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和章程
学校管理制度及章程

学校管理制度及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章程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规则。
第三条学校章程适用于学校全体成员,包括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
第四条学校章程的内容包括学校的组织架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修订应当经学校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学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主管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学校组织架构第六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整体运营和发展,董事会成员由学校的投资方和教职员工代表组成。
第七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校长为办公会主席,办公会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学管理部、学生管理部、财政管理部等部门,分别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设立教职员工代表大会,负责教职员工的民主管理和代表教职员工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学生的民主管理和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的相关事务。
第三章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教师队伍,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教职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和课程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学生处,负责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机制,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学校财务管理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职员工,保障他们的权益,激励其积极工作。
管理制度章程准则

管理制度章程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明确公司的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益和经营效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本章程规定。
第三条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建立在遵纪守法、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合理利润分配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性、灵活性、权威性、约束性、便利性的原则,以适应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第五条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不断改善和完善,保持与时俱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第六条公司的管理制度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即既有制度性管理,又有人性化管理,保证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的管理制度要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第八条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坚持全员参与,集体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全面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九条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合法权利,保障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正公开、激励约束、保障稳定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的评价、激励、约束和考核制度。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招聘、入职和培训制度,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
第十二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评价、激励、约束和考核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推动公司员工的共同成长和进步。
第十五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和管理人力资源,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求。
第十六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第十七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表现和成绩,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
学校章程_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校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按照国家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要求,开设各类课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培养、考核和评价,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和课程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事项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学生的优秀表现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十三条学校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舒适。
五、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财务公开等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六、其他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学校各类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及管理制度是学校组织、管理和运行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学校设置以下组织机构:1. 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 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3. 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和评估。
4.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5. 教研室:负责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
6. 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和资产管理。
7. 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核心,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第八条学校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设置,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第九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需修满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十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学生自治管理,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责任感。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章后勤保障与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后勤保障体系,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支持。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十八条学校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
第十九条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规章制度章程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章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章程的制定、修订和管理,保障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章程的制定、修改、废止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和运营的基本法规,所有公司章程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应当具有合法性、权威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公司的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投资比例、经营范围、组织形式、组织结构、权利义务、决策机构、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章程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审议、合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六条公司章程由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组成,法律的规定与公司章程不符合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第七条公司章程应当由公司依法组成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法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法定程序完成后生效。
第九条公司章程的废止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废止后的公司章程失效。
第十条公司章程的修改、补充和废止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修改、补充和废止后的公司章程在法定程序完成后生效。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的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公司章程的原件和备份,确保公司章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公司章程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应当由公司总经理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确保公司章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公司章程的制定、修订和管理不得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章程的修改、补充和废止应当提前向相关股东和主管部门公告,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依规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章程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垄断市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管理制度 章程 区别

管理制度章程区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章程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章程规定,保持公司政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公司章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具体执行和监督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公司章程内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职权分工、管理制度、奖惩机制等,内容要明确,详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整体经营管理。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数名组成,董事长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并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会议议程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决议达到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九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估。
第三章职权分工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会会议,主持公司日常工作,负责公司整体经营策略的制定和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负责公司具体业务板块的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负责制定公司发展计划,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和员工队伍建设。
第十四条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财务安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人事管理制度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选拔任用人才,做好员工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址为XX街XX号。
第二条公司性质公司为一家经营XX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的财产。
第三条公司宗旨公司以创新为动力,以诚信为基石,以服务为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业务领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XX。
第五条公司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万元,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缴纳。
公司的盈利原则上由股东分红,盈亏均由股东承担。
第六条公司章程修改对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需要经所有股东的同意,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变更登记。
第七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取得全体股东的同意,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公司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职责如下:1.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由公司股东共同选举产生。
2.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3. 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董事会委派产生。
第十条公司领导班子公司设立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位,具体职责分工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忠诚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利益贡献力量。
第十二条公司制度公司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倡导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确保资金流转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选拔和培养人才,激励员工的潜力和创新精神。
第十七条经营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识别和评估经营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序言本章程旨在明确本机构的宗旨、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及运作机制,以确保机构的长期稳定发展和良好运作。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章程规定,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服务客户、推动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章机构宗旨1.1 本机构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1.2 本机构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秉承诚信、专业、创新、合作的价值观,致力于成为行业的领先者。
1.3 本机构将倡导团队协作,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激发员工潜能,共同实现个人与组织发展的双赢。
第二章组织架构2.1 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并设立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实现机构的决策、执行、监督和代表功能的有机结合。
2.2 董事会是本机构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机构的重大政策、战略和事项,成员由股东推荐并选举产生。
2.3 监事会是本机构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机构的财务管理和运作情况,保障机构的合法权益。
2.4 总经理是本机构的执行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并协助董事会实现机构的目标。
2.5 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机构的各项业务工作,并协助总经理实施决策和管理。
2.6 员工代表由员工选举产生,负责维护员工权益,与机构管理层进行协商和沟通,促进员工参与管理。
第三章管理制度3.1 本机构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和权限范围,规范各项管理流程。
3.2 本机构将贯彻执行科学、民主、法治的管理理念,坚持依法办事,促进机构内部的公正透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3 本机构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质量。
3.4 本机构将加强内部监督,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确保机构的稳健运作。
3.5 本机构将建立开放的沟通机制,促进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四章运作机制4.1 本机构将依托科技力量,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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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和章程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管理制度1、财务管理制度总则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机器设备10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
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2)合同管理制度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