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文化文物统计报表专业指标解释

文化文物统计报表专业指标解释
文化文物统计报表中的专业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劳动者报酬:反映劳动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
包括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2. 生产税净额:反映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即税金支出减补贴收入的余额。
生产税指政府对产业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等,而生产补贴则是政府对产业机构的单方面转移支出,如政策性补贴等。
3. 固定资产折旧:反映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该指标反映固定资产在当期的转移价值。
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机构以实际提取的折旧费为准,不计提折旧的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机构则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虚拟折旧。
4. 营业盈余:反映产业机构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这些指标是文化产业统计中重要的专业指标,用于衡量和评估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
在实际应用中,它们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以支持决策制定、资源配置和市场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企业统计月报表指标说明

企业统计月报表指标说明一、工业总产值1、指标解释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的工业产品总量。
2、计算原则(1)工业生产的原则工业总产值是将成千上万种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和劳务进行同一量度相加的唯一标志。
因此,凡是企业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均应包括在内,不能有所遗漏,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原则以企业最终产品计算产值,不允许在同一企业内部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亦即不能将工业企业一种产品的各生产环节,各个车间生产的产品价值简单相加,从而造成同一种产品的价值在企业内部的重复计算。
二、增加值1、指标解释增加值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在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既包括物质产品和物质性服务生产部门,也包括非物质性服务生产部门。
2、核算方法:采用收入法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本计算方法同样适合工业增加值的计算)(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得的全部报酬。
劳动者范围:既包括本企业单位的职工,也包括从本企业单位获得报酬的临时人员,如冬季取暖临时聘用的锅炉工、临时搬运工等。
报酬的范围: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货币性收入,包括企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收入,包括企业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还包括居民自产自用于生活消费的货物价值;三是企业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企业单位为劳动者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待业、退休、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
另外,对个体活动来讲,其所有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不易分开,在增加值计算时,这两部分一并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
(2)生产税净额:即除去所得税之外的其他所有税金之和(是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的差额)。
生产税:是指政府对企业单位生产、销售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等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

(5)购进金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购 进的、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各种能源的 金额。以购货发票上的总金(含增值税) 计算。 该指标的统计原则、范围与购进量相同。
填报时请注意: ◆购进金额的计量单位是“千元” ◆购进金额的计量单位是“千元”; ◆购进金额含增值税; ◆注意审核购进单价 购进单价=购进金额/ 购进单价=购进金额/购进实物量
3、数据精度、报告期别和填报范围
(1)本表指标均保留两位小数; (2)报告期别:年报、季报和月报; (3)填报范围: 年报和季报的填报范围是辖区内年主营 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的法人工业企业; 月报的填报范围是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 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 企业。
(11)参考折标系数:该指标是反映单位某 11)参考折标系数:该指标是反映单位某 种能源的实际热值与单位标准煤热值 (7000千卡)的比值,用于计算企业的能 7000千卡)的比值,用于计算企业的能 耗合计。报表中给出的是参考值,对于有 实测条件的企业,应该使用实测值。 “其他燃料”、“生物质能”、“工业废 其他燃料” 生物质能” 料”、“城市固体垃圾”的折标系数请各 城市固体垃圾” 使用单位填报实测的数值。
填报时请注意: ◆折标系数仅用于计算“能源合计” ◆折标系数仅用于计算“能源合计”,报表 中的其他指标,如:每一品种的购进量、 消费量、库存量等都必须填报实际数据, 而不是折成标准煤的数量。
(14)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方法: 14)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方法: 非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指报告期内工业企 业的能源消费量合计扣除回收利用合计的 数量。 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 的能源消费量合计扣除能源加工转换产出 合计和回收利用合计的数量。 注意:该指标填报口径从原来的“ 注意:该指标填报口径从原来的“工业生 产消费-能源加工转换产出”改变为“ 产消费-能源加工转换产出”改变为“消 费量合计-能源加工转换产出” 费量合计-能源加工转换产出”
电力系统统计报表中指标解释

主要指标
4.发电量
发电量是指电场(机组)在报告期内生 产的电能量。
主要指标
5.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报告期发电量与发电设备平均容量的比 率,是反映发电设备时间利用水平的指 标。计算公式为:
发电设备平均
发电量(千瓦时)
利用小时(小时)= 发电设备平均容量(千瓦)
主要指标
6.发电设备平均容量
发电机组在报告期内按日历小时平均计算 的容量。如在报告期内发电机组无增减变 化时,则发电设备平均容量等于期末发电 设备容量。发电设备平均容量应按下述方 法计算:
状态转变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
计划停运转为非计划停运:在检修过程中发生影 响运行的设备损坏时,以计划检修工期终止日 期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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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3、机械故障
指风力机因塔架、机仓、偏航机构、传 动系统(齿轮箱、主轴、连轴器)、变 浆机构、叶尖传动机构、叶轮(叶片和 轮毂)等故障造成的机组停运。
主要指标
4、控制系统故障
指风力机微机控制器、小电机、控制和 信号电缆、各种传感器、二次保险和空 气开关、PT、CT和变压器等故障造成 的机组停运。
主要指标
18、 可用系数(%)
可用系数= 可用小时 统计期间小时
100%
故障分类
1、液压故障
指风力机液压站、联接管路、液压缸、 蓄能器及油箱等故障造成的机组停运。
主要指标
2、电气故障
指风力机主空气开关、可控硅、旁路接 触器、发电机、母线及主电缆、补偿电 容、接触器和主回路保险等故障造成的 机组停运。
主要指标
15.综合厂用电量 综合厂用电量即电厂全部耗用电量。 综合厂用电量 = 发电量 + 购网电量 - 上网电量
劳动情况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人力资源统计指标解释一、劳动情况统计报表指标解释1、单位从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统计中不包括下列人员:⑴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⑵从单位领取原材料,在自己家中进行生产的家庭工。
⑶发包给其他单位半成品加工、装配、包装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发包给其他单位的拆洗缝补、房屋修缮、装卸、搬运、短途运输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其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的农村搬运队、建筑队的人员等。
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有计划从农村就近招用,参加铁路、公路、输油输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程结束后立即辞退,不得调往新施工地区的民工。
⑸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实习生。
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⑺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
长期职工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岗职工。
临时职工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岗职工。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指单位的在岗职工中,现仍保留农村户籍关系的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指未作在岗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
4、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 内部退养职工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退出工作岗位,并办理了内退手续,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职工。
5、职工指在单位工作,以工资为生活费主要来源的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6、本年增加人数指在报告期内,本单位招收、录用和调入的全部从业人员。
人才统计报表及其指标解释

人才统计报表及其指标解释第一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表一、统计范围与统计对象本表统计国有、集体事业单位中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任用、聘用手续,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有职称的工人)。
二、统计依据与分工1、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原则上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负责。
2、对管理人员的统计,原则上按职务进行划分,‚就高不就低”。
在两个及以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兼任职务的人员,原则上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按最高职务统计。
负责统计填报的单位,要主动与其他兼职单位联系,以防止重统。
3、按照单位的隶属关系,对人员进行分系统分层次统计。
4、已到新单位任职,但其工资关系暂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由其新任职单位按其新任职务进行统计。
5、按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进行统计解释。
三、报告期表中存量数字统计截止时间为本年的12月31日。
人员的增加、减少和晋升等动态数字的统计起止时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填报要求1、各事业单位法人单位填报本表。
2、各填表单位在填报时要认真核对人员原始登记材料,确保基础数据完整、准确。
特别要注意审核信息项目的选择是否准确,表内数字是否齐全,相互关系在逻辑上是否正确等,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基层表中所反映出来的统计数字的异常变化等情况,要注明原因。
3、各单位上报的基层表要经单位领导审核并签名、加盖公章。
五、主要指标解释●第一表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1、隶属部门: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类工作部门,为3位数字,按单位的工作业务分类。
代码中未列出的部门可填写业务相近的部门代码。
合署办公或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机构,以业务为主的一方机构进行填报。
2、登记注册类型: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
●第二表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基本情况本表统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指在中国境内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下表同)。
统计劳动工资年报表指标解释

统计劳动工资年报表指标解释主要指标解释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2、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3、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4、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重点指标区分: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医院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附件三指标解释一、门诊指标1、总诊疗人次数: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统计界定原则为:①按挂号数统计,包括门诊、急诊、出诊、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人次。
患者1次就诊多次挂号,按实际诊疗次数统计,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②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赴外出诊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
4、家庭卫生服务人次数:指医生赴病人家庭诊疗人次数。
5、健康检查人数:指在院内、院外进行的全身健康检查人数,不包括单项健康检查人数。
6、门急诊病人抢救人次数:按实际抢救人次数进行统计。
病人有数次抢救,最后1次抢救失败而死亡,则前几次抢救计为抢救成功,最后1次为抢救失败。
7、门急诊病人抢救成功人次数:急危重病人经抢救后,治愈、好转或病情得到缓解者,视为抢救成功。
8、门急诊死亡:指医生在门急诊处理中抢救无效而死亡者,不包括观察室死亡人数。
9、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对诊断暂时不够明确的病人或经抢救处置后病症必须留住观察的病人的统计。
10、预约挂号人次:指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进行预约挂号的人次数。
二、住院指标住院医疗服务有关指标解释与《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一致,依据《住院病案首页》进行统计。
1、入院人数:凡经过门诊、急诊医师同意住院,签发住院证并办理入院手续者;由于病情危急,虽经门、急诊医师签发住院证,但来不及办理入院手续已经先进入病房或手术室者均计为入院人数(不应以住院是否满24小时作为标准)。
2、入院病情:指对患者入院时病情评估情况。
将“出院诊断”与入院病情进行比较,按照“出院诊断”在患者入院时是否已具有,分为: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在每一出院诊断后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①.有: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就已明确。
例如,患者因“乳腺癌”入院治疗,入院前已经钼靶、针吸细胞学检查明确诊断为“乳腺癌”,术后经病理亦诊断为乳腺癌。
②.临床未确定:对应本出院诊断在入院时临床未确定,或入院时该诊断为可疑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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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统计报表指标解释(一)企业基本情况(电软统企1表)企业基本情况表是软件产业统计报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企业的各种经济属性特征,其主要作用在于利用标识库中的各种属性指标,对企业进行不同分类,从而便于通过计算机进行各种数据处理,取得大量系统的详细资料,以满足各级领导和经济管理部门分析研究与指导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工作的需要。
1.企业基本情况表的构成企业标识库主要由“企业法人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登记注册类型;行业;控股经济;出口基地;软件园区”等代码构成。
企业法人代码:□□□□□□□□—□2.企业基本情况表的填报方法软件产业所属企业的标识代码(35位)应由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填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上报。
(1)企业法人代码(9位):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企业法人代码共有9位,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软件企业填报时,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规定的“法人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后九位填写。
(2)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代码》中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代码(3)企业工商登记类型代码(3位):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统一规定。
即:企业按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工商执照》上所注明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填写。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4)行业代码(5位):企业标识库中的行业码由五位码组成,每个企业必须有一个行业代码,该行业代码的归属是以本企业研发生产的主要产品为依据,并严格按照下列《软件产业行业分类目录及代码》的规定填写。
软件产业行业分类目录及代码(5)地区(市)代码(2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自定。
地市代码地市代码广州01 中山12深圳02 江门13珠海03 佛山14汕头04 茂名15潮州05 湛江16韶关06 阳江17清远07 肇庆18梅州08 河源20惠州09 汕尾21揭阳10 云浮22东莞11(6)单列市代码(1位):指国家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的代码。
即:深圳市为“5”。
除以上单列市以外,省会城市广州市填“A”。
其它城市免填。
(7)单列企业(集团)代码(2位):指由省及省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填报。
除下列部级以上企业集团及其紧密型成员单位按下列相应代码填写外,其它企业集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负责编号填写。
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代码(8)控股经济代码(3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5]79号,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设立“控股经济代码”。
控股经济代码是以法人企业作为分类对象,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分类,并按出资人对企业的控股程度,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①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公有绝对控股经济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国有、集体的,则按国有绝对控股处理。
②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各企业要严格根据国家规定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按照下列“代码表”中的代码填报。
控股经济代码注意.其中110、210、220、230等四个代码不用填写,由采用计算机汇总处理生成。
(9)出口基地(2位):是指由发改委、原信息产业部和商务部联合批准的6个国家软件出口基地。
凡属以下软件出口基地内的软件企业,按表中相应“代码”填写。
非上述软件出口基地的企业免填。
软件出口基地和代码表(10)软件园区代码(2位):是指原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的“计高技[2001]2836号,关于印发《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批准建立的软件园区。
凡属以下软件园区内的软件企业,按表中规定的相应“代码”填写。
非上述软件园区内的企业免填。
软件园区名称及代码(11)自定义代码1、自定义代码2 (4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主管部门自行规定填写内容。
3.企业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及说明A.企业名称:企业以年末的企业名称为准,原则按企业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写简称。
凡企业名称更名,而公章暂未换的,可用旧公章代替,但必须在本栏内予以说明。
有的企业有几个企业名称和公章,应该在第一名称后填写第二厂名或第三厂名。
B.企业法人代表:指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如有特殊原因可填企业现负责人。
C.母公司法人代码:有母公司的子公司,务必要正确填报其母公司的法人代码。
D.邮政编码:按企业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填写。
E.企业开业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F.企业地址:按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的地址填写。
应包括乡(区、镇、街)名称和门牌号。
如果本企业所属的若干个分公司或分厂设在不同的地址,以总厂部所在地的地址为准。
G.填表人姓名:指填制本表的统计员姓名。
H.电话号码:按本企业电话号码总机或单位综合统计所在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填写。
I.传真号码:有传真电话的企业填写本单位传真电话号码。
J.电子邮箱(E-mail):指本企业在互联网络上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
K.企业主页地址(HTTP):指本企业在互联网络上注册的企业域名。
L.软件企业认证号及认证机关:经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认证的软件企业的认证号及认证机构的名称。
M.系统集成认证号及认证机关:经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认证的系统集成认证号及认证机构的名称。
N.CMM/CMMI认证级别、认证号及认证机关:经CMM/CMMI认证机构认证的软件企业的认证级别、认证号及认证机构名称。
O.ISO9001质量认证号及认证机关:经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证的软件企业的认证号及认证机构的名称。
P.企业有无设立研发机构:在相应的“□”内打“√”表示。
4.有关统计范围的解释及说明(1)软件产业统计调查单位的确定:独立核算法人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企业,即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A.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C.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单独编制财务决算报表。
(2)软件统计调查单位有关填报问题的规定:由于软件产业在我国是新兴产业,软件统计工作在实际操作时遇到的问题较多,为了保证统计口径一致,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第一、以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作为划分独立核算单位的基本条件,凡是分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及各成员单位,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企业下属单位,都应分别确定为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遵循“统计在地原则”,即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在外省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员单位或下属企业,均应以独立核算单位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对不具备有法人资格的成员单位或下属单位,应归入集团公司或企业集团内统计。
(3)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软件企业为划分对象。
根据资产组织形式,企业(单位)组织类型分为以下几种:①内资企业:是指国内投资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独资、联营、股份制、合资、合伙等形式投资设立的经济组织。
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及其他内资企业。
A、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B、集体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C、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引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D、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E、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除以上国家独资公司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F、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G、私营企业:是指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H、其他内资企业:是指上述企业(单位)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②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内地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组织。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四种形式。
A、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B、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