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硕士-435-《保险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命题指导意见
435保险学综合

435-保险学综合一、考试性质《保险学综合》是2018年保险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
《保险学综合》考试要力求反映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保险专业人才。
二、考试要求测试考生对保险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水平及能力。
三、考试内容第一章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及其特征;风险的分类;可保风险及其条件。
第二章保险的性质与功能保险的性质;保险的功能;保险的作用;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保险商品交换的特点;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保险公司的功能。
第三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特性;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第五章保险的分类保险分类的方法;保险分类的标准;保险业务的种类。
第六章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火灾保险的特征;运输保险的特征;农业保险的特征。
第七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分类;责任保险的特征;责任保险的承保与赔偿。
第八章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分类;人寿保险的特征及类型;年金保险的分类;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团体保险及其特点。
第九章再保险再保险概述;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
第十章保险经营导论保险经营的特征;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保险经营环节。
第十一章保险基金及其运用保险基金的性质与特征;保险基金的来源与构成;保险基金的运用。
第十二章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保险市场概述;保险市场的组织;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第十三章保险市场营销保险市场营销的特点;保险市场营销策略;保险市场营销的渠道种类及利弊。
第十四章保险经营风险及其防范保险经营风险的特征;保险经营风险的类型及其成因;保险经营风险的防范。
湖南工商大学专硕2023初试科目保险专业基础435

2023年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435 考试科目名称:保险专业基础一、试卷结构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3、试卷内容结构保险学共占150分4、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简答题:5小题,每小题12分,共60分论述题:3小题,每小题 20分,共60分二、考试要求《保险专业基础》是2023年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专业课程。
《保险专业基础》考试力求反映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一定理论基础、较强业务分析、实操和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保险专业人才。
《保险专业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于保险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第一部分基础理论(一)风险与保险1.风险及其特征2.风险的分类3.风险管理4. 可保风险(二)保险的性质与功能1.保险的性质2.保险的功能3.保险的作用4. 商业保险5. 保险公司(三)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概述2. 保险合同的要素3. 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4. 保险合同的变更5.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四)保险的基本原则1.保险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近因原则4. 损失补偿原则5.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第二部分保险实务(一)保险形态的分类1.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2.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3. 保险业务的种类(二)财产损失保险1.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2. 火灾保险3. 运输保险4. 工程保险5. 农业保险6. 责任保险(三)人身保险1. 人身保险概述、2. 人寿保险3. 年金保险4. 意外伤害保险5. 健康保险6. 团体保险(四)再保险1. 再保险概述2. 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3. 再保险的分出与分入第三部分保险经营与保险市场(一)保险经营导论1. 保险经营的特征2. 保险经营的原则3. 保险经营的环节(二)保险市场结构1. 保险市场概述2. 保险市场的组织3. 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第四部分保险监管(一)保险监管理论概述1.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2.保险监管的收益与成本分析(二)保险监管制度1. 保险监管目标2. 保险监管机构3. 保险监管方式(三)保险监管内容1. 市场准入与股权变更监管2.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监管3. 资产与负债监管4. 资本充足性与偿付能力监管5. 交易行为与网络保险监管6. 再保险监管7. 衍生工具监管。
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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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一、名词解释(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1.需求收入弹性答:需求收入弹性表示在一定时期内消费者对某种商品的需求量的变动对于消费者收入量变动的反应程度。
或者说,表示在一定时期内当消费者的收入变化百分之一时所引起的商品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如果用e M 表示需求收入弹性系数,用M 和ΔM 分别表示收入和收入的变动量,Q 和ΔQ 分别表示需求量和需求量的变动量,则需求收入弹性公式为:=M Q M e M Q∆⋅∆在影响需求的其他因素既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需求收入弹性系数值来判断该商品是必需品、奢侈品还是劣等品。
如果某种商品的需求收入弹性系数大于1,即e M >1,表示消费者对商品需求量增加的幅度大于收入水平上升幅度,则该商品为奢侈品;如果某种商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大于0小于1,即0<e M <1,表示消费者对商品需求量增加的幅度小于收入水平上升幅度,则该商品为必需品;如果某种商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小于0,即e M <0,表示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此种商品的需求反而下降,则该商品为劣等品。
2.规模经济答:规模经济指在企业生产扩张的开始阶段,由于生产规模扩大而使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或者说,规模经济是指厂商产量增加的倍数大于成本增加的倍数。
产生规模经济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分工与专业化,以及技术因素。
企业规模扩大后使得劳动分工更细,专业化程度更高,这将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降低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
技术因素是指规模扩大后可以使生产要素得到充分的利用。
相反,厂商产量增加的倍数小于成本增加的倍数,为规模不经济。
显然,规模经济和规模不经济都是由厂商变动自己的企业生产规模所引起的,所以,也被称作内在经济和内在不经济。
3.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答:短期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连续等量地把某一种可变生产要素增加到其他一种或几种数量不变的生产要素中去,当这种可变生产要素的投入量小于某一特定值时,增加该要素投入所带来的边际产量是递增的;当这种可变要素的投入量连续增加并超过这个特定值时,增加该要素投入所带来的边际产量是递减的。
【考研经验】西南财经大学保险专硕435专业课初试及复试经验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专硕435专业课初试及复试经验分享我是2019考研的师姐,没错,我已经在读研一啦~为什么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写一篇西财保专经验分享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有太多师弟师妹在问我西财保专应该怎么复习了!!其次是去年考上之后,带了几个学生进行专业课辅导,最后他们的成绩都还不错,所以自己也存在辅导经验,身边的朋友就叫我试着写一下。
我当时考研专业课成绩是124,虽然也没有很高,但是也不算低,哈哈哈。
毕竟这个成绩是在我考试时看错时间,提前半小时写完的。
这不仅告诉我们考试时的心态很重要!!!还说明了专业基础知识特别重要!!!因为不管怎样,如果专业知识扎实了,就算考场上出现什么状况,自己也不会慌得很,毕竟这是扎根于自己头脑里面的。
所以,一定要打扎实基础。
这是我一直强调的,希望各位学弟学妹们一定要听进去。
怎么打扎实基础?我想这是各位想找到的答案。
很多人都觉得保险专业课只需要背。
我认为这只说对了一半,要有方法的背才是我们取胜的法宝。
下面我将一一叙述西财保专专业课应该怎么复习。
初试:首先要知道西财保专考什么。
(即需要用到的教材)1.《保险学原理》(孙蓉、兰虹;第四版)(必备)2.《财产保险》(兰虹;第三版)(必备)3.《人身保险》(韦生琼;2005)(必备)4.《人身保险》(刘冬姣;第二版)(最好有,涉及部分知识点)5.《健康保险》(陈滔;2002)(看情况自行选择)另外,《保险专业基础》考试大纲千万不能漏掉,因为这是试题知识点范围的总括,个人觉得也是必备资料。
这个在西财官网就可以找到了。
最好找最新的哈,不然知识点可能会变。
微信公众号:《中国保险学会》(其中的期刊:保险研究)《中国保险报》《上海保险》《和讯网保险》(这些属于课后积累材料,平时没事做的时候多看看,形成保险思维)二、各科分值比例总分值150,保险学原理50%+财产保险25%+人身保险25%(注:从三科分值比例可知,保险学原理最重要!!!)三、初试题型概念比较题、判断说明题、简答论述题题型。
435保险专业基础

435保险专业基础
1保险专业基础是必不可少的
保险专业基础是指金融服务业中保险业的理论知识,主要涉及保险法、保险原理、保险业务及其应用等。
学习保险专业基础是理解保险业务和保险原理,以及不断学习保险行业最新进展,有努力地提高自身保险知识的基础。
2保险专业基础的重要性
1、加强保险术语和行业知识的学习,熟悉和掌握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以及行业发展的重要性。
2、加强对保险准则、规章制度和行业政策的学习、认识和理解,合理运用和应用。
3、加强对保险业务的理解和掌握,深入研究保险合同、保险标准、保险产品制定与开发、投保、续保、赔付、理赔等内容。
4、加强保险理论、正向维修业务和财务规划等各方面的学习,以拓宽经营范围,扩大保险市场份额,从而更好地服务客户。
3结语
保险专业基础是金融服务业中保险业的理论知识,对于提高保险服务能力很有必要,是基础理论在国内外保险行业中的普遍性。
为了提高保险专业技能,建议学习有关保险专业理论知识进行学习,以建
立良好的保险服务基础,为保险老师、销售和财务等专业人士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435 保险专业基础 考试大纲

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保险专业基础入学考试大纲本大纲适用于硕士研究生保险学科目的入学考试,考试参考书目为:刘平主编,《保险学原理与应用》,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 年 11 月第3 版;黄达、张杰主编,《金融学(第四版)精编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年5 月第4 版;高鸿业主编《西方经济学(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年1 月第7 版;保险专业基础的考试目的在于考察考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水平,注重考察考生运用相关原理与方法分析保险领域的现象和解决相关问题的综合能力,由此来达到判断考生是否具有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质和培养潜力。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一、学习要求本章主要围绕风险、风险分类和风险管理问题进行阐述,目的是帮助大家掌握风险与保险的关系,理解可保风险的条件等。
二、考核知识点1、掌握风险的概念、风险的组成要素及分类;2、理解风险单位的概念;3、掌握风险的特征;4、熟练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与方法;5、理解可保风险的条件;6、理解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第二章保险与保险发展一、学习要求本章要求掌握保险的基本含义、特征、职能和作用;商业保险与相关类似制度的区别与联系;保险产生的条件和发展历程等。
二、考核知识点1、理解保险的概念;2、熟练掌握保险的分类;3、了解保险的起源于发展。
第三章保险合同一、学习要求本章要求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规定、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等一系列的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1、理解保险合同的特征、分类和形式;2、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与内容;3、掌握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4、掌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相关知识;5、掌握保险合同履约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6、掌握保险合同的撤销与解除;7、掌握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方法。
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一、学习要求本章要求掌握各原则形成的条件、所包含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其法律规定和坚持这些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重要性,学会灵活应用各原则分析解决保险实务中的一系列问题。
兰州财经大学435保险专业基础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是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根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了解考生对于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制定。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由经济学、金融学基础和保险学原理构成。
其中经济学占40%、金融学基础占20%、保险学原理占40%。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院校按照本大纲列明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考试满分为150分。
一、经济学的考试范围(占总分40%)
(一)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
1、需求与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量的变化与需求的变化;
2、供给与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化与供给的变化;
3、弹性的定义,点弹性,弧弹性,弹性的几何表示;
4、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
5、市场均衡的形成与调整,市场机制的作用;
6、需求价格弹性与收益。
(二)消费者行为理论
1、效用的含义,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效用的基本假定;
2、总效用与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3、无差异曲线、预算线与消费者均衡;
4、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
(三)生产理论。
郑州大学2019年435保险学基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附件6:郑州大学201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明栏里加备注。
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保险专业基础》考试大纲命题学院(盖章):商学院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435保险专业基础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保险专业基础》考试大纲适用于郑州大学保险硕士(MI,025500)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保险专业基础》旨在考察考生对于与保险学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及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考试力求反映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保险专业人才。
二、考试形式硕士研究生入学《保险专业基础》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本试卷满分为150分。
试卷结构(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三、考试内容第一部分经济学(占总分40%)1.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2.消费者行为理论3.生产理论4.成本理论5.国民收入核算第二部分金融学基础(占总分20%)1.货币与货币制度2.信用3.金融市场4.金融机构5.货币政策第三部分保险学原理(占总分40%)1.风险与保险2.保险的基本原则3.保险合同4.保险经营5.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四、考试要求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保险专业基础》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本试卷满分为150分。
试卷务必书写清楚、符号和西文字母运用得当。
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上无效。
五、主要参考教材(参考书目)《保险学》(2017年8月第四版)魏华林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保险学》(2017年5月第六版)孙祁祥著,北京大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2014年7月第六版),高鸿业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第七版)》(2015年5月第一版),曼昆著,梁小民、梁砾译《金融学(精编版)》(2017年5月第四版),黄达、张杰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金融学(精要版)》(2016年11月第一版),李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编制单位:郑州大学编制日期: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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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
《专业基础课》是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根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了解考生对于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制定。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由经济学、金融学基础和保险学原理。
其中经济学占40%、金融学基础占20%、保险学原理占40%。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院校按照本大纲列明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考试满分为150分。
一、经济学的考试范围(占总分40%)
(一)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
1、需求与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量的变化与需求的变化;
2、供给与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化与供给的变化;
3、弹性的定义,点弹性,弧弹性,弹性的几何表示;
4、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
5、市场均衡的形成与调整,市场机制的作用;
6、需求价格弹性与收益。
(二)消费者行为理论
1、效用的含义,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效用的基本假定;
2、总效用与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3、无差异曲线、预算线与消费者均衡;
4、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
(三)生产理论
1、生产函数,短期与长期,边际报酬递减法则;
2、总产品、平均产品与边际产品,生产的三阶段论;
3、等产量线、等成本线与生产者均衡,生产的经济区;
4、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CES生产函数。
(四)成本理论
1、会计成本与经济成本,会计利润与经济利润;
2、短期成本函数与短期成本曲线族;
3、长期成本函数与长期成本曲线,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规模报酬的测度与变化规律;
4、长期成本曲线与短期成本曲线的关系,成本曲线与生产函数的关系。
(五)宏观经济学基础
1、国民收入核算;
2、GDP的概念与核算范围;
3、GDP的三种计算方法;
4、GDP与GNP的关系。
二、金融学基础考试范围(占总分20%)
(一)货币与货币制度
1、货币的起源与货币形态变迁;
2、货币的本质及形式;
3、货币的职能;
4、货币制度构成要素;
5、货币制度类型。
(二)信用
1、信用的主要形式及其含义、特点和作用;
2、信用工具的种类及特点;
3、信用对经济的影响;
4、利息率的定义及种类;
5、决定和影响利息率变化的因素;
6、利率的作用。
(三)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的概念、基本要素及分类;
2、金融市场的功能;
3、各类货币市场上的交易活动;
4、金融工具的种类及作用;
5、资本市场上各类证券的发行与交易。
(四)金融机构
1、金融机构的概念、种类;
2、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3、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和功能。
(五)货币政策
1、货币政策的含义;
2、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3、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4、货币政策工具;
5、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三、保险学原理考试范围(占总分40%)
(一)风险与保险
1、风险及其特征与类型;
2、风险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处理的方法和可保风险的构成;
3、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其主要分类,商业保险与类似行为的联系和区别;
4、保险基金;
5、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6、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二)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2、可保利益原则,各类保险的可保利益;
3、损失赔偿原则,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的限度,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和行使的条件,委付的成立条件;
4、近因原则;
5、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解决实务问题。
(三)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点;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3、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4、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有效性;
5、保险合同的履行;
6、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争议处理;
7、保险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
(四)保险经营
1、保险经营的特点与原则;
2、保险费率的构成与厘定、保险费的计算与保险金额的确定;
3、保险展业与承保;
4、保险赔偿与给付;
5、保险准备金与偿付能力;
6、保险经营涉及的财务指标及其测算。
(五)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的构成,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
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3、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4、保险市场的管理,政府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内容;
5、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附件: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
面向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备经济学基础、德才兼备的,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为:
1.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服务。
2.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掌握保险基本原理,具备从事保险职业所要求的知识、思维、方法和职业技术。
3.具备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
能综合运用保险和其他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涉及保险实务及运行工作,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