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案例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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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财政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财政法律是调整国家财政关系,规范财政活动,保障国家财政职能实现的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财政法律在维护国家财政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财政法律典型案例,对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财政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某市财政局违规拨付专项资金案(一)案情简介2017年,某市财政局在实施一项扶贫项目过程中,违规拨付专项资金,导致项目资金被挪用。

经审计发现,该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二)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本案中,某市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违反了《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按规定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导致资金被挪用;(2)未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导致资金使用不规范;(3)滥用职权,对专项资金进行违规操作。

2. 案件处理结果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某市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同时,对涉及违规拨付专项资金的扶贫项目进行整改,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三)启示本案反映出财政法律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重要性。

财政部门应加强财政法律宣传,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专项资金合规使用。

同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三、案例二:某县财政局虚列支出案(一)案情简介2018年,某县财政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虚列支出,虚报财政收入,导致财政收支严重不平衡。

经审计发现,该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虚报、隐瞒财政收入等违法行为。

(二)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本案中,某县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违反了《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列支出,导致财政支出虚增;(2)虚报财政收入,导致财政收入虚增;(3)隐瞒财政收入,导致财政收入不真实。

财政学案例分析及答案

财政学案例分析及答案

财政学案例分析及答案【篇一:财政学案例】txt>——政府收费的负面效应实例背景资料:北京出租汽车协会在 2001 年做了一个调查,声称一辆夏利车司机每月交给出租汽车公司的份钱平均为 4400 元,而公司的运营成本为每车每月 4019.97 元,其中包括管理费 800.65 元,也就是说公司的每车纯收入每月只有 257.97 元,一个月的纯利率仅为 5.86% 。

国家、企业、司机的所得比例是 1.98:1:9.87 。

按照这种说法,司机得大头,国家得中头,企业得小头。

但“的哥”们对此提出了强烈置疑。

北京渔阳出租汽车公司的杨师傅以自己为例说,他的月营业收入基本保持在 8700 元左右,这些收入用于支付每月的份钱 4400 元,燃油费约 1800 元,修理费约 400 元,用餐费 300 元(每日10 元),应付罚款等其他开支 100 元,每年的出租汽车车辆、计价器年检费等费用合计每月平摊 30 元,个人所得税每月60 元。

总计每月支出为7100 元,净收入则约为1600 元。

但杨师傅为之付出的代价是每天几乎 10 个小时的工作。

杨师傅怎么也不相信企业拿的是小头。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辆新夏利车投入出租运营的成本大概是 9 万元,司机承包一辆车的抵押金是 4 万元。

也就是说,公司买一辆新车,实际只付 5 万元。

而出租车的使用年限是五年,每个月 4400 元的份钱,而且承包期内的所有日常汽车维护费用均由司机承担。

如此算来,公司两年就可以赚回一辆车的本钱,后三年净赚。

以管理着 5000 辆出租车的某家出租汽车公司为例,每车每月份钱5000 元,每年共收入 3 亿元的份钱。

对制度经济分析而言,更关键的是,每辆出租车的司机“以车代押”在公司里押了 5 万元的保证金,从而出租车司机们处于被公司“敲竹杠”的境地难以自拔。

2002 年,这家公司规定每辆出租车必须更换白色座套,必须由公司定期清洗这些白色座套。

为此,每车每月必须向公司支付清洗费 30 元。

财政学案例分析题(1)

财政学案例分析题(1)

财政学案例分析题(1)案例分析题1.资料显示,我国的外汇储备近3万2千亿美元,拥有美国国债投资超过1000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发达国家的第一大债权国,而现阶段,招商引资仍然是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指标,运用财政理论结合我国国情从相关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2.200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将2008年GDP修正为31.4万亿人民币,增速提高0.6个百分点至9.6%,调整后我国08年的GDP为4.6万亿美元。

09年日本经济处于萎缩状态而中国经济增幅达8.7%,世界银行曾预测中国的经济规模会在2010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

试运用财政学理论结合我国国情从相关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3.从2003年的2.9%到2009年的1.1%,我国中央财政赤字正与国际通常要求的警戒线渐行渐远。

资料显示,1999年我国赤字率跃上2%的台阶,在2000年至2003年赤字率逼近3%,其中2003年、2004年财政赤字一直维持在3198亿元这一建国以来的最高位。

国民经济近几年连续向好,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财政蛋糕也越来越大,既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又使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相对变小,财政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如是说,运用财政理论结合我国国情从相关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4.2007年人大五次会议上,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给了民众一个惊喜,2007年用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的预算支出将增长相当大的比例,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全体民众身上。

在2007年中央财政主要支出中,增长最快的是医疗卫生支出,增幅86.8%,达312.67亿元人民币,以用于免费防止重大传染病、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加大城乡医疗救助;用于教育的支出858亿元,增长42%,以免除1.5亿农村中小学学生学杂费;三农支出继续增加,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对就业再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体系增加投入。

财政法律案例分析(3篇)

财政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地税局”)与纳税人张先生(以下简称“纳税人”)就房产税问题产生争议。

纳税人张先生认为地税局对其征收的房产税过高,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最终诉至法院。

张先生在某市拥有一套房产,面积为200平方米。

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税税率为1.2%。

地税局在征收房产税时,根据房屋原值计算,认定张先生的房产原值为200万元,因此应缴纳房产税24000元。

张先生认为,地税局未考虑其房屋的实际折旧和折损,导致税负过重。

张先生认为,按照实际折旧后的价值计算,其房产的原值应低于200万元,从而减少应缴纳的房产税。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地税局是否充分考虑了房屋的实际折旧和折损情况。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案例分析1. 关于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房产税的计算应当基于房产的原值。

然而,该条例也赋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即可以在10%至30%的范围内减除房产原值。

在本案中,地税局根据房屋原值计算房产税,符合《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2. 关于房屋的实际折旧和折损:《房产税暂行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房屋折旧的计算方法。

因此,在实践中,各地税务机关对于房屋折旧的处理存在差异。

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在计算房产税时,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年限、维护情况等因素,对房屋原值进行适当的减除。

在本案中,纳税人张先生主张地税局未充分考虑房屋的实际折旧和折损情况,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

五、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地税局在征收房产税时,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房屋原值计算,符合法律规定。

财政类法律案例分析(3篇)

财政类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财政局在2018年年度考核中,发现该局下属多个科室存在违规发放福利的现象。

经查,主要违规行为包括:1. 在2018年春节期间,财政局为全体职工发放了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购物卡;2. 在2018年端午节期间,财政局为全体职工发放了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粽子礼盒;3. 在2018年中秋节期间,财政局为全体职工发放了价值人民币1500元的月饼礼盒;4. 在2018年国庆节期间,财政局为全体职工发放了价值人民币500元的购物券。

经调查,这些福利发放均未经过财政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也未按照财政预算执行,且未向市纪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局的行为构成了违规发放福利。

二、案件分析(一)违规行为分析1. 违反预算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预算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财政局未按照预算执行,擅自发放福利,违反了预算法的相关规定。

2. 违反公务员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

财政局违规发放福利,属于变相收受礼品,违反了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3.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反廉洁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二)纵容、默许家属、身边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旅游;(四)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五)接受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国内公务活动中的宴请;(六)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七)违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信工具管理使用规定;(八)违反公务支出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九)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财政法律案例分析(3篇)

财政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

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法律法规。

本案例选取某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过程中的一起典型案例,分析其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案例简介某市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近年来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过程中,某市违规将政府投资项目打包成“优质资产”,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

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某市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项目风险。

债券发行后,由于项目收益未达到预期,某市出现了债务违约风险。

为化解债务风险,某市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调整债务结构、优化债务投向、加强债务管理等方面。

(二)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市场化定价。

然而,本案例中某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违规将政府投资项目打包成“优质资产”的现象,违背了市场化原则。

2. 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应当披露相关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债务规模、期限、利率等。

本案例中,某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项目风险。

3.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得超过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本案例中,某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超过了预算支出,存在债务风险。

二、案例分析(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问题分析1. 违规将政府投资项目打包成“优质资产”的原因某市地方政府将政府投资项目打包成“优质资产”,主要是为了提高债券发行的成功率。

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投资者更倾向于投资“优质资产”,从而降低发行风险。

然而,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化原则,容易导致债券发行价格虚高,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2. 解决方案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查,确保项目具有可行性。

财政学案例分析

财政学案例分析

财政学案例分析案例: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是社会和谐基础近年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衡量一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平有三个指标:一是分配率,指的是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二是每小时劳工成本中的福利开支;三是社会保障税与个人所得税占政府税收收入的比重。

如果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说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公平。

同样,每小时劳工成本中的福利开支越高,或社会保障税与个人所得税占政府税收收入的比重越高,则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公平。

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上述三项指标各自所占比重都很高。

以美国为例,国民总产值的70%是“按劳分配”的,其他国家的分配率也普遍都在54%-65%之间。

另外,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也至少在40%以上,有些国家更达60%以上。

初次分配的这些特征至少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是以初次分配中的公平因素为主,以政府再分配中的公平调节为辅。

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

目前初次分配存在着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局面。

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6)》有关数据测算,2005年,我国GDP实现18万亿元,全国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8万亿元,但职工工资总额只有1.9万亿元,只占GDP的11%,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0%,另有2.9万亿元(约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0%)通过非工资渠道分掉了。

除此外,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逐年下降,1991年为15.3%,1996年为13%,2000年下降到12%,2005年下降到11%,同时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持续扩大。

此案例涉及书本第一章的内容,首先,中国的经济体制是以市场经济为主,计划经济为辅,所以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

材料中,“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

目前初次分配存在着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局面”是由于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书上P17讲到市场缺陷,这与市场缺陷是有关系的,主要包括1.条件性市场缺陷。

财政学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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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财政基础理论案例一:财政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温家宝总理说:“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农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成为制约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一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第三,下岗和失业人口不断增加,社会保障的压力非常之大。

第四,城乡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发展不平衡,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相当一部分人口处于贫困状态。

第五,财政负担沉重,金融不良资产比例较多。

”简要分析:财政学的对象范围和研究范围是有区别的。

财政学的研究对象是指国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分配关系及发展规律。

而研究范围要比对象范围宽泛得多,除对象范围外,尚包括对象范围之外的一些现象和事物。

如果就温总理提出的五个问题来分析,在相当程度上都可以纳入财政学的研究范围,并从中表现出财政学的研究对象。

思考题:请分析温总理提出的上述五个问题中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认识财政学的研究对象?案例二:党的十七大确定的收入分配政策胡锦涛在中共党的十七大报告上说,“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他还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简要分析:收入分配政策是改革开放后党代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此前,中国收入分配的主要原则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低收入者往往只有自身的劳动力可以作为获取财富的来源,而富有者除了劳动力,还有资本。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将使那些只能凭劳动力赚取收入的低收入者,更多地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果实。

只有低收入者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收入增长快于富人,中国的贫富差距才可能缩小。

中共对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的强调,意味着老百姓不仅能从再分配中得到好处,在初次分配中也能保证自己的权利,不用光等着政府救济。

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对中国未来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

虽然各方专家测算的数据有差异,但中国的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已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之上并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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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学案例分析————谁来填补养老基金缺口贸易经济11成员:苏春强 2111802220王光瑞 21118022212013.11.28题目:《关于“谁来填补养老金基金口”的案例分析》班级:贸易经济11班小组成员:苏春强贸易经济11 2111802220王光瑞贸易经济11 2111802221讨论过程:(1)仔细研读案例,查找相关资料,适当展开,以确定分析方向和主体。

(2)通过阅读资料,结合当前社会现象,按照提示内容,运用所学的供需理论、博弈论等相关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并就案例所反映和折射的相关问题提出小组成员的见解。

(3)整合小组成员的见解,完成案例分析报告与演示稿。

一.案例简介:《新民周刊》2012年第38期刊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的文章说,持续扩大的养老基金缺口必须得到填补。

谁来填补缺口?目前看有4个可能的来源。

一是国企红利。

我国约有国有资产33.8万亿元,国企红利每年已经超过1万亿。

2012年实际上缴比例约为7.4%,远低于欧美国家的20%-60%。

若能将上缴比例提高到20%,则可有近2000亿的补贴用于养老保险。

二是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

我国有外汇储备约3.4万亿美元,占GDP约50%,占全球外汇储备的三分之一。

我国已经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主权财富基金,期望通过更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提高储备资产的收益率。

用主权财富基金的收益补充养老基金是许多国家的做法。

三是社会保障基金。

这一基金成立于2000年,主要用于应对今后的养老保险基金危机。

如果今后有更多的国企红利、外汇储备投资收益划拨到社保基金,国家财政通过社保基金补贴养老金缺口不失为一种办法。

四是直接增加财政预算。

加大财政对养老金的补贴是社会公平的需求,也是政府对之前养老金改革中的隐性债务埋单。

二、案例分析:1、养老基金缺口的形成(1)、统筹基金占用个人账户资金是形成养老金缺口的主要原因。

我国从传统的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转变过程中,在探索中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统筹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满足当期养老基金支付需要;个人账户实行积累制,账户里的钱只能在本人退休时才能发放,可以为将来人口老龄化积累资金。

但现在除了部分进行个人账户试点的地区外,其他地区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都是混账核算,大量个人账户的钱被用于当期发放,成了有名无实的空账。

(2)、“中人”的隐性债务进一步扩大养老金缺口。

国务院 1997 年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采取了“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种群体对应三种方法的计发方式,分别是:老办法、过渡办法和新办法。

其中规定对于“老人”,延续使用“现收现付”制的办法发放养老金;“中人”,在发放基础养老金、个人部分养老金的基础之上,还增加了工龄系数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这一特殊项目,也就是说“中人”养老金有三个部分组成;“新人”,其养老保险金则由基础养老金保险和个人部分养老金构成。

在这一逐渐过渡和转型的过程中,必将产生“转移成本”。

转移成本是从现收现付制转向积累制产生的成本。

也就是说,当用基金积累制代替现收现付制时,要用第二代人的福利来补偿第一代人的福利,第二代人的损失是必然的。

在现收现付制下,“中人”为同代退休职工养老金支付缴费,而“中人”的养老金则由下一代人来买单。

但养老保险体制的转变,使得“中人”在现收现付制下为获得退休权益而缴纳保险费得不到补偿,我国采取由社会统筹账户支付过渡性养老金,实现对这部分“中人”养老金承诺,形成“中人”的转移成本,也就是隐形债务。

根据测算,到 2019 年,“中人”显性化债务量是“老人”显性化债务量的 37 倍。

中人”是债务的主要偿付对象。

“中人”债务所占比重之和为 91.36%,“老人”债务所占比重仅为 8.64%。

(3)、养老金保值增值能力弱也是养老金缺口增大的原因之一。

养老金保值增值能力弱也是养老金缺口增大的原因之一。

我国养老金的主要投资方式是将资金存放银行,从中获取利息。

从 2001 年到 2011 年间的十余年间,在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下,中国养老保险基金实质是“缩水”近 6000 亿元。

从世界范围看,养老保险基金要么是购买国债,要么是采用市场化投资运作,存银行的只有中国独此一家。

在以银行存款为主的投资体制下,中国养老保险基金获得的年均收益率不到 2%,但过去 11 年间,中国年均通货膨胀率却高达 2.47%。

以此推算,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约 6000 亿元。

如按目前的财政补贴政策、缴费比例、覆盖面的推进速度等参数来估算,到 2020 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累计余额将在 9万亿———11 万亿左右,8 年之后,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或将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其保值增值压力届时将与外汇储备不差上下。

2、关于养老金缺口的分析(1)、在制度转轨过程中,已经退休的“老人”没有缴纳养老金,已经工作多年的“中人”在制度建立前也未缴纳养老金,“老人”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和“中人”领取的部分养老金由统筹基金负担,形成了制度转轨成本。

在统筹基金无法承担当期支出的情况下,不得不占用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弥补。

个人账户长期空账运行,将使养老保险由“部分积累制”蜕变为“现收现付制”,制度设计的初衷落空。

(2)、养老金转移成本大部分集中在“中人”过渡性养老金支付。

因此,要解决好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必须要解决“中人”过渡性养老金支付问题。

(3)、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走出”银行进行投资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必然选择。

应该让养老金“走进”资本市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投资,以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但事实上,我们目前的情况是:一是投资结构过于保守,投资品种单一。

从投资体制到具体政策方面都缺乏对养老金运行进行有效指导,如国家政策规定:养老基金进行投资时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这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投资于资本市场是截然不同的。

二是养老基金缺乏统一规范管理。

现阶段我国养老金实行的是区域性分级管理,养老金基本上处于三级地方(省、市、县)政府的分散管理之中。

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和制约机制,导致各方的责、权、利划分不清,各地养老金的运营各自为政,管理比较混乱,保值增值效果自然不佳。

3、弥补养老金缺口的途径(1)、应建立公平公正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城镇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制度,还有新型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些地方还有针对农民工等不同职业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个人可以进入什么样的养老制度,主要取决于“身份”而不是“契约”。

并且,不同的养老制度之间存在极为巨大悬殊的待遇鸿沟,这正如不久前社科院报告显示的,最高与最低养老金之间相差50倍。

再如,个人缴费与养老待遇之间不成比例甚至完全脱节的不公平问题。

机关事业人员在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前完全无须缴费,而其他社会居民则均需个人缴费,更诡异的是,需要个人缴费的养老待遇,反倒明显不如无须个人缴费的养老待遇。

显然,在上述所有这些养老不公平问题得到充分解决之前,一味强调“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为它的实施“打预防针”,并没有太大意义,既不足以说服人们接受这一大势,也无助于确保充分顺应这一大势。

须知,延迟退休固然是“大势所趋”,养老公平同样更是“大势所趋”,前者只不过是人口老龄化下的“大势”,而后者则是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更根本“大势”。

因而加快制度整合,建立统一制度迫在眉睫。

(2)、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并逐步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来解决,以期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养老金入市一直是各方关注的话题。

但养老金入市一直处于“狼来了”的状态,有关养老基金市场化投资的各种方案始终停留在纸面案头,长期议而不决,与之对照的却是日趋庞大的养老基金积累余额和资金的持续贬值缩水。

以国家统计局城镇单位就业人员2010年的工资总额4.7万亿元为基数,假设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达到工资总额的8%,则每年进入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总额将达3760亿元。

随着职工工资的增加,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未来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量每年将达1万亿元。

如此庞大的资金量如果不进行恰当的投资运营,其贬值额将十分巨大。

到2011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2万亿元,但由于个人账户养老金入市无法律依据,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养老金每年的利息损失高达300—500亿元,考虑到近几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高企,通货膨胀造成的损失更为惊人。

由此可见养老金存放在财政专户并不“安全”,每天都面临贬值的压力;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0年的运行经验表明,养老金投资资本市场未必不安全。

只有打通养老金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藩篱,才能一方面促进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资本市场一旦有了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养老金,就有了“定海神针”,真正实现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因此,如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打开养老金入市投资的闸门,通过法律规范养老金的入市投资,实现养老金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是养老金融发展的重点。

(3)、多方论证,审慎研究延迟退休问题,适时推行弹性退休制度。

从现实上来说,延迟退休确实是大势所趋,主要体现在:一是英法等国已经超前开始实行延迟退休。

二是在如今的医疗技术和科技技术保障下,社会死亡年龄已经大大推迟。

过去60可以被称为老人,但是60岁已经被纳入中年的范畴。

三是社会工作年限在进一步降低,延长工作时限是必须的。

随着社会教育的进一步发达,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读研、读博,所以按照现实平均工作年龄来说,整个社会的工作时间在进一步减少。

四是过早退休是对人才的一种浪费。

很多从事技术工作的人才,是越老越吃香,如果在60岁就退休这本身就是一个人才资源浪费的行为。

五是养老保险危机是需要官民共同应对的。

还有就是我国现今已经迈入老年社会,如何让这些老人“老有所养”是个巨大的问题,若不能妥善安置他们,必将导致社会产生一个巨大的不稳定群体。

综上,如何解决我国养老金缺口问题,要从改革我国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着手,延退是人口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大势”,西方很多国家已经实行了延迟退休制度,以应对老龄化社会。

但根据我国国情,目前首要解决的大势当是“养老公平”,只有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才能促使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4、各国改革的最新动向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各国主要采取了两种改革方式,一种是调整性改革,另一种是制度性改革。

调整性改革即对影响养老金的各种变数进行变更,如给付替代率、保险费率、支付开始年龄等;制度性改革是指彻底变革养老保险制度,通过改革将其推向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

1、调整性改革措施(1)、提高保费。

很多国家通过提高保险费来增加基金收入,但同时也规定了保费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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