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8〕10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8〕107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公用局、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污染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等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建发〔2018〕189号)安排,省厅于2018年7月9日至31日对各市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此次检查由省厅领导带队组成五个工作组,通过听取主管部门汇报,查阅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了23个工程项目,结合省环保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一次施工扬尘检查。
从此次督查检查总体情况看,全省各市能够按照《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能够第一时间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安排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了解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以及对自己的要求,能自觉按照行动要求开展工作,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取得一定的效果。
主要体现在工地进出道路进行硬化,安装喷淋降尘系统、定时洒水,裸露泥土、建筑垃圾进行全部覆盖,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网,保证了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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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陕西省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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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06-28 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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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民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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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陕西省 XX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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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 卖-30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
主要资质:
一、业绩表现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2~2023-02):
中标项目数(个)
0
同比增长:-100.0%
中标率
0.0%
同比增长:-100.0%
中标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0.0
同比增长:-100.0%
平均下浮率
0.0%
同比增长:0.0%
注:平均下浮率是指,项目下浮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下浮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8 日 生成
3 / 12
二、竞争能力
2.1 中标率分析
近 1 年月度中标率在 0%至 0%之间波动。目标企业在的中标率相对较高,在这些地方表现出较强的地 域优势。 近 1 年(2022-02~2023-0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20〕1109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陕建发〔2020〕1109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省自2018年8月1日起,在建筑工程中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目前,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住建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在建项目、从业记录、建筑工人变动状态监控、诚信评价等信息采集录入量逐月提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止2020年8月11日(16点30分),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已经纳入在建项目数2642个,有考核数据项目数1376个,有考勤数据项目监测上班工人数112057人,更新率为52.08%,在全国排名第13位。
平台在建项目数最多的是西安市,更新率前3名是榆林市、宝鸡市、延安市,进步幅度较大的是渭南市、安康市,进展较慢的是铜川市、西咸新区、汉中市。
二、主要成效(一)积极开展系统重复项目删除工作。
2020年4月初,住建部要求各省开展删除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平台上的重复项目工作,我省涉及重复项目163个。
为此,各地负责填报系统的同志按照“陕西省重复项目清单”上的项目,对照项目所在地区和项目名称,逐个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删除工作。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1.16•【字号】陕科条发〔2016〕188号•【施行日期】201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设市(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5〕53号),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省科技厅制定了《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11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放对象第三章创新券形式与使用范围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章申请与审核第六章使用与兑现第七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附件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5〕53号),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
为切实加强创新券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购买相关科技服务或使用各类科技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创新券资金从省级财政科技专项中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四条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发放对象第五条创新券发放对象包括:(一)在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陕建发〔2020〕275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陕建发〔2020〕275号西安市、渭南市、宝鸡市、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0〕7号),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工程技术进步和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经项目申报、城市推荐、资料审查、技术审查,现确定装配式建筑、地热能、低能耗建筑、数字化技术应用、生态环境工程、绿色农房6个类别10个项目拟列为2020年度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详见附件)。
一、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要聚焦支撑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科技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形成工程应用技术成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
二、各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加强政策扶持,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支持项目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应用、总结提炼创新应用成果,在本地区进行宣传推广。
三、各相关企业,要发挥技术创新的主体责任,推广采用新型建筑技术(工艺、产品、材料),科学安排工程进度,保质完成试点示范内容,并确保建筑功能提升、品质绿色低碳、成本经济等示范绩效。
我厅将对试点示范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验收不合格,取消示范资格并列入企业不良记录计入诚信档案。
附件:2020年陕西省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计划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1月30日——结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区2018年度节能“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区2018年度节能“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18•【字号】陕发改环资〔2019〕1115号•【施行日期】2019.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区2018年度节能“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018年,在各市区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2900.38万吨标准煤,增长2.98%,达到年度控制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4.88%,超出年度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实现了预期目标。
按照《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陕政发〔2018〕13号)要求,我委会同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市区2018 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
经综合评价,西安(含西咸新区)、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含韩城市)、延安、商洛7个市(区)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榆林、汉中、安康、杨凌示范区4个市(区)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
咸阳、延安、榆林、汉中、安康、杨凌示范区6个市(区)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对6个市(区)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
各市区2018年度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如下:一、能源“双控”指标完成情况(一)能耗强度降低方面。
各市区均完成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下降幅度超过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以上的有铜川、西安(含西咸新区)、商洛、宝鸡、汉中和渭南6个市(区),分别超过目标任务3.50、3.09、2.78、2.23、2.18和2.14个百分点;安康、杨凌示范区、咸阳、延安和榆林5个市(区)分别超过目标任务0.25、0.11、0.04、0.02和0.02个百分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陕建发〔2020〕19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发挥专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全省建设工程专家论证、评优评奖、督查检查、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工作有序开展,决定对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成员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工作的人员。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省厅(陕建质发[2017]61号)文件已入库的专家需重新申请。
二、专业类别1.工程质量类工程质量类专业分为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冶金、煤炭、有色、石化、电力、水利水电等。
2.施工安全类施工安全类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工程检测类工程检测分为见证取样类(含土建原材料、安装原材料、市政原材料进场检测等专业)和专项检测类(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安装功能性、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和轨道交通等专业)。
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

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科学技术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号)要求,为加快我省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做好省级星创天地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星创天地是指在我省范围内创办,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
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申请河南省星创天地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
(二)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
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三)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
具有建筑面积平方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实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年以上。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至少有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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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8.03.21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陕西省星创天地工作发展指引》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区县科技局组织本区县的星创天地建设主体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处。
联系人:麻恒86786633
附件:
1.《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提纲.doc
3.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doc
4.各市推荐指标表.doc
5.陕西省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doc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21日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文件政策精神,推动全省农业领域创新创业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陕西省星创天地工作发展指引》要求,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和韩城市科技局要按照《陕西省星创天地工作发展指引》要求,注重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依托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使星创天地建设与县域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成为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有效载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2.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
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
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4.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
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6.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
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星创天地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完善个性化的财税、金融、工商、知识产权和土地流转等支持政策;鼓励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初创企业。
7.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
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申报名额
为提升星创天地建设质量,杨凌示范区推荐3项,韩城市推荐2项,其余地市各推荐4项;同时,为促进贫困县区搭建平台,11个深度贫困县、佳县各推荐1项。
四、申报程序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和韩城市科技局按照《陕西省星创天地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星创天地建设主体认真填写《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和《陕西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方案提纲》(详见附件2),并于4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的省级星创天地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上报
至省科技厅。
电子版文件材料以“推荐地市+星创天地名称+基本信息表”和“推荐地市+星创天地名称+建设方案”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科技厅将对各市推荐上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考察,优秀的将被授予省级星创天地,并以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135****7101
省农村科技开发中心
联系人:史文青
联系电话:************,186****546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