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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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一、概述ECMO(外生膜肺氧合)是一种重症监护下的生命支持技术,对于治疗呼吸衰竭、心脏衰竭等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规范ECMO小组的管理实践,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ECMO小组应由主治医师、临床工程师、预警护士等专业人员组成,每个成员的职责明确。

2. 根据工作需要,ECMO小组可设立成员轮换制度,以确保24小时不间断服务。

3. ECMO小组成员应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技能熟练掌握,并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

三、工作流程1. 患者筛选与评估:a. ECMO适应证的临床判断和评估由主治医师负责,需充分讨论和评估患者的病情和家属的意见。

b. 在确定ECMO治疗的适应证后,及时组织ECMO小组成员开展相应工作。

2. ECMO操作流程:a. ECMO小组成员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确定ECMO操作方案,确保安全有效的操作。

b. ECMO操作应遵循严格的操作规范,包括操作流程、操作协作以及操作中的风险控制等方面。

3. 家属沟通与支持:a. ECMO小组应将患者病情、ECMO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及时与家属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解释。

b. 针对患者家属的情绪及需求,实施心理干预措施,确保家属的情绪稳定和理解。

四、质量管理1. 定期召开ECMO小组例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总结经验教训。

2. 建立ECMO治疗的质量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并反馈治疗效果、并发症及处理情况等。

3. 实施质量控制措施,如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和评估等,以确保工作质量。

五、安全管理1. ECMO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ECMO设备,并具备处理危急情况的能力。

2. 建立严格的操作标准和安全控制措施,确保操作过程中的患者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3. 完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ECMO操作中的不良事件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六、培训与持续教育1. ECMO小组成员应接受系统的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取得资质证书。

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1. 简介ECMO(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是一种重症抢救技术,通过将血液引出体外,实现对重症患者的氧合和二氧化碳清除。

为了更好地协调和管理ECMO小组的工作,制定和执行ECMO小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 目标ECMO小组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ECMO小组成员之间的有效合作,提高患者救治效果。

同时,通过规范ECMO小组的工作流程和各项职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3. 组织结构(1)ECMO小组的组织结构应包括医疗组长、副组长和成员。

医疗组长具有丰富的ECMO抢救经验,并负责领导和指导小组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工作任务。

成员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生、护士等人员组成。

4. 工作制度(1)ECMO小组应根据医院的需要,制定ECMO抢救工作和管理流程。

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协作。

(2)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工作中的问题并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会议应该由组长主持,记录会议内容并及时沟通到全体成员。

(3)ECMO小组应与其他科室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确保患者的全面管理和综合治疗。

5. 职责和权限(1)医疗组长:负责制定ECMO小组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协调小组成员的工作,确保ECMO抢救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导入计划,并培训小组成员使用。

(2)副组长:协助医疗组长完成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参与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协调ECMO患者的后续管理工作。

(3)小组成员:参与ECMO抢救工作并提供专业建议;负责患者的护理和监测工作;参与抢救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记录患者相关信息,提供及时的抢救数据。

6. 培训与教育(1)ECMO小组成员应定期参加ECMO抢救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2)小组应建立技能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不定期进行技能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团队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7. 质量控制(1)ECMO小组应建立和执行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抢救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抢救效果的评估。

肺移植手术护理常规

肺移植手术护理常规

肺移植手术护理常规
肺移植是一种复杂的手术,手术后患者需要特殊的护理照顾。

以下是肺移植手术护理的几项常规措施:
1. 监测:手术后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呼吸、体温和血压。

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病情评估:定期进行病情评估,观察患者的呼吸情况、氧饱
和度和胸部X光结果等。

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问题。

3. 呼吸治疗:为患者提供有效的呼吸治疗,包括氧疗、吸痰、
呼吸机支持等。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嘱,进行适当的呼吸治疗。

4. 液体管理:监测患者的液体平衡,包括输入和输出的液体量。

确保患者的水分平衡,减少不必要的液体负荷。

5. 导管护理:对插入的管道(如气管插管、胸管等)进行护理,避免导管的滑出或感染。

定期更换导管,保持通畅。

6. 抗感染措施:采取有效的抗感染措施,包括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保持手卫生和注意环境清洁等。

7. 营养支持:根据患者的情况,提供适当的营养支持。

确保患者获得足够的营养,促进康复。

8. 心理支持:提供患者和家属的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应对手术后可能出现的身体和情绪变化。

以上是肺移植手术护理的一些常规措施,护士们应当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并根据医嘱和临床判断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对于任何问题或变化,需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和协调。

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

ecmo小组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病患需要ECMO(体外膜氧合)来维持生命。

为了确保ECMO治疗的顺利进行,有效管理ECMO 小组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ECMO小组的管理制度。

二、ECMO小组的组成ECMO小组由专业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组成。

其中包括心脏外科医生、心脏内科医生、重症医学专家、护士长、护士等。

他们的职责是确保ECMO治疗的安全、有效进行。

三、ECMO小组的职责和权责1. 执行ECMO治疗:ECMO小组负责执行ECMO治疗,包括设备的准备、患者的监测和护理、ECMO机器的操作等。

2. 制定治疗方案:针对每个ECMO患者,ECMO小组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包括适当的体外膜氧合流量、药物治疗等。

3. 监测患者病情:ECMO小组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心肺功能、血气分析结果等,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学习与研究:ECMO小组需要进行学术研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并将新的治疗方法和技术应用于实践中。

5. 报告与沟通:ECMO小组需要及时向患者家属和上级医生汇报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与其他科室进行沟通,共同协作。

6. 临床质量管理:ECMO小组需进行临床质量管理,包括记录治疗过程中的问题和意外,及时反馈和改进。

四、ECMO小组的工作流程1. 每日例会:ECMO小组每天定期召开例会,讨论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计划,确定当天的工作安排。

2. 紧急响应:ECMO小组需要随时做好紧急响应准备,及时处理ECMO患者的突发状况,确保患者的安全。

3. 共享经验:ECMO小组需要定期组织经验分享会,分享治疗中的成功案例和失误教训,促进团队学习和进步。

4. 进修培训:ECMO小组成员需要不断参加相关的进修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与国际上的先进技术保持同步。

五、ECMO小组的评估与改进为了确保ECMO小组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是必要的。

评估内容包括团队合作、治疗质量、危机处理等方面。

捐献器官与移植管理制度

捐献器官与移植管理制度

捐献器官与移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的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全部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包含捐献者登记、器官取得、移植手术和术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章所涉及的器官包含心脏、肺、肝脏、肾脏、胰腺等,其它器官的捐献与移植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捐献者登记与评估第四条医院设立捐献者登记处,负责受理和处理潜在捐献者的登记申请,记录捐献者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保密处理。

第五条捐献者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领; 2. 自己乐意参加器官捐献并签署捐献协议书; 3. 经过身体健康检查,无禁忌症。

第六条医院将组织专业医务人员对捐献者进行全面评估,包含身体情形、疾病史、家族病史、心理情形等,以确保器官能够供应给合适的受移植患者,减少移植风险。

第三章器官取得与调配第七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器官取得与调配制度,确保公正、公平、透亮的原则。

器官取得团队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进行操作。

第八条器官取得前,必需检查捐献者的器官功能及相关检测结果。

并与相关医疗机构确定该器官适用于哪些受移植患者,进行匹配。

第九条医院将依据器官取得的先后次序及时性、紧急性等原则进行器官调配。

同时,要保证器官的保管和运输的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器官取得术后可能显现的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医院将订立相应措施进行防备和处理。

第四章移植手术与术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设立移植手术团队,由专业的医疗团队负责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并确保手术操作符合标准化要求。

第十二条术前,移植团队应向受移植患者全面解释手术目的、风险、术后抗排斥治疗等内容,征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术后,医院将对受移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确保器官正常功能,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

第十四条医院将对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进行细致规划和管理,确保受移植患者获得及时、合理且有效的药物治疗。

肺移植护理常规及健康教育

肺移植护理常规及健康教育

肺移植护理常规及健康教育肺移植是治疗晚期肺实质疾病及晚期肺血管疾病的唯一有效方法。

【护理常规】1.术前(1)心理护理:术前进行3个月科普宣教和心理疏导,以提高患者配合的积极性。

(2)加强呼吸康复训练及营养支持:训练缩唇呼气和有效咳嗽,避免连续咳嗽;加强营养,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70%。

(3)病房准备:在监护室的基础上使用单间,术前1d用高锰酸钾1.5g+福尔马林(3ml/m³)对监护病房及物品熏蒸12h以上,有效开窗通风后,紫外线消毒1h后备用。

2.术后(1)血流动力学监测与缺血再灌注(IR)损伤监护:肺移植后供肺都有不同程度的IR,主要表现为大量泡沫样痰、肺功能减退等肺水肿表现。

通过中心静脉压监测(4~8cmHo)控制输液总量和速度,增加胶体液的比例,降低左心室前负荷。

①保留Swan-Ganz管,监测心功能及维持合理的脱水状态。

②严格控制液体平衡,避免输液过多或过快,可随时用利尿药。

③移植肺液体渗出量与肺楔压成正比,故应注意肺楔压,防止肺水肿。

④肺动脉高压患者术后血流动力学常不稳定,如术后移植肺有明显的V/Q失调,通气一般仅能达50%左右,而灌注可达95%以上,由于绝大部分灌注到移植肺,使术后肺水肿的危险性增大,应严密监护。

(2)呼吸功能监测和机械通气的应用:呼吸功能监测和机械通气模式的调整依靠呼吸体征、无创动脉血氧饱和度和动脉血气分析的动态观察来进行。

①采用保护性辅助通气原则,通常采用SIMV+PSV通气模式,使用呼吸机时应遵循两个原则:最低浓度氧,吸氧浓度初始为60%,以后根据监测指标逐步下调;最低吸气压力峰值,吸气压力峰值控制在30mmHg以下。

如肺活量及吸气力量足够,氧浓度在30%~50%,检查血气稳定,应尽早拔管。

多数患者数小时至 24h即可拔管,拔管后应及时拍摄X线胸片。

②在患者自主呼吸期间,仍需密切监测呼吸频率、幅度、肺部呼吸音等,每日雾化吸入3次或4次,必要时协助叩背咳痰,配合口服祛痰药物,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肺部感染。

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器官移植工作,确保器官移植手术的顺利进行,提高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器官移植工作的医务人员、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我院器官移植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护患者隐私原则;3. 严格遵循医学伦理原则;4. 依法依规原则。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器官移植工作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器官移植工作,协调解决器官移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委员会下设器官移植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器官移植工作,包括器官获取、保存、分配、移植等环节。

三、器官获取与分配第六条我院应建立健全器官获取与分配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器官获取:1. 器官获取应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 器官获取前,需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3. 器官获取过程应确保患者的隐私权。

第八条器官分配:1. 器官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先考虑病情危重、符合移植条件的患者;2. 器官分配前,需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年龄、体重、病史、血型、HLA分型等;3. 器官分配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器官移植手术第九条我院应建立健全器官移植手术管理制度,确保手术质量。

第十条手术前:1. 医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评估手术风险,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2. 患者或其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手术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3. 术前准备应充分,包括患者的一般状况、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第十一条手术中: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安全;2. 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确保患者生命安全;3. 手术医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二条手术后: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术后并发症;2. 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移植器官功能恢复情况;3. 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患者适应术后生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8.24
•【文号】国卫办医函〔2020〕705号
•【施行日期】2020.08.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诊断标准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
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7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我委组织专家对《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243号)进行修订,并增加同种异体胰腺、小肠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相关内容,形成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6年6月27日印发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243号)同时废止。

附件: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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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附件:
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肺脏移植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肺脏移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手术,将他人具有功能的肺脏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肺脏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三级甲等医院,外科诊疗科目下设胸外科专业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肺脏移植项目,有呼吸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胸外科
1、开展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床位4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胸外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2、每年完成胸外科手术800例以上,具备开展气管、支气管、肺动脉袖状切除成形术等常规手术能力,能够开展复杂肺切除手术及纵膈肿瘤手术等。

3、肺脏移植病房
(1)有独立的肺脏移植病房,床位10张以上。

(2)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3)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四)呼吸内科
有独立的病区,开展呼吸内科临床诊疗活动10年以上,床位不少于8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呼吸内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为肺脏移植提供技术支持。

(五)重症监护病房(ICU)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万级层流标准。

病床不少于10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肺脏移植专业需要。

2、能够开展有创压力监测、心排量监测、床边生化、血气监测、人工机械通气治疗以及持续性床旁血液滤过治疗。

3、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六)肺脏移植手术室
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上。

2、达到万级层流标准。

3、辅助设备齐全。

(七)其它辅助科室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肺脏移植所需的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国际权威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具备HLA抗体检测和HLA组织配型的检测能力。

2、能够开展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检测。

3、病理科能够进行移植器官的组织活检诊断、排斥反应的诊断和监测。

4、医学影像部门能够进行常规检查和开展无创性肺部成像与血液动力学检查、弥散与灌注成像。

5、导管室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有应急抢救设施与药品器材,能够开展支气管动脉插管诊疗、肺组织活检等。

6、能够开展残气测定、弥散功能、气道高反应性测定等肺功能检查项。

7、具备能够有效处理呼吸、神经、泌尿等系统并发症的科室及技术能力。

(八)设备
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多功能监护仪、床边X光机、纤维支气管镜、肺功能测定仪、肺脏移植专用器械、快速冰冻切片设备等;供体器官摘取与保存的药品和器械。

(九)至少有2名具备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有经过肺脏移植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肺脏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肺脏移植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2、有10年以上胸外科工作经验,参与肺脏移植临床工作2年以上,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定的肺脏移植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经2名以上具有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5、近3年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胸外科专业肺脏相关手术不少于100例。

(二)麻醉医师
1、具有麻醉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过器官移植麻醉专业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拟订的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范。

(二)摘取肺脏符合无菌要求;器官冷缺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小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器官保存液。

(三)肺脏移植前必须进行血型、交叉配型、组织配型和群体反应抗体(PRA)检测。

(四)每例肺脏移植手术成立治疗组,术者由具有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后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肺脏移植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六)医疗机构每年完成肺脏移植手术不少于10例,移植肺脏1年存活率不低于60%,3年存活率不低于50%,5年存活率不低于40%。

具有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肺脏移植手术不少于5例。

(七)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规定定期接受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移植肺脏1、3、5年存活率,病人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四、培训
对拟开展肺脏移植的医疗机构,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套组合培训,包括肺脏移植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与病房护士以及其它相关卫生专业技人员等,拟从事肺脏移植的医师应当接受至少1年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基地
由卫生部指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

2、有至少3名具备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

3、移植器官存活率高于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并在全国处于较高
水平。

4、有与开展肺脏移植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技术、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5、具备进行大动物器官移植的实验条件。

6、近3年在国内核心专业杂志或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有关肺脏移植的专着至少8篇或出版临床专着。

7、举办过全国性的专业学术会议或承担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8、近3年来,每年完成的胸外科手术不少于500例,每年完成的肺脏移植手术不少于15例,或者累计完成的肺脏移植手术不少于20例。

(二)培训基地基本要求
1、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经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认可。

2、保证接受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培训。

3、培训结束后,对接受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出具是否合格的结论。

4、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培训及考试、考核档案。

5、每年完成肺脏移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套培训不超过1组,或者培训肺脏移植医师不超过2名。

(三)肺脏移植医师培训要求
1、熟练掌握大动物器官移植技术,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5例肺脏移植。

2、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加对肺脏移植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五、其他管理要求
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和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开展肺脏移植:
1、职业道德高尚,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经2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的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或者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评议。

2、从事胸外科临床工作12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3年作为术者累计完成肺脏移植手术10例以上,且未发生二级以上与肺脏移植技术相关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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