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细则与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

煤矿防治水细则与煤矿防治水规定

条文

煤矿是中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同时,煤矿也是危险的行业,煤矿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面临较大风险。其中,煤矿防治水工作是保障矿井安全以及环保工作的关键。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是确保煤矿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法律准则。

首先,我们来了解煤矿防治水细则的内容。煤矿防治水细则着重强调防治水的重要性,为此,制定了完整的防治水规划。总体来说,煤矿防治水细则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防治水规划。在煤矿建设时,需要制定详细的防治

水规划,考虑矿井周围的地形,水文地质等因素,确保矿井的防治水目标能够实现。防治水规划应该起到预防控制、治理整治、综合管养的综合作用。

2.做好矿井废水管理工作。煤矿废水是污染环境和破坏生

态的主要渠道之一。煤矿应该采取防治水的技术手段,把废水排放控制在环保指标范围内。此外,废水的建设和维护需要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完善的废水处理流程,确保排放的废水符合环保要求。

3.进行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煤矿有一个完善的水利设

施是非常重要的,在防治水时会用到大量的设施,如水库,管道等设施,都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例如,长时间不使用

的水管容易生锈,堆积泥垢,需要经常清理,以保证输送水质量。

其次,我们来了解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起草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规范煤矿防治水行为,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具体规定如下:

1.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方案。煤矿必须制定煤矿防治水方案,实行分类管理,严禁超标排放废水,做好污水集中处理和回用。

2.严格煤矿水资源的管理。煤矿水资源是非常宝贵的,为

了使其充分利用,严格管理必不可少。应该根据经济性和可行性,充分利用水资源,以减少浪费。

3.煤矿废水处理设施的规定。要求煤矿废水排放必须符合

环保指标,应建立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同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都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确保其工作效果。

总之,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都强调严格控制煤矿工业活动中水的质量和棚户区改造的水环境治理要求。煤矿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资源,但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进行环保工作,以保障环境和矿井的持续发展。

煤矿防治水细则

煤矿防治水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置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

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第六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下同)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七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在水害隐患情况未查明或者未消除之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第九条矿井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长期动态观测,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

煤矿防治水细则与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

煤矿防治水细则与煤矿防治水规定 条文 煤矿是中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同时,煤矿也是危险的行业,煤矿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面临较大风险。其中,煤矿防治水工作是保障矿井安全以及环保工作的关键。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是确保煤矿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法律准则。 首先,我们来了解煤矿防治水细则的内容。煤矿防治水细则着重强调防治水的重要性,为此,制定了完整的防治水规划。总体来说,煤矿防治水细则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防治水规划。在煤矿建设时,需要制定详细的防治 水规划,考虑矿井周围的地形,水文地质等因素,确保矿井的防治水目标能够实现。防治水规划应该起到预防控制、治理整治、综合管养的综合作用。 2.做好矿井废水管理工作。煤矿废水是污染环境和破坏生 态的主要渠道之一。煤矿应该采取防治水的技术手段,把废水排放控制在环保指标范围内。此外,废水的建设和维护需要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完善的废水处理流程,确保排放的废水符合环保要求。 3.进行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煤矿有一个完善的水利设 施是非常重要的,在防治水时会用到大量的设施,如水库,管道等设施,都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例如,长时间不使用

的水管容易生锈,堆积泥垢,需要经常清理,以保证输送水质量。 其次,我们来了解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起草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规范煤矿防治水行为,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具体规定如下: 1.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方案。煤矿必须制定煤矿防治水方案,实行分类管理,严禁超标排放废水,做好污水集中处理和回用。 2.严格煤矿水资源的管理。煤矿水资源是非常宝贵的,为 了使其充分利用,严格管理必不可少。应该根据经济性和可行性,充分利用水资源,以减少浪费。 3.煤矿废水处理设施的规定。要求煤矿废水排放必须符合 环保指标,应建立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同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都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确保其工作效果。 总之,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都强调严格控制煤矿工业活动中水的质量和棚户区改造的水环境治理要求。煤矿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资源,但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进行环保工作,以保障环境和矿井的持续发展。

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矿井水害防治责任体系 为了加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岗位和管理职责,确保防治水工作有序开展,矿决定成立防治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应技术人员专职负责防治水具体工作. 各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部室按其分工不同对防治水管理负有相应的责任. 一、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矿防治水工作。 二、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水害防治技术方案,对矿井防治水定期专门研究、解决水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监督并检查水害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生产技术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防治水具体业务技术的工作。 (一)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 (二)编制矿井中长期水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 (四)矿井防治水技术方案的编制和报批,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检查落实及质量验收; (五)矿井生产所需各类地质图件及地质说明书的编制。 四、安全检查部负责监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主要包括“雨季三防”的检查治理工作。 五、设备管理部负责井下排水设施、探放水设备的管理,负责矿井排水设备、探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等工作。

六、通风灭火部监管矿井灌浆及脱水情况,并适时进行统计、分析。通风灭火队负责各项水文地质探查及防治水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工程质量,同时对井上下注浆操作规程进行编制、报批和贯彻执行。 第二章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防止我矿在生产过程中水害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制度,加强矿井水患的科学管理,推动矿井安全有序发展,根据相关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技术部要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搜集、整理好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并建档保存,及时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二、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井下探放水方案、设计、技术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发放给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履行签字程序并留底。重大防治水方案、设计和技术报告应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必须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总工程师及有关领导批准。 三、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当年采掘生产计划进行水害因素综合分析,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矿审查通过后,于前一年12月底报集团公司审批。 四、生产技术部负责每月定点进行一次地表沉陷观测,将观测数据记录备案并分析,对塌陷严重的区域及时进行治理。 五、对于地质条件复杂、水文情况不清的区域,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六、矿井水仓新建、扩容,排水管路、设备的更新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设计,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需要. 七、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本矿井防治水工作,掌握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防治水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公司《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公司的各项矿井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和领导,总工程师主抓。地测部门是负责防治水业务和保安主要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矿长)领导及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具体防治水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水文地质中等偏复杂,应按要求配备2个专业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具体防治水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矿井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时严禁施工,要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在有突水危险的地区或采掘地点应加强观测掌握动态,发现突水征兆时及时停止采掘作业、分析原因、采取治理措施。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培训,增强抵御水灾能力。 第十条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科学研究和防治水技术攻关,注意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手段,提高防治水工作水平。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一条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结合本公司各矿的水文地质特征,地质 报告中把本公司两个矿井划分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井,各矿要按所属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 第十二条各矿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对水文地质条件进行深入研究,编制矿井

2020年煤矿防治水细则

2020年煤矿防治水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置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装备满足工作需求的防治水专业手艺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部队,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质。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第六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下同)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七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减少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和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我公司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煤矿、控股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其他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矿井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行政管理责任,主要负责本单位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及技术装备配备、专项资金落实和重要防治水设计、措施的审批等工作。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制定矿井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写防治水计划、审批防治水设计、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等工作。其他矿井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相应的防治水管理责任,主要负责组织防治水措施的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和资金落实等单项工作。 第五条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划分为复杂、极复杂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防治水管理机构,设专职地测副总工程师,配备3-4名经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毕业的防治水工作专职技术人员。建立专业探放水施工队伍,配足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探放水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的矿井应有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1-3名经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毕业的防治水工作专职技术人员。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局(公司)是指所属矿井有1/2(包括1/2)以上的矿井为复杂和极复杂型。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防治水规定 《防治水规定》是在现行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以下简称《规程》和《条例》)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前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治矿井水害。那么防治水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煤矿防治水规定。欢迎阅读!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一条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表2-1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分类依据类别 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含水层性质及补给条件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孔隙、裂隙、岩溶含水层,补给条件差,补给来源少或极少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孔隙、裂隙、岩溶含水层,补给条件一般,有一定的补给水源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主要是岩溶含水层、厚层砂砾石含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补给条件好,补给水源充沛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是岩溶含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补给条件很好,补给来源极其充沛,地表泄水条件差

煤业公司煤矿防治水实施细则

煤矿防治水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有效开展公司防治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所属煤矿均为整合重组技改煤矿主要存在地表水、井下老空水和局部承压水害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规定了煤矿防治水的详细实施办法,对《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Q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有涉及防治水的从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第三条公司及各矿防治水部门具体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学习、监督、实施。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着力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科学、管理到位”的公司防治水工作体系,形成“物探先行、钻探跟进、化探验证”的防治水管理体系Q严格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推广应用防治水工作的新技术、新方法,采用GPS地质填图、物探、化探等手段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全面查清本矿及周边水文地质情况,结合生产实测资料和工程计划规划进行综合研究,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做出科学地分析判断和评价。制定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做好防治水工作Q 第六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资料不清和采、掘前不探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的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查找原因,原因查不清不得恢复采、掘活动。 第七条各矿应当对参与生产建设的所有员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培训,保证从事井下工作的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所有参与防治水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参加专门的防治水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煤矿防治水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1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 - 3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 3 - 第二节基础资料......................................................................................................... - 5 - 第三章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 8 -第一节一般规定......................................................................................................... - 8 - 第二节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 9 - 第三节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 14 - 第四节井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 17 - 第四章井下探放水................................................................................ - 19 -第五章矿井防治水技术........................................................................ - 24 -第一节地表水防治 .................................................................................................. - 24 - 第二节顶板水防治 .................................................................................................. - 28 - 第三节底板水防治 .................................................................................................. - 30 - 第四节老空水防治 .................................................................................................. - 32 - 第五节水体下采煤 .................................................................................................. - 34 - 第六节防隔水煤(岩)柱留设.............................................................................. - 38 - 第七节防水闸门与防水闸墙.................................................................................. - 39 - 第八节注浆堵水....................................................................................................... - 41 - 第九节井下排水系统.............................................................................................. - 43 - 第六章露天煤矿防治水........................................................................ - 46 -第七章水害应急处置............................................................................ - 47 -第一节应急预案及实施.......................................................................................... - 47 - 第二节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 49 - 第八章附则 ............................................................................................ - 50 -附录一含水层富水性及突水点等级划分标准..................................................... - 54 - 附录二矿井水文地质图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 55 - 附录三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 - 60 - 附录四安全水头值计算公式.................................................................................. - 62 - 附录五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 63 - 附录六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 - 64 -

煤矿防治水规定规范管理细则

煤矿防治水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平安,根据?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平安规程、规*、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展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顿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平安地点,采取有效平安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展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

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根底资料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一条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煤矿防治水细则》与《煤矿防治水规定》条文

《煤矿防治水细则》与 《煤矿防治水规定》 条文变化 前言 《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防治水细则》“合编版”读本中红色加粗的是《煤

矿防治水细则》(以下简称为细则)新添加符号、文字;带删除线的是虽然存在于《煤矿防治水规定》(以下简称为原规定)中,但却被细则删掉的符号、文字;染黄色的是被闫鹏飞认为细则中遗漏的符号、文字,蓝色加粗的是闫鹏飞添加的注解及简要点评(提示:仅代表个人观点),染浅绿色的表示细则与原规定内容虽然一样,但语句顺序略有不同。黑色的是原规定和新细则共有文字。也就是说按顺序只读黑色的和带删除线的文字就是原《煤矿防治水规定》,只读黑色的和红色加粗的文字即为新颁发的《煤矿防治水细则》。“合编版”读本清楚地显示出了专家们编制细则时,对原规定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思路。详细阅读“合编版”读本有助于对细则的深刻理解。细则确实有不少亮点,凝聚了众多专家的智慧,我向他们表示敬意。 细则对原规定条款合并2条、拆分2条、新增28条、废弃7条、全面改写13条,更多的是局部修改。 原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合并修改后,形成了细则第十六条;原规定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合并修改后,形成了细则第一百零六条; 原规定第三十条拆分成了细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原规定第一百零九条拆分成了细则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 细则新增条款:第三条第二段、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八条第(六)款、第九十条后两段、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五)款、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二十一条。 细则废弃原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段、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细则全面改写:原规定第八条对应细则第八条、原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段和第二

煤矿防治水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 - 3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 3 - 第二节基础资料 .................................................- 5 - 第三章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 8 -第一节一般规定 .................................................- 8 - 第二节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 9 - 第三节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 13 - 第四节井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 17 - 第四章井下探放水..................................... - 19 -第五章矿井防治水技术................................. - 24 -第一节地表水防治 ..............................................- 24 - 第二节顶板水防治 ..............................................- 28 - 第三节底板水防治 ..............................................- 30 - 第四节老空水防治 ..............................................- 32 - 第五节水体下采煤 ..............................................- 34 - 第六节防隔水煤(岩)柱留设 ....................................- 38 - 第七节防水闸门与防水闸墙 ......................................- 39 - 第八节注浆堵水 ................................................- 41 - 第九节井下排水系统 ............................................- 43 - 第六章露天煤矿防治水................................. - 45 -第七章水害应急处置................................... - 47 -第一节应急预案及实施 ..........................................- 47 - 第二节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 49 - 第八章附则........................................... - 50 -附录一含水层富水性及突水点等级划分标准 ........................- 54 - 附录二矿井水文地质图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 55 - 附录三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 ....................- 60 - 附录四安全水头值计算公式 ......................................- 62 - 附录五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 63 - 附录六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 ..............................- 64 -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