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一、体检时间1、每两年(逢双年)安排一次体检,每年一次妇科体检(逢双年与二年一次体检一并进行)。
2、每年体检时间安排在××--××月份,具体时间由公司工会与承检医院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全公司正式员工(包含退休员工)三、体检项目1、普检:血糖、血脂、肝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35岁以上男性)。
2、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10项、防癌涂片。
3、特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体检安排组织由公司工会安排组织,医务室参与。
五、体检经费体检费用由公司解决,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公司不予任何补助。
六、体检报告1、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
工程部年度工作总结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2、公司工会、医疗室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公司医疗室根扰体检情况进行登陆、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3、对体检内容过行登陆、分类后通知本人。
在体检登录、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医院与公司工会、医疗室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体检报告属公司所有,由公司医疗室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咨询的,须向公司医疗室办理借还手续或复印。
七、有关要求1、公司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20天内休检完毕)。
2、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3、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2015-04-29 10:55 | #2楼1 目的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和新入职员工。
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已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而职业健康问题更是直接关系到了员工个人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经济利益。
因此,建立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已成为现代企业必须重视的一项措施。
二、目的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员工身体健康和职业病患病情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对员工身体健康可能产生的隐患,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身体健康水平及工作安全保障。
三、范围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及其家属。
四、内容1. 体检项目: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定为基础制定,包括常规体格检查、血液、尿液、心电图等多项检查。
2. 体检时间:每年一次或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定执行。
3. 检查方式:理论知识、问卷调查、体检和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对员工进行全面检查。
4.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员工的职业病检查结果和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
5. 协调机制:发现职业病问题需要协调各部门共同解决,及时调整有害因素。
公司应有专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协助管理。
6. 奖惩机制:对于积极配合、认真参加的员工予以表彰激励;对于故意规避检查的员工视情节予以惩处。
五、实施1. 公司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明确职责和工作范围。
2. 公司应选派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监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员工职业健康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 对于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入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不得录用。
4. 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总结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生产效率的重要措施。
公司应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的宣传,让员工明确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氛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8篇)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2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6.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____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质量,使健康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范围适用于____市卫生局批准本中心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三、职责1.门诊部负责临床项目的检查诊断工作;2检验部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检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督。
四、程序(一)检测、检查方法1.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己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____或有关科学文献的方法;2.使用的技术标准应现行有效;(二)检测、检查质量控制1.仪器设备质量控制(1)制定全年仪器设备检测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2)与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由具有检测资格的计量部门检测和或按自校规程自校;(3)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要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4)应有明确的标识表明每一台仪器所处的校准状态;(5)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2.检测工作质量控制(1)采样应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使采集的样品能在数量、时间上正确反映被测样品浓度的水平;(2)样品采集完成后,按样品保存要求;(3)检验部检测工作按国家有关流程有效进行;(4)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
方法、仪器故障、停水、停电等),应立即停止检测。
(5)检验结果的复检,由检验人员说明理由,查找原因,经检验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必要时,科主任可指定他人进行复检。
(6)定期参加市级及国家检验科室间质评,以保障检测质量。
3.检查工作质量控制(1)健康检查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检查人员应依据健康检查标准,结合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3)检查应规范,如实记录,并由检查医生签名;(4)为鉴别诊断或其他原因需将患者转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者直接转至____市职业病防治院;(5)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要求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要求
1. 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
通过职业健康检查,了解到参检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时识别职
业性疾病的危害因素和早期病变,制定有效的监护和控制措施,保
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
2. 检查内容和要求
2.1 职业健康检查应包括个人档案、职业病史、人体生化指标、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等,医学检查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
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2.2 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
检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检查规范,做好检查记录和结果
通报。
2.3 参检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检查,个人
负责全面实施检查项目,如有拒检情况,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
处理。
2.4 检查结果应结合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工龄、职业病危害
因素等因素评价,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向参检人员
进行反馈告知。
3. 其他相关要求
3.1 对于职业性疾病早期发现的员工应给予优先安排工作,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帮助,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及强度,减轻工作压力,保障其身体健康。
3.2 对于未发现职业性疾病,但存在职业性健康风险的员工,应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采取科学的工作方式,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身体的危害。
3.3 做好检查结果的保密工作,保护参检人员个人隐私,严禁将检查结果用于其他非职业健康检查领域。
4. 总结
职业健康检查是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要求,保证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性疾病危害因素,保障员工健康和权益。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以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内容:1. 新员工入职时,需进行入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职业病体检;2.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职业病体检和必要的辅助检查;3. 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的不同,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需要进行特殊职业健康检查;4. 有慢性病、疾病和职业病的员工,需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进行定期复查;5. 对于职业病的高发岗位,要进行职业危害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6. 员工有权选择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享受相关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7. 员工参加健康检查期间,享受带薪假期,具体假期安排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8. 检查结果应保密,仅用于健康监管和个人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9. 若员工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病或其他健康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协助和帮助。
四、责任:1. 公司负责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制度,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2. HR部门负责组织健康检查工作,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3. 员工应主动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按时接受检查,配合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4. 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健康检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违规处理:对于拒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须征求员工代表意见,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以上为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的范本,具体执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2)为了保障放射科工作人员的健康利益,依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____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7篇)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质量,使健康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范围适用于重庆市卫生局批准本中心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三、职责1.门诊部负责临床项目的检查诊断工作;2检验部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检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督。
四、程序(一)检测、检查方法1.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己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文献的方法;2.使用的技术标准应现行有效;(二)检测、检查质量控制1.仪器设备质量控制(1)制定全年仪器设备检测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2)与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由具有检测资格的计量部门检测和或按自校规程自校;(3)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要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4)应有明确的标识表明每一台仪器所处的校准状态;(5)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2.检测工作质量控制(1)采样应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使采集的样品能在数量、时间上正确反映被测样品浓度的水平;(2)样品采集完成后,按样品保存要求;(3)检验部检测工作按国家有关流程有效进行;(4)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
方法、仪器故障、停水、停电等),应立即停止检测。
(5)检验结果的复检,由检验人员说明理由,查找原因,经检验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必要时,科主任可指定他人进行复检。
(6)定期参加市级及国家检验科室间质评,以保障检测质量。
3.检查工作质量控制(1)健康检查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检查人员应依据健康检查标准,结合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3)检查应规范,如实记录,并由检查医生签名;(4)为鉴别诊断或其他原因需将患者转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者直接转至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5)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职业健康
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公司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等。
三、检查项目
1. 体检内容:包括身体基本指标检查、心理健康评估、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等。
2. 检查周期: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3. 特殊岗位员工:对于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关
检查项目及频次。
四、检查机构
公司指定的合作医院或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检查数据
真实有效。
五、检查标准
1. 检查结果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
2. 如发现职业病症状或健康指标异常,需及时报告公司及相关部门。
六、检查记录
1. 检查记录归公司保管,员工可随时查阅。
2. 公司对检查记录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外泄。
七、奖惩措施
1. 对于认真履行职业健康检查义务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2. 对于敷衍塞责或拒绝接受检查的员工,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
1. 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公司通知为准。
以上为《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请全体员工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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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本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的职业健康体检。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目录》。
4、职责:
人事行政科:组织进行特殊岗位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档案。
5、定义: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特殊岗位:工作时会接触到有害物质的岗位(详见:附件二)
6、管理内容
6.1人事行政科每年对公司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排查并公布。
释义:人事行政科每年定期对全厂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评估,并做成“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
新增或变更职业危害岗位时,人事行政科对“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进行及时变更。
“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如发生变更,须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总经理)核准,并向全公司公示。
6.2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由人事行政科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
6.2.1上岗前检查:
6.2.1.1拟聘员工在确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时,由公司出具《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并知会员工本人,在上岗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逾期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者,公司不予录用。
释义:
(1)在拟聘员工确定岗位之后,由人事行政部根据“职业病危害岗位一览表”确定需参加上岗前体检人员名单,并出具《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
(2)员工本人在收到《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后15个工作日内自行至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并自行取回体检报告。
以上体检费用需由员工先行垫付。
(3)逾期未参加体检的,公司不予录用。
6.2.1.2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者,公司予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和《职业危害岗位合同》。
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在上岗三个月后由本人凭发票至财务部报销;若体检不合格者,公司将不予录用,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员工承担。
释义:
(1)拟聘员工在入厂时,由人事行政科确认是否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发果是,则体检合格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职业病危害岗位附加合同。
(《劳动合同》最后一款须备注:本合同适用于一般性岗位,职业病危害岗位尚须签订职业病危害岗位附加合同,方可正式录用)
(2)经体检合格的员工,凭体检合格报告予以录用,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作爲附件,由人事系将此附件与员工合同一起存档备案。
(3)相关的体检费用,员工凭体检发票于上岗后3个月交人事行政科,由人事行政科签字后,至财务部报销。
3个月之内员工因各种原因离职的,体检费用不予报销。
(4)体检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相关的体检费用不予报销。
6.2.2在岗期间检查: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与上岗前的体检满1年后由公司组织至体检机构进行上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释义:
(1)根据“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由人事行政科确定当年度进行在岗体检的人员,并于每年年初排定当年度体检计划。
(2)依据年度体检计划,由人事行政科每月组织体检。
体检费用由人事行政科统一请款支付。
(3)员工体检报告,由人事系统一归档备案。
6.2.3离岗时体检:
6.2.3.1经过上次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岗前、在岗期间及其他应急性体检)满三个月的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经本单位核准后,由公司出具《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至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费用先行垫付。
释义:
(1)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离职时,在距上次体检满三个月之后,须进行离岗体检。
距上次体检未满三个月的,以上次体检报告结果作爲离职体检的数据。
(2)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经本单位主管核准后,由单位主管确认是否属于职业病危害岗位。
如发现属于职业病危害岗位时,应知会人事行政科,由人事行政科出具《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员工本人凭体检相关文件自行至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先由员工本人垫付。
(3)为防止未参加体检而离职现象发生,员工离职单须经人事行政科签字确认。
经人事行政科签字确认后,于离职单上标注体检结果,体检单由人事行政科存档备案。
6.2.3.2经体检合格者,体检合格报告办理离职手续,其体检费用凭体检发票附于离职单之后,于本人薪资中补发。
符合离职职业病检查的员工,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者,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释义:
(1)经人事行政科签字确认,体检合格者,由人事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单未经职业病检查确认的,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2)经体检合格,予以办理离职的员工,体检费用凭体检发票附于离职单之后,于薪资中补发。
(3)不符合离职时职业病检查条件的员工,申请离职职业病检查的,公司不予支持。
员工可自行到省级以上职业病认定机构检查,如果确定是由我公司引起的职业病,其检查费用、治疗费用凭发票由公司承担或办理社保报销手续,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6.2.4应急性检查:
6.2.4.1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当发现接触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由公司出具《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并知会员工本人,在上岗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包括原工作岗位及新的工作岗位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的体检。
体检费用参照6.2.1.2处理。
逾期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者,公司不予换岗。
释义:
(1)员工在进行岗位异动时,由担当单位主管对员工异动岗位进行确认,当发现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时,联络人事行政科出具《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由员工本人于15个工作日内自行至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程序参照5.2.1处理。
(2)体检合格者,予以办理调岗。
体检合格报告附于调动材料之后,由人事存档备案。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调岗。
6.2.4.2当员工本人被医生诊断为疑似患有职业病时,可要求公司进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费用先行垫付。
当体检结果确认患有职业病时,凭体检发票,体检费用由公司协助办理社保报销手续,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释义:
(1)如有员工被医生诊断为疑似患有职业病时,由人事行政科或担当单位主管陪同进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
体检费用由员工先行垫付。
当体检结果确认患有职业病时,凭体检发票,由公司协助办理社保报销手续,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6.3以上体检结果应及时知会员工本人,并要求其签字备案。
释义:
(1)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并由人事行政科及时知会员工本人。
主要为在岗期间体检结果的告知。
(2)员工须在体检报告上签字确认,必要时,员工可复印体检报告。
6.4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释义:
(1)根据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结果,分为正常、异常但与工作无关、异常但与工作有关三种情形。
(2)公司只负担与工作有关的体检异常人员的情形,且协助医疗费用社保报销手续。
根据体检机构的建议,对体检异常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6.5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应立即向惠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释义:当发现职业病患者,依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申报处理。
6.6经确诊为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的员工,公司负责办理工伤治疗及费用报销手续,配合有需求的劳动者办理劳动能力鉴定手续。
职业病患者就医期间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岗位给职业病治疗期的员工。
6.7人事行政科应及时更新接触职业危害岗位员工的名册,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的相关资料。
释义:对从事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由人事行政科建立员工名册,并对体检状况进行纪录。
7、相关文件
附件一: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书附件二: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一览表
附件三:特殊岗位职业病防护工作要求附件三:普通岗位职业病防护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