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中青发[2008]19号【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发布日期】2008.06.20【实施日期】2008.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2008年6月20日中青发[2008]19号)一年来,各行业、各地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创建,继续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职业青年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一大批优秀青年集体的涌现。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过对各地申报的候选单位严格考核和集中公示,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部等328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轿车厂总装车间等1957个青年集体为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准予原福建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轧制班等133个青年集体更名并予以继续认定;河北省武安市九龙商贸有限公司等60个单位由于自然条件不符、单位改制或其他原因而未通过审核,不再继续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工作岗位上切实弘扬良好的职业文明,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
希望各级团组织创新活动内涵,丰富活动内容,加强科学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广大职业青年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7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2.2007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金融系统)3.更名且被继续认定为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名单4.不再继续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名单附件1:2007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部北京京仪集团京仪世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电子材料与设备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北京市第十七中学英语教研组天津冶金集团冷轧薄板厂轧钢作业线乙班天津隆兴集团寰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会计柜组天津8890家庭服务网络中心河北省中钢邢机加工五分厂电工班河北省省级财政支付中心河北省衡水市烟草公司电访中心山西省华夏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山西省榆次区会计核算中心山西省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临汾市琛士通公路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公路煤焦交易大厅山西省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线桥工程分公司机械化养路工程段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兵器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液压机械厂402车间数控大件加工段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水资源管理处节水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内蒙古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查布嘎车务段草原巾帼号车队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台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辽宁省盛京银行营业部辽宁省锦州市商业银行上海路支行辽宁省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一分厂02号机组辽宁省朝阳市城市信用社营业部吉林省长春世界雕塑公园青年职工服务组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管理办公室吉林省白山市林业局三道沟国营林场公益林管护办公室吉林省集安市宏达城市信用合作社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东北虎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一中学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工商局注册大厅上海市杨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待服务大厅上海烟草(集团)上海卷烟厂二车间日班电工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西路支行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液压泵厂李斌班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财政局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江苏省如皋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如城信用社江苏省秦淮新河闸管理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会计核算中心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环保局三溪环境管理所浙江省绍兴市高级中学高三C学部浙江省丽水市农科所农业智能化快繁中心浙江省浙能公司台州发电厂运行部7(8)号机组集控中心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销售兑奖中心安徽省巢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安徽安港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房务部安徽省安庆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安徽中汽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福建省厦门思明区工商局注册管理科福建省泉州商业银行惠安支行福建省漳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福建省南平延平区检察院公诉科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语文教研组江西省南昌市商业银行营业部江西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江西省抚州崇仁县城市管理局江西省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江西省景德镇三龙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山东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山东省威海市商业银行文登支行山东省德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才服务中心河南省周口市财政支付中心河南省濮阳市契税征收管理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财政支付中心河南省义煤集团跃进煤矿机修厂河南省中铁十五局集团南京工程指挥部湖北省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4800新闻纸生产线湖北省荆州市国库收付局湖北省大冶市国库支付中心湖北省广水市财政局财会核算中心湖北省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城区国土资源所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一部湖南省株洲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稽查大队湖南省龙山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湖南省宜章县会计核算中心湖南省望城县坪塘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广东省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调度室广东省中建三局股份钢结构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部“0066青年文明号”机调组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工伤保险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站式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会展服务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档案局管理科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冷加工厂曲轴工段车拉一精磨海南省海南铜锣湾拍卖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政管理处路灯组海南省澄迈县人才劳动力市场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政教处海南省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客服中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四川省自贡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四川省遂宁市明星康年大酒店四川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国窖班四川省华蓥山广能集团绿水洞媒业公司青安岗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杨家坪车站重庆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行政服务大厅重庆市嘉陵集团技术中心研究室一所设计一室重庆市黔江区财政票据管理和收费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商业银行花溪支行营业部贵州省遵义会议纪念馆宣教部贵州省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屋基矸石发电厂主控室贵州省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磷肥厂机修分厂贵州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061基地国营3651厂电机工程部云南省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管理所供水管网维修调度中心云南省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中心胶囊组云南省云天化集团云南盐化昆明盐矿盐硝分厂云南省云南煤化集团云维公司沾化分公司净化工艺一班云南省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一厂三车间二工段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管理局大修所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前厅部陕西省烟草公司西安尚德大厦甘肃省兰州兰石集团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全焊车间甘肃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动力厂运行车间整流所甘肃省兰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甘肃省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集控运行三值青海省多巴劳动教养管理所青海省西部矿业百河铝业公司动力车间运行一工段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拖拉机养路费征收稽查站宁夏回族自治区民航宁夏空中交通管理分局技术保障部气象服务室宁夏回族自治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西大滩洗煤厂洗煤车间集控班宁夏回族自治区神华宁夏集团石沟驿煤业公司机电队充电室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神新公司铁厂沟煤矿综采二区生产一班新疆乌鲁木齐市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南郊客运站新疆八刚物业管理分公司配餐部炼铁配餐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新湖农场物资供应中心物资科中央办公厅毛主席纪念堂管理局宣教处宣传科中国外文局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技术部中国出版集团新华书店总店信息中心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穿黄工程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处国家安全局八局四处国家物资储备局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五七处泵工输油班国家物资储备局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七七处物管科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八三七处业务二部附件2:2007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金融系统)央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信贷政策管理科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经常项目管理处出口收汇管理科中国人民银行黄骅市支行国库会计股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科技处软件科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科技科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营业部国库科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青铜峡市支行中国人民银行特克斯县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资本项目管理处投资管理科南昌印钞厂胶印车间甘锋豪机台上海造币厂二车间压印甲班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机构一处中国民族证劵有限责任公司鞍山人民路证卷营业部上海证监局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劵交易所系统运行部保监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日照市东港支公司岚山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新泰支公司新汶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枣庄市中支公司综合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河源市分公司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分公司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北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市通渭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武威市古浪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白银市分公司理赔客户服务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杏林支公司。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进一步动员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三、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业精神,树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基本条件五、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4.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6.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2.02.22•【文号】中青办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青办发〔2022〕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经共青团中央书记处批准,现将《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22年2月22日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1月26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2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活动由共青团联合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旨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于融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各行业一线青年,主要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窗口”行业和单位开展,弘扬职业文明、引导岗位建功、建设先进集体、培育青年人才,是一项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升共青团特别是基层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集体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过程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理念,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具有过硬政治素质、高尚职业道德、高超职业技能、优良工作作风、突出岗位业绩的集体。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一般分为全国、省、地市三个等级(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等级,中管企业、中管金融机构评定的青年文明号按省级青年文明号管理)。
县区、基层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创建评选等工作。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06.04.26•【文号】中青办发[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4.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的通知(中青办发[2006]1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为了贯彻《关于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的意见》[中青发(2006)2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团中央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
分工方案根据近年来各部门在城市社区开展的志愿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工作要求制定,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战线的工作职责,合力推进。
现将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制定当地的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工作计划和分工方案。
附件: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06年4月26日附件:团中央相关部门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工方案一、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进一步深化“真情助困进万家”、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等原有工作项目,继续扩大和发挥青年中心“爱心超市”的影响,服务社区孤老病残和下岗失业等生活困难群体特别是社区困难青少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上的帮助。
坚持“一助一”、“多助一”等长期结对服务方式,在社区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
(社区和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学校部、青工部负责)二、积极倡导并组织社区互助。
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线运行的通知》

关于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线运行及组织开展创建集体网络报备的通知各青年文明号:接到团区委转发的团中央《关于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线运行及组织开展创建集体网络报备的通知》(见附件1),请按通知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各青年文明号集体登录系统(网址:/User/)的编号(即用户名)及密码见附件2,请登录后自行修改密码,并完善本集体的网络报备信息,新一届次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范围将限定在通过网络报备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之内。
未尽事宜请与桂林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冯晓霞电话:2888862 2883152邮箱:glqnwmh@。
共青团桂林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2011年10月24日附件1:关于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上线运行及组织开展创建集体网络报备的通知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为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促进青年文明号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会议和《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对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现已正式上线运行。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级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应做好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的学习使用工作(《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使用操作说明》已在全国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公布),组织好拟申报新一届次地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网络报备工作。
新一届次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范围将限定在通过网络报备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之内。
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包括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已参与1年以上创建工作的新命名省(部)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省(部)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地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网络报备参照执行。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1年10月11日附件2桂林市各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登录编号及密码34。
青年文明号细则(5部分)

第一部分“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规范、持久地开展,提高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实践诚信、文明服务的职业素养,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弘扬良好信用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车间、班、组、队)、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组织发起,与有关行业和部门联合实施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建功活动。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重点在油田勘探、开发、油建、运输及社区服务、通讯、电力、医疗等窗口行业中开展。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油田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着眼于倡导行业文明新风,营造健康向上的胜利企业文化,着眼于创造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的外部环境,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合法利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青年文明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二)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三)创建氛围浓厚,全体成员须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熟练背诵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熟悉服务承诺内容。
青年文明号细则(5部分)

第一部分“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规范、持久地开展,提高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实践诚信、文明服务的职业素养,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弘扬良好信用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车间、班、组、队)、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组织发起,与有关行业和部门联合实施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建功活动。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重点在油田勘探、开发、油建、运输及社区服务、通讯、电力、医疗等窗口行业中开展。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油田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着眼于倡导行业文明新风,营造健康向上的胜利企业文化,着眼于创造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的外部环境,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合法利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青年文明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二)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三)创建氛围浓厚,全体成员须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熟练背诵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熟悉服务承诺内容。
青年文明号相关内容

青年文明号相关内容什么是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自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
“青年文明号”简介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共青团组织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而实施的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贡献。
1994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为"青年文明号"亲笔题词,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广大青年。
七年来,这项活动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加强管理、完善机制等切实措施,取得了广泛的认同,产生了极大的综合效益,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
目前,活动在30多个行业、500多万个青年集体中展开,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3000多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0000多个,地市级青年文明号11万多个。
实践证明,青年文明号活动有效地把握了职业道德建设的本质规律和内涵特点,开辟了新时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崭新途径,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职业文明建设中的一道绚丽的风景线。
联手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成为行业管理行为。
青年文明号活动从一开始就是走社会化的发展道路,采用分行业下文的方式启动的。
目前,团中央已经联合国家22个部委组成了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并分别与17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专门文件,召开了专门会议,金融、公安、公交、铁道、交通、邮电、卫生、税务、民航、旅游、工商、内贸、电力、供销等主要窗口行业都开展了这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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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中青办发[2001]9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01.03.01
【实施日期】2001.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文明号
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1]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现将《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00一年三月一日
为完善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机制,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监督管理,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
续健康发展,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从2001年起,对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将实行公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