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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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防止“带病提拔”是“良心之策”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防止“带病提拔”是“良心之策”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防止“带病提拔”是“良心之策”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防止“带病提拔”是“良心之策”近日,中共中央办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提拔使用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这势必会让我国的干部队伍更加纯洁干净,更加健康有力,呈现出良好的政治生态。

在体味《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带的高压态势的同时,不妨换个角度想一想,这一举措何尝不是一种挽救措施呢?《扁鹊见蔡桓》的故事引申到干部选用上,足以体现严把初选关的重要作用,否则最终受伤害的必然是干部本人和广大群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有纪律。

特别是对于干部说,纪律就是“生命线”,时刻都处在纪律和被纪律之中。

倘若一些人为了提拔升迁,到处跑官要官,即便是真的“当官”了,也势必会有“不良用心”,最终的结果也是“身陷囹圄”,而在这个过程中,坑害的不仅仅是广大群众,更会影响党的执政之基。

干部工作要求平正合理。

防止“带病提拔”就是在头上肃清干部队伍内的“歪风邪气”,保证干部的道正派,就是作风品行要规矩光明,要符合社会大众的道德意识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如果让“带病”的人当了干部,那么污染的将是整个干部队伍的“水”。

干部工作需要的是从严从实,这不仅仅是对干部负责,更是对党和国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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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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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精选(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带病提拔”,又称为“带病上岗”,指群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也是被群众所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十分及时,非常必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

选出一个好干部,会树起一面旗帜。

错选一个“病”干部,会极大地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产生“带病提拔”现象的原因不外乎是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任人唯亲,监管措施不到位,工作程序需完善等。

《意见》则在《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上,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了更为严密的规定,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既“源头预防”又“全程把关”,形成了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

从而从制度层面为防止“带病提拔”立下了明规矩,定下了严规则,使少数带有侥幸心理、想钻制度空子的干部投鼠忌器,望而却步。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真正让《意见》生威,关键得靠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特别是相关部门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降低、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持纪律不放松,既当好执行规矩的“示范者”,又当好维护规矩的“守门员”,严格按铁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来办事,让《意见》真正落地,进而真正把政治过硬、能力突出、贡献巨大的优秀人才吸纳到党的怀抱中来,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选人用人要谨防“带病提拔”【精品范文】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选人用人要谨防“带病提拔”【精品范文】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选人用人要谨防“带病提拔”《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选人用人要谨防“带病提拔”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

”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严管理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题中之意和关键所在,更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的重要保障。

《意见》的出台无疑为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要想让“带病”干部止步,必须始终坚持“三个结合”。

平时与集中相结合。

干部选任,要坚持日常了解和集中考察相结合,坚决防止突击提拔和各种无原则、无规矩的“临时动议”。

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识别了解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准确评价干部优劣、及时发现问题。

上级与下级相结合。

有道是,上行下效。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才能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中,干部的管理权、选任权,很大程度上集中在上级领导甚至“个别领导”手里。

因此,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首先要防止上级领导“弄权”。

要规范动议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合理方案,提出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人选。

督查与问责相结合。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权力只有公开运行,才能防止被滥用。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不能失去监督。

要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

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

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

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

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尊敬的领导:我在这里写一篇有关“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的文档。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如果干部外貌看似健康,但实际上患有某些疾病,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会产生种种问题,给组织和个人带来不确定性和危险。

如果这些干部被提拔而又不能胜任工作,不仅浪费了组织的资源,还可能带来不良的影响。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性,并积极采取措施,使这一政策得到落实。

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加强体检。

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体检工作。

每年对干部进行身体检查,提高对干部健康情况的了解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治疗。

这不仅有助于保证干部的身体健康,也有助于预防不必要的提拔带来的问题。

第二,充分考虑干部的病情。

如果干部身患疾病,但在需要提拔时,应该充分考虑干部的病情,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如果疾病可以影响干部的工作表现,我们应该把这个问题放在第一位,不要因个人素质和关系提拔干部。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和宣传部门应该加强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的健康意识。

同时,加强对干部自我保健的宣传,尤其是对长期工作在高强度、高压力环境中的干部,要让他们知道保持好的身体健康对工作的重要性。

第四,健全干部考察制度。

不管是提拔还是调整干部,都需要进行考察。

因此,建立健全干部考察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在考察过程中,不仅要了解干部的个人情况,还要关注干部的身体健康情况,排除因病而提拔的可能性。

总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干部的身体健康和组织稳定。

我们要始终牢记这一点,持续推进相关措施的落实,为组织和干部的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环境。

此致敬礼!。

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提升干部用人质量

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提升干部用人质量

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为了提高干部用人质量,预防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和流程,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和控制干部带病提拔行为,其中我们最关注的是如何通过制度落实责任提升干部用人质量,下面是我的一些体会和思考。

制度完善是根本制度建设是遏制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关键措施。

要针对干部带病提拔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况,不断完善有关制度,紧盯问题所在,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需要制定以下制度:健全干部提拔结构性机制干部提拔工作如果结构性机制不完善,就可能会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健全基层干部的晋升机制和高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的考核评价和任免程序,并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明确干部带病提拔的底线相关部门需要出台明确、规范的干部带病提拔的处罚标准和处罚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制裁,同时,从制度上对干部进行约束,明确干部的各项职责和考核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打分,防止干部因病而提拔。

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锻造正确的用人观念,不断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养,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与主人翁意识。

同时,需要将干部带病提拔的风险因素公开化,树立正确的公开透明的用人制度,启动公众监督机制,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环境。

落实责任是关键制度只是决策的框架,真正的改变在执行中体现。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关键是责任落实,必须坚持从责任制度的落实上解决问题。

强化问责力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职责明确化、落实化。

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实行问责制度,以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提升干部本身素质针对市场在选才方面的封闭性和缺乏选拔面,不妨采用更广泛的选拔方式。

支持干部自我提高和成长,为干部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坚决以民主 破解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坚决以民主 破解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坚决以民主破解干部“带病
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坚决以民主破解干部“带病提拔”
“带病提拔”一词是对干部中“边腐边升”现象的一种通俗说法。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让提拔任用的干部先过群众关。

民主就是人心,民心向背决定了是我们一切事业的成败。

古人也早已深刻总结出这样的真理:“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防止“带病提拔”要设好发扬民主这道防线。

发扬民主,不能走马观花。

每一名干部都要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接受严格的监督。

有的选拔任用干部不搞民主推荐或是将民主推荐流于形式都会出现问题。

个别领导在既不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也不进行民主推荐的情况下,就要求相关部门对某人实施重点考察。

不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或是流于形式,“带病”干部通过各种程序,得到提拔任用。

发扬民主,树立浩然正气。

树正气就是在平是的日常工作中奖罚分明,要让群众知道什么是人民的好干部,好干部就得褒奖,就是榜样。

也要明确什么是不良之风,搞歪风邪气就要受到批评教育就要受到惩处。

要在平时创造风清气正
的良好政治生态,才会在让那些民主推荐中的拉帮结派、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良气销声匿迹。

通过发扬民主把群众心中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我们就是和民心站在一起,我们就不会出错,“带病提拔”之类也不是难题、也会不攻自破。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睁大眼睛守好责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睁大眼睛守好责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睁大眼睛守好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近年来,干部“带病提拔”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仅会损害组织的形象和信任,还会影响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严重影响组织的发展。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认为应该睁大眼睛守好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确保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干部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思想道德等各方面的考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规定。

充分听取干部的单位、上级和同事的意见,对干部个人素质和业绩进行全面评估。

对于患病或存在其他不适应岗位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安排,绝不能“带病提拔”。

其次,我们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是提升职务的关键,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身素养,才能赢得更好的机会。

组织要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帮助干部充分认识到“带病提拔”的危害,让他们懂得真正的进步是要从实际步步推进的,不能重拾老毛病,一拍即过。

同时,帮助干部掌握本职工作和管理能力,提高整体素质,做到“勤思、勤学、勤用”,实现事业成功和自身提升的双赢。

最后,干部自身也要有清晰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干部自己也要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力和业绩,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有清晰的规划和方向,不能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态,盲目地追求职务晋升。

同时,干部也要充分认识到“带病提拔”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尽好个人职责和监督职责,参加审查和评估,不参与和支持“带病提拔”的违法和违规行为。

总之,严防干部“带病提拔”,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监督和落实。

只有全体党员和干部严格遵守工作规定,真正把“生命无价、安全至上”的理念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才能确保组织的发展和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

为了进一步有效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宣传教育。

对干部“带病提拔”的危害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规定要进行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自觉抵制“带病提拔”,做到拒腐防变。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精准择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精准择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精准择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精准择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何“病”要防止提拔呢?当然是指那些不作为没担当思想腐败行为不正的人。

《意见》出台后,可以挡住不少“带病”的干部,给“健康”的干部有了更多的机会,也让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得到了更好的完善,在工作中,选拔干部应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是要科学用人,“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

一个部门肩负着为党和人民事业选贤任能的重要使命,所以必须要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科学准确地识人用人。

二是要严格执行,要坚持严格标准不走样执行禁令不变通,要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准确识别坚决挡住那些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带病”的干部。

三是要责任落实,在向上级部门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负责人要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要在意见上签字,做到责任到人,有利于强化和落实责任,严守准入门槛。

总之,《意见》的出台使选拔用人的制度更加透明和开,也只有严格执行,才能使《意见》真正落实,让队伍建设更加健康茁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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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2016。

【篇1】解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2016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关乎党的事业发展,责任重于泰山。

近日,中央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为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带病提拔”问题开出“药方”。

专家分析指出,在近期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陆续换届之际,中央出台这样一个重要文件,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将对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织密制度之网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处分、问责、干部能上能下等方面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不断织密织牢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之网。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意见的制定颁布,又补上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关键一环,让这张制度之网更加严密,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了。

在吸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经验新成果的基础上,意见共提出6条措施,分别为: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

辛鸣表示,这6条措施通过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既“源头预防”又“全程把关”,形成了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辛向阳认为,干部“带病提拔”危害严重,被提拔起来的“带病”干部一方面为腐败的发生埋下了土壤,另一方面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意见紧紧围绕如何解决干部“带病提拔”这一核心问题,从多个层面入手提出对策,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性,释放出非常明确的制度信号。

抓住责任牛鼻子谁推荐的谁负责,谁考察的谁负责。

责任,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牛鼻子。

意见把落实工作责任作为首要措施,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对其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在意见上签字。

“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选人用人是集体行为,很难说清哪些是集体责任,哪些是个人责任。

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把人选好了,大家都感到脸上有光,都可以说自己有功;反之,把人选错了,大家都可以把责任一推了之。

”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萍表示,压实选人用人工作责任是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

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如何问责?意见提出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实行倒查,逐一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甄别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意见将选人用人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对有哪些责任、该谁负责、怎么负责、不负责会有什么后果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履行选人用人责任提供了行动指南,也增强了履职尽责的动力和压力。

”李萍说。

辛鸣还指出,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办法,也是基于落实责任的考虑。

“提拔的时候是你提名推荐的,是你签的字,这就倒逼你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向党组织真实表达意愿。

”选人用人功夫在平时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这个道理,对干部选拔工作来说也不例外。

深化日常了解和注重分析研判,是意见重点强调的及时掌握干部是否“带病”的两项基础性工作。

意见强调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通过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渠道,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

“一个干部有没有‘病’,平时就得观察和研判,仅靠任前考察时了解是远远不够的。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意见强调的这些工作基本上是平时性工作,如果这些工作得以落实,一个干部有没有“病”,有什么“病”,“病”到什么程度,党组织和有关领导干部就会有很好的把握。

意见还要求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重点分析研判4类干部:即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

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认真调查核实情况。

江苏省淮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彤认为,解决对“带病”干部“了解不全、病而不知”的问题,意见提出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要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必须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日常的接触、长期的观察和辩证的分析,摸清干部的“健康”状况。

全过程严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严选拔、从严把关是关键。

如何从严把关?意见从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到任职的全过程都作出专门规范,要求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

动议是选人用人的初始环节。

意见提出,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对领导班子优化方向、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人选产生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在此基础上比选择优,研究意向性人选。

李萍认为,这一极具针对性的规定有助于改变以往“因人择岗”的现象,有效防止了“人情动议”“关系动议”。

公示是干部选任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一关。

针对一些干部任用过程中公示环节走过场的现象,意见还特别提出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关于把什么关,在近年来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谢春涛表示,意见中的这些规定很实在很具体,实践中好操作好把握,如果严格执行,一定会大大减少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

绝不“因噎废食”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重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绝对不能因噎废食束缚住了党委(党组)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指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注意防止另一种倾向,即不敢大胆使用干部或有人借此诬告陷害干部等问题。

对此,意见特别强调,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对于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为那些受到诬告、诽谤、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

“意见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这是非常重要的。

有利于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大力培养、大胆使用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让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更好地干事,而不是让干部不干事、不作为。

”李拓说。

【篇2】解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2016干部选拔任用是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人民福祉的实现与否。

为了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与《干部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能上能下等规定配套起来,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之网越织越密,为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把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是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是否“带病”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意见》重点强调的两个环节。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干部任用不能“平时少考、用时急考”,“一个干部表现好坏固然要看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更要看平时、日常、八小时内外的表现,正所谓:装得了一时装不了一世、瞒得过一时瞒不过一世,若干部日常就有问题,关键时刻也顶不上去;倘使真有‘病’,平时总会有征兆苗头。

”然而,如何才能把功夫下在平时,练就识人的“火眼金睛”?《意见》作了详细要求:要多与干部谈心谈话,改进谈话方式,提高谈话质量,注意观察干部、识别干部。

同时,《意见》指出,要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强化对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把关。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干部有没有‘病’,群众心里最清楚。

把干部业绩和群众口碑结合起来就能较为客观地反映所提拔干部的基本素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说。

在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看来,要防止“带病提拔”,仅靠任前考察时了解是远远不够的,平时就得观察和研判干部,“如果将日常考察工作落到实处,一个干部有没有‘病’、有什么‘病’、‘病’到什么程度,党组织就会有很好的把握。

”然而,了解、考察干部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要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干部,离不开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通力合作。

对此,《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从而为分析研判提供充分材料。

江苏淮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彤建议,可以建立“干部选任管理大数据系统”,一方面突出数据的“大和全”,常态化收集梳理干部年度考核考察、谈心谈话、个人事项报告等信息;另一方面突出数据的“严和实”,通过建立健全数据采集部门联席会议、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联席会议等机制,积极整合相关部门涉及干部的信息,全面反映干部的活情况、真状态。

了解、掌握了干部情况后,各级组织部门还应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

《意见》强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注意听取研判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参加专题研判,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况,为选拔任用干部打下基础。

“《意见》将分析研判单独列为一条,充分体现了对分析研判的重视。

分析研判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好了分析研判,就能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萍说。

关口前移,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严选拔、从严把关是关键。

如何从严把关,《意见》从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到全过程都作出专门规范,提出要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

谁来把关?《意见》作了清晰规定。

在动议环节,《意见》对动议主体的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范;在任前把关上,明确要求选好配强考察工作人员。

“把关人的素质很关键,要选有责任感、公道正派等政治素质好的把关人,同时还要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如此才能把好关,选出好干部。

”李拓说。

怎么把关?根据《意见》要求,在动议审查环节,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做到以事择人、按岗选人,并在此基础上比选择优;在任前把关环节,要针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找知情人谈话,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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