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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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7.02•【文号】•【施行日期】199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04年6月30日)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一九九六年七月二日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各类广告发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广告审查员是建立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容。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配备广告审查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应当经过本单位广告审查员书面同意。

第四条广告审查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本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签署书面意见;(二)负责管理本单位广告档案;(三)向本单位的负责人提出改进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处理本单位遵守广告管理法规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广告审查的范围是广告设计定稿、广告创意稿及制作后的广告品、代理或者待发布的广告样件。

第六条广告审查员按照下列程序审查广告:(一)查验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证明文件不全的,提出补充收取证明文件的意见;(二)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三)检查广告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审查广告整体效果,确认其不致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五)检查广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六)签署对该广告同意、不同意或者要求修改的书面意见。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11-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二OO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经营审批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广告业务的下列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二)事业单位;(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为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本办法所称广告经营单位,为依照本办法申请从事广告业务、并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第二条所列明的各类单位。

第四条《广告经营许可证》是广告经营单位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

《广告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广告经营许可证》载明证号、广告经营单位(机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广告经营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项目。

第五条在《广告经营许可证》中,广告经营范围按下列用语核定:(一)广播电台:设计、制作广播广告,利用自有广播电台发布国内外广告。

(二)电视台: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外广告。

(三)报社: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报》发布国内外广告。

(四)期刊杂志社: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杂志发布广告。

(五)兼营广告经营的其他单位:利用自有媒介(场地)发布××广告,设计、制作××广告。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分级负责所辖区域内《广告经营许可证》发证、变更、注销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广告传媒)广告监督管理题库

(广告传媒)广告监督管理题库

广告监督管理试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广告法》于()施行。

A、1994年10月27日B、1995年1月1日C、1995年2月1日D、1995年10月1日2、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是()。

A、省级人民政府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各级人民政府3、对虚假广告,应责令广告主()发布更正广告。

A、以二分之一广告费用在指定媒介上B、以二分之一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C、以等额广告费用在指定媒介上D、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4、发布虚假广告的,应当发布广告更正。

其费用应由()承担。

A、广告客户B、广告经营者C、广告客户和广告经营者D、以上都不是5、广告收费标准应向()。

A、工商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准B、工商部门批准,物价部门备案C、工商部门备案,物价部门批准D、工商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6、依据《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的身心健康。

A、儿童和妇女B、未成年人和残疾人C、儿童和残疾人D、未成年人和妇女7、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广告经营许可证》C、《营业执照》D、《外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广告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A、法人B、工商企业C、企业法人D、公司9、利用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除给予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外,可并处广告费用()的罚款。

A、一倍以上、四倍以下B、二倍以上、四倍以下C、一倍以上、五倍以下10、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A、他人B、妇女C、患者11、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 C )等用语。

A、最新B、比较级C、最佳12、《广告法》所称广告指的是指( B )。

A、各类广告B、商业广告C、商品广告D、服务广告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在广告中使用当事人名义和形象的说法,()是错误的。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广告经营单位资格检查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广告经营单位资格检查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广告经营单位资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12.22•【字号】浙工商广[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广告经营单位资格检查的通知(浙工商广〔2008〕21号)省属各广告经营单位:根据《广告法》、《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于09年1月开展2008年度省属广告经营单位资格检查,并对检查合格的单位换发《广告经营许可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2008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省属广告经营单位。

二、检查时间从2009年1月15日起到2009年3月15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一)是否正常开展广告经营业务;(二)是否建立健全广告审查、登记、合同、档案制度;(三)是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广告经营价格备案;(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

四、检查程序广告经营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08年度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并向省工商局广告处提交下列材料:(一)2008年度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二)广告媒介证明(新换发的);(三)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四)本单位职工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结业证或广告审查员证复印件;(五)最新广告价格表;(六)经营杂志广告的单位须提交2008年度发行的所有刊物;(七)广告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八)其他有关材料。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将通过报纸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

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仍未到广告监管部门接受检查的单位,我局将依法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

省工商局广告处联系电话:88383388-7073。

联系人:陈笑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广告经营秩序,加强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广告经营秩序,加强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广告经营秩序,加强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12.20•【文号】工商广字[1988]第303号•【施行日期】1988.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治理整顿期间所发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1992年7月4日实施日期:1992年7月4日)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广告经营秩序,加强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1988]第3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南京市、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广告管理。

纠正当前广告行业中存在的某些混乱现象,促进广告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决定对广告经营秩序和广告宣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的整顿。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整顿的主要内容(一)清理整顿广告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发[1988]8号)的精神,对所有广告公司进行清理整顿,解决广告公司中存在的经营思想不端正、经营手段不正当、经营范围不明确、内部管理混乱以及不具备经营条件等问题。

(二)取缔非法经营活动。

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广告业务,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广告经营单位承接、发布非法广告经营单位代理的广告业务,媒介发布单位超越经营范围跨媒介代理广告业务,新闻媒介单位的非广告经营部门从事广告经营业务等,均属非法经营活动。

对以支付“回扣”给个人等不正当手段拉广告的,必须严肃查处。

(三)查处各类违法广告,重点是虚假广告。

对无视国家法律,不按规定验证审查,刊播违法广告特别是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单位,以及伪造批件,欺骗广告经营单位、用户和消费者的广告客户,要重点审查。

(四)加强对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五章 广告市场监督管理制度

第五章 广告市场监督管理制度
广告的项目: 设计:指根据广告目标进行的广告创意、构思,广告中的音乐、语 言、文字、画面等经营性创作活动。 制作:指根据广告设计要求,制作可供刊播、设置、张贴、散布的 广告作品等经营性活动。 发布:指利用一定媒介或形式,发布各类广告,利用其他形式发布 带有广告性质的信息的经营活动。 代理: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委托,从事的广告市 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战略策划、广告媒介 安排等经营活动。
广告的能力
(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
(三)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经营广告业务,除了要具备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人 员范围、行业范围、经营范围、经营规模、 开业手续等条件以外,申请经营广告的本人 还应有广告专业技能,熟悉广告管理法规, 并经考试审查合格。
三、审批登记的管辖
广告经营者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营 业执照仅仅是取得合法经营广告业务资 格的第一步,其后还要逐次到统计局、 技术监督局、劳动局、国税局和地税局 办理相应的行政审批手续。如果是注册 登记外国独资和合资、合作广告企业, 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名称注册之 后,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办理主项的 行政审批手续;然后,依次办理相关行 政审批手续。
第二节 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
一、营业执照
(一)营业执照的作用
营业执照是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和被国家允许从事 广告经营活动的书面形式的凭证。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凭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申请纳税 登记。之后方可经营广告业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 应当置于公司住所的醒目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 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由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和标准最新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和标准最新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2010年5月28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快培育大型专业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广告制作发布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加强广告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秩序,开展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工作。

根据工商广字〔2008〕85号《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工商广字〔2009〕53号《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和促进广告协会拓展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完善行业管理的意见》,以及中广协〔2010〕29号《关于推进中国广告协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国广告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广告企业,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从事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的企业申请企业资质等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广告协会负责全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各地广告协会配合实施。

中国广告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分别成立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工作。

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广告主、媒体、企业、高校等相关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中应有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的人员参加。

第二章企业资质分类第四条根据中国广告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申请资质等级的企业按实际经营内容与核心竞争力的情况分为三类。

一、综合服务类:指以品牌服务为核心,为广告主提供广告传播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企业。

服务内容包括市场调查、品牌传播策略、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公关活动、媒体策划与媒体广告资源购买、广告效果研究等。

二、媒体服务类:指为媒体提供代理、销售、品牌运营以及为广告主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等专项服务的企业。

三、设计制作类:指以广告设计、制作为主要业务内容的专项服务型企业。

服务内容包括影视广告、平面广告、互动(网络)广告、霓虹灯广告等创意设计制作;企业与品牌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

企业个体办理前置条件

企业个体办理前置条件

企业设立登记需提交前置审批材料(部分)从事下列经营的企业,必须提交相关的合法有效期的批准证书、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1、主要农作物种子及其农作物组培苗的生产、经营应提交农业厅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必须提交自治区林业局的许可证;树蔸树木采挖的,必须提交林业主管机关颁发的《采挖许可证》。

代销种子的,提交委托代销种子协议书、《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子委托代销证。

2、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应提交自治区粮食局颁发的《粮食收购资格证》复印件;4、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应提交自治区经委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准产证》的复印件;剧毒农药、鼠药的经营,应提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经营,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兽药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自治区畜牧局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制剂许可证》的复印件;5、从事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除外)的企业,应提交自治区水产畜牧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从事化妆品生产,就提交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7、从事矿产品开采的企业,须提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除此之外,黄金矿产开采还须提交自治区黄金管理部门批件,煤炭开采须提交自治区国煤炭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矿产资源的勘探须提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勘探许可证》复印件;从事矿产品冶炼、加工的企业,须提交发改委的备案批复文件、土地使用证、环保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应提交自治区经委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复印件;9、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须提交由自治区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0、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应提交安全生产监督局的《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企业,应提交公安部门的《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11、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应提交建设行政部门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安监局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2、从事饮食、食品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发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涉及排污的应提交环保管理部门《排污合格证》;13、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企业,应提交商品流通主管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酒类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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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
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
(年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填表说明
1许可证号:指《广告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号。

2.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登记时情况:按上次检查时报送的并经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审查通过的检查表所填报的情况填写。

3.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时情况:按本次检查时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4.单位名称:填写本单位已登记注册的单位名称的全称。

5.法定代表(负责)人:当本单位为企业法人时,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企业法人时,填写负责人姓名。

6.单位类型:指广告经营单位经营类型。

按照《广告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事项填写。

7.营业期限:按照已核准登记的营业期限填写。

其起始日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8经营场所面积:指广告经营单位拥有的固定经营场所的有效使用面积;当广告经营单位为广告发布单位、广告兼营企业时,指归其广告经营机构使用的有效使用面积。

9.注册资本(资金数额):当广告经营单位为企业法人时,填写注册资本数额;为非企业法人时,填写资金数额,并标明币种。

10.经营范围:填写本单位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上载明的主营、兼营的所有经营项目。

11.广告从业人员数:指本单位从事广告业务的全体职工数。

12.发证日期:按《广告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有效期限” 的起始日填写。

13.股东(发起人):指出资设立本单位的出资单位(人)的名称(姓名)。

出资额应当写明币种。

股东(发起人)及其投资额、所占比例、
所属国家(地区)发生变化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14.广告经营单位成立后对外投资情况:指本单位成立后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国内或境外企业、其他单位的投资情况。

15.广告经营分支(办事)机构情况:指本单位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所属企业、办事处和其他派出机构情况;其中“登记机关”指为本单位核发执照、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6.广告经营设备情况:只填写用于广告设计、制作等广告业务的专业设备,不包括交通、办公等非专业设备。

17.广告业务财务往来是否单独立帐:根据广告法规规定,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应对广告业务财务往来单独建立会计帐簿。

18.广告营业收入:指广告经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及付给第三方的广告设计、制作等费用后的余额。

19.广告营业收入、纳税额、税后利润、亏损额:按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上记载的情况填写:外商来华广告收入一律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20.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指经过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固定名称和规格、连续发布的印刷品广告。

凡经营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单位,应该填写本表规定填写的内容。

21.开展公益广告活动情况:应当写明年度设计、制作、发布的公益广告数量、媒介形式、出资金额等。

22.广告经营中有无违法违章问题:凡有违法违章总问题的,应当写明何时、何地、有何种违法违章行为的,应当分别写明。

23.改进措施:指本单位针对广告经营中存在的不符合广告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提出、制订的改进意见和办法。

24.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核查情况:分为三部分。

审查范围中第
8项“广告经营业务开展情况”:指检查广告经营单位经核准登记后是否正常开展广告经营业务;(2)“无广告违法违章行为”、“或已改正”:凡无广告违
法违章行为的划“"”;有广告违法违章行为但已改正的,在“无广告违法违章行为”后划“X”,在“已经改正”后划“"”,反之划“X”。

检查建议中的第5项建议,由
审查人根据具体情况依法提出。

25.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理结果:指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被检查单位做出的正式书面检查结论意见。

应将文件题目、文件号、主要内容等填入本栏中。

26.本表封页第一至第六项和表内第一至第六项由广告经营单位填写,封页第七项(受理日期)和表内第七项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填写。

27.广告经营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本表、许可证副本及《营业执照》副件、《广告审查员证》、
《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书》送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28.随表提交的文件应交原件,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时,应提交原出证机关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9.填写本表时,某项内容如果没有,应当填写“无”,栏目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应另附纸,并粘贴在相关页后面。

30.提交的文件、材料应统一使用十六开纸,不得涂改。

31 .填表应字迹工整、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一、广告经营资格基本情况
二、广告经营分支(办事)机构设立情况
三、广告经营设备情况
四、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广告经营基本情况
1 .广告营业收入 2. 外商来华广告收入 3纳税额 4 .税后利润 5亏损额
六、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及临时性广告经营等情况
开展公益广告 活动情况
广告经营中有无违法违章广告问题(时间、类别、内容、次数)及违法违 章情况: 改进措施:
谨此确认,前述所填项目及所附材料真实无误。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单位:万元
固定形式印刷
品 广告经营情况
固定形式 印刷品广告名称
发布期数 经营收入(万
元)
备注
户外广告 设置情况
经营总

入(万元)
路牌
(个 / 灯箱
(个 /
□)
霓虹灯 (个 / □)
电子显示牌 (屏) (个 / □)
其它 (个/ □
临时性广告经营情

承办次数次 临时性广告经营收入万元
七、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核查情况
审查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处长审核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 月_ _日局(司)长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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