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初探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初探【摘要】面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危机及传统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困境,哈贝马斯在对于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综合研究中建立起他的协商民主理论。
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理论基础是交往行为理论,公共领域为协商民主的理想环境,双轨商议是协商民主的模式。
协商民主理论对于重建社会价值体系、耦合理论与现实的民主理论框架具有重要贡献,但也存在着民主目的无法切实实现、缺乏实践性基础的时代局限性。
当前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借鉴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哈贝马斯;协商民主;交往行为哈贝马斯是西方当代著名的思想家,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主要代表人物。
哈贝马斯作为20世纪后期重要的自由理论家,他把自己称为协商民主论者。
对于自由主义以立宪民主政体的政治正义观念为依托的民主观,哈贝马斯持不赞同看法,对于共和主义建立在伦理的价值同一性原则之上的民主观,哈贝马斯同样也是不同意。
他认为前者对于民主的规范意义过弱,后者又过强,故而这两种民主观都是不全面的。
为了恰当解释民主在政治实践中的作用,他对这两种民主理论进行了调和而提出了协商民主理论。
一、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思想渊源(一)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时期,法国杰出的思想家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提出“主权在民”[1],人生而自由平等,大大地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使人们充分地意识到个人的权利。
这也成为了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的一个最直接的思想来源。
哈贝马斯在卢梭的主权思想的基础之上,提倡建立可信性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人人平等自由,处处平等自由,并且每个个体之间的交流亦是平等的自由的。
同时,哈贝马斯强调在可信性社会中的人际交往所依托的依据是交往行为理论,即每个个体通过相互间的交往形成公共权力,此“公共权力”代表的是社会中全体人员的共同意愿,而且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2]。
论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及其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论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及其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作者:凌新喻红军来源:《江汉论坛》2010年第04期摘要:哈贝马斯认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和冲突都是由于人们在交往过程中的语言缺乏共通性而难以形成共识的结果,因此他希望建立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普遍语用学”来重塑人们的交往行为。
通过交往理论、话语理论和商谈理论“三位一体”的讨论,哈贝马斯完成了对协商民主的理论建构。
尽管哈贝马斯的这一理论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但其从“对话”与“商谈”的角度来确立现代社会公共生活伦理建构方式的独特思路和路径,对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正确处理国内各方面社会矛盾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全新视野。
关键词: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交往行为;协商民主;和谐社会建设中图分类号:D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0)04-0080-05从20世纪80年代起,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以大众认同普遍下降为典型特征的政治合法性危机。
在此种危机中,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种族与文化矛盾冲突日益凸显,社会治理实践面临巨大困境,现代民主制度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此情况下,“协商民主”模式成为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能够修补现代民主缺陷,促进社会发展的民主治理形式,在西方各种协商民主理论中,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独树一帜,最具特色。
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哈贝马斯在对人类交往行为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必须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建立在工具理陸基础之上的工具性行为,通过建构一种为所有主体都能够理解的“普遍语用学”来建立主体间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和社会和谐二致的新型交往方式,重建社会的合法性。
一哈贝马斯通过对传统自由民主和共和民主思想的对比分析,提出了第三种民主模式——即建立在交往理论、话语理论和商谈理论基础之上的协商民主模式。
他主张在主体间对话过程中,通过建制化的方式和程序,促进民主的意见、意志、法律及公共政策的形成,从而实现大众对社会的政治认同。
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研究的几大关键问题评述

【 键词】 关 交往 理 性 ; 共 领 域 ; 代 性 ; 争 民主 公 现 竞 【 图 分 类 号 】 56 5 中 B 1. 9 [ 文献 标 识 码 】 A
哈 贝马斯 是西方 协商 民主理论 的主要 代表 人 物。 协 商 民主思 想受 到众 多学 者 的 “ 其 追 捧” 。如何更 好地 理解 和 透析 哈贝 马斯 协 商 民 主思想 , 学界 是仁 者见仁 、 者见智 , 智 总结 起来 , 学者们 主要从 以下 视角提 出 了 自己观点 。
第3 2卷
第l 2期
哈 尔 滨 学 院 学 报
J RNAL O 0U F HARB N UNI RS T I VE I Y
Vo . 2 No 1 13 .2 De . 011 c2
21 年 1 01 2月
【 文章 编 号 ]04 5 5 0 J2- 0 6- 5 10 - 8 6 1 1-0 0 -- l 1 2 - 0
乎理 性 的、 法 的 ” 据 认 为 哈 贝 马 斯 是 实 质 合 为 民主论 者是 有 失 偏 颇 的。另 外 , 道 德 共 识性 在 方面 , 学界对 哈 贝马斯 道德绝 对论 的批评 , 其实 是建 立 在各 自对 道德 不 同概 念 的理 解 上 , 贝 哈 马斯所 强调 的道 德是从 传统道 德分 化 出来 的与 伦理 、 法律 等相 区分 的规 范 , 而批判 学者 的道德
无视 那种作 为潜在 因素 内在 于一切交 往 的权 力
结构 , 其交 往行 为理论 不过 是 交往 的“ 托 邦 ” 乌
而 已 。 皮 埃尔 ・ 尔迪 厄 则将 哈贝 马斯 交 往 布
方 面都具 有革命 性意 义 。著 名学者 波恩斯坦 认
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与哈贝马斯商谈政治学比较分析

第3期2019年5月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Jili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Social Science Edition)No.3May.2219doi:10.3969/j.issn2096-2991.2019.03.010新时代$会主义协商*主思想与哈贝马1)234学比7分析夏银平,辛海风(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275)[摘要]近几十年来,协商民主在西方迎来了理论研究热潮,这其中以哈贝马斯的商谈政治学影响最为深刻;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围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提出了新的论断。
同样具备协商民主的典型特征,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理论主要是实践反馈和经验总结的结果,而商谈政治学则更多来自于伦理驱动和逻辑推论;在协商主体上,前者更具广泛性和真实性,而后者对交往资质的要求与对理性主义传统的坚持实际上将很大一部分群众排除在外;中国的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协商民主,而哈贝马斯强调协商的规范性,排斥任何预先参与的政府权力。
上述种种差别,有力证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才是更适合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制度设计。
[关键词]新时代;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商谈政治学[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2991(2019)03-0074-052210年6月,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
_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报告中,习近平再次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新时代,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环节。
浅析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的现实价值

浅析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的现实价值[摘要]民主是法治的重要价值因素,虽然现代国家民主进程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但各国依然选择以维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作为政治生活的重要路径。
马克思法兰克福学派的哈贝马斯在提出交往理论的基础上发掘了较有新意的协商民主论,希望通过交往行为来达到一种和平稳定的社会状态。
[关键词]哈贝马斯;协商民主;交往理论哈贝马斯,德国当代最重要的哲学家、社会理论家之一,是西方马克思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中坚人物,他继承和发展了康德哲学,致力于重建启蒙传统,视现代性为“尚未完成的工程”,①并提出了著名的交往理论。
哈贝马斯的民主理论正是以交往理论为基础而提出,哈贝马斯认为民主不应该建立在国家基础之上的,而应该将其放置于公共社会这样一个社会整体中亦即公共领域中去实践,在这个领域中,公共意见形成过程、相关的选举过程以及立法决定之间形成了交往,这种交往的目的是确保能够通过立法过程而把舆论影响和交往权力转化为行政权力。
一、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一)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交往理论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其实是交往理论在政治领域中的进一步升华,他的交往理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范性的理性。
在哈贝马斯那里,社会行为有四种类型,一是目的论行为;二是规范调节的行动;三是戏剧行动;四是交往行动。
这种交往理论并不是建立在某种共同的价值观内容的基础上,而只是说明交往行动中的方法及规则,而交往行动中参与者主要有三种权利:即任何有能力的人都可以参加辩论;而任何人都可以质疑任何主张并表达自己的期望,同时任何人都不能以强制力来妨碍上述两方面权利的行使。
这样就保证了公民在参与过程中的平等和自由,保证了结论的合理性及其公平性。
(二)协商民主的发展其实协商民主最早可以追溯到雅典公民大会中,大会中与会人员权利平等,每人都具有发言权故需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
而在中世纪时期的意大利,国家重大决策都要经过反复协商,最后会用公开投票的方式作出决定。
延续到近现代,协商民主有了多种不同的类型,特别是在西方国家,协商民主成为选举民主的重要的补充方式。
浅论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

浅论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1、相关定义1.1、协商民主的概念针对”Deliberative Democracy”一词翻译混乱的局面,本部分作者首先从”协商” 的词典含义对”协商民主”的译法进行了分析。
在对国内外学者关于”协商民主”概念分析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协商过程则集中体现为”公开辩论”与”公共利益”两个核心概念上的观点。
1.2、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阐述1.1 基本概念界定1.1 基本概念界定1.1.1 公民参与1.1.1 公民参与公民参与作为现代政治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视角给出了不同的定义: 公民参与理论的先驱——安斯坦(Sherry Arnstein,1969)在其著作中写道, “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
” ①公民参与是”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
②“所谓公民参与,是指公民或公民团体为实现自身利益通过合法方式试图介入和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
③公民参与是指”公民为了争取、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与社会政治过程, 以直接、间接的方式影响政治决策的行为”。
④我国著名学者俞可平在其《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意义》(2007)一文中对公民参与做了如下定义:”公民参与,通常又称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
”同时对公民参与的三个基本要素做出了解释:”一是参与的主体。
公民参与的主体是拥有参与需求的公民,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也包括由个体公民组成的各种民间组织。
二是参与的领域。
社会中存在一个公民可以合法参与的公共领域,这一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理性的存在。
三是参与的渠道。
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渠道,公民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去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
” 本文中的公民参与是指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针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观点的活动,以此来促使公共政策的决策合法化, 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哈贝马斯的民主情结

哈贝马斯的民主情结【摘要】哈贝马斯是当代民主理论中的重要代表之一,他对民主的理解深刻而独特。
在他看来,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更是一种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
他强调民主话语空间的构建,认为公共领域对于民主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哈贝马斯看来,民主参与不仅仅是选举投票,更重要的是广泛的公民参与和社会沟通。
他强调沟通和理解的关键性,认为只有通过理性的对话和交流,才能实现民主的理想。
哈贝马斯的民主理论为我们指明了实现民主的道路,但同时也提出了实现民主理想所面临的现实挑战。
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如何在当代社会条件下推动民主建设,实现民主理想的最终目标。
【关键词】关键词:哈贝马斯、民主、话语空间、公共领域、参与、沟通、理解、启示、路径探索、现实挑战1. 引言1.1 哈贝马斯的民主情结概述哈贝马斯是一位著名的德国社会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他对民主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热情的关注,被誉为“民主的哲学家”。
哈贝马斯认为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更是一种价值观念和社会理念,是实现公正和自由的重要途径。
他强调民主是一个理想化的社会形态,是一种人类共同生活方式的构想,是人与人之间实现平等和尊重的基础。
在哈贝马斯看来,民主不仅仅是通过选举产生政府,更重要的是民主要求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通过对话和讨论来达成共识和理解。
他强调民主不是简单地多数统治,而是各种利益和观点的复杂平衡。
哈贝马斯提出了“民主话语空间”的概念,强调在这个空间中,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参与权,可以自由表达观点和意见。
哈贝马斯的民主情结体现在对民主的理解和实践中,强调了公共领域的重要性、民主参与的实践意义以及沟通和理解的关键性。
通过深入探讨他的民主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启示,探索民主建设的路径,并面对实现民主理想的现实挑战。
2. 正文2.1 哈贝马斯对民主的理解哈贝马斯认为民主是一种实现理性共识的政治制度,它基于人们自由、平等和理性的互动,通过公共讨论和民意表达来实现政治决策的合法性。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浅析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浅析摘要:协商民主强调在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通过公民的有序参与,通过协商达致共识,以实现政策和法律的科学化制定。
哈贝马斯被认为是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奠基人。
哈氏从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理论出发,辅之以交往行为理论和法律商谈原则,并结合普通语用学观点,通过对自由主义以及共和主义的批判,逐步构建起了他的双轨制的协商民主理论体系。
本文将对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进行阐释,分析他提出该理论的时代背景,探究其协商民主理论的法哲学基础。
关键词:民主;协商民主;公共领域;法律商谈理论;交往行为理论民主历来是历史上重要的思想家所不能忽视的问题,从亚里士多德关于最优政体的讨论,到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再到密尔对代议制政府的推崇,民主一直是西方历史上永恒的话题。
西方存在着多种民主理论,主要有自由主义民主、共和主义民主以及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
哈贝马斯是协商民主理论的集大成者,其作为一名批判主义学者,其协商民主理论是建立在与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对比之上的,并将法律作为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条件。
我国古代虽然一直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但是明末清初已经有了民主思想的萌芽。
顾炎武就提出了“公天下之法”的思想,提出以“众治”代替“独治”、将权力下放给百官以更好的是实现“众治”的主张。
我国目前实行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辅之以包括政治协商在内的多种民主形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体系。
当前我国的民主体系已经呈现出了一些弊端,甚至有背离这项制度宗旨的趋势,因此,我党适时地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命题。
反思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将对我国政治制度的完善起到重要作用。
一、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提出的背景协商民主是哈贝马斯思想体系中后期的理论,但在整个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发展史上看,哈贝马斯却是协商民主理论的集大成者。
从现实角度看,上世纪九十年代,两极格局解体,全球多极化浪潮深入推进,西方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
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发展使得以工具理性为主导的价值体系逐渐成为主流的社会伦理观念,市场经济带来的贫富差距使人们无法平等的参与公共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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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
摘要为消除资本主义民主的危机,哈贝马斯在批判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的基础上,对二者理论的长处进行吸收借鉴并试图超越,提出了一种以交往、话语为基础,以协商程序为核心的双轨模式协商民主理论。
关键词哈贝马斯交往行为公共领域双轨制
中图分类号:b516.6 文献标识码:a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是基于对资本主义民主合法性危机的批判而提出的。
他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资本主义的民主已经沦为技术专制统治的形式,公共权力的合法性不在来源于生活世界,而是源自工具——目的的理性导控的系统本身。
要挽救民主政治的这种合法性危机,就只有重新建立一种全新的民主制度。
哈贝马斯通过对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分析指出,这两种理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不足以解决当前的困境。
在批判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的基础上,对二者理论的长处进行吸收借鉴并试图超越,提出了一种以交往、话语为基础,以协商程序为核心的双轨模式协商民主政治。
1超越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
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是西方两大政治理论。
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是建立在立宪民主政体的政治正义观念之上的民主观,民主进程的作用在于根据社会的不同利益来安排国家,是确保公民在法律范围内追求自己的利益,免受外部影响和侵害。
追求自由,强调个
人权利,强调法治原则,而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只是保护个人自由的工具,是一种消极的自由观。
以卢梭为代表的共和主义以伦理的价值同一性原则为依据的民主观,认为政治的功能不仅仅在于管理,政治也是整个社会化进程的构成因素。
政治是一种道德生活因素的反思形式。
政治是一种媒介,有了政治,自发的团结共同体的成员就可以意识到他们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就可以作为公民把已有的相互承认的关系有意识、有意志地发展和塑造成为一个自由和平等的法人联合体。
共和主义以民主为核心,强调整体,强调人民主权,个人权利只是保障集体民主参与的工具,是一种积极的自由观。
哈贝马斯既不满意自由主义建立在立宪民主政体的政治正义观念之上的民主观,也不满意以伦理的价值同一性原则为依据的共和主义的民主观。
他认为,尽管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都强调民主是人类实践理性的结果,但是二者把实践理性看成是抽象的、先验的人类精神,而在交往行为中,实践理性主要作为一种交往理性,而交往理性是形式性的、程序性的,强调的是程序和规则的合理性,是一种获得共识的对话过程的程序性操作规则,其规范性基础通过以语言为有效性要求获得。
因此,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是用一种理想的协商和决策程序把二者融合起来,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加以构建。
2协商民主理论的主要内容
2.1以主体间性为中心的交往理性
交往行为理论是哈贝马斯整个理论学说的基础,区别于实践理
性,以往的民主理论注重的是主体性,把主体之外的都看作客体,即主体—客体关系。
交往行为理论实现了理性主体为中心向主体间性为中心的转变。
即不是立足于孤立的主体,而是立足于主体与主体间的关系,即主体—主体关系。
通过主体间平等的对话与协商,达到在相互理解基础上的共识。
这一概念表明,民主政治确立的既不是个人的地位,也不是集体的地位,在这种情形下的交往保证了协商各方是没有压力,彼此平等的,从而更接近民主本质。
交往理性是哈贝马斯从交往主体角度出发所提出的理性观,意指人们在协商交往中所持的理性态度,是交往行为主体之间进行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诚实交往与对话,并在相互承认基础上达到谅解与合作。
在对话中任何主题都可以讨论,任何观点都可以不受限制地交流,任何人都有机会自由平等地参与;参与者要仔细听、理性思考他人提出的观点和理由;最好的观点胜出;任何相互合作以追求真理以外的动机均被排除。
2.2以话语为基础的交往理性
话语是协商民主的中介,是协商民主的构成要素,是一种正式的、理想化的交往行为。
交往离不开语言,因此,协商过程中必须确保语言的有效性,对话双方在进行交往,必须选择一种能够让对方理解自己的正确的语言,否则,语言的有效性就无法成立,交往行为的合理性也就不存在。
哈贝马斯就此确立了三项有效性要求:言语的对话必须符合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的要求。
真实性意指陈述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以便听者能够理解言说者的内容;正确性意
指陈述者必须选择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符合约定俗成的习俗和公认的规范,符合一定的情景和背景;真诚性意指陈述者必须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意向,以使听者能够信任他,相信他的言语行为。
任何一种言语行为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它才具有了有效性的基础,才能成为有效性的言语行为,从而才能保证交往行为顺利进行。
这种交往理性的对话,是为了达到主体间的相互理解、彼此信任,在平等自由的对话中,在没有外在强制的相互质疑、批评、辩论中,达成共识。
对话中形成共识的过程,就是一种民主的过程,体现了人们的参与,体现了人民主权。
话语民主强调了交往行动中的三项规则:(1)任何有能力的人都可以参加讨论;(2)任何人都可以质疑任何主张,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任何主张,表达自己的期望和诉求;(3)任何人都不能以支配性、强制力妨碍上述两方面的权利的行使。
这就强调了交往行动中的每一个参与者,在对话中具有均等的权利,能自由、平等地投入辩论,并排除了各种强制,保证了讨论的合理性、公正性。
2.3以公共领域为空间的双轨制民主
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理论的核心词之一,也是协商民主理论的空间载体。
哈贝马斯继承了斯弗雷泽的分法,把公共领域划分为强公共领域和弱公共领域。
所谓弱公共领域是一种非组织化的舆论形成的载体,与之相应的是市民公共领域;而强公共领域则是高度结构化和形式化的,与之相应的是政治公共领域,以立法机构为典型。
哈贝马斯认为,合理的协商政治必须是双轨的,即需要通过两种渠
道来完成,一是立法机构这种制度性组织,二是社会公共领域这种非正式的交往形式。
前者是以解决问题,具有法定强制力的决策、决定为目的,严格按照法制化程序所进行的民主协商;后者是以改变各类利益偏好形成公共共识、发现公共问题为目的,由公众自发进行的自由平等、无拘无束的民主。
弱公共领域无限制的交往和沟通,更能体现民主的本意和交往理性的诉求,是规范意义上有效性的根源。
它能敏锐地发现社会问题,形成公共议题,进而形成过滤私人偏好、利益共识性的公共舆论。
但由于社会权利、结构分布的不平等易被扭曲和操纵,形成的公共民意不宜直接转换为公共决策。
强公共领域为执行法律意图而存在,同时它能避免弱公共领域协商的上诉弊端,满足事实和规范有效性的双重要求,将在弱公共领域中产生的松散的公共舆论通过综合考虑、法定程序过滤、转译为一种民主的意志。
在哈贝马斯看来,一种合理的协商政治必须承认,社会是民主意愿的来源地,而国家的制度性组织则是民主意愿的载体或表达渠道,即一种合理的协商政治既不能完全依靠公共领域内的公共意见,也不能完全凭借宪法和现代制度性组织的自我解释,而是二者的结合。
正如哈贝马斯提出的,协商性政治的成功“并不取决于一个有集体行动能力的全体公民,而取决于相应的交往程序和交往预设的建制化以及建制化协商过程与非正式地形成的公共舆论之间的共同作用。
”
3总结
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理论影响广远,亦饱受批评指责,许多学者
质疑协商民主的可行性、协商民主在当代复杂社会中的效率等。
法国哲学家福柯将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称为交往的乌托邦,把话语民主理论称为单相思,将解决问题锁定在生活世界是不准确的等等。
总之哈贝马斯构造的协商民主理论在目前来说,只能是一种乌托邦。
但是,正如哈贝马斯所言“一种理论观念的强大之处就在于,一旦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它的正确性,它就会顽强的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无论遭遇到的障碍有多大,它总有一天会变成现实”。
乌托邦蕴含着希望,体现了对一个与现实完全不同的未来的向往,为开辟未来提供了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