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合集下载

学校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细则

学校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细则

学校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细则一、爱岗敬业:(20分)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

3.认真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4.注重培养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学校工作提出善意的意见和建议,对本职工作有创新。

二、热爱学生:(15分)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三、严谨治学:(20分)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更新执教理念,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职教理论知识。

2.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四、服从领导与团队协作:(15分)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顾全大局。

2.关心集体,热爱学校,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3.尊重同志,诚恳待人,不犯自由主义,团结协作,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五、遵守规章制度:(15分)1.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

2.不随便离岗或离开课堂,有事自觉请假。

3.工作时间不搞娱乐活动,不喝酒,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学习资料;不向家长索要钱物;不向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指责、训斥家长。

六、教师形象:(15分)衣着打扮得体,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时刻注意教师的自身形象。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3.教师对学校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十四、考核工作的监督
1.学校应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信箱和热线电话,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加强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新要求,确保考核工作与时俱进。
4.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十二、考核指标的具体化
1.爱国守法
-是否参加升国旗仪式,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涉及黄赌毒、邪教等。
4.关爱学生(占比20%)
(1)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5.为人师表(占比20%)
(1)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四、考核方式
1.自评:教师按照本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我评价。
3.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树立典型,传播正能量,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持续改进与优化
1.学校应定期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的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分享心得体会,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提升。

师德师风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评分细则
2.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下一评价周期内对其进行重点关注;
3.连续两个评价周期内评价结果均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师德师风评价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学校设立师德师风奖励基金,对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优异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计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
十九、师德师风评价的国际化视野
1.学校关注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借鉴国外师德师风建设的先进经验;
2.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国际化水平;
3.鼓励教师参加国际师德师风研讨会,拓宽教师视野。
二十、总结
本师德师风评分细则旨在全面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明确评分指标、规范评分过程、加强监督与管理、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持续改进和长期规划,学校将不断优化师德师风建设。同时,借助信息化管理和国际化视野,学校致力于打造一支具有高尚师德、业务精湛、深受学生和家长信赖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贡献力量。
2.爱岗敬业(30分)
2.1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遵守教学规范;(6分)
2.2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6分)
2.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6分)
2.4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6分)
2.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6分)
3.关爱学生(25分)
1.爱国守法(20分)
1.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4分)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4分)
1.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4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一、考核目的。

师德师风考核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目的在于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考核内容。

1. 教学态度,包括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对待教学的热情和认真程度等方面的表现。

2. 课堂管理,包括教师在课堂上的纪律管理、学生情绪管理、课堂秩序等方面的表现。

3. 师生关系,包括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处方式、交流沟通、关心关爱等方面的表现。

4. 专业素养,包括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分标准。

1. 优秀(90-100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突出,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学生起到了榜样作用。

2. 良好(80-8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良好,能够做到言传身教,对学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3. 合格(70-7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一般,能够基本做到教书育人的要求。

4. 不合格(60-6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够起到教书育人的作用。

5. 待提高(60分以下),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非常差,需要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

四、考核流程。

1. 学校将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时间等。

2.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 对于评分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并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 学校将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定期考核,以保持教师的良好师德师风。

五、考核结果运用。

1. 优秀和良好的教师将被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扬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合格的教师将得到肯定和鼓励,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

3. 不合格和待提高的教师将接受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否则将做出相应处理。

六、结语。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二十一、考核结果的存档与保密
1.考核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长期存档;
2.考核档案应包括教师个人考核表、考核数据、分析报告、反馈意见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考核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4.教师个人考核结果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2.同行评价:教师相互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学生评价:学生和家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4.学校评价: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5.考核小组综合评价:根据以上评价结果,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处理与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记录,并存档保管;
2.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教师应认真对待反馈意见,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
4.学校对考核优秀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约谈和指导。
十、附则
1.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考核领导小组应定期收集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3.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师德师风考核的改进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
4.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师德师风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十、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争议,以学校的解释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及考核表进行修订的权利。

师德师风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评分正面评价实和负面扣分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对存在师德违规的视其情节轻重扣除相应分值或“一票否决”。

1.正面评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国家、省市关于师德师风的相关纪律和规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学习培训,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自觉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无师德违规和失范行为,计8-10分。

2.负面扣分:因违反师德相关纪律规定被校内通报1次的扣5分;因师德违规情节严重,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置的,实行一票否决;因师德问题被县、市级以上部门通报的,实行一票否决。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与计分办法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与计分办法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与计分办法一、考核目的与意义教师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力量,师德师风的良好建设对于教师队伍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教师师德师风的良好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与计分办法。

二、考核内容1.廉洁自律教师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纪律,不参与违法活动和涉及教育利益的腐败行为。

对于礼品、请客、接待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备案。

2.爱岗敬业教师应扎根教育一线,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教师要在备课、授课、评价、教研等方面尽职尽责,不懈怠工作。

同时,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严谨治学教师应在教学中严谨治学,严格要求自己和学生,严禁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同时,教师要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推动学科发展和创新。

4.师生关系教师应遵守师生关系的纪律,保持与学生的真诚沟通和关心。

教师要主动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惑。

5.与同行交流教师应积极与同行交流,相互借鉴教育教学经验,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

教师应参加教研活动和学术交流会议,向他人分享学术成果和教学心得。

三、计分办法本考核细则采用积分制方法进行评估,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各项考核内容按照重要程度分配不同的分值,总分为100分。

- 廉洁自律:20分- 爱岗敬业:25分- 严谨治学:15分- 师生关系:20分- 与同行交流:20分2.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师德师风考核评估。

3.学校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的表现进行评分。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1.考核结果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等级。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荣誉称号评选的重要依据。

3.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奖励;对于考核结果待改进的教师,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改进师德师风。

五、总结与展望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与计分办法的制定,将对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6篇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6篇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6篇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1) 奖励与处罚1、着装行为举止 (满分为36分)(1)上班时着制服干净、整齐(1分)钮扣全部如好(1分)领带系正(1分)。

(2)制服外衣、衣领、袖口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如章、笔、纸、呼机、手机、钥匙扣等。

2分:(3)当班期间不穿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2分(4)上岗时佩带工作证。

2分(5)上岗时跨立或立正姿势正确。

2分(6)不得留长发(1分)敞怀(1分)挽袖(1分)穿拖鞋、打赤脚(1分)戴歪帽(1分)。

(7)举止文明、大方(1分)不讲粗话、脏话(2分)。

(8)不准与业主、来访客人争吵(5分)打骂(10分)。

2、能力、工作表现(满分为44分)(1)按规定时间上岗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分(2)认真做好车辆(2分)人员(2分)物品(2分)出入的登记。

3分(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不到岗或离岗。

5分(4)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迅速。

4分(5)不准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2分(6)不得损坏公司财物和辖区内的公用设施。

2分(7)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分(8)当班期间严禁喝酒(2分)睡觉(2分)打牌(2分)下棋(2分)看电视(2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分)。

(9)不准向业主、住户或上司业务有关人员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和小费。

2分(10)在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帮助时,能主动、迅速为业主、住户解决困难,不推诿。

2分(1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及军事、消防等业务培训。

2分(12)努力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工作。

2分(13)团结互助、不做、不说破坏团结的话和行动。

2分3、业绩(满分20分)(1)为业主、住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表扬、表彰。

2分(2)利用工作之外时间为业主和住户提供服务。

2分(3)拾金不昧,主动将钱和物品交到管理处。

4分(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制止和防止了恶性事件,事故的发生。

4分(5)在发生火灾、盗窃、制止犯罪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兰西县红星乡第一中学校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客观评价和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以实现教师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造就一支能适应现代教育要求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和塑造学生的人格形象,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教书育人的历史使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规,以及《绥化市教育行政部门(局长)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教师“十个不”承诺》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望全校教职工自觉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建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苏杰(校长)
副组长:朱加权(副校长)闫长明(副校长)代国旗(副校长)周海峰(副校长)
成员:李凤宇(教务主任)颜科华(团书记)田洪才(后勤主任)
二、考评办法:
我校教职工师德考评工作,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平时考评与期末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平时考评主要结合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相关工作进行,期末综合考评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平时记载和期末综合检查予以量化考核评分,并在考核结束后将其考核结果张榜公布,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核实无误后装入教职工人事档案,并作为教职工期末综合考核奖惩和评先选优、评职晋级和聘职的依据。

三、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一)、无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记60分。

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0分。

1、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制度等,受到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处罚、处分的行为。

2、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行为或严重体罚、打击、排斥学生和借故将学生撵出校门的行为(有此种行为者,如学生出现意外事故,除扣分外,责任教师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工作时间捏造事由请假外出从事其他职业活动或经营活动的行为。

4、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或因某种情绪、纠纷、矛盾等随意闹事;或勾结校外人员来校寻衅闹事、辱骂、威胁、殴打师生员工,骚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安定团结、玷污学校育人环境等的行为(有此种行为者,情节严重的,除扣分外,停止工作、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本款规定,单方违规,处理单方,双方违规,处理双方;如系教职工家属违规,视其情节,责任由教职工承担)。

5、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或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承
担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的行为。

6、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教育督导、迎接检查等相关工作,严重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7、忽视学校安全工作,在自己的课内因缺旷、迟到、早退或管理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有此种行为者,情节严重的,除扣分外,停止工作、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并承担安全责任)。

8、参与或唆使他人参与邪教组织或活动的行为。

9、参与或唆使他人参与“黄、赌、毒”活动的行为。

10、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学校考评小组认定与上述各条在性质上、程度上同类的行为。

(二)、无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记30分。

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10分。

1、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法部门点名批评的行为。

2、不按规定月份进行妇检的行为。

3、酒后上课、听评课开会及周一至周五聚众打麻将赌博的行为。

4、言行表率作用差,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滥用粗言粗语、污言秽语辱骂、讽刺、挖苦学生,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学生在校出现问题,不进行家访,不与家长联系,私自将学生赶出教室,不要学生进教室上课的行为(因本款原因导致学生出现意外事故,除扣分外,责任教师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不按时或不认真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行为。

6、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家长索要财物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巧立名目乱收费谋取私利的行为。

7、周一至周五从事第二职业,或在校园内或校门边摆摊设点(在校园内或校门边摆摊设点如系教师家属、子女、责任由教职工承担)或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的行为。

8、搬弄是非,歪曲事实、造谣、传谣、信谣、诬告陷害、挑拨同志关系、讲有损集体利益或不利于团结的话、做有损集体荣誉或不利于团结的事的行为。

9、因某种情绪、纠纷、矛盾,随意不给学生上课或只到教室守课的行为。

10、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教育督导、迎接检查等相关工作的行为。

11、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包括学生打架斗殴,社会不法分子到校殴打师生员工等情况)临阵回避,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行为。

1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学校考评小组认定与上述各条在性质上、程度上同类的行为。

(三)、无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记10分。

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5分。

1、不遵守各种会议、集会、活动等纪律,做与活动无关的事的行为。

2、衣冠不整(包括穿背心、短裤、拖鞋、超短裙、袒胸露怀、浓妆艳抹等行为)进入教室上课、听课、评课或查课,穿皮鞋上体育等影响教师形象的行为。

3、在教室内、教学区的走廊、过道等处抽烟,或坐着上课、单脚站立式上课等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4、不爱护校园公共卫生、在校园内随意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等影响校园环境的行为。

5、进入校园不佩戴上岗证或教学不利用普通话的行为。

6、在教育中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或对学生传阅反动、黄色书刊或音响制品不加教育制止的行为。

7、有其他不良行为,学校考评小组认定与上述各条在性质上、程度上同类的行为。

四、考评结果的认定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1、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总分为100分,达到满分100分的为优秀;80-9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其基本合格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先选优,不能享受当年个人调升工资。

5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教职工除按“基本合格”的格次处罚外,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2、师德师风考核成绩可以是满分,也可以是0分,甚至可以是负分。

3、师德师风考核成绩直接与职称晋升挂钩,按照评晋职称规定上溯的年限求平均值予以计算,达不到合格以上的,不予评定职称。

4、师德师风考核成绩纳入教师综合考核,按比例计入。

计算公式为:师德师风考核实得分×20%=教师个人综合考核德育得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