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的通知(2007年12月26日)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软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1.凡列入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均须按要求结项,结项情况将作为科研诚信内容供以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时进行参考;2.结项时间应以计划项目申请书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一般不得拖延;3.结项应按照计划项目申请书确定的任务进行,项目在结项时必须有研究成果(在公开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或领导批示或专著);4.结项材料按以下内容提供:①软科学研究报告合订本一份。
包括《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表》、《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3000-4000字左右的精华版)以及发表的论文、领导批示、成果运用情况或专著;②软科学研究报告合订本的电子版;③《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④装订规格:210mm×297mm(A4纸),与左侧装订成册。
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联系方式、所在单位、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填报日期。
侧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主持人。
1.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略)2.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表(略)——结束——。
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项目申请书

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申请书
(软科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推荐部门(签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制
填报说明
1.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申报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必须填报《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申请书(软科学)》。
2.“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应认真填写,表述准确,实事求是。
其中引用的名称、数据等内容均应标明出处,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明全称。
3.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申报处理。
4.若项目申报者有合作单位,请填合作单位概况,且必须在“申请书”后附合作协议(合同)。
5.“申请书”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相关技术文献等材料应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6.“申请书”打印规格统一使用A4纸,4号宋体字,书籍式装订成册。
二、项目的立项依据和意义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创新点、主要研究目的和内容
四、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
五、预期成果
六、项目参加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情况不再填写,参加人员不超过6人)。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

附件1《河南科技年鉴编纂大纲》《河南科技年鉴》是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主办的地方科学技术综合性年鉴,是反映河南省科技管理,科学研究、普及,科技开发等科技工作的权威性、资料性工具书。
其编辑宗旨是全面系统地记载河南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科技最新成就、重大事件以及发展趋势,为社会各界了解河南的科学技术活动,提供丰富翔实的资料。
《河南科技年鉴》于1983年创刊,每年出版一卷,2015年为第32卷。
年鉴采取分类编纂法,以部类为单元,以条目为表现形式。
本卷年鉴共设20大部类:“科技政策与体制改革”、“科技计划与经费”、“科技投入”、“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农业科技进步与科技扶贫”、“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科技人才开发”、“对外科技合作”、“科技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科技信息与宣传”、“科技管理机构”、“领导讲话”及“重要科技活动”等。
年鉴所用稿件,由省科技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省辖市科技局,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提供。
年鉴编纂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供稿和编纂过程中,有关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细致收集和整理材料,力求全面、系统、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符合年鉴的编纂要求和标准,为了使《河南科技年鉴》编纂规范,特提供此编纂大纲。
一、科技政策与体制改革本年度发布的有关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1.国家和省里出台的科技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号、文件内容、制定文件单位及发布时间。
2.省辖市科技政策性文件。
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号、内容提要、制定文件单位及发布时间。
年鉴不再刊登全文。
3.科技体制改革的任务、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及进度情况。
4.开发性科研机构的改革情况。
内容包括:已完成企业化转制的科研机构数量;进入企业、大专院校数量;内部结构调整情况;产权制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财务制度改革情况;科技体制改革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等。
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附件xx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按照集中结项通知的时间要求及时在网上填写结项报告。
二、验收通过项目的结项报告在线打印,于左侧胶装成册,报送2份。
三、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下列成果之一,即达到结项要求。
1、重大、重点软科学项目应围绕应用单位的需求开展研究,须有应用单位的采纳应用证明(结项时须提供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费决算报告书和项目支出明细账)。
2、研究成果是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调查研究等的,应有省级或市厅级党政领导的批示,批示内容应体现该研究成果具有决策咨询参考价值。
研究成果是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调查研究等的,其主要研究成果形成省级(含)以上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的。
3、财政经费支持和会计专题项目,研究成果是论文的,项目负责人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发表的论文应注明“xx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没有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省部级一级期刊以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发表的论文应注明“xx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4、研究成果是专著的,可以是独著或合著,应注明“xx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5、研究成果是成果应用的,应被厅级(含)以上单位借鉴采纳,并形成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等或阐明具体的借鉴采纳内容及成效(附佐证材料,如文件、工作方案等)。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项目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填写《xx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项目承担单位盖章,结项时报送原件。
五、项目需要延期结项的,应填写《xx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六、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一)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二)对原《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三)研究报告重复率大于等于20%;(四)研究报告、发表期刊质量过差、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五)暂缓结项的项目须在不迟于下一年第二次集中结项前提交结项报告,未通过或逾期不提交结项报告的;(六)经费使用不合理合规,和项目完成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七)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项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6.03•【字号】豫政办[2000]58号•【施行日期】200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0]58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六月三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1、将原省计划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技术监督局分别承担的有关科技“三项费”管理职能,划入省科学技术厅归口统一管理。
2、将原省计划委员会研究制定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制定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职能,交给省科学技术厅。
(二)划出的职能将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承担的河南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交给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承担。
(三)下放的职能1、将由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中一般项目的评选、论证、评议、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市场的一般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2、将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的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交给省直有关部门、市地、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3、将全省软科学研究中一般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将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工作,交给有关部门或市地承担。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科学技术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全省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推进科教兴豫战略的实施;研究全省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关于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项的说明

关于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项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加强软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
1.凡列入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均须按要求结项,结项情况将作为科研诚信内容供以后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进行参考;
2.结项时间应以计划项目申请书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一般不得拖延;
3.结项应按照计划项目申请书确定的任务进行,其中指令性计划(有经费)项目在结项时必须有研究成果(在公开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或领导批示或专著);
4.结项材料按以下内容提供:
①软科学研究报告合订本一份。
包括《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表》、《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3000-4000字左右的精华版)以及发表的论文、领导批示、成果运用情况或专著;
②软科学研究报告合订本的电子版;
③《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一份;
④装订规格:210mm×297mm(A4纸),与左侧装订成册。
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联系方式、所在单位、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填报日期。
侧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主持人。
附件:1.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
2.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表
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2008年1月1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豫科项〔2023〕43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豫科项〔2023〕43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加快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0月31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13日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科技资源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按照“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整合、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注重绩效,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1.支持省实验室建设。
对省级层面布局的嵩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经费支持;对各地政府主导创建的省实验室,根据各地政府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研发补助。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2.支持创建(重组入列)国家级创新平台。
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持续支持。
将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最高限额由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3.支持改造提升现有省级创新平台。
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建设的省级研发平台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稳定支持。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4.支持凝练一流课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1.12.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拟支持项目的公示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豫科〔2014〕137号)要求,现对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2日—12月2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科技攻关):0371—86561692
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软科学研究):0371—65907334
厅机关纪委:0371—86561631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