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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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申报登记表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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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业主姓名(签章)身份证号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填报要求1.小型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填报本简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当排污者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排污者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和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表封】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3.[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章。

5.[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附件3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行政区划代码□□□□□□-□□□报出日期年月日环境保护部制表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地址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旗、区) 乡、镇及街(道、路) 号2.中心经度ºˊ" 4.联系人 5.电话 6.传真3.中心纬度ºˊ" 7.登记注册类型□8.隶属关系□9.邮政编码10.污水处理级别一级□ / 二级□ / 三级□11.投运日期12.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13.污水处理方法□14.污水处理设施类型城镇污水处理厂□ / 工业区污 [废]水集中处理装置□ / 其他□15. 重点级别国控□ / 省控□ / 市控□16.废水进口数量17.废水排放口数量18.废气排放口数量19.工业废水占比20.总量指标(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其他填报说明:[7.登记注册类型8.隶属关系]:分别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报名称。

[10.污水处理级别]:按处理程度,污水处理(主要是城市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是以物理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指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的净化过程,主要为沉淀。

二级处理是以生物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指污水经一级处理后,用生物处理方法继续去除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净化过程。

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水中的污染物的处理工艺。

一级强化处理归入一级处理。

[11.投运日期]: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的日期。

如有试运行的,以试运行起始日期为准。

[12.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按已建设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填报。

[13.污水处理方法]:污水处理方法主要分为物理处理、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生化处理等方法。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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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行政区划代码□□□□□□-□□□报出日期年月日环境保护部制填报要求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

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

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表封】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

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表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说明:[1.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

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报。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及填报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及填报说明

附件一:Array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申报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年处理量----污水(万吨)、废气(万标立方米)、固体废物(吨)。

2、如上表中治理设施为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对表中“*”项指标不用填写。

表内指标关系:1=2+3,5=6+7+8表1-6上年用水情况(单位:万吨)表内指标关系:1=2+7,2=3+4+5+6,8=(7÷1)×100%表内指标关系:2=3+4=5+6+7+9,7≥8,11≥12,13=14+15表内指标关系:2=(4-5)+(6-10)+11+15,6=7+8,11=12+13≤142、废水治理设计能力单位为吨/日,废气治理设计能力单位为标立方米/时,固体废物治理设计能力单位为吨/日,噪声治理填降低“分贝”值。

表内指标关系:6≥7,7=8+9+10表1-11排污许可证情况图3主要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二、本年污染物排放申报表内指标关系:13=14+15,21=22+232、执行标准类别分为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

表内指标关系:22=23+24,28=29+30表内指标关系:20=4×16=6×18,20=21或20=22(当16≤15或18≤17时,20=21;当16≥15或18≥17时,20=22。

浓度或速率只要一项超标即为超标排放)本申报表需附的相关材料:1、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2、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3、燃料检测单复印件;4、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5、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6、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7、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1)(2)(3)填报要求1.工业企业等一般排污单位应填报本表。

排污申报登记表

排污申报登记表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申报年度:错误!错误!错误!错误!1、只是简单示例具体数据以本单位为准2、不明白的电话QQ或者电话沟通3、此表原则上不能空项没有的填无或者画斜线(不是只填红字项红字只是示例)4、不分是不是第一次带▲项的都填5、每年一月1日至15日填写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纸质版报至环保局。

7、报送要求提示在最后一页。

行政区划代码按本企业所在乡镇填写(此表最后一页处)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李四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填表人张三报出日期:报出日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1—1单位基本信息表1—1-1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设施基本情况申报表按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1—2污染物排放在线装置情况申报表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本表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是第一次申报请认真填写;其中带“▲”的内容,如果以前填写过并且没有发生过变化,本次可以不填写表1—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注意单位)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3上年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年产(用)量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备注:1、填报主要产品名称指标时,要包含有机类产品名称。

2、填报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指标时,要包含所有使用的有机溶剂类原辅材料.表1—4上年VOCs污染产生及排放情况表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5上年单位产品排污量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6上年能源消耗情况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内指标关系:2=3+4,6=7+8+9表1—7上年用水情况(单位:万吨)注意单位表内指标关系:2=3+9+11,3=4+5+6+7,10=(9÷2)×100%表1—8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实际填写(生产和生活用水)如没有写无或者画斜线表内指标关系:2=3+4=5+6+7+9,7≥8,13≥14,15=16+17,9=10+11,15≥18表1—8附表上年污水一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表1-9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表1-10上年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情况(单位:吨) 对照危废转移联单填写表1-10—附表上年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详细情况(单位:吨/年) 对照危废转移联单填写表内指标关系:3=5+9+13+15, 5=6+7, 9=10+11,14≥18备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包括医院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三类。

排污申报登记表

排污申报登记表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申报年度:□2□0□1□41、只是简单示例具体数据以本单位为准2、不明白的电话QQ或者电话沟通3、此表原则上不能空项没有的填无或者画斜线(不是只填红字项红字只是示例)4、不分是不是第一次带▲项的都填5、每年一月1日至15日填写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纸质版报至环保局。

7、报送要求提示在最后一页。

行政区划代码按本企业所在乡镇填写(此表最后一页处)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李四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填表人张三报出日期:报出日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1-1单位基本信息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否表1-1-1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设施基本情况申报表按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1-2污染物排放在线装置情况申报表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本表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是第一次申报请认真填写;其中带“▲”的内容,如果以前填写过并且没有发生过变化,本次可以不填写表1-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注意单位)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3上年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年产(用)量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备注:1、填报主要产品名称指标时,要包含有机类产品名称。

2、填报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指标时,要包含所有使用的有机溶剂类原辅材料。

表1-4上年VOCs污染产生及排放情况表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5上年单位产品排污量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1-6上年能源消耗情况实际填写如没有画斜线表内指标关系:2=3+4,6=7+8+9表1-7上年用水情况(单位:万吨) 注意单位表内指标关系:2=3+9+11,3=4+5+6+7,10=(9÷2)×100%表1-8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实际填写(生产和生活用水)如没有写无或者画斜线表内指标关系:2=3+4=5+6+7+9,7≥8,13≥14,15=16+17,9=10+11,15≥18表1-8附表上年污水一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表1-9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表1-10上年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情况(单位:吨) 对照危废转移联单填写表1-10-附表上年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详细情况(单位:吨/年) 对照危废转移联单填写表内指标关系:3=5+9+13+15, 5=6+7, 9=10+11,14≥18备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包括医院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三类。

排污权申报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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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申报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湖北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申请表申请单位: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制填表说明:湖北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申请表共有五页,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页及第3页为企业填写内容,第4页为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单位及市、县(区)环保部门填写,第5页及第6页为填表说明。

相关填表说明如下:(一)综合类信息(P2)(1)单位名称——填写核定企业全称;(2)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域代码名录》(2021年)填写;(3)行业类别、行业代码——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1)中填写;(4)通信地址、生产设施地址——通信地址应按照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所在地填写,生产设施地址应按各企业生产设施所在地填写,若一家企业存在两处生产设施,则分别填写;(5)排污许可证编号等——根据《湖北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市、县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进行填写;其相关信息如排污许可证类型(正式/临时)、有效期限等应在本表格中填写;(6)企业生产信息——应按照企业经环评批复认可的主要产品、主要工艺及主要产品产能进行填写,其中主要产品产能应注明设计产量(经环评批复认可的)以及2021年度的实际产能;(7)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要素的不同分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目前实际存在的污染防治措施如实填写;(二)企业申报信息(P3)(1)排污申报登记量——指企业2021、2021年度向地方环保部门提交的排污申报登记表中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行填写;(2)环境统计排放量——指纳入环境统计的企业按照2021、2021年度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量进行填写,未纳入环境统计的企业可不填写;(3)环评批复总量——指企业根据环评批复中确定的排放量进行填写,若企业存在较多项目及其环评批复时,应以最近的环评批复中批复的排放量为依据进行填写;(4)“三同时”竣工验收排放量——指企业根据“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中确定的验收期间核算的排放量进行填写;(5)“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值——指企业与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签订的“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中所确定的“十二五”期末目标控制值,若企业无“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可不填写;(6)企业申报结果——由企业根据上述(1)-(5)中进行填写,原则上不得超过环评批复总量和“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值;(三)综合调整(P4)(由地方环保部门/核定技术单位进行填写)(1)绩效法核定量/排污系数法核定量——由地方环保部门/核定技术单位根据《湖北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附件所确定的方法进行核算后如实填写;(2)监督性监测核定总量——由地方环保部门/核定技术单位根据企业提供的2021年度、2021年度监督性监测数据,结合企业实际产能及环评批复产能进行核算填写;(3)在线监测核定总量——由地方环保部门/核定技术单位根据企业提供的2021、2021年度在线监测数据平均值,结合企业实际产能及环评批复产能进行核算填写;(4)根据区域总量控制指标调整——指地方环保部门/核定技术单位根据所在区域的“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指标值进行调整,原则上在此应考虑政府预留量;(5)根据环境管理需要调整——指地方环保部门/核定技术单位根据所在区域的大气、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综合考虑,按照“十三五”环境管理的需要及环境质量的要求进行调整;(6)综合调整结果——根据上述(1)-(5)中所确定及调整后的数据进行填写,并及时反馈申报企业及地方环保部门。

建筑工地排污申报表

建筑工地排污申报表

附件三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经办人意见:负责人意见:年月日(盖章)填报要求1.建设施工单位应填报本表。

2.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3.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4.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5.本表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建设施工项目动工15日前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6.排污者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1.施工单位名称]:填写建设施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

[2.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3.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4.施工负责人]:建设施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

[5.身份证号码]: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

[6.联系人]:本单位与当地环境监察机构的联系人。

[7.联系电话]:指本单位负责环保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含地区码)。

[8.传真]:指本单位对外联系的传真号码(含地区码)。

[9.邮政编码]:指办公通讯地址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0.通讯地址]:是指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环保联系人的办公通迅地址。

[11.施工场所地址]:填写建设施工场所具体地址。

[12.施工场所中心经度13.施工场所中心纬度]:填写施工场所的地理位置的中心经、纬度。

[14.工程项目名称15.施工许可证号码16.施工场地面积17.建筑面积]:按施工许可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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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试行)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叶仙德填表人朱大伟申报时段年月至年月报出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部制
填报要求
1.排污单位投入生产、经营或运行(含试生产、试营业、试运行)后,按月或按季度实际排放情况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并根据要求按月或季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

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4.排污申报需附以下相关材料: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燃料检测单复印件、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

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

表1:生产情况
填报说明:
[1.产品名称、2.计量单位、4.原辅材料名称]: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
关内容填报。

[3.产量]:指该产品当月实际生产量。

[6.原辅材料用耗量]: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量(如有原料煤应填入)。

[7.用水总量]:指申报单位当月使用的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

[8.其中重复用水量]:指申报单位当月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用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9.用水来源]:指申报单位当月使用的水来源,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其他水。

表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备注:表内指标关系:第9项=第3项×第7项×10-3
填报说明:
[1.排放口名称、2.排放口编号]: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有两个以上排放口需逐个填报,总数量必须等于《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中废水排口数量。

[3.废水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废水排放量。

[4. 数据来源 8.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5.污染物名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6.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7.排放浓度]:该污染物当月的实际排放浓度,采用自动监控方法的按规定方法修正后的月平均浓度填报。

表3: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排放口
备注:表内指标关系:第13项=第3项×第9项×10-2=第5项×第11项(折算浓度或排放速率只要一项超标即为超标排放)(2)生产线
填报说明:
1、排放口
[1.排放口名称、2.排放口编号]: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有两个以上排放口需逐个填报,总数量必须等于《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中废气排口数量。

[3.废气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废气排放量。

[4.数据来源 12.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5.排放时间]:按该排放口当月排放的累计小时数填报。

[7.污染物名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8.排放浓度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9.实测浓度]:该污染物当月的实际排放浓度。

数据来源为自动监控数据的,采用按规定方法修正后的在线月平均浓度填报。

[10.折算浓度]:按监督性监测或在线监控系统中折算浓度填报,用于判断该污染物是否超标排放。

[8.排放速率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速率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1.排放速率]:按排放速率值填写。

[13.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等计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报。

2、生产线
[1.生产装置名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名称。

[2.运行时间]:指生产装置当月的实际运行的小时数。

[3.废气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废气排放量。

[4.数据来源 9.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6.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报,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大气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

[7.执行标准值]:指生产装置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某污染物应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8.排放浓度]:该污染物当月的实际排放浓度,采用自动监控方法的按规定方法修正后的月平均浓度填报。

[11.名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指该生产
装置中安装的治理设施的名称。

表4:边界噪声排放情况
备注:表中“*”项可不填
填报说明:
[1.测点名称2.测点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3.噪声源性质]: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报。

[4.功能区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报。

[5.昼间噪声排放时间]:指6-22点正常工作的昼间时段内。

[6.执行标准]:按所属噪声功能区的应执行标准填报。

[7.等效声级8.超标分贝数9.超标天数]:按当月具体情况填报。

[10.夜间噪声排放时间]:指22-6点的夜间工作时段。

[12.等效声级13.峰值声级14.超标分贝数15.超标天数]:按当月具体情况填报。

表5:固体(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填报说明:
[1.名称]: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2.主要污染物]:指产生的固体废物中所含的有毒有害的主要污染物。

[3.产生量]:按申报单位该固体废物当月实际产生量填报。

[4.综合利用量]:指申报单位通过综合利用(用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数量。

[5处置去向]:指接纳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或个人。

[6.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6.不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数量。

[7.贮存量]: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叫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7.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7.不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数量。

[8.排放量]:是指申报单位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表6:审核意见
填报说明:
[核查意见]:由环境监察人员核查企业基本情况后填写。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由环境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填报内容及环境监察人员核查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并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意申报的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不同意申报的应要求申报单位重新填报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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