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企业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确保企业的持续稳定运营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1. 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明确责任和权限,及时掌握事故情况,逐步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人员,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
3. 报告程序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并将报告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4. 调查程序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企业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调查小组应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要进行实地勘察,收集相关证据,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陈述,并编制调查报告。
5. 处理程序根据调查报告,企业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复设备设施,恢复生产秩序。
对于事故责任人,要依据事实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审核程序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审核应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将审核结果报告给企业领导层。
7. 监督和整改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整改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制定和调整。
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是保证安全管理有效的关键,应当加强相关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执行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的概念及分类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上(含____小时)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含____个工作日)的;(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事故报告规定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
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____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____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做到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结案等记录和内容详实、齐全。
各单位发生的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____人的运输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结案后____天内把所有资料整理后报运管所备案。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建立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体系。
其目的是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提升企业或组织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5篇)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一、凡发生与生产工作有关的轻伤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法人代表,事故责任单位应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等。
生产部或法人代表接到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二、事故调查处理:⑴轻伤事故,由法人代表召集安全、生产、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⑵除轻伤事故外的其它事故,均由上级安监主管部门等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⑶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
⑷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等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
⑸轻伤事故经公司董事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结案,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经上级安监主管等部门批准结案。
三、事故发生后,生产部应按规定进行统计,但外单位人员在公司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统计应列入表外。
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2)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一套完整的系统,用于记录、分析和处理发生的事故,并从中获取有关事故的各种信息。
以下是一些建议,用于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1.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所有员工都应被要求立即报告任何发生的事故,无论是人身伤害、物质损失还是环境污染。
报告程序应简单明确,并明确规定报告的时间限制和报告人的责任。
2. 设立事故调查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调查小组应及时调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并提出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益。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整理,并编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等;(二)事故伤亡情况,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四)事故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及责任情况;(五)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包括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及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至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成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并制定调查方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由企业内具有资深经验的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调查方案,全面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依法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二)收集和整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材料;(三)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证言和意见;(四)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实地调查;(五)审核和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六)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最先发现人应当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方案及初步原因等,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调度和安全质量监察部。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为抢救人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志,采取摄像、摄影、绘图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物等。
3、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作业队应积极协助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供事故的有关证据、证词证言,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2)、作业队应极时协助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报表。
(3)、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可同时参照《铁路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规程》(TB/T2320-92)办理。
4、事故处理结案(1)、轻伤事故由作业队____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复结案。
(2)、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2)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制定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处理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故并进行调查。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步骤:1. 事故报告:任何员工或目击事故的人都有责任及时向主管或安全负责人报告事故。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受伤程度以及目击者的证词。
2. 紧急处理: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或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拨打急救电话、疏散人员等。
3. 调查组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工程师、监督员等人员组成。
4. 调查目的:调查的目的是确定事故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潜在原因。
直接原因可能是人为失误、设备故障等,而潜在原因可能是工作流程、安全培训不足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第五条报告内容第六条报告要求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成和职责第九条调查方式和方法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结论的确认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处理措施的制定第十三条事故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处理措施的执行第十五条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处理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发现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格。
第三条公司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事故报告中应包含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于重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立即进行报告,并组织抢救、灭火、防控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七条事故调查小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召集,并明确调查员的身份和任务。
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全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环境,采集相关材料、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第九条事故调查小组应以科学、客观的态度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调查结束后,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划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及时将调查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保留相关材料作为备案。
第四章复查与整改第十二条事故责任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查小组的处罚,并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复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解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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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完整版)1 目的为规公司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管理,明确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原则、程序、职责与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编制依据《人民全生产法》主席第70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xx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GB/T16180-201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4 术语和定义4.1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4.2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或客观规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造成的事故。
责任事故的认定,以集团和上级公司专家调查组的认定为主。
4.3未遂事故:虽然没构成事故,但有形成事故的趋势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行为或结果。
4.4交通事故: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5火灾事故:凡厂区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的事故。
4.6爆炸事故: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4.7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实习工、相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4.8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大于1日且低于30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
4.9重伤:是指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30日且小于6000工作日的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
其中损失工作日计算参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4.10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4.11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4.12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13劳务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提供劳务服务,负责完成某项劳务作业活动的承包。
4.14工程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承包部分工程任务的外部施工队伍。
5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根据集团《安全环保事故分级》并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性、造成后果、可控程度、影响围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个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具体见表1。
5.1事故等级划分见表1注:1、上述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2损失计算5.2.1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围:5.2.1.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a.医疗费用(含护理费);b.丧葬及抚恤费用;c.补助及救济费用;d.歇工工资;5.2.1.2善后费用a.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b.现场抢救费用;c.清理现场费用;d.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5.2.1.3 财产损失价值a.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按下列情况计算:b.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c.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2.2.1.4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按下列情况计算a.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账面值减去残值计算;b.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
5.2.2间接经济损失统计围5.2.2.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停产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至完全恢复正式生产止;停产、减产损失按企业产品的计划成本计算;5.2.2.2 工作损失价值;5.2.2.3 资源损失价值;5.2.2.4 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5.2.2.5 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5.2.2.6 其他损失费用。
5.2.2.7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按当地保险公司理赔额计算。
5.2.2.8 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中火灾损失额计算法计算。
6 事故报告与救援6.1事故现场处理6.1.1积极抢救伤员(如发生职业伤害事故);6.1.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6.1.3报告事故;6.1.4保护事故现场,因抢险救护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记。
接到报告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救。
6.2事故汇报:分口头汇报与书面汇报两种6.2.1口头汇报事故报告时间:事故报告时间采用30分钟汇报制(事故发生至汇报到全部相关人员时间为30分钟)。
6.2.1.2口头汇报事故流程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不耽误救护时机,也可越级报告,员工可以直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直至公司总经理,以便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
6.2.2书面汇报事故流程6.2.2.1事故发生后公司在2小时以书面快报形式上报至上级公司;6.2.2.2对于符合事故分级标准中一般事故的,应及时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6.2.2.3二级、一级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立即上报,并随时续报事态发展;6.2.2.4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应于事故发生24小时逐级上报至集团。
(一)涉外事故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故;(二)消防、粉尘、危化品、特种设备、高度危险作业/交叉危险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用电安全、建设项目等8类重点风险领域的事故;(三)涉险3人以上的未遂事故;(四)重伤事故。
6.2.2.5劳务承包商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前款规定上报。
工程分承包商在施工(劳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公司负有连带责任的,应及时逐级上报;属于承包商责任的二级和一级事故应按规定上报上级公司和集团备案;6.2.2.6劳务承包商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前款规定上报。
工程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公司负有连带责任的,应及时逐级上报;属于承包商责任的二级和一级事故应按规定上报上级公司和集团备案。
6.2.2.7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容:a.公司概况;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c.事故的简要经过;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e.已经采取的措施;f.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根据公司相应预案,组织开展抢救工作,同时采取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7 机构与职责7.1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事故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事故的接报上报、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或跟踪,事故结果的考核、监督与统计分析等工作。
7.2 工会对事故管理实施监督管理,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3 综合管理部负责将事故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公司年终考核,负责落实对事故发生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8 事故调查与处理由集团质量与安全管理部、上级公司、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公司发生的事故时,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按照事故的等级进行协助调查,并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8.1事故调查分级标准:(一)四级以下(含四级)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调查;(二)三级事故由上级公司负责组织调查;(三)轻伤事故和小事故,事故原单位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由上级公司根据事故类型和伤害程度委托相关工厂核查事故,必要时上级公司派人或委托其他区域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四)一级、二级事故由集团质量与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调查。
(五)劳务分承包商发生的事故按前款执行,各工程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相关工程发包单位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厂外交通事故由发生事故人员所在部门、车间配合交通部门进行调查。
四级以下事故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车间,三级事故报上级公司领导批准,二级、一级事故报集团批准。
9 事故调查程序:调查组在开展工作时,应首先查看事故现场,封存有关技术档案和记录,找当事人谈话做好笔录,根据需要复印有关材料,调查程序如下图所示。
9.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9.1.1 四级以下事故(包括未遂事件)调查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事发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
9.1.2 四级事故调查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综合管理部、工会、生产部、品控部、工程部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
(属劳务工发生事故的,外包公司参与调查)。
9.1.3 四级以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上级公司和集团指定。
9.2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二)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三)实事、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9.3 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措施和整改建议;(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六)对调查过程中涉及的商业。
(七)综合部落实事故责任者的行政、纪律处罚,联系劳动能力鉴定事宜,落实工伤保险和受伤害者待遇。
(八)工会参与职业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防及整改措施的落实,落实事故的善后处理,并负责工余事故信息的报告和沟通。
(九)小车队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本单位与工作业务有关的厂外交通事故的处理事宜。
9.4现场调查9.4.1调查组要勘察事故现场,搜集物证,询问有关当事人并做好证词笔录,同时调阅有关资料,以查清事故发生的事实。
必要时请有关权威技术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和试验。
9.4.2事故调查过程中,如责任部门对调查结果存在异议但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如运行曲线、记录、图片等)的,事故责任认定按相关部门提供证据或由技术人员技术判定结果执行。
9.4.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及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和索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和资料,在法律和集团及公司制度允围,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9.5事故调查报告的容9.5.1 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点的生产作业情况;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事故报告经过;事故抢救情况;事故善后处理情况;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情况。
9.5.2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之后所支出的费用;事故善后处理费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
9.5.3 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时人员涉险情况,事故当场人员伤亡情况及人员失踪情况,事故抢救过程中人员伤亡情况,最终伤亡情况,其他与事故发生有关的人员伤亡情况。
9.5.4 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可分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包括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知识技术,劳动组织不合理,无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等;其他原因,无法预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