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常见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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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风险疑点——增值税篇

纳税评估风险疑点——增值税篇

纳税评估十大风险疑点——增值税篇风险疑点1:本地住宿费发票,抵扣进项税。

因为本地住宿费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业务招待费,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当然也有特例,比如外地办事处来总部的出差费用等。

如果涉及的进项税金额不大,建议还是尽量一并都转出吧,否则还要解释一大通。

风险疑点2:全年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总额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总额不一致。

重点关注增值税和所得税在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差异。

风险疑点3:公司有免税收入、简易征收收入,但未见进项税转出。

免税收入、简易征收收入对应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比如有来料加工、销售不动产适用简易征收等业务的情况下,这个应该是企业税务人员应有的条件反射。

风险疑点4:增值税税负率变动和毛利率变动率不一致。

这个疑点背后的原理是很简单的,增值税本就是增值部分产生的税,毛利率越高增值越高,自然增值税税负率就越高。

不过落到某一年,增值税实际税负率不光受到销售的影响,还受到采购端的影响。

所以,这个疑点到是好解释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存货备货较多,产品滞销,当期大额采购固定资产等等。

这个写自查报告的时候,结合期末存货余额,以及本期购入固定资产等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风险疑点5:拥有房屋建筑物的企业,未见水电费做进项税转出。

一般企业拥有房屋建筑物,就可能会存在员工食堂,那食堂分摊的水电费应该归属于福利费支出,进项税应做转出。

所以,一般建议拥有员工食堂的企业,至少应分摊一部分水电费做进项税转出。

风险疑点6:非专票进项税额抵扣比例较高。

非专票进项税额抵扣比例较高,主要是由于农产品购进抵扣,非贸付汇代扣代缴增值税等原因导致。

这个风险疑点要跳出来也是没有办法,所以企业能做的就是尽量把资料留存备查好。

风险疑点7:增值税税负率低于警戒值。

增值税税负率一方面跟同行业、历史年份有一个比较,另一方面,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也跟企业的运营情况有关,比如企业当期做了很多备货,或者购置了大额设备,都会导致进项税金额较大从而降低当年增值税税负率。

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与应对阅读笔记

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与应对阅读笔记

《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与应对》阅读笔记一、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虚假发票风险:这是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中最常见的一种。

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逃避税收,会开具虚假的增值税发票。

这不仅违反了税收法规,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虚假发票的行为一旦被查实,将面临着法律处罚和信誉损失。

发票开具不当风险:有些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可能会出现品名、数量、金额等填写错误,或者发票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不当行为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抵扣税款,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

违规使用发票风险:一些企业可能存在将普通发票用于应税项目、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行为。

这些违规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发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未能及时开具发票风险:按照税收法规,企业在提供应税服务或销售商品时,应及时开具发票。

未能及时开具发票的企业,可能会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和稽查。

未能妥善保管发票风险: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也是一项重要的税务风险点。

未能妥善保管发票可能导致发票丢失、损坏或被盗,这将给企业的税务管理带来极大的麻烦和损失。

1. 增值税发票概述及其重要性增值税发票是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它记录了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和销售信息,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增值税发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增值税发票是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的基础,企业需要根据发票上的信息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和申报。

增值税发票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证明,通过开具和接收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确保其商业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增值税发票还是企业间相互结算货款的重要工具,有助于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了解和掌握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知识,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阅读笔记概述了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后,我们还将深入解析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的常见类型和应对方法。

我们将深入探讨如何识别和处理各种税务风险,包括发票的开具、接收、管理以及纳税申报等环节的风险。

我们还将探讨如何通过合理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来降低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以保护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合法经营。

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

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

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作者:欧丽莲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14期税法制度不仅仅关乎我国的财政收入,同样也是调控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我国社会经济的特点,我国主要推行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两种税制。

为顺应时代发展促进经济全球化,我国税法制度需要及时做出调整。

我国政府于2015年在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税法制度的实施,取得一定成绩,因此营改增的税法制度在我国开始逐渐推行起来。

通过一段时间的推行,营改增在我国经济中逐渐发展为常态化。

本文对新形势下营改增对企业的意义及影响进行阐述,并对新时期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进行分析,针对企业存在的增值税税务风险给予相关建议及措施。

在2016年正式实施全面营改增以来,关于营改增方面的财务以及体制的改革逐渐深化。

在营改增全面推行期间,我国经济进入新时期,随着我国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其制度不断规范与完善,此外经济全球化对企业的影响不断加深。

因此大多数企业及管理层将企业发展的重点从扩大经济规模上逐渐转移到企业内部管理中,将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及质量的提升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因此,目前各行各业在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能力的同时,将新时期下有效应对增值税税务风险作为提升企业实力的关键,其目的是为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及管理能力,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新形势下营改增对企业的意义和影响在2015年营改增税法制度试点实施之前,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影响主要是在企业缴税纳税的方法以及纳税筹划上,营改增试点初期,企业将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的重点,以确保企业在营改增税法制度的影响下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自2016年我国对营改增全面实施以來,经过6年时间的磨合,营改增已经进入常态化,这期间企业已经逐渐熟悉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以往旧财务体制的改革,在6年的时间内我国企业已经逐渐度过了营改增过渡时期。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的背景下,不断熟悉营改增并顺应时代发展作出企业管理上的调整与管理,不仅确保企业当下的经济发展和收益,更需要在营改增的积极影响下,加强对企业业务活动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升级。

10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2021税收自查通用提纲最新版)

10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2021税收自查通用提纲最新版)

2021年税收自查通用提纲目录2021年税收自查通用提纲 (1)一、增值税 (1)(一)进项税额 (1)(二)销项税额 (2)二、企业所得税 (3)三、个人所得税 (6)四、契税 (6)五、房产税 (7)六、土地使用税 (8)七、印花税 (8)一、增值税(一)进项税额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具体包括: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生产是否相匹配。

6.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8.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涉税风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

涉税风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计税
依据
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
计税
依据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O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计税
依据
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涉税风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
税种
重点风险环节和事项
风险
要素
具体税收风险描述
风险易发行业
增值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额
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所有行业
增值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额
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所有行业
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方法
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所有行业
企业所得税ຫໍສະໝຸດ 申报缴税计税依据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所有行业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所有行业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生产型出口企业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浅议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

浅议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

财经纵横浅议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王雪荣 柏德皮革(中国)有限公司摘要:税收作为国家组织财政税收及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管理内容。

特别是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已经涉及到所有类型与规模的企业,对其进行税务风险防控与筹划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互联网+”及大数据平台广泛应用的今天,企业在缴纳增值税过程中也会面临网上申报、增值税比对、电子发票管理及纳税会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如何通过强化增值税管理及风险防范,避免企业承受税务法律风险是衡量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参考标准。

本文通过对在新形势下企业增强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意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企业提高增值税风险防范意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增值税;税务风险;意义;管理措施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34-0165-02在传统手工会计核算与税收征管模式下,企业只需根据预计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请空白手撕发票,定期将存根联上交税务机关并缴纳增值税税款。

而在互联网、大数据快速发展的今天,税务机关通过金税工程、增值税发票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征管综合平台,一来方便了增值税纳税人在网上进行申报,同时也使税务机关可以实时了解企业销售收入及进项税发票抵扣等情况,提高了税务机关征管的效率,不断壮大了地方政府税基。

新形势下,企业也面临着会计核算、进项税抵扣、优惠政策享受、电子发票管理等方面的挑战,一旦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增值税相关法律进行操作,将使企业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

一、企业强化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的意义一是企业通过在内部广泛宣传增值税相关政策,使财务人员、经办人员不断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特别是督促了采购人员必须获取具有经济业务实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不断降低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

二是企业财务人员通过与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与沟通,可以及时了解国家近期针对相关行业出台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积累更多资金。

纳税人常见涉税风险警告指标解释

纳税人常见涉税风险警告指标解释

纳税人常见涉税风险警告指标解释纳税人常见涉税风险预警指标解释2014-09-09 17:58:19| 分类:税收业务培训|举报|字号订阅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

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

增值税销项税常见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增值税销项税常见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增值税销项税常见的涉税风险有哪些1、将购进货物⽆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营业外⽀出、应付职⼯薪酬-福利费等科⽬,将⾃产、外购的货物⽆偿赠送他⼈,以及将⾃产的货物⽤于职⼯福利或个⼈消费未计增值税。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条例》第⼗条规定:下列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于⾮增值税应税项⽬、免征增值税项⽬、集体福利或者个⼈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消费品;(五)本条第(⼀)项⾄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

《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条规定:条例第⼗条第(⼀)项所称个⼈消费包括纳税⼈的交际应酬消费。

2、从事货物⽣产及销售的企业发⽣除《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为,应当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科⽬,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为的计提销项税额。

政策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纳税⼈的下列混合销售⾏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销售⾃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处置⾃⼰使⽤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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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常见涉税风险
1、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
抵扣,未作进项转出。

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2、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

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一些地区反映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够明确。

为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4、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
未作进项转出。

如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科目,有无将业务招待用食品、
厨房设备、厂区公寓维修、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抵扣增值税。

审核
erp系统的“pm模块”(维修工单)核算用于福利设施的材料领
用情况,将应做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不得抵扣。

政策依据: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5、其他
适用税率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列举
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如:企业销售自产水蒸汽、加工水(例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审核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有无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增值税。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明确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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