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压力容器的120个问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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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可条件》第十六条规定的不用取证的是指那些容器?

指最大容积小于25L,或内径小于150mm的低、中压容器。对高压容器,如最大容积小于25L,或内径小于150mm,则需取得D1级别的制造许可证。

2、无损检测的部分外委(如:企业自身进行射线、外委超声探伤)是否也需要到发证机构备案?

要。

3、对于单台或几台容器,由于压力容器的直径、长度影响,需在现场分段或分片组焊,是否允许在施工现场或其周围场地进行极片的切割下料、卷制工作?“现场组焊”和“易地制造”如何界定?

不允许,“现场组焊”仅限球罐或大型压力容器的最终一道或几道环缝。

4、B级许可专项条件第二十二条第1款规定B级许可企业应具有爆试验设备,而在《瓶规》中规定100升以下钢瓶需做爆破试验,100升以上钢瓶不要做爆破试验。如果我们只做100升以上的B2产品,是否需要爆破试验记录设备?

不需要。

5、R T或UT资格证:取得无损检测协会颁发的证书有效吗?(以前是规定取得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颁发的)

无效。

6、D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是否必须有化工装备协会认可发证的质保、焊接,无损责任工程师、省理化协会认可发证的理化人员、无损责任工程师省无损协会认可发证行吗?

化工装备协会发证:质保、焊接,无损责任工程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证:一、二、三级理化人员。压力容器企业由其他部门或由省级机械工业部门发的理化人员证,可以到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换成相应的一、二、三级理化人员证。

7、单位质保体系责任人员变更是否报发证机构备案?原取证单位股权发生变化(参股不控股),是否意味着产权变更并向发证部门申报?

要备案或申报。

8、原压力容器资格认可管理办法中对三类容器及球罐换证有数量要求(即三类容器不得少于25台,球罐不得少于6台),现管理办法是否仍适用?

仍有连续生产和数量的要求,具体数量由审查细则规定。

9、压力容器制造级别BR级改为D级,请问原来的BR级(一类和二类中压)是否还分项?BR1换证时是否换D1、D2两项?

还分项。是换D1、D2两项。

10、一九九三年《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持产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废止,1990年《进口锅炉压力容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是否废止?

废止。

11、什么时候能出台《质保手册标准模式》?

无标准模式。各单位情况不同,不能用同一模式,只要符合《许可条件》第四章的原则即可。

12、22号令已明确封头这个主要承压部件要取A3级许可证,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如何办理?据报道全国有二百多封头制造商。另外,22号令没提<1800mm封头的制造许可。

明年开始。制造直径<1800mm封头的企业无须申请A3级制造许可。

13、高级无损责任人员是I、II、III级中哪一级?另外第25页“工厂管理层中应指定一名成员为质保师”如何理解这句话?质保师必须是厂领导班子吗?

指III级。质保师一般应为厂级领导。

14、《许可条件》第六条规定是否可理解为“主体制造”不得分包?是。

第五条规定,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对球罐的上述分包协议是否也应备案?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仅限无损检测、热处理或理化检验的分包(含球罐的上述分包),其他分包协议无须备案。

第五条规定,专项条件要求具备的内容不得分包。如“A2级许可证企业具备额定能力不小于30mm的卷板机”是否可认为“A2级许可企业不得分包钢板卷制”?具备条件和分包具体制造是两个概念,A2级许可企业如卷制30mm以上的钢板还得分包。

15、194号文件规定如与《容规》不一致,应执行哪一个?如《容规》要求质保师应为管理者代表或。。。,194号文件无此规定。

按《容规》执行,194号文件不再赘述。

16、第五条: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性能又进行分包,分包单位的具备相应资格能力是指什么?具备相应资格是否是压力容器取证学位,若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般没有两家取证单位,是否可以理解为有能力的单位就行?

一般应分包到同级别的压力容器取证单位,还可以分包到具备专项无损检测资格的单位。

17、按分析设计的容器能以批代批试板吗?

按照标准和设计图样的规定。

18、“管理办法”中规定:A2级、A3级和C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10名持证焊工,且具备至少4项合格项目是否应理解为按“考规”规定的4个全套项的合格项目,还是4个单项的合格项目?

是4个独立单项的合格项目且互相不能替代。

19、海上平台使用压力容器是否适用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不适用。

20、安全阀使用一段时间后,如进行校验,负责这一校验的单位是否需要取得《许可证》?

按《容规》规定进行校验,由使用单位自行校验或送专业安全阀校验单位校验。

21、现企业已通过ISO9000认证,《手册》程序文件已纳入材料,焊接、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控制要求,现企业正处于D级取证准备阶段,是否需要重新编制《手册》?

应重新编制《手册》。区别于ISO9000《手册》。

现持有A2级别证书,增加B1级别产品制造,应按增项申请还是单独另取B1级别许可证?

应按增项申请。

22、领证、换证工厂审查的“审查细则”由谁颁布实施?何时颁布?某企业明年年初换证,审查依据是95年300号文件还是2003年194号文件?

“审查细则”由评审机构拟订,质检总局或锅炉局颁布。明年年初换证,审查依据是2003年194号文件。

质控系统责任人是否仅指第三章第十七条的八大质控系统的人员?与原300号文相比没有了“设备、计量质控系统”是否不要设置了?

质控系统责任人指八大质控系统,企业可以另外增加“设备、计量质控系统”。

23、请再明确:热处理(A1级)及理化性能检验,可否委托专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热处理厂或理化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有无限制条件?

不能,热处理或理化性能检验应有资质要求,一般应委托给具有同级制造资格的单位。

24、“许可条件”第五十五条第(五)款: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的钢板和用于压力容器的低合金钢板,每批应抽两张钢板进行冲击试验……。其中“用于压力容器的低合金钢板”中的压力容器指的是移动式还是适合了固定式压力容器?

指移动式压力容器。

25、《许可条件》:何谓液化石油气瓶连续制造流水线?即,可否气瓶外协、冲压、翻边然后焊接?

不可以。

26、现阶段几个文件只提“型式试验”,而没有提“技术鉴定”,但《容规》却对快开门安全联锁装置应进行技术鉴定。目前应如何掌握?是做“技术鉴定”还是做“型式试验”?因为《条例》(第373号)和《管理办法》(第22号令)对D级压力容器制造申请和换证要求不一样,请进一步明确程序。

“型式试验”是“技术鉴定”的组成部分。

程序按照《管理办法》(第22号令)。

27、企业的部分理化检验项目和方法,由非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分包和协作(例如上海材料所等)。按许可条件进行工厂审查时,会提出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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