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回收管理办法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方案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方案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贷款业务已经成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
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到期贷款回收工作,这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环节。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不仅关系到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和盈利能力,更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意义。
1.维护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贷款是金融机构的主要资产,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及时回收到期贷款,可以保障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性,防范不良资产的产生,维护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2.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可以减少逾期贷款的发生,降低不良资产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回收率,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
3.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可以减少不良资产的积累,提高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二、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难点和挑战。
1.贷款回收难度大。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部分借款人可能会出现还款困难,导致贷款回收难度加大。
2.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规范性要求不够明确,给贷款回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信息不对称。
部分借款人可能会故意隐瞒财产信息,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从而影响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
三、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方案的制定。
1.建立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的发放、使用、还款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从源头上控制不良贷款的产生。
2.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借款人的风险评估工作,全面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3.建立完善的贷款回收机制。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回收机制,明确贷款回收的程序和要求,制定科学有效的贷款回收方案,确保到期贷款的及时回收。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贷后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公司贷款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公司设立贷后管理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贷款的风险及回收情况。
第三章贷后管理流程1. 贷后管理分为风险评估、监控、预警和处置四个阶段。
2. 风险评估阶段:根据贷款性质和客户信用等级,分析客户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并制定风险评估报告。
3. 监控阶段:定期对逾期客户逾期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预警阶段:当发现客户存在违约风险时,应及时向公司上层报告并提出预警。
5. 处置阶段:对逾期客户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提前收回债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催收等。
第四章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 风险管理应全员参与,各级部门各负其责,共同防范风险。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模型,定期对客户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4. 公司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
5. 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风险事件。
第五章监督检查1. 贷后管理部应定期对公司的贷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
2. 贷后管理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贷款的风险情况及处置措施。
3.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贷款进行独立审计,确保贷款的安全和合规。
第六章处罚制度1. 对于逾期还款的客户,公司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息、提前清偿等。
2. 对于恶意逃废债务的客户,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列入公司黑名单。
第七章其他事项1. 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记录客户的信用情况及贷款情况。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内部风险。
3. 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贷款管理水平。
4.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颁行之日起施行。
公司贷后管理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
以上即为公司贷后管理制度,希望各部门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的贷款风险控制工作。
贷后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规范并加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过程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后检查、本息管理、逾期催收、资产分类等操作环节。
第三条贷后管理应配备相应的贷后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贷后管理责任制。
客户经理及相关信贷人员(贷后管理岗、审查岗)是贷后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并根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操作形成记录。
第四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对因贷后管理不力而导致信贷风险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保证贷后管理效果、有效提高资产质量,对于在贷后管理的相关环节实施有效控制的,适用尽职免责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在贷后管理的过程中执行贷后管理的角色主要包括客户经理、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贷审查岗、贷后管理岗、风控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等。
(一)客户经理是贷后管理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对各自在管项目进行贷后检查、贷后调查报告的撰写、逾期催收等;(二)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在贷项目贷后管理进行指导、监督;(三)信贷审查岗负责对贷后管理相关报告进行审查,并不定期参与贷后检查,及时发现风险;(四)贷后管理岗负责对在贷项目贷后管理实施过程控制,包括但不限于贷后管理制度的起草、贷后管理的监督、逾期催收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等;(五)风控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贷后管理的结果控制;第三章贷后检查第六条贷后检查的主要环节包括:首次检查、间隔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客户经理应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分析,并输出贷后检查报告。
第七条贷后检查操作流程:贷后管理岗根据《授信审批意见书》及公司贷后管理规定建立信贷项目贷后检查要求台账,递交业务部综合岗通知客户经理进行贷后检查,客户经理须在当月内完成对在管客户的贷后检查工作,并及时输出《贷后管理报告》,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贷审查岗须对《贷后管理报告》进行审查并签署后续检查意见。
《贷款后管理办法》

贷款后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贷款业务批准后到结清前以保证贷款安全回收的贷款管理过程:(一)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1、系统、有效地跟踪并评估在信贷调查与审批过程已识别的风险。
2、评估新的风险或其它可能影响贷款质量的变化,并采取应对措施。
3、识别潜在的察觉到的信贷风险,并研究应对方案。
(二)贷后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贷后检查、风险预警与管理、风险分类、收息收贷、客户移交、档案管理及不良贷款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调查谁经办、管理谁负责”的责任主体一致原则。
2、贷后管理与风险分类相结合原则。
3、贷后管理与客户开发/退出策略相结合的原则。
4、定期检查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原则。
5、风险预警与保全资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分工第三条信贷部职责(一)信贷人员职责:1、负责贷款用途监管。
2、负责贷后检查。
3、负责风险预警。
4、负责贯彻落实预警客户的处理措施。
5、负责五级分类。
6、负责收回贷款。
7、负责配合不良资产的清收。
8、负责每季第二个月对上季信贷客户编写贷后调查情况汇报。
9、负责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二)信贷部负责人职责:1、负责组织、督导信贷人员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对公司所有贷款客户,每年到客户所在地进行贷款检查的覆盖率不低于50%,并独立出具贷后检查报告,报信贷评审委员会审查。
3、负责对公司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初步认定。
4、负责归集信贷客户的预警信号,提交信贷评审委员会,并负责落实信贷评审委员会的处理意见。
5、负责配合银监局对个案和专项贷款业务进行的检查。
第四条信贷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审核和确认信贷部贷后检查报告,监督信贷部对预警客户风险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五级分类的最终认定。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及稽核部职责风险管理部负责督促信贷部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工作,以及逐步完善贷后检查报告内容,贷后检查报告内容主要为分析财务状况及非财务状况。
稽核部负责对信贷管理的相关资料进行稽核检查,稽核内容主要为信贷档案、贷款五级分类资料、贷款本息偿还凭证、贷后检查报告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办法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逾期贷款管理办法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与化解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逾期贷款是指借款人在约定还款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二条逾期贷款管理包括逾期贷款催收、逾期贷款分类与逾期贷款处置等事项。
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坚持“双重催收、专人负责、定期报告”的原则。
“双重催收”是指受托机构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管理,随时监控还款情况、催收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专人负责是指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分中心(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和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指定专人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管理工作。
定期报告是指受托银行按月将逾期贷款人员名单、逾期金额及催收情况报告给市公积金中心。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实行专岗专人、按月报告的工作制度。
受托银行应在每月7号前,将上月逾期贷款情况和逾期贷款催收情况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中心职能部门定期对受托银行催收工作进行分析、评估、考核,有效推动催收工作进展。
第四条逾期贷款发生后,应根据逾期贷款情况进行逾期贷款分类。
一是定量分类,即根据借款人连续违约次(期)数进行分类;二是定性分类,即根据借款人违约性质和贷款风险程度,对定量分类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
第五条逾期贷款分类标准。
按逾期贷款违约次(期)数及违约原因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逾期贷款五类。
(一)正常类。
借款人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借款人累计违约2期(含)以下,并属于偶然情况。
(二)关注类。
借款人累计违约3期;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还款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同一借款人出现收入下降、重大突发事件,新增其它贷款项目、还款意愿较差、其它贷款出现不良、抵(质)押贷款的抵(质)押品价值下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放的贷款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应予以高度关注。
93-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回收暂行办法相关附件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回收暂行办法相关附件——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催收贷款本息通知单单位:万元---------------------------------------|借款单位||贷款总额|||----------|---------|--------|-------||经办银行||项目主管单位|||----------|---------|--------|-------||贷款余额||挂帐贷款利息|||----------|---------|--------|-------||应归还到期本金||应归还到期利息|||--------------------|----------------||:|备注:||你单位应于月日归还贷款本|||金万元,应于月日归还|||贷款利息万元,请将上述款项按时归|||还我行。
|||||||||||||||国家开发银行(盖章)|||年月日|||||---------------------------------------说明:1.我行直接办理的贷款、信贷局填一式两份,借款单位一份,留存一份。
2.委托代理行办理的贷款,信贷局填一式三份(有关利息数字不填),寄借款单位、项目经办行各一份,留存一份。
(注:本单引自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操作规程中的附件)附件2:贷款资金还款通知单我单位项目贷款到期本金万元,利息元,已于月日归还你行代理行行。
特此报告。
借款单位:(盖章)经办行:(盖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此单连同“还款凭证”一起报有关信贷局。
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回收情况统计表(季报)编制单位:贷款种类:年月日单位:万元-----------------------------------------------||年度回收|本期合同累|本期累计实收金额|计划(本金)|合同(本金)|||项目名称|计划|计应收金额|--------|回收完成率%|回收完成率%|备注|||||合计|本金|利息|||||----|----|-----|--|--|--|------|------|------||1|2|3|4|5|6|7=5/2|8=5/3|9||----|----|-----|--|--|--|------|------|------|||||||||||||||||||||||||||||||||||||||||||||||||||||||||||||||||||||||||||||||||||||||||||-----------------------------------------------局长:处长:制表:说明:1.贷款种类分别指:“软贷款”、“硬贷款”、“拨改贷”、“经营基金委托贷款”、“债券委托贷款”。
贷款回笼管理方案

贷款回笼管理方案1. 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贷款活动的增加,对于贷款回笼的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贷款回笼是指对于贷款资金的回收和管理,确保借款人按时偿还借款,并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本文将介绍贷款回笼的管理方案,包括贷款收回的流程、手段和风险管理措施。
2. 贷款回笼流程2.1 贷款发放阶段在贷款发放阶段,需要确保借款人的资格和可还款能力。
这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实现:•借款人资质审查:对借款人的个人和企业背景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包括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行业背景等。
•还款能力评估:通过借款人的财务报表、资产抵押情况等,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合同签订:在借款人的资格和可还款能力通过审核后,签订贷款合同并确认还款计划。
2.2 贷款回收阶段在贷款回收阶段,需要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并对逾期还款进行催收。
该流程可以分为以下步骤:•还款提醒:在每次还款日前提醒借款人进行还款,在还款日当天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再次提醒。
•回款跟踪:对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确保还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逾期催收:在借款人逾期还款后,及时与借款人联系,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催促其还款,并提供相应的还款方案。
•法务程序: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或拒绝还款,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可能包括起诉借款人、申请强制执行等。
3. 贷款回笼手段为了确保贷款回笼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可以采取以下手段:3.1 利率设定设定合理的利率是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的重要手段。
适当的利率能够吸引借款人,并使其更加努力还款,避免逾期情况的发生。
3.2 还款方式选择对于借款人来说,选择适当的还款方式非常重要。
可以设定灵活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付息等,以满足借款人的需求和还款能力。
3.3 贷后监管贷后监管是指贷款发放后对借款人的跟踪和监控。
通过监控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4. 风险管理措施贷款回笼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4.1 风险评估在贷款发放之前,对借款人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承担着为各类客户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的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交易的不断增加,商业银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贷后管理难题。
贷后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之后,通过对贷款项目的跟踪和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确保贷款合同的履约,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贷款风险。
二、贷后管理的重要性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是从社会各个层面募集而来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贷后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控制:贷后管理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贷款项目的跟踪和监管,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贷款风险,避免损失的扩大。
2. 履约监督:贷后管理可以对贷款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
3. 客户关系维护:贷后管理可以加强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三、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商业银行的贷后管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贷款资金跟踪和监控: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贷款资金跟踪和监控机制,随时了解贷款使用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贷款风险评估与应对:商业银行应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减少潜在的贷款风险。
3. 履约监督与催收管理:商业银行应对贷款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逾期未还的贷款进行催收管理,确保贷款回收。
4. 客户沟通与信息反馈:商业银行应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回应客户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反馈贷后管理情况。
贷后管理的要求如下:1. 制定详细的贷后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工作要求。
2. 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贷款项目的全面监管和管理。
3. 加强对贷后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贷后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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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货款回收管理办法
□“未收款”
当月货款未能于次月5号以前回收者,自即日起至月底止,列为“未收款”。
□“催收款”
未收务员款又未能于前项期限内回收者,即转列为“催收款”。
□“准呆帐”
经销店有下列所述的情形者,其货款列为“准呆帐”。
(一)经销店已宣告倒闭或虽未正式宣告倒闭,但其征候已渐明显者。
(二)经销店因他案受法院查封,货款已无清偿的可能者。
(三)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而无令人可相信的理由者,并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四)催收款迄今未能解决,并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五)其他货款的回收明显有重大困难的情形,经签准依法处理者。
□未收款的处理
(一)当月货款未能于次月5日以前回收者,财务部应于每月10日以前将其明细列交营业部核之。
(二)前项情形该辖区经理级主管,应于未收款期限内,监督所属解决。
□催收款的处理
(一)未收款未能依上列(未收款的处理第(二)款)解决,以致转
为催收款者,该经理级主管应于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后五日内将其未能回收的原因及对策,以书面提交副总经理,呈总经理核示。
(二)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副总经理应于30日内监督所属解决。
□准呆帐的处理
(一)准呆帐的处理乃以营业单位为主办,至于所配合的法律程序,由法律部另以专案研究处理。
(二)移送法律部配合处理的时机:准呆帐第(一)、(二)两款的情形,应于知悉后,即日遣送法律部配合处理。
第(三)、(四)款的情形,营业单位应依(催收款的处理)规定先行处理解决。
处理后未能有结果,认为有依法处理的必要者,再签移法律部依法处理。
(三)正式采取法律途径以前的和解,由法律部会同营业部前往处理。
(四)法律程序的进行,由法律务部另以专案签准办理,并随时转会营业单位,协助有关事项。
□准呆帐的检查
准呆帐移送法律部后,由法律部移请董事会定期召集营业、企划、财务等单位,召开检查会,检查案件的前因后果,以为前车之鉴,并评述有关人员是否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