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的意见

合集下载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的意见近年来,我省经济建设发展迅速,铁路、公路、机场、水库、工业园区、大学校区及石油、天然气、煤炭能源开发等大型建设工程日益增加,项目建设规模和速度都大大超过以往,许多考古新发现都是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的,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任务日益艰巨。

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必须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更加凸显其重要作用,做好配合基本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我省文物保护工作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同时,在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有的建设工程不征求文物部门意见,不经文物部门考古勘探就进行施工;有些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擅自处理,使地下文物受到损坏;同时,考古勘探单位执行《文物保护法》不力,缺乏与建设单位相互合作、相互发展的和谐理念,有些已成为经济发展、基本建设的矛盾焦点;个别考古勘探发掘单位不正当竞争,随意提高或降低勘探发掘收费标准,造成不良影响;考古勘探工作管理松弛,个别人员素质不高,探工技术不强,漏探、误探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省考古勘探工作质量。

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履行《文物保护法》赋予我们的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既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开展,又促进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管理,理顺勘探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进行大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规定,为了加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管理,经我局广泛调查研究,决定对全省从事考古勘探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由省文物局统一颁发考古勘探资格证书;对考古勘探工地实行领队负责制度,由省文物局统一颁发考古勘探领队资格证书;对从事考古勘探的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省文物局统一颁发考古勘探探工上岗证书;对考古勘探工作实行质量控制管理,实施勘探工作监理制度,由监理单位对考古勘探工作进行全程监理,同时组建成立陕西省文物局配合大型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发掘管理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协调办公室),统一负责我省大型建设项目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

西安市文物局

西安市文物局

西安市文物局
《建设项目涉及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
登记表
收件日期:办件编号:
注意事项:
一、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建
设单位须填写此表
二、随同本登记表应附送下列材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申请单位书面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地址、用地面积等);
2、申请单位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包括《土地证》、《宗地成果表》等。

核原件、留复印件);
4、《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三、办理程序(10个工作日)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市文物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完成现场踏勘,符合勘探条件的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组织有考古勘探资质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3、拟定考古调查、勘探意见报首席代表审核;
4、报分管局长签发;
5、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市文物局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9-3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23条
3、《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27-29条
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

基建工程项目中考古勘探工作研究

基建工程项目中考古勘探工作研究

基建工程项目中考古勘探工作研究柴㊀旭摘㊀要:文物随着时光的推移而重现ꎬ是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重要载体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ꎬ国家基建事业不断发展ꎬ同时也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ꎮ如今ꎬ考古勘探和文物保护工作势在必行ꎮ通常ꎬ在基本建设阶段往往会发现古代遗迹ꎬ而考古勘探则是文物保护中不可或缺的环节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ꎮ在满足基建行业发展需求的同时ꎬ促进考古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ꎮ关键词:基建工程项目ꎻ考古勘探ꎻ研究一㊁基建工程项目中考古勘探工作现状不同于地上文物ꎬ地下文物的具体位置是无法提前知晓的ꎬ且往往具有一定的隐秘性ꎬ不容易被发现ꎮ对于不可再生资源的文物来说ꎬ一旦遭遇到破坏ꎬ后果是非常严重的ꎮ基建考古勘探工作一般指的是在基本建设范畴内ꎬ对相应地下文物实施调查㊁勘探㊁发掘㊁保护及研究等ꎬ上述工作都是抢救性的ꎮ通常ꎬ基本建设考古勘探工作都是由文物考古研究机构所负责ꎮ目前部分建设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时ꎬ常会因担心考古勘探耽搁施工ꎬ怕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ꎬ从而未执行考古勘探的环节便直接进入到建设环节ꎬ导致文物损毁现象持续上升ꎬ使得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都受到了严重影响ꎮ二㊁基建工程项目中考古勘探工作的重要性历经多年沉埋ꎬ地下文物的历史价值㊁艺术价值及科学文化价值都很高ꎬ存在不可再生性ꎮ相对于地上文物发掘工作ꎬ地下文物的保护要困难很多ꎬ地下文物保护和判断的核心点在于考古调查与勘探ꎮ归结来讲ꎬ考古勘探工作对于当前地下文物保护工作来说至关重要ꎮ考古勘探可以为促进历史文化的有力发展提供相应支持与保障ꎮ实施考古调查㊁勘探可以全面掌握地下文物分布情况ꎬ为后续考古发掘工作奠定基础ꎬ提供可行性操作依据等ꎬ保障地下文物完整性及安全性的同时ꎬ还可以减少对地下文物的破坏ꎮ从基本建设角度来看ꎬ预先实施考古勘探工作排除相关隐患ꎬ才可以让工程项目有序的开展ꎮ考古勘探工作是基本建设的核心要素ꎬ再好的技术和设备ꎬ都要将考古视为先决条件ꎮ对专职工作人员来说ꎬ专业考古技术是一项必备技能ꎬ要为考古事业贡献力量ꎬ进行高水平的考古ꎬ同时促进基本建设事业正向发展ꎮ如果地下有宝贵文物ꎬ则地面稳定性极有可能失衡ꎬ对后续基础建设工作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影响ꎮ例如某一位置实现了基础建设ꎬ后来考古实践活动开展中发现此区域可能存在宝贵文物ꎬ此时的建筑是继续使用还是拆除来挖掘㊁保护文物ꎬ这是一种艰难抉择ꎬ所以需要实现对基建区域进行全面的考古勘探ꎬ以此防止之后陷入两难境地ꎮ进行文物考古勘探对于基本建设工程而言尤为关键ꎬ考古调查㊁勘探工作应先于基本建设工程ꎮ三㊁考古勘探工作中的问题分析(一)部分单位违法施工ꎬ省略考古勘探作业一些建设单位对考古勘探工作不了解ꎬ认为与开展文物保护无关ꎬ甚至盲目地认为考古勘探会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ꎬ延误了建设进度ꎬ无须进行考古勘探即直接建设ꎬ这只会增加损坏相关文物的可能性ꎬ使国家承担更大的损失ꎮ为了赶工期ꎬ一些建设单位在没有深入考古勘探的情况下便开始大规模建设ꎮ导致大量地下文物被摧毁ꎮ此外ꎬ某些地区的领导人对文物保护的意识不强ꎬ他们始终关注经济发展ꎬ并习惯于使用一些非常规的方法来吸引投资者ꎮ同时ꎬ他们已经与当地的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机构达成协议ꎬ希望将其省略ꎮ由于地方政府的默许ꎬ一些建设单位将尽力减少考古勘探的支出ꎬ使这项工作仅仅是形式上的ꎬ不利于考古勘探的顺利开展ꎮ(二)执法者态度不明确ꎬ执法不严格一些地区的执法人员甚至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ꎬ并且对考古勘探和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非常不熟悉ꎮ为了某些执法人员的利益ꎬ他们选择在施工开始之前以敷衍的方式对待这些建设单位的审查业务ꎮ即使发现问题ꎬ他们也会忽略它ꎬ这显然不利于保护文物ꎮ(三)未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考古勘探一些地方政府一直把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ꎬ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不高ꎮ也有一些人员随意利用其职位介入考古勘探工作ꎬ致使考古单位未能及时进行勘探ꎬ从而延误了考古勘探的进程ꎮ县级以下的许多考古勘探单位由于资金有限ꎬ在组织考古勘探时随意省略某些环节ꎬ不能严格执行作业程序和法律法规ꎮ再加上自身考古勘探技术水平的制约ꎬ致使错过文物或文物遭到破坏ꎮ四㊁在基本建设中文物考古勘探的完善对策分析(一)地方政府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文物是珍贵的遗产ꎬ记录着我们各个阶段的历史和文化ꎮ如果有任何损坏ꎬ将很难维修或重建ꎮ需要明确的是ꎬ地下文物与地下文物之间有很大的区别ꎬ而且它们往往面临一系列不可预测的因素ꎬ因此相应的保护就更加困难ꎮ结合当前科学技术发展水平ꎬ尚没有切实可靠的方法对地下文物进行综合保护ꎮ为了确定地下文物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可以4管理探索Һ㊀发掘出更高价值的文物ꎬ有必要事先对文物进行深入的考古勘探ꎮ因此ꎬ地方政府必须认识到文物保护的现实意义ꎬ并在大力推广«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ꎬ向建设单位指出地下破坏所造成的危害ꎬ以便他们能够及时避免对国家造成沉重的损失ꎮ归根结底ꎬ如果地方政府要全面实施地下文物保护ꎬ应当尽快将文物保护纳入地方经济建设体系ꎬ同时制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ꎮ健全责任制度ꎬ落实对特定单位和个人的有关责任ꎮ只有这样ꎬ才能保护更多的地下文物ꎬ并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ꎮ(二)加强法制化建设和宣传工作为促进文物和考古探索的顺利实施ꎬ有必要遵循«文物保护法»ꎬ密切跟进法制宣传工作ꎬ积极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ꎬ引导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发展ꎮ文物管理部门需要紧密联系本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环境ꎬ增进对文物的了解和考古探索ꎬ大力保护出土文物ꎬ最后结合规范化原则ꎬ对文物进行评估和管理ꎮ与此同时ꎬ想要有效落实文物保护机制ꎬ必须要将法律的约束力和控制力发挥出来ꎮ因此ꎬ各地要积极宣传和讲解与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ꎮ此外ꎬ对于一些尚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工程企业ꎬ要使其明确相应的责任ꎬ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内容教育ꎬ不断提高施工者的综合素质ꎬ从而更好地落实文物考古勘探工作ꎮ(三)发挥财政扶持作用在文物考古勘探工作当中ꎬ在宣传讲解法律法规的同时ꎬ也要注重资金扶持作用的发挥ꎮ但实际中ꎬ一些地方文物部门的经费并不充裕ꎬ职员一身兼多职现象经常出现ꎬ这些人员面临着繁重的工作内容ꎬ时间和精力并不充足ꎬ不利于文物考古勘探和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ꎬ长期下去无法落实好文物保护工作ꎮ因此要提升文物考古勘探力度ꎬ必须要确保充足的资金支持ꎬ保障考古工作的连续性开展ꎬ顺利衔接好各个环节ꎮ同时通过全面监督ꎬ为专款专用的实现提供一定的依据ꎮ(四)明确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流程在基本建设工作当中ꎬ要将当地考古勘探工作落实下去ꎬ严格遵守相应的工作标准ꎮ建设单位应及时上报文物机构ꎬ由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开展考古调查㊁勘探㊁发掘工作ꎮ考古勘探单位要编写详细报告ꎬ将其提交给当地文物行政机构ꎮ在有重大发现的情况下ꎬ应上报给国务院文物行政机构ꎮ(五)使用先进的仪器设备通常ꎬ文物考古勘探过程是变化莫测且未知的ꎬ在文物考古勘探阶段存在着较多的风险ꎬ其中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属于重要的影响因素ꎬ严重威胁着考古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ꎮ先进仪器和设备可以为考古勘察工作提供便利性ꎬ不断提高后续考古勘探工作的常态化水平ꎮ(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职业素养目前ꎬ我国某些地区的文物和考古勘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表现不均衡ꎮ上级文物保护部门应当及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培训和指导ꎬ为今后更加理想地组织文物保护活动提供保证ꎮ例如ꎬ加强职工思想教育ꎬ在政府的指导和协助下ꎬ努力组织深入的考古探索和文物保护技术培训活动ꎬ对培训过程进行详细监督ꎮ另一个例子是ꎬ在普通的文物和考古调查活动中ꎬ采用了领导者负责制ꎬ以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及时认识并履行自己的职责ꎮ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ꎬ将依法追究责任ꎮ直接包括适当的罚款或取消资格ꎬ以便这些人将来不再从事与文物探索有关的任何工作ꎮ归根结底ꎬ如果要全面提高我国地下文化遗产保护的质量ꎬ首先必须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职业素养ꎮ之前ꎬ我国发布了关于建立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ꎬ主张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发展ꎬ加快文物执法的进度ꎮ此外ꎬ还督促上级行政部门实时更新管理理念ꎬ明确职责范围ꎬ对执法机构的工作进行详细监督ꎬ加强文物保护ꎮ并聘请大批高素质的文物保护执法人员ꎬ组成一支更专业㊁能力更强的执法队伍ꎮ每个地方政府都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专门的考古勘查管理机构ꎬ并努力使以后的考古勘查工作得以高水平开展ꎮ五㊁结语总之ꎬ在文物考古勘探工作中要对历史遗迹的文化内涵进行了解ꎬ并积极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ꎬ积极渗透文化保护意识ꎬ并在基建工程中有效落实ꎬ避免破坏历史文物ꎬ将文物保护工作有力推进下去ꎬ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ꎬ展现出历史文物的内在魅力ꎬ让人们对中华民族文化有全新的认识和体验ꎮ参考文献:[1]钟世航.我国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中物探技术的应用[J].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ꎬ2004(3):58-64+72. [2]刘斌ꎬ王宁远ꎬ陈明辉.从考古遗址到世界文化遗产:良渚古城的价值认定与保护利用[J].东南文化ꎬ2019(1):6-13. [3]王宏民.构建和谐企业文化㊀推进文物勘探事业健康发展 文物考古勘探企业文化建设的思考与探索[J].卷宗ꎬ2017(14).[4]马学泽ꎬ杨立为ꎬ牛素然ꎬ等.地球物理勘探技术在考古勘探中的应用 以河南省濮阳市戚城遗址为例[J].中原文物ꎬ2017(2):94-101.[5]张春梅.关于地方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考[J].大众文艺ꎬ2017(7):74-89.[6]靳文珍.探究文物环境对文物保护的影响[J].遗产与保护研究ꎬ2018(3):133-136.作者简介:柴旭ꎬ中国人民大学ꎮ5。

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增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科学性,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应按以下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基本建设考古工作顺利开展:一、开展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应严格履行以下工作程序(一)在工程建设的“项目建议书”阶段,由文物考古机构收集建设项目涉及和影响区域内文物分布情况,提出初步文物保护意见,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认后向设计单位提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二)在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物考古机构,对建设项目涉及和影响区域进行专项考古调查,编制《文物调查工作报告》,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认可后提交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

(三)在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阶段,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具有考古勘探资质的单位,根据《文物调查工作报告》对建设项目涉及和影响区域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点进行勘探,向建设单位提交《考古勘探工作报告》,提交前应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四)在工程实施前,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委托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依据《考古勘探工作报告》,编制考古发掘计划,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初步审查后报送国家文物局。

考古发掘单位依据发掘计划与建设单位签定工作合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经批准后实施。

如发掘计划发生变更,应及时上报。

(五)田野考古工作结束后,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根据工程需要组织项目验收,并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评估。

考古发掘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考古发掘工作报告》,并按规定填报考古发掘工作汇报表。

(六)考古发掘报告编写完成后,考古发掘单位需将发掘资料和出土文物移交给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

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工作,应按照以下规范进行(一)文物影响评估文物影响评估是由文物考古单位依据已掌握的资料,对建设项目涉及和影响区域内文物与建设工程的相互影响做出的分析评估。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涉及和影响区域内已有文物普查资料成果,已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资料,对项目选址及设计方案的初步建议。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属单位文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属单位文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属单位文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公布日期】2023.09.25•【字号】陕文物发〔2023〕103号•【施行日期】202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属单位文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省属各相关单位:按照我省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度省属单位文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省属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文物博物工作、符合文博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已退休或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评审专业分为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共4个类别(详见附件),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保持一致。

二、申报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近4年(参加工作不满4年者,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二)岗位职数要求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

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申报评审。

(三)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以上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四)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从2019年开始,按照不少于晋升条件规定的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参加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公布日期】2021.05.19•【字号】陕文物发〔2021〕84号•【施行日期】202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加强“十四五”期间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文物局2021年5月19日关于加强新时代陕西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文物局《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陕西文物工作实际,着眼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为“十四五”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和文物工作重要论述,以服务文物事业改革发展为宗旨,以文物考古、科技保护、传播利用、专业技能、综合管理“五支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不断完善文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推进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

切实加强对文物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管理机制,不断凝聚合力、增强动力,为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改革创新。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构建适应文物事业发展的人才引进、管理、培养、使用等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文物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大雁塔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大慈恩寺上客堂项目建设方案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大雁塔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大慈恩寺上客堂项目建设方案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大雁塔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大慈恩寺上客堂项目建设方案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21.02.03•【文号】文物保函〔2021〕131号•【施行日期】2021.0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大雁塔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大慈恩寺上客堂项目建设方案意见的函文物保函〔2021〕131号陕西省文物局:你局《关于大慈恩寺上客堂项目涉及大雁塔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陕文物字〔2020〕122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对在大雁塔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大慈恩寺上客堂项目无异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一)进一步论证将拟建项目整体西移,并在临街一侧增设绿化带加以遮蔽的可行性。

(二)优化方案设计。

对建筑屋脊做适当分割,以同周边建筑相协调;补充拟建区域与大慈恩寺院内之间的交通连接设计。

(三)细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将项目建设对大雁塔环境风貌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基坑支护、加固措施,避免造成周边区域沉降、垮塌等事故。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

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2021年2月3日。

考古工作规范

考古工作规范

考古工作规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考古工作。

按照《田野考古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严谨、细致、科学、规范地实施发掘。

二、严格按照由上至下逐层发掘的原则,并根据土质、土色、包含物等进行地层划分,分层线条合理,相邻探方的地层划分应关联、统一。

三、准确划分各种遗迹现象的边线,揭露的遗迹现象要求真实完整。

四、发掘操作中,准确认识各种遗迹现象的范围、深度、性质,层位关系清楚,遗迹现象把握准确,清理到位。

五、考古工地总日志、遗迹单位日志必须当天记录,不得拖延或不做记录。

六、遗迹单位发掘结束后,应及时形成文字记录,并填写遗迹现象、文物标本、线图影像等相应的表格资料,要求内容翔实,书写工整,符合规范。

七、应及时绘制探方分布图、遗迹现象总平面图、总地层图、探方各层面的平面图、探方四壁剖面图、各种遗迹现象的平剖面图,以及其它特殊线图等,并要求各种要素齐备、清晰、准确、规范。

八、发掘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遗迹、遗物,以及具有研究价值的现象,均应及时拍照或摄像,并记录拍摄对象名称、日期、方向,做好每份影像资料的档案记录。

九、出土文物标本应全部收集,动、植物标本及与环境相关的其它自然遗物、土壤、水样等科研标本,尽量全面采集,并详细、准确地填写标签。

十、工作现场安全有序,警示标牌应放置到位。

探方四周干净整洁,每天下班前确保探方内外无虚土、烟头、垃圾等杂物。

汉陵考古队
2017年11月5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