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
2023年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2023年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演变的背景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煤矿行业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作为传统能源行业的代表,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措施,它旨在保障煤矿工人的权益,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是指根据煤矿的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安全生产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煤矿可开采的煤炭储量和劳动力配置。
它不仅能够帮助煤矿企业实现最佳的生产效益,还能提高矿工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从而提高矿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信息技术水平的不足,煤矿企业对煤矿资源的储量和劳动力的配置往往缺乏准确的了解。
这导致了煤矿生产过程中资源的浪费和劳动力的低效使用。
其次,由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煤矿企业往往需要将大量的资源用于安全生产设施和培训,从而削弱了生产过程的效率和生产量。
另外,由于煤炭市场的不稳定,煤矿企业的经营状况往往不能持续改善,导致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推动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2023年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做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
2023年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内容首先,2023年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借鉴了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煤矿资源储量和劳动力配置的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这个系统,煤矿企业可以准确地了解煤矿的资源状态和劳动力的使用情况,从而合理安排资源和劳动力的配置。
这将有助于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益,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劳动力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2023年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加大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
煤矿企业将优先考虑投资于安全设施和培训,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这不仅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还可以提高生产过程的效率和生产量,最终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
再次,2023年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也关注了煤炭市场的波动。
煤矿企业将积极调整生产力和销售策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合理安排资源和劳动力的配置。
煤矿劳动定员方案

煤矿劳动定员方案1. 引言煤矿作为重要的能源产业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因素,如地质条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顶板破坏等,这些因素对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和提高劳动效率,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员方案至关重要。
2. 劳动定员的概念和意义劳动定员是根据煤矿生产工艺和工种特点,通过科学计算和分析,确定在相应条件下,矿井或矿山可以安全开采的人数。
劳动定员的目的是根据矿井的资源环境、技术装备的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保证矿工安全。
3. 劳动定员的原则(1)安全原则:劳动定员方案要以矿工的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不出现因人员过多或过少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2)科学性原则:劳动定员方案要根据煤矿生产的具体条件和工种特点,结合工艺流程和技术装备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和分析。
(3)灵活性原则:劳动定员方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矿井生产过程中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4)可操作性原则:劳动定员方案要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优化利用。
4. 劳动定员的具体步骤(1)数据收集:收集相关的煤矿生产数据,包括矿井的资源环境、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工种特点等。
(2)条件分析: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条件分析,确定矿井生产的主要影响因素和安全风险。
(3)劳动强度分析:根据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工种的具体要求,分析不同工种的劳动强度,以确定合适的劳动定员。
(4)劳动效率计算:根据矿井生产能力和工种的生产效率指标,计算出实际需要的人力资源数量。
(5)定员方案确定:根据劳动定员的原则,结合劳动强度和劳动效率计算结果,确定最终的劳动定员方案。
5. 劳动定员方案的应用和管理(1)应用:将劳动定员方案应用到煤矿生产的实际场景中,确保矿工的安全和提高劳动效率。
(2)管理:对劳动定员方案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适应性。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煤矿是危险的劳动场所,为了保护矿工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
其中之一就是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是指根据煤矿实际情况确定每一个采掘工作面和采掘工作区域的劳动定员数,并按照定员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定员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目的和意义:1.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定员管理可以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作人员配备方案,确保每个采掘工作面和采掘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2.保证煤矿经济效益:定员管理可以避免过多或不足的劳动力配备,实现合理节约煤矿资源,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3.保障矿工权益:定员管理可以规定矿工工时、劳动强度,保证矿工权益得到保障。
定员管理的原则和方法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煤矿实际情况确定每个采掘工作面和采掘工作区域的劳动定员数;2.劳动定员数应当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要求;3.确定劳动定员数应当充分考虑实际工作情况、技术水平、设备状况等因素;4.定员数应当保证矿工的权益,注重矿工的体力、技术能力和劳动强度。
定员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每个采掘工作面和采掘工作区域的劳动定员数,同时要注重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要求;2.根据定员管理的要求,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定员标准,确保每个采掘工作面和采掘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3.定期进行定员数的评估和调整,根据煤矿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劳动定员数,以保证劳动生产率的合理性。
定员管理的注意事项在实施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煤矿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定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检查机制;2.定员数应当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调整,并及时通知矿工,确保矿工权益;3.在执行定员管理制度时,还应当注意合理安排矿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矿工身心健康。
结语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之一。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1. 说明为了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切实保障煤矿生产安全,进一步强化煤矿“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理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定义“煤矿劳动定员”是指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某项工作工种、岗位所需人数,以达到安全生产和科学生产所要求的合理标准。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开采煤炭的矿山,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和外资煤矿等所有煤矿生产经营单位。
4. 责任与义务4.1 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根据矿山的规模、开采状况以及工人安全健康需求等因素,合理制定劳动定员,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定员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
2.加强对劳动定员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管理,定期对劳动定员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重视生产现场劳动环境和劳动强度,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4.全面推进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优化安全生产环境。
4.2 职工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遵章守纪,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2.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3.严格执行生产安全制度规定,不违规操作,不带病工作,不擅自更改工作定员。
5. 劳动定员的制定及执行5.1 制定劳动定员1.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自身情况,结合相关资料和调查研究,制定合理的劳动定员计划。
2.劳动定员计划应明确每个工种、岗位的劳动定员数,包括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定员和特殊情况下的待命人员定员,同时应作为生产计划的重要依据,经营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制度。
5.2 劳动定员的执行1.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劳动定员计划,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科学配置生产队伍,确保生产线有序进行。
2.劳动定员计划应按照工作岗位、时间等因素及时进行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不同的生产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煤炭产业一直是一个关注的领域,其中对于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那么,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是什么?它的意义又在哪里?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是针对煤矿行业的一项管理措施,其主要目的是在煤矿井下进行生产时,确定井下人数、井下工作岗位及分配下井人数,使得井下劳动人员数量与安全守则相符,确保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稳定。
在煤矿生产实践中,准确有效地实施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以及提高煤矿企业生产效益的作用十分重要。
在现行的管理制度中,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主要通过分块控制进行管控,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分段工作方案,对井下的煤矿工作人员实行动态分配。
在煤矿井下实施动态分配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安全经济两个原则,即在保持煤矿生产正常与有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员开销,最大限度地提高煤矿企业的效益。
同时,在煤矿井下实施动态分配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空气质量、温度、井下天花板坚固程度等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调配。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理解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的意义。
首先,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避免人员超员、过度作业等不安全情况的出现,从而降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概率。
其次,在煤矿生产实践中,煤炭资源的开采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下井人数,减少耗费的开销,从而优化煤矿能源结构,提高企业效益。
最后,对于保障煤矿安全和提高产值,实施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体系,可以使企业降低开支,及时处理事故,避免经济损失的不必要浪费。
在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完善的前提下,煤炭行业能够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总之,在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管理过程中,我们应该落实好分块控制、分段工作方案、动态分配等决策方案,遵循安全经济两个原则,以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稳定和高效。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1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根据国务院446号令精神,为严格控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保证煤矿生产安全与员工身体健康,为实现我矿规范化管理,特拟定本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1、一煤矿主要承担人务必认真仔细落实《煤矿安全专篇》编制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个数,以此为据安排定员,不得增加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个数来达到增加定员超能力生产的目的。
2、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务必根据《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定员上岗作业,不得任意增加每班作业人数来提高生产能力,违反规定,处罚责任人200-500元/次。
3、不得超劳动强度、超时工作,严格实行8小时工作制,除特殊情况处理安全隐患外,不得随意加班延点。
4、特作人员与其它岗位人员实行岗位定员:安检员、瓦检员、放炮员、机电工、绞车工、监控员、其它井下后勤人员均按安全生产的实际如需配备,不得随意增减。
25、定员员工务必同煤矿签定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如实配合矿方设立员工档案。
6、定员员工务必按矿方要求配合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以便煤矿设立员工健康档案。
7、员工务必经煤矿或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培训后考试合格才能入井工作。
特作人员务必持有效证件。
8、上岗员工务必遵守煤矿劳动纪律。
坚守岗位,干好、干足8小时。
准时上下班,特殊情况要请假,矿方同意后才能离开矿上。
9、煤矿员工务必参加每月二次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认真仔细做好学习听讲,考试不及格者,须补课学习后重新补考。
10、业余时间可开展正常娱乐活动,不允许赌博与酗酒闹事,违者按《三违处罚条例》处罚50元-500元/次的罚款或者开除出矿。
某某单位(人)202X年X月X日3。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范文一、综述煤矿劳动定员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合理安排矿工的劳动定员,确保矿井生产正常运行和员工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劳动定员管理的程序和要求,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管理程序1. 劳动定员计划编制煤矿应按照生产任务、设备状况、矿井布置等情况,编制劳动定员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各岗位的劳动定员人数、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
计划应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2. 劳动定员调整2.1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如遇生产任务变动、设备损坏等情况,需要对劳动定员进行调整。
调整应经矿长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岗位负责人。
2.2 劳动定员调整时需充分考虑矿井安全生产状况和劳动强度,确保调整后仍能保证矿井安全和正常生产。
3. 劳动定员管理3.1 煤矿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定员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岗位的劳动定员得到有效执行。
3.2 劳动定员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岗位工作量的测量和分析,及时调整岗位劳动定员,保证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劳动力资源。
三、岗位劳动定员1. 岗位劳动定员标准的确定煤矿应根据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岗位劳动定员标准。
标准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综合考虑人力资源和设备状况等因素。
2. 劳动定员人数的确定2.1 岗位的劳动定员人数应根据工作量、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等实际情况来确定。
需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2.2 劳动定员人数的确定需考虑到矿井的巡检、维修、供车等非采矿工作,以确保矿井非采矿工作的正常进行。
3. 劳动定员的执行和调整3.1 各岗位应根据劳动定员标准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
工作量超过岗位劳动定员标准时,需适当调整岗位人数或增设临时工。
3.2 劳动定员的调整应经矿长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岗位负责人和职工,确保调整后不会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和安全。
四、职责分工1. 矿长1.1 批准劳动定员计划和调整。
1.2 监督和检查劳动定员的实施情况。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劳动定员工作,提高劳动定员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劳动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劳动定员工作。
第三条煤矿劳动定员是指根据煤矿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任务,通过科学计算和合理安排,确定各工种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所需的劳动力数量。
第四条煤矿劳动定员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科学性原则:以科学的方法和数据为基础,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数量;(二)负责制原则:明确劳动定员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权限,落实各级责任;(三)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劳动定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劳动者权益;(四)动态管理原则:根据生产情况随时调整劳动定员数量,保证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五)合法合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劳动定员管理,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劳动定员的计算和核查第五条劳动定员的计算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根据生产流程分析各个环节所需的劳动力数量,考虑生产任务的工艺要求和生产效率;(二)根据生产设备与工人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相关工作;(三)考虑到各个工种的技术要求和劳动强度,确保劳动定员数量合理;(四)综合考虑煤矿的生产能力、人员工作经验和技能水平等因素。
第六条劳动定员的核查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核查流程应当清晰明确,确保核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二)核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核查结果的可信度;(三)核查结果应当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确保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四)核查结果应当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确保信息透明。
第三章劳动定员的调整和管理第七条劳动定员的调整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生产计划和任务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劳动定员的调整;(二)根据劳动生产率和工艺改进等因素,适时调整劳动定员数量,提高生产效率;(三)根据工人的工作情况、技能水平等因素,调整劳动定员数量,合理安排工作。
第八条劳动定员的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建立健全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权限;(二)加强对劳动定员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四)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劳动定员的统计和分享。
2024年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三篇)
2024年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一)为规范煤矿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定员生产,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____号)和《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云煤发(____)____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按照核定的井下劳动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和组织生产,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
(四)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做好煤矿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劳动定员标准每年修订一次。
(五)建立劳动定员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奖惩内容。
(六)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
每班采、掘作业人员人数不得超过《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井下生产需要和劳动定员标准科学合理的配备井下辅助工种人员,数量不得超过采掘作业人数的____%。
(三)充分利用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加强劳动定员管理。
2024年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二)引言: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资源的日益枯竭,人们对能源和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
井下劳动成为了满足人们需求的一种重要途径。
然而,井下劳动的特殊性和危险性使得其管理变得愈发困难。
在这样的背景下,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2024年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制度的背景、目的、实施方式和效果评估等内容。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提高人们对井下劳动组织的了解,加强对井下劳动组织的管理和保护,促进井下劳动的可持续发展。
一、背景:1. 井下劳动的特殊性与危险性:井下劳动是指在地下开采矿产资源、建设和维护地下设施等工作。
由于其工作环境恶劣、空气污浊、存在爆炸、坍塌等危险因素,对劳动者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 井下劳动的重要性:井下劳动是满足人们能源和资源需求的重要途径。
地下深处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井下劳动可以有效地开采这些资源,为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
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
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煤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是工业生产和能源供应不可或缺的基础产业。
然而,由于煤矿存在许多的安全隐患,所以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及其在煤矿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一、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的意义首先,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是煤矿生产安全的基础。
煤矿是一个狭窄、封闭的工作环境,存在一系列安全隐患,如煤层失稳、冒顶、瓦斯爆炸等。
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通过规定每个工作区分别的工作人数和管控措施,能够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率。
其次,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是保护工人权益的重要保障。
煤矿工作环境恶劣,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
定员制度可以保障每个岗位的工作人数不过多或不过少,保证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劳动生产率。
最后,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是煤矿生产效率的重要保障。
煤矿生产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生产方式,每个岗位的人数都有一定的规定,合理分工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二、煤矿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的实施实施定员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
煤矿公司在组织井下生产前,需要制定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需要根据煤层条件、供需环境等因素确定每个工作面、每个工作区域所需的工作人员数量。
煤矿井下工作面是岩石和煤露头的接触面,是煤矿生产的基本单位。
煤矿根据工作面开采的煤矿矿物质量和法律法规的限定,从技术经济上确定工作面的开采速度,每个工作面的开采数量也因此被限制。
煤矿井下工作区是指工作面的包围圈,一般由多个巷道渠道组成。
每个工作区都需要有一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工人的安全和生产效率。
煤矿在实施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时,除了考虑到生产计划的要求外,还需要根据岗位的性质和特殊需求来制定工作人员的数量。
例如,瓦斯、水文岗位都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配置相应的人力以保障工人的安全。
而对于一些煤矸石处置、安装、维修等岗位,人员数量可根据生产量、时间等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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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11号
《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10年6月3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七次局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施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减少煤矿事故,依据《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216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7〕218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定员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矿井采掘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提高全员工效,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煤矿企业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和劳动定员管理,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规定的要求,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立足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坚持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应当按定额编制定员,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班组或工种岗位都应当有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充分调动和提高工人劳动生产积极性,合理节约劳动力。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四条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有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做好企业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五条制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规定,制定科学、合理、平均先进和可操作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将劳动定额定员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
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每年修订一次。
在遇有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额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本企业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
第六条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
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组织生产。
煤矿企业对矿井、矿井对区队应当层层建立劳动定额定员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奖惩内容。
第七条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
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和完善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切实做好劳动定员原始记录、入井人员考勤和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劳动定员标准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章具体要求
第八条控制井下作业人数。
(一)省属国有煤矿原则上每个采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采、掘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班。
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采区作业人数的,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
(二)其他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按照核发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的矿井生产能力控制井下作业人数。
登记生产能力9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每班每万吨年生产能力采、掘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登记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上的矿井,每班最大下井人数按州(市)、县(市、区)政府规定的限额数执行,但每班采、掘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
(三)根据井下生产需要和劳动定员标准科学合理的配备井下辅助工种人员,数量不得超过采掘作业人数的40%。
第九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八条规定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同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第十七条省属国有煤矿的劳动定员标准由煤矿企业制定,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州(市)属煤矿制定的劳动定员标准报州(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县属煤矿和乡镇煤矿制定的劳动定员标准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煤矿企业变更和修改劳动定员标准后,应当及时上报相应的煤矿安全监管理部门备案。
煤矿企业制定的劳动定员标准在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抄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监狱管理局及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在每年12月20日前按管理层级对当年辖区内或所属煤矿劳动定员执行情况按附件要求进行核实,并逐级上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年对全省煤矿的劳动定员核定结果进行公告,凡超定员生产的矿井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原《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