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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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能源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管理制度,对能源生产、利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以达到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等目的的一种管理措施。

一、能源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

能源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通过对能源生产、利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可以有效地减少能源的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其次,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利于促进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标准化管理,可以规范能源生产和利用的行为,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推动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再次,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利于降低环境污染。

通过标准化管理,可以规范能源生产和利用的行为,减少能源生产和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二、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能源生产、利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的标准化要求和管理措施。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能源生产的标准化要求。

对于能源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包括采矿、开采、加工等环节,都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化要求,规范生产行为,保障生产安全。

其次,能源利用的标准化要求。

对于能源利用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包括能源供应、能源转换、能源利用等环节,都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化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再次,能源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对于能源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包括能源计量、能源监测、能源评估等环节,都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化要求,加强能源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三、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实施路径。

为了有效实施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制定。

国家应当加强对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制定相关的标准化法律法规,为能源标准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轻工、纺织、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建材、机械(含锅炉压力容器、制药装备)、汽车、电力、煤炭、黄金、包装、商业、物流和稀土等行业标准制定。

第三条行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建设、标准样品的制作).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制定行业标准,要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制定行业标准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与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相互协调,有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公布、出版、复审、修订、修改等工作。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标准计划单列单位(以下统一简称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对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起草、技术审查、编号、报批、备案、出版等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立项第六条制定行业标准的立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第七条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以下简称申请人),并填写《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见附表1)。

第八条行业标准立项申请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院所(以下统一简称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受理,经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审查后报送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第九条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对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的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送材料包括: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表2);2、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3、计划编制说明(包括计划编制的基本情况、编制原则和重点等)。

能源行业合规管理办法

能源行业合规管理办法

能源行业合规管理办法能源是现代社会的基础,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至关重要。

然而,能源行业的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的环境和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各国纷纷制定了能源行业合规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能源行业合规管理办法的背景、内容和作用进行探讨。

一、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能源需求不断增长。

同时,能源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是资源的有限性,许多国家的能源资源短缺,需要依赖进口。

其次是环境污染问题,传统的能源开采和利用方式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再次,能源行业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例如煤矿事故和油气泄漏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各国制定了能源行业合规管理办法。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能源企业的行为,保障能源供应的稳定与可靠,促进能源技术创新,实现清洁能源的发展,提高能源行业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二、内容能源行业合规管理办法的内容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其中的几个重要内容。

1. 资源管理:该部分主要关注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能源企业需要遵守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能源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同时,需要制定管控措施,减少资源浪费和损耗。

2. 环境保护:能源行业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合规管理办法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这包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妥善处理废水废气等。

同时,鼓励企业转向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3. 安全管理:能源行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合规管理办法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制定,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4. 监管机制:能源行业合规管理办法还要求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企业的合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能源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作用能源行业合规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能源供应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合规管理办法规范了能源企业的行为,防止了恶性竞争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维护了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2号——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2号——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2号——行业标准目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18.03.22
•【文号】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施行日期】2018.03.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8年第2号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应用于核电厂的一级概率安全评价第11部分:功率运行内部事件》等74项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

上述标准中,NB/T 20037.11-2018至NB/T 20511-2018由原子能出版社出版发行,NB/T 25078-2018至NB/T 25083-2018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8年3月22日。

能源管理办法及制度范本(2篇)

能源管理办法及制度范本(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保障能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能源使用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优先、合理利用原则;(二)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原则;(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原则;(四)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能源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单位能源管理规划、目标和措施;(二)组织编制能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审批能源消耗预算和节能改造项目;(四)监督、检查能源使用情况,确保节能措施落实到位;(五)组织能源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六)定期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能源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设立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能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能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能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实施能源节约措施;(四)开展能源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五)协调解决能源使用中的问题;(六)负责能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能源使用管理第八条能源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能源使用的法律法规,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能源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能源使用责任,加强能源使用管理。

第十条能源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能源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能源使用单位应加强能源使用监测,实时掌握能源消耗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能源使用单位应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节能措施及奖励第十三条本单位应采取以下节能措施:(一)加强能源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二)推广使用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加强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四)加强能源使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节能意识;(五)建立能源使用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节能活动。

能源行业管理服务标准

能源行业管理服务标准

能源行业管理服务标准能源行业在现代社会中担任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各个领域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动力和资源。

然而,能源行业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对于保障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能源行业的高效运营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制定并实施一套完备的管理服务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一、引言能源行业管理服务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和提升能源企业的运营和服务质量,促进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能源企业,包括发电、输配电、石油炼制、天然气开采和供应等领域。

通过遵守该标准,企业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管理体系2.1 组织结构能源企业应明确组织结构,并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和岗位,实行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并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行业经验。

2.2 决策与规划能源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并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进行决策。

规划应包括能源供需预测、资源优化配置、技术创新、环保要求等内容。

2.3 能源生产与供应管理能源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与供应管理体系,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包括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和供应保障机制,提高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

三、服务质量管理3.1 服务准则能源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服务准则,包括对客户的服务态度、服务内容、服务水平和服务承诺等方面,以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高质量能源服务。

3.2 客户投诉处理能源企业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客户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对每一项投诉提供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要求的合理解决方案。

3.3 售后服务能源企业应建立全面、高效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产品维修、更换和退货等相关服务,并确保服务的及时响应和高质量执行。

四、监督与改进4.1 内部审查与监控能源企业应建立内控制度和监控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监测,确保运营和服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4.2 政府监督与审查能源企业应接受政府的监督和审查,主动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行业标准目录-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行业标准目录-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行业标准目录
制定机关
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
2018.12.10
施行日期
2018.12.10
文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主题类别
能源标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8年第14号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核电厂建设工程常规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42项行业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上述标准由原子能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2月10日
——结束——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24.07.25
•【文号】国能综通科技〔2024〕115号
•【施行日期】2024.07.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
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4〕115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4年标准化工作安排,现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计划(共计774项,见附件1)、标准修订计划(共计422项,见附件2)及外文版翻译计划(共计49项,见附件3)。

请组织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起草单位、翻译工作承担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
2.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修订计划项目
3.2024年能源领域外文版翻译计划项目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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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煤炭、煤层气(煤矿瓦斯)、电力(常规电力)、燃料(炼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质燃料)、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能源装备等领域行业标准制定。

第三条行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建设、标准样品的制作)。

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

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制定能源领域行业标准,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制定行业标准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与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相互协调,有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

第四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鼓励行业标准制定为推荐性标准。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发布、编号、备案、出版、复审、修订、修改等工作。

第六条国家能源局统一管理能源领域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等(以下简称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对行业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报批、出版等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立项第七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的计划立项,由国家能源局负责。

第八条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以下简称申请人),并填写《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见附表1)。

第九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立项申请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以下统一简称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受理,经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审查后报送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

第十条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对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的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后报送国家能源局。

报送材料包括: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表2);2、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3、计划编制说明(包括计划编制的基本情况、编制原则和重点等)。

第十一条国家能源局对标准化行业管理机构和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报的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汇总,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家能源局组织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进行协调,并编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

第十二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补充计划,统一由国家能源局下达。

第十三条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属行业内专业之间的,由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属行业之间的,由国家能源局负责。

第十四条对国家能源局下达的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可通过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提出调整申请。

调整项目计划需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表3)。

每年一月底以前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将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计划调整申请汇总报送国家能源局。

第三章起草第十五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由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组织起草。

第十六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应按申请人立项要求组织科研、生产、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起草。

第十七条能源领域标准编写应符合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和相关行业标准编写要求。

第十八条起草能源领域标准草案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包括:1、工作简要过程,任务来源、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等;2、行业标准编写原则和主要内容,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理由;3、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4、主要试验验证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5、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6、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7、废止现行行业标准的建议;8、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第十九条能源领域标准起草完成后,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将标准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并填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表4),形成行业标准送审稿。

第四章审查第二十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送审稿由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

审查形式分为会议审查和函审,强制性行业标准须会议审查。

第二十一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行业标准时,必须有全体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标准化技术归口院所审查行业标准时,应组织有代表性的生产、用户、科研、检验、大专院校等方面的专家(至少15人)进行审查,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第五章报批第二十二条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通过后,由起草单位整理成报批稿及有关附件,由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报送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对报批稿及有关附件进行复核后,符合要求的,填写《行业标准申报单》(见附表7),报送国家能源局。

报送文件包括,1、报批行业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表8);2、行业标准申报单;3、行业标准报批稿;4、行业标准编制说明;5、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6、行业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见附表5)及《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见附表6);7、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第六章批准和公布第二十四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编号。

第二十五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家能源局批准和发布。

第二十六条行业标准批准后,由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产品方面标准)或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备案。

第二十七条国家能源局对批准后的行业标准目录及时在网上公布,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和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认真做好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解释工作。

第七章出版第二十八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出版由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行业标准出版单位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机构。

第二十九条行业标准公布后,标准文本至少应在标准实施前1个月出版发行。

第三十条行业标准出版后,出版机构或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将标准样书两份送国家能源局备案。

第八章复审第三十一条行业标准实施后,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定期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三十二条经复审需确认或废止的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审核后报送国家能源局,经国家能源局审查同意后公布复审结果,需修订的行业标准列入标准制定计划。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第三十三条行业标准复审报送文件包括:1、行业标准复审工作总结;2、行业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见附表9、10、11);3、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见附表12)。

第九章修订、修改第三十四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执行中需要修订的,按照标准制定程序列入年度计划或补充计划。

当行业标准的技术内容只作少量修改时,以《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格式见附表13)的形式进行修改,按本细则第四章和第五章规定的审查、报批程序办理。

第三十五条行业标准修改报批文件包括:审查纪要和《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

第三十六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由国家能源局批准公布。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七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所需经费来源:1、行业、企业自筹的标准化经费。

2、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资助。

3、有关社团组织的赞助。

4、政府部门给予的标准化补助费用等。

5、能源领域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列支经费等。

第三十八条对政府部门给予的标准化补助费用和有关单位资助、社团组织赞助的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附表1: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附表2: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2、修订项目,请在“代替标准”栏中注明修订标准号和年代号。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请填写采用标准编号及年代号。

8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承办人:电话: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项目名称:承办人:共页第页标准项目起草单位:电话:年月日填写说明:①提出意见数量:个;②标准起草单位或工作组对意见处理结果:采纳个,未采纳个;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审查意见:采纳个,未采纳个。

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标准项目名称: 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 函审单总数:发 出 日 期: 年 月 日 函审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函审意见:赞 成赞成,但有意见或建议不赞成不赞成,如采纳意见或建议改为赞成 弃权 建议、意见或理由如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签名):年 月 日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盖公章)说明: ① 表决方式是在选定的方框内划“√”,只可划一个,选划两个框以上者按废票处理(废票不计数);② 回函说明提不出意见的单位按赞成票计;没有回函按弃权票计; ③ 回函日期,以邮戳为准;④ 建议、意见或理由栏,幅面不够可另附纸。

审查单位承办人: 电话:说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审查时由委员签名即可;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研究所组织审查时,由参加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行业标准申报单填写说明:1、表中第2,3,4行,请在选定的内容上划“√”的符号。

附表8:报批行业标准项目汇总表14行业标准复审确认项目汇总表行业标准复审废止项目汇总表行业标准复审修订项目汇总表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XX(/T)(行业标准代号)××××—××××《×××××(行业标准名称)》第×号修改单本修改单经国家能源局于××××年××月××日以××字第×××号文批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修改事项)修改示例①“更改”示例:a. 1.5条第二行中更改数值:“1.15毫米”更改为“1.20mm”;“1.35毫米”更改为“1.50mm”。

b. 表2更改为新表(新表2略)。

②“补充”示例:a. 1.8条后补充新条文,1.9:“…………”。

b. 1.7条与1.8条之间补充新文条,1.7A:“…………”c. 图3后补充新图,图3A(图3A略)。

③“删除”示例:将2.1.4条中的“……,……”等字删除。

④“改用新条文”示例:3.2条改用新条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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