规程和安全法规。

作业不戴安全带案例

作业不戴安全带案例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安全带是保护我们生命安全的重要装备。

然而,有些人却忽视了这一点,尤其是在作业过程中,不戴安全带的情况时有发生。

最近,一起作业不戴安全带的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起事件发生在一家建筑工地,一名工人因为未佩戴安全带,从高处坠落身亡。

据报道,这名工人当时正在进行高空作业,由于未佩戴安全带,他从高处坠落,最终不幸身亡。

这起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佩戴安全带。

安全带虽然看起来只是一种简单的装备,但它可以在关键时刻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在作业过程中,尤其是在高空、重物等危险环境中,佩戴安全带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应该从这起案例中吸取教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作业前,我们应该认真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无损,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同时,我们也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在危险环境中冒险作业。

此外,企业也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总之,作业不戴安全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

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安全规定,佩戴安全带。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未系安全带高处检修坠落伤亡模版

未系安全带高处检修坠落伤亡模版

未系安全带高处检修坠落伤亡模版近年来,发生在高处检修工作中的坠落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未系安全带是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提高大家对此类事件的重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有必要对未系安全带高处检修坠落伤亡事件进行深入探讨。

背景介绍: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未系安全带是高处检修工作中坠落伤亡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很多事故中,受伤甚至丧生的工人都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

这些悲剧的发生不仅给家庭带来巨大伤痛,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提醒和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和系好安全带,成为了预防高处检修坠落伤亡的重要工作。

坠落伤亡的影响:未系安全带的坠落伤亡事件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从个人角度来看,受伤的工人可能面临长期康复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困境。

在家庭方面,失去家庭成员不仅意味着经济上的压力和悲痛,还可能打击整个家庭的稳定与幸福。

从社会角度看,坠落伤亡事件对工地安全管理造成了严重冲击,给社会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预防措施: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地管理者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每个工人都正确配备和使用安全带。

2.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所有从事高处检修工作的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特别是强调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性,并演示正确的使用方法。

3. 安全设备的检修和更新:定期检修和维护高处作业平台和安全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设备。

4. 建立安全督导机制:在工地设立安全督导组,负责监督和检查高处检修作业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5. 强化安全意识:通过举办安全培训讲座、宣传海报、安全宣传片等形式,增强工人对于高处作业安全和使用安全带的重视。

案例分析:以下是近期发生的一起未系安全带高处检修坠落伤亡事件案例:事故发生在某工地的高处检修作业中,一名工人在执行检修任务时没有系好安全带,并从高处坠落,导致严重受伤。

经过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该工人没有正确使用和系好安全带。

高空坠落伤害工作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案例

高空坠落伤害工作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案例

高空坠落伤害工作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案例1、高处不系安全带,工作人员把命丧某厂2名作业人员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在进行起重挂钩作业时,失去平衡同时跌落,1人死亡。

【案例简述】某年6月12日上午,某厂脱硝改造工作中,作业人员王某和周某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进行起重挂钩作业,2人在挂钩时因失去平衡同时跌落。

周某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坠落后被悬挂在半空;王某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从标高24m坠落至5m的吹灰管道上,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评析】1.高处作业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2.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失去监护。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2、临边未系安全带,三人坠落把命丧某厂安装主厂房屋面板,5名工作班成员高处作业均未系安全带,在推动钢板过程中,因两侧用力不均,其中一侧3人坠落死亡。

【案例简述】某年2月20日上午,某厂安装主厂房屋面板。

工作班成员张某、罗某、贺某等五人,在施工中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即:铺设压型钢板一块后,应首先对压型钢板进行锚固,再翻板)进行,实际施工中既未固定第一张板,也未翻板。

施工作业属临边高处作业,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作业中采取平推方式向外安装钢板,在推动钢板过程中,压型钢板两端(张某、罗某、贺某在一端,另2名施工人员在另一端)用力不均,致使钢板一侧突然向外滑移,带动张某、罗某、贺某坠落至平台(落差19.4m),造成3人死亡。

【案例评析】1.高处临边作业,未系安全带;2.未按规定先固定、再翻板的方法施工,而是采用平推钢板方法。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3、高空不系安全带,踏空坠落骨折2000年6月1日,某水电厂一检修人员由于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发生高空坠落重伤事故。

【案例简述】6月1日9 时55分,某水电厂维护工区主任陈某安排工区工作人员谷某和孟某更换右岸发电机层厂房顶灯,由谷某担任工作负责人。

谷某开具了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一栏内只写上了“注意人从高处掉落”的空洞交待,而未写明“必须使用安全带”的具体安全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案例1:高处坠落事故
作业阶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 人
一、事故概况
2004年11月29日某高速第六合同段高架桥上部第6孔第6道湿接缝进行钢筋焊接,施工人员把吊笼挂于桥下,吊笼有两边没有做保护措施,此工人在焊接时没有系安全带,当他焊接完,准备下平台时不慎从6米左右高度上坠至地面,致使1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此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没有按要求佩戴安全带,施工工作平台安全防护不到位。

间接原因:此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1、协作单位对安全生产缺乏严格管理和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不到位,造成作业人员死亡,应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2、项目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监察不彻底,对此
次事故有一定责任。

四、事故整改措施
1、协作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项目
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2、项目部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
为,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项目部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分享-高处临边违章作业坠落事故

案例分享-高处临边违章作业坠落事故

高处临边违章作业坠落事故1999 年1 月27 日,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金冠大厦建筑工地上,在拆除临时排架的作业中,一名工人操作时违章作业,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慎坠落身亡。

一、事故经过:1 月27 日下午,该工地工人孔某某与曹某某等3 人,在附房三楼拆除模板与排架,至14 时15 分左右,孔某某在拆除三楼东侧临边排架时,因一人单独操作,在操作中又严重违章,不系安全带,不慎被钢管带动坠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8. 8 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 5 万元。

二、事故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二楼无安全网防护,而且是单人在三楼临边部位作业; 作业时又未系安全带,无辅助人员配合操作。

造成这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现场管理松懈,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不强,工作不到位; 操作人员缺少防护知识,冒险蛮干; 安全交底针对性不强,安全教育不够。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这起事故显然是由于违章造成的,但作为事故责任单位的某建筑公司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从现场情况来看,现场防护不到位,特别是临边缺少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东侧因地形及工程施工原因,暂时无法搭设外脚手架,当三楼安全网拆除后,应立即在二楼搭设安全网,防止人员或物体坠落。

现场作业人员缺少防护知识,冒险蛮干,虽然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但针对性不强,监督不严。

现场管理松懈,工作不到位。

特别应提出的是该项目部安全管理不严,用工混乱,对外没有签订安全承包协议并缺少安全教育。

在防范措施上: 要加强临边防护栏杆的设置和增设安全网,重点部位切忌单人操作,需加强监护。

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

四、珠海项目部现状目前珠海项目部华东核建设单位正在进行桩基作业,会产生许多临边洞口,有时人员会爬上主航架修理桩头开关,四化建人员也正在拉设电缆,都涉及到了高处作业,对于即将到来的风险我们将作出以下防护措施:1、编制或修订桩基作业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计划进行检查;2、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设置稳固的盖件;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示警;4、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符合规范为“五点式双大钩”,对发现的未系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立即清除出场,决不姑息。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NO.1 高空焊接作业坠落事故案例【事故经过】某单位基建科副科长甲未用安全带,也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便攀上屋架,替换焊工乙焊接车间屋架角钢与钢筋支撑。

工作1h后,辅助工丙下去取角钢料,由于无助手,甲便左手扶持待焊的钢筋,右手拿着焊钳,闭着眼睛操作。

甲先把一端点固上,然后左手把着只点固一端的钢筋探身向前去焊另一端。

甲刚一闭眼,左手把着的钢筋因点固不牢,支持不住人体重量突然脱焊,甲与钢筋一起从12.4m的屋架上跌落下来,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1.基建科副科长不是专业焊工。

2.事故发生时无监护人。

3.登高作业者未用安全带,也无其他安全设施。

【事故预防措施】1.非专业焊工不能从事焊割作业。

2.登高作业要设监护人。

3.登高作业一定要用标准的防坠落安全带、架设安全网等安全设施。

NO.2 擅自制作吊架,吊架脱开人坠落事故案例【事故经过】某锅炉钢架班职工在某消防泵房内,5.6m高处的工字梁正安装手动3t小跑车。

班长周某3×4mm的接地线焊接成两个工字型吊架,下午周某又亲自爬到工字梁正焊吊架,然后铺上板子,站在上面将安装不合格的跑车取下,在地面测量后,又分两块往上拉,当拉到第二块时,吊架脱落,周(男,39岁)从4.8m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1.没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也没有进行交底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周擅自用扁铁做工字型吊架,并亲自焊在梁上,同非焊工施焊,发生严重假焊,造成吊架脱落,高处作业又未系安全带,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预防措施】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NO.3 高空作业吊篮不牢发生坠落事故【事故经过】08年元月8日上午11:00左右,某公司烧结厂长赵某安排班长孙某派职工张某和郭某在主机上给新安装的煤气管道刷漆,由于位置不好刷,张某、郭某二人就找了一个钢制的平板(约2米×1米左右),并从一头左右各焊了根长约20公分的圆管,将钢丝绳绕到上面,另一头从钢平台原有的中间的一个孔中穿过钢丝绳并固定柱,用主机上的电动葫芦吊住钢丝绳的中部,吊起钢板在上面刷,并由郭某从上料皮带通廊上部用一根胶管向北拽(因为电葫芦的最北端仍然离管道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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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坠落伤害事故[事故经过]1996年2月11日14时30分,在东风水电站河槽公路0+430.8m~0+441.06m桩号之间,高程在864m,第四工程处房建队立模班职工陈某某正在安装模板。

陈某某站在混凝土仓外部,一手拿钉锤,一手用扒钉撬两块钢模板的U型扣孔,在用力过程中扒钉从U型孔中脱出,人体重心后仰,从864m 高程坠落至852m高程,坠落高度12m,头部严重受伤,头骨破裂,脑浆外溢,失血过多死亡。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陈某某安全意识差,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违反了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间接原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缺陷,安监机构力量薄弱,安管人员配备不足,处于失控状况。

3、主要原因:在立模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未系安全带。

[预防措施]1、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工程处安全机构力量,要按要求设专职安监人员。

队内应设专职安全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违章行为。

推土机自行倒退碾压伤亡事故[事故经过]1994年10月16日,万家寨施工局机械大队职工马某某驾驶推土机承担基坑围堰纵向面段堰头推碴任务。

约22时15分,马某某完成任务后将推土机挂倒档后退至距堰头20.9m处停放,停车后没有熄火,手刹制动器没拉,档位未挂至空档位置,便离开操作室下车检查车辆,在检查过程中,推土机自行倒退,从马某某身上轧过,致使本人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推土机自行倒退。

马某某停车后既没有熄火,又没有拉手刹制动器,而且档位没有挂至空档位置,违章下车检查车况。

2、间接原因:单位管理不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安全教育不够,致使职工安全意识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严,违章蛮干。

3、主要原因: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

[预防措施]1、加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思想。

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努力减少习惯性违章作业。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装载机倾翻伤害事故[事故经过]1997年1月4日17时30分左右,波罗电站2号支硐炮工正在装药,当装最后一个炮孔时,突然停电。

电工徐某某去检修,是空气开关有问题(徐某某在吃晚饭之前已合几次空气开关,都未合上,但又修不好),徐便叫民工负责人郑某某去电电工班长上山来维修。

大约19时20分,江某、白某等7人吃完晚饭后,见电工还没有来,装载机主机手江某说:“电工可能不上来了,我们还是开车下去看一下”。

陈某问白某某“白哥,坐得下吗?”白回答说:“没问题,再来十几个人都可以,可以坐前面的挖斗里”。

其他人也就跟着上了车。

江某驾驶装载机,徐某某抱着余某某坐在驾驶室江某旁边;副驾驶白某某和周某站在装载机上靠司机的右边抓住车门扶手;陈某、邓某某则站在左边,用手抓住车门扶手。

装载机从2号支硐往梅子坝的茶溪桥方向行驶,离开2号支硐约630m处时,碰见郑某某用摩托车载着电工袁某某来检修空气开关,郑某某叫装载机开回2号支硐上班。

摩托车刚走,江某将车往后倒,由于夜间倒车,又无人指挥,倒退20多米时,装机退出有效路面,压垮公路右边缘干砌石堡坎,倾复翻下220深处的山底。

当郑某某和电工袁某某到2号支硐检查了空气开关,正合闸送电时,听到“轰隆”巨响声,并有火光,郑某某怀疑装载机出事了,郑某某立即赶到现场招呼民工救人,并报告电站指挥部及项目讯息工期常务副经理任某某,任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车辆上山抢救。

虽经各方全力抢救,但江某、白某、余某三人已经死亡。

另三名伤员立即送到了医院救治。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违反装载机严禁搭人的规定,由于搭乘多人影响机手的视线和操作。

2、间接原因:(1)夜间倒车无人指挥。

(2)安全管理薄弱,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力,制度不完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3)职工安全意识差,严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3、主要原因:严重违章操作、违章搭乘。

[预防措施]1、由项目部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学习,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查找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反违章,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2、上山公路沿途增加防范措施(警示牌、路沿石),2号支硐至3号支硐间增设路灯。

3、项目各工作面设置安全须知及操作规程,对所有机械设备、工地安全进行一交全面检查,对检查隐患,限期整改。

并分期分批对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轮训。

违章移动碘钨灯触电伤亡事故1994年5月25日22时15分,京南工地4号闸墩工作面进行混凝土施工准备。

民工袁某等四人在上游门槽紧固排架拉模筋,因照明不足,袁某站在模板上擅自解开捆扎在小方木上作临时简易照明的碘钨灯。

袁右手抓住混凝土紧向钢筋(接地),左手移动碘钨灯,因碘钨灯外壳带电,形成单向回路电击死亡。

[直接原因]1、直接原因:非电工擅自移动碘钨灯出厂不合格,固定灯管螺丝过长,触有灯罩致使碘钨灯外壳带电;进场使用检查不够,未能及时发现隐患。

2、间接原因:(1)对民工的安全用电的教育不够,管理不严,没有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2)碘钨灯出厂不合格,而未检查出来。

3、主要原因:安装使用不合格的碘钨灯;非电工违章移动碘钨灯。

[预防措施]1、对民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

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的检修,电源线路的架设,照明灯安装等均应由电工操作。

3、对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4、购置电器设备应严格验收制度,使用前应检查。

脚手架坍塌人事故[事故经过]1996年9月18日7时40分,二分局大峡施工处制冷厂班长刘某某带领部分工人到大坝2号右门槽作清理工作。

此时门槽孔口有大小石块及混凝土块掉落下来,厂长崔某某便安排女工赖某到坝顶2号机门槽孔口处当安全哨,赖到坝顶后,发现三分局协作单位白银二建司的张某某在拆2号机右孔口的木板及溜桶。

赖进行了制止,张等人也答应停止作业。

9时30分在门槽底部清理的崔厂长听到孑L内金属碰撞声,便让工作人员躲避,9时30分左右再次听到内金属碰撞声,接着一串溜桶向下坠落,随之钢管手架坍塌,将在孔口上游躲避的斯某某、宋某某砸倒,经抢救,斯因伤势过重死亡,宋腰部重伤。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钢管脚手架在结构严重缺损失稳的状态下,白银二建司的张某某等人在拆除2号机右孔口的木板时,误解绑溜的钢丝,致使溜桶坠落,砸在失稳的架子上,导致脚手架变形坍塌。

2、间接原因:(1)脚手架本身部分杠杆、立杆被人拆除,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

(2)在2号机门槽担任清理任务的二分局制冷厂班长刘某某在带领工人进行施工前,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力,施工前又未派专人在作业面上方担任安全监督哨。

(3)厂长崔某某到施工现场后,发现作业面上空掉小石头及混凝土块后,虽然临时派了1人到上面作安全哨,但在以后上面继续掉物尚达20~30分钟,面临措施不力。

3、主要原因:对协议工的安全管理及使用的脚手架管理不善,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

[预防措施]1、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大峡工程的施工脚手架进行一次检查,对影响脚手架安全使用的产品要安排专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安全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

2、各种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使用前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正在使用或仍需使用的脚手架要执行施工任务单制度。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禁多层次同时作业,特殊情况下的双层作业,要下达特殊部位危险作业任务单,并要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或行政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钻孔作业死亡事故[事故经过]1996年3月19日,基础处锚索项目部三机组三班班长陈某某带领班员任某某等四人,从东风水电站坝后马道进入左坝肩下游边坡锚固区867m高程(第二层钢栈桥),0+66桩号施工现场执行钻孔任务。

陈某某与本班人员到达工作面,交接班后,施工正常。

上午10时32分,因第五层处理孔内故障用水进行冲孔,污水撒落下来,将S操作(辽-ⅢA型地质钻司钻工任某某的衣服淋湿,10时35分陈看到任的衣服淋湿,就对任喊;你过来把衣服烤干,我来操作钻机,任某某未将钻机停下来,就离开钻机向电炉走去,这时陈某某身穿的卡中山装(未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在钻机未停止运行的情况下,从钻机上部跨越过去操作钻机,就在跨越钻杆的时候陈敞开的中山装衣角被飞速旋转的钻杆缠绕住,瞬间衣服连着陈的身体缠绕在钻杆上,致使陈的头部及全身撞击在立轴油缸和钻机脚架上,造成头前部、胸部、脚、手等多处粉碎骨折,脑浆四溅,陈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陈身为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是熟悉的,陈在换岗时没有要求司钻人员停机。

在钻机未停的情况下,违章跨越钻机。

2、间接原因:(1)陈在工作时穿中山装,违反了机械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的“三紧”的要求,思想上没有充分认识到违章作业的严重性,报有麻痹的侥幸心理。

(2)作业环境不良,因MQ2号孔是钢栈桥第三层,最边沿一个孔,施工场地窄小,加上岩壁陡峭,只能摆下一台钻机(限于总体安全施工要求,保证钢栈桥的稳定),没有人行空间,客观上造成施工人员只能从钻杆上跨越,虽然规定过在人员通过时必须停机,但未认真执行。

(3)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锚索工程施工难度大,作业环境差,岩壁为90度直立,高差为90米,为保证东风水电站安全度汛,我们的安全工作主要针对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钢栈桥垮塌及悬挑桥吊装等方面,忽视了机械缠绕事故。

3、主要原因:在换岗时没有要求司钻人员停机。

在钻机未停的情况下,违章跨越钻机。

[预防措施]1、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血的教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正确处理安全、进度、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2、严格劳动纪律,强调职工上班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民主制度用品。

3、遇同类情况,须搭设人行桥或人行道,严禁从钻机上部跨越。

放炮飞石伤害事故[事故经过]1994年8月13日18时30分,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北库底西岸桩号1+116右96m位置放炮,张某某与王某某在前方施工调度值班室内避炮,一块约10kg重的石头穿过施工调度值班室纤维板墙,打在张某某右边头部后又落下砸在王某某的工臂上,张在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王受重伤。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张与王在前方施工调度值班室内避炮,而该值班室由纤维板制成,不很坚固。

2、间接原因:此次事故是由于爆破设计中的装药量与飞石距离的计算问题所致。

事故发生前,他们一直是在前方施工调度值班室内避炮。

3、主要原因:爆破装药量过大。

[预防措施]1、在爆破设计实施前进行严格审查。

2、对前方施工调度值班室进行加固。

3、要求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脚被拌不慎摔倒伤亡事故[事故经过]1997年6月16日16时40分,钢木一队钢筋二班在2时机(9)mA!绑扎钢筋,王某某被安排在下平台上传递钢筋,其余人员在绑高程891.20m的墙体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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