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众参与村庄规划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划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它不仅可以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还可以增强公众对城市发展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本文旨在探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意义、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意义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意义在于,它能够促进城市规划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
首先,公众参与可以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公众了解城市规划的决策过程和结果,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的情况。
其次,公众参与可以促进城市规划的科学化,通过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以更好地反映民意和需求,使城市规划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最后,公众参与可以增强公众对城市发展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城市发展更加符合公众的利益和期望。
三、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现状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听证会、座谈会、网上调查等。
这些形式的参与方式为公众提供了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机会,也使得城市规划的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
然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项目往往只是局部的、个别的项目,而不是全局性的、系统性的规划。
其次,公众参与的程度和效果参差不齐,有些地方的公众参与只是形式主义,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
最后,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决策往往缺乏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和决策失误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其存在的原因。
首先,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项目缺乏全局性和系统性,主要是因为城市规划的决策过程往往是由政府主导的,公众参与的机会和渠道有限。
其次,公众参与的程度和效果参差不齐,主要是因为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有限,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地方政府对公众参与的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最后,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决策缺乏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主要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公众参与模式下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实践

公众参与模式下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实践新农村建设是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从农村改革到现代化建设,中国农村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农村建设依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产业转型升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问题,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本文将探讨公众参与模式下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实践,探讨如何发挥公众的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
1. 公众参与的概念和特点公众参与是一种参与型决策过程,是指政府和公民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组织形式,它要求政府能够听取和采纳公众的意见,保障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民主化。
公众参与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众参与是一种开放的参与形式,能够传递信息和意见;二是公众参与是一种民主的参与形式,公众能够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三是公众参与是一种协商的参与形式,政府和公民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推动公共事务的发展。
2. 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公众参与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可以增加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政府和公民能够共同参与规划决策过程,更好地反映社会需求;二是可以增加规划的民主性和公正性,政府能够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可以增强规划的可持续性和可行性,政府和公民能够通过协商合作,促进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3. 公众参与的实施途径和机制公众参与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机制进行实施。
一是可以通过公众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政府能够面对面地与公众交流,了解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政府能够向公众发布信息,征集和反馈意见;三是可以通过专家咨询、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政府能够邀请专家和社会组织参与规划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
1. 加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政府应该加强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和意见反馈制度。
浅谈推进村庄规划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浅谈推进村庄规划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摘要:目前,国家和江苏省进行了一系列关于村镇建设、城乡统筹、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乡村规划作为地方决策保障乡村规划工作路径的重要依据,应有机结合国土空间、乡村振兴、镇村布局等战略规划与地方发展现状及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特色规划。
本文中丹阳市实际出发,结合作者的乡村建设管理工作经验,提出了一些推进村庄规划的过程中存在着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关键词:村庄规划,村镇建设当前,我市围绕国家和省关于村镇建设、城乡统筹、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结合市情实际,开展了大量的乡村规划实践、进行了大有裨益的探索,从战略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镇村布局规划等发展规划,到战役层面的美丽村庄规划、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乡村旅游重点村规划、特色田园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庄规划,从乡镇的乡村规划管理混乱无序缺乏专门机构到很多地方建立健全乡镇规划审查制度,设立市、镇规划管理委员会,对促进我市乡村规划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探索出了一条宏观战略把握、微观重点落实到制度全力保障的乡村规划工作路径。
现结合丹阳市实际,谈谈推进村庄规划的过程中存在着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一、存在的问题(一)规划目标单一,空间未全覆盖过去开展的村庄规划多围绕某一特定任务而展开,规划目标单一,比如特色田园村庄规划主要围绕村庄风貌整治而编制,乡村旅游重点村规划主要围绕乡村旅游而编制,村庄建设规划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短板、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提升进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则偏重历史文化元素的保护等。
空间规划范围亦重点在特定任务的建设空间中,尽管强调以行政村为单位,但实际主要围绕乡村建设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等非建设空间规划管控较少涉及,未做到全域全要素规划。
比如编制的村庄建设规划、乡村旅游重点村规划、特色田园村庄规划以及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等尽皆如此。
(二)政府主导规划,村民参与度不高村庄规划的编制多采取自上而下的“任务式”模式,以政府或专家为主导,关门做规划,把村民当客人,为完成规划任务而编制规划,未能真正深入开展走村串户的调研,未充分听取村支两委、乡贤能人、村民代表、能工巧匠、驻村工作队的意见建议,不了解村民对村庄近期建设和未来发展的意愿和诉求。
浅论村庄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基础较 好,但住房 条件较 差的村庄采取整体拆迁、 集中建设 、统一安 置的方式 建设新农村。( 2)对基 础设施 条件较好 的村庄 ,采取部分保留、部分迁建
的方 式 进行 改造 。 在 周 围 扩 建 新 居 , 引 导 农 民 群 众
、
当前村庄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7 . 现状村庄建设用面积超过村庄人 口建设用
浅论村庄规划建设 中存在 的问题和建议
Di s c u s s t h e Ex i s t i n g Pr o b l e ms a n d Su g g e s t i o n s o f Vi l l a g e P l a n n i n g an d Con s t r u c t i o n
一
6 .农村环境卫生普遍较差,整治难度较大 由于广大农 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淡薄,没有养 成 良好的卫生习惯 ,在农村随时可见垃圾乱倒、污 水乱排、 电线乱拉 、管道乱铺等现象 。目前 ,一些 农村的生活垃圾和污水 。特别是 当前农村各种大小 养猪场、养鸡场等缺乏处理,严重污染 了生活环境 、
b l e ms i n t h e c u r r e n t v i l l a g e p l a n n i n g a n d c o n s t mc t nn i , i f n a l l y
p u t s f o r wa r d s o me s u g g e s t i o n s t o il v l a g e p l nn a i n g nd a c o n s t r u ・
■ 张 占奎 ■ Z h a n gZ h a n k u
【 摘 要】 本文对村庄规划建设现状 进行了阐述 , 然后分析当
乡村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

乡村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村规划逐渐成为重要的研究与实践领域。
在这一过程中,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实施不仅是优化乡村环境的重要路径,也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与效果的有效方式。
构建科学合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在乡村规划中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公众参与的意义、现状、存在问题、理论基础及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公众参与在乡村规划中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可以增强规划的公众性与透明度。
通过让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参与其中,能够使规划决策更加透明,确保决策过程的开放性,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和不满。
其次,公众参与能够提升规划的科学性。
当地居民对乡村环境及社会发展的独特认识,使他们成为问题发现和解决方案提出的重要主体,从而提高规划方案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再次,公众参与有助于增强社会认同感。
在规划过程中充分听取居民的声音,能够提高他们对乡村发展的认同感,使其更加积极参与到后续的实施与管理中。
尽管公众参与在乡村规划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不少挑战。
从现状来看,我国的公众参与机制常常存在形式主义、参与层次低、缺乏长期有效性等问题。
在许多乡村规划中,公众参与往往停留在咨询阶段,没有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导致居民的意见无法被真正吸纳。
此外,参与群体结构的不平衡也是一个突出问题,某些群体可能因经济地位、教育水平等原因而在参与中处于劣势,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
在研究公众参与机制时,理论基础的构建是实现有效参与的重要支撑。
社会学、心理学及政策科学等多个学科为公众参与提供了理论框架。
社会资本理论强调了信任、互惠和社会网络在推进公众参与中的重要作用。
当居民之间以及居民与政府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时,公众参与将更具成效。
生态系统服务理论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理解乡村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公众参与的重要视角。
通过关注生态效益与居民需求,能够引导广泛的底层参与。
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根据现状和发展需求设计出适合当地特色的参与机制。
新法框架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的探讨——以常德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为例

欧美发 达 国家 的规划制度 都尽可 能的使公众 在最短 时间内 得到相关信息 , 且能反馈 。公众对规划最终形成 能产 生很大的影 响。 反观我 国的制度 , 公众参与权在 目前基本上得 不到较好体现 。 某些地方政府虽然会 在规划前期做一些调查 , 但其 大部分是一种 单 向反馈 , 缺少真实表达 。 或规划方案完成后进行公示 寻求反馈 , 但 以怎样 的方式解决公 众 的问题 , 保 证其权益 , 在 目前 的法律 中 缺少相关条文 , 基本属 于无法可依 。 在以上案例中 , 虽然进行了两 次公示 , 但公众可表达 的时间相 当之短 , 仅为 1 0 个工 作 日。至于 诉求能否得 到满意答 复 , 也没有法律保 障。在环 洞庭 湖区域也有 若干类 似的案例 , 如岳 阳港 总体规划 环评公告 , 临澧 港总体规 划 环评公示等 , 无一例外 的征求时间限制在 1 0日内。 这种将制定好 的成果供公众“ 参观 ” 本质上是一种虚假参与 。 1 - 3理 念 与 实施 深 层 分 析 案例发生在 常德 的背景环 境中 , 它是湘西北 的经 济中心。用 环评眼光审视城市总规 , 常德是全省第一个 , 这是值得借鉴的。 从 此, 规 划不 仅 由 一 两 个 部 门对 其 决 策 , 还有环评把脉 , 让 常 德 未 来 8 -62 . 的发展蓝图更绿色科学。 但 目前 的中国正处于急剧转型的社会 发 5 4 】 陶丽萍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公众参 与制度建设研究【 A 】 . 农技服 展阶段 , 所 以规划趋于利益这一趋势更为 明显 。当公众 利益受 到 【 侵害时 , 表现在公众参与 的无奈和无效 。解决办法是 国家为公 民 务 , 2 0 1 1 , 2 8 ( 2 ) : 2 4 4 — 2 4 5 , 2 5 3 . 作者 简 介 提供有效的表达方式。具体 就是公众参与操作方式的透明化。 胡 昊东 ( 1 9 9 1 - ) , 男, 湖 南长 沙人 , 湖 南文 理 学 院芙蓉 学 院 2 国 外 经 验 借 鉴 2 0 1 0 级本科生 , 研究方 向城乡规划。 在英国 , 早在 1 9 6 8 年公众参 与就成为法定制度 。政府若进行 基 金项 目: 2 0 1 3年 国家 级 大 学生 创 新创 业 训 练计 划 项 目 某个项 目的建设 ,就必须在建设前将设计方案协同公众参与的程 ( 2 0 1 3 1 0 5 4 9 0 0 4 ) ; 2 0 1 3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 习和创新性实验 序向议会提出报告 。 进行“ 事前评估” 。 其 目的是为 了减少 因不确定 计划项 目等 阶段性研究成果 ;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 目优秀青 因素造成 的开发建设不 良后果 。因为只有公众需要的建设 ,其 经 年 项 目( 1 3 B 0 7 7 ) 。
基于《城乡规划法》视角下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实践分析

直 接参 与 , 反映 村 民最 真 实 的想 法 和 意 见 。而 在 现 实 巾却 是 多数公 众 参 与 的规 划 方 案 只是 一 种 形 式 ,
收稿 日期 :0 0— 5—3 21 0 0
由于 我 国 目前 行 政 管 理 体 制存 在 的人 治管 理 、
基 金 项 目: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 厅 课题 “ 东 旧村 化 改 造 对 策 研 究 ” 2 0 广 广 (0 9—3 ) 项 目负 责 人 : 俊 杰 , 洁 。 7, 张 王 作 者 简 介 : 俊 杰 (9 4 ) 男 , 张 16 一 , 江两 南 昌 人 , 东 工业 大 学 副 教 授 , 士 , 究 方 向 : 乡 规划 与 设计 。 广 硕 研 城
基 于 《 乡规 划 法 》 角 下 城 视 公 众 参 与 村 庄 规 划 的实 践 分 析
张 杰。 俊 , 邹伟勇
( . 东工 业大 学 建筑 与城 市规 划 学 院 ;. 东省 城 乡规 划设 计研 究 院 , 东 广 州 5 0 9 ) 1广 2广 广 10 0
摘 要: 公众对城 乡规划 的参 与权是《中华人 民共和 国城 乡规划法》 予的 , 赋 是依法行政真正实现 的根本保 障。文 中针 对新农 村建
关 键 词 : 农 村 规 划 ; 众 参 与 ; 践 分 析 ; 示 新 公 实 启 中 图分 类 号 :U 8 .9 T 9 2 2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 5 7 2 1 ) l 0 0 — 4 17 39(0 1O 0 1 0
社会 主义新农 村 建 没是 继包 产到 户 、 乡镇 企业 、 进 城务工 之 后 , 业 和农 村 改 革 的 第 四 次 浪 潮 。 农
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关于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前些日子到一个县城进行项目汇报,发现县城的规划模型放置于政府大院的会议室大厅内,不禁惊奇万分:将规划模型置于政府大院暂且不说,还设于会议室大厅内,试想有几个民众可以看到这个模型,看到看不到又如何对规划提建议及反馈问题呢?所谓的规划虽然不再是“墙上挂挂”,却又陷入“桌上放放”,这样的规划怎能得民心,顺民意,反映城镇的发展,知道城镇的发展呢?搁置公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不顾,所谓的规划成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的“形象品”,恐怕是否实施恐怕还要另当别论。
公众参与,只是一个幌子,可悲可叹啊!城市规划,准确来讲是城乡规划,指、乡镇及村庄进行的规划。
其内容涉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体育、医疗等内容,几乎涵盖了城乡发展的方方面面。
规划的好坏,实施的成败,直接决定城乡未来发展的节奏乃至兴衰,而城乡发展的兴衰成败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住房、环境、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和保障)。
从这个层面讲,城乡规划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城乡物质层面的规划,其实质则牵动着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任何城乡规划的编制都必须做到公众参与,因为只有公众才更了解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状况(住房质量如何,生态环境如何,街道宽度是否满足需要,教育医疗是否便捷,文化娱乐是否通达等),只有公众才最有发言权。
但是,现实中的城乡规划,真正做到公众参与的是少之又少,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1、政府大包大揽,不把公众当回事,认为规划是政府的事,平头老百姓管不了,也不该管;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真正的将公众参与作为规划过程中的必要程序;3、规划设计人员来去匆匆,时间有限,至于政府领导接触,所谓的实地调研也是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陪同下进行的,获得的实质性内容不多,真正反映公众意愿的更少;4、公众自觉参与的意识不强,一是觉得规划是上边的事,于己无关;二是虽然认识到关系自己的切身利益,但认为自己位卑言轻,即便提建议也没人听,索性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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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众参与村庄规划
摘要:村庄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根据目前公众参与村庄规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公众参与架构下村庄规划的新思路。
关键词:村庄规划;公众参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而村庄规划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该如何对村庄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促进村庄规划的顺利实施一直以来都成为规划工作者面临的一个大难题。
而目前为止,公众参与村庄规划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方式,因为新农村建设必须是符合村民意愿,能够带给村民实惠并且得到村民拥护的,在这一基础上村民载参与到村庄规划中能够更有效的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1.村庄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含义
村庄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指政府为之服务的主体民众参与社会主义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保证规划行为的民主与科学,使规划更能符合实际情况和切实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并确保规划工作的成功实施。
公众参与村庄规划实质上是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其目的是集思广益,使政府关于村庄的规划和建设能被当地民众认可和接受,以此来提高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公众可以在村庄规划的调研、目标制定、规划方案、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参与到村庄规划中来,提出自己对目前村庄的意见以及对村庄未来发展的看法供规划者参考。
2.公众参与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村庄规划的编制中也开始注重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比如规划前期在村庄的调研工作以及规划方案制定完成后的公示等,但公众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参与的不足依然存在。
总得来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公众参与村庄规划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的村庄规划建设中,村民参与只是少数农村社区的创新之举,大多数农村规划建设的各项活动几乎都与村民分离,成为乡村领导自我意志充分表现的舞台,只有极少数村民对于村庄的规划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看法。
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多数村民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事关每一个公民甚至子孙后代发展的村庄大事熟视无睹,漠不关心。
在村庄规划方案公示之后,得到的村民主动反馈的信息也很少,需要规划人员再次去村里面进行信息收集。
因此,对农村社区决策产生影响的只是少部分人,这与真正意义上的村民参与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2.2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效果不佳
虽然村民参与已在我国部分农村社区推进,但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参与。
另外,由于规划工作专业性强,同时还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知识,而目前大多数村民整体素质不高,知识层次不同,很难对规划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多数百姓对规划看不懂也听不懂,因此对于方案的修改难以提出有参考价值性的建议;再则,就只关心自己所在的村什么时候能拆迁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项目,如多数村民关注的是村庄的道路规划、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而对于村庄的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规划则兴趣不高。
2.3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形式较为单一
现阶段,我国村庄规划中村民参与的主要方式仍以乡镇政府为主导,这种参与方式无法真正实现自主性和持续性,效果很难得到保证。
目前的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前期调研阶段,主要包括对村干部、村庄主要企业的访谈,对村民的问卷调查、入户访谈,规划人员发放的传单和情况说明书以及初步规划方案公示阶段规划人员的宣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公众关于初步规划方案的意见收集等。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很少主动参与,不会把自己的立场表达出来,因而相关的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也很难得到有效监督。
2.4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机制有待健全
同发达国家公众参与成熟机制相比,我国公众参与规划的相关体制尚不健全,尤其是公众参与组织机制和规划后期维护监督管理体制亟待进一步完善。
在公众参与村庄规划中,由于公众意见尚未合法化,规划人员对公众意见的处理存在很大灵活性;公众利益表达渠道尚不完善,有些建议无法正常反馈上来,缺乏有效的利益传输机构;规划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维护监督管理制度约束等。
村庄规划公众参与也并未渗透到每个环节,多数尚停留在前期规划编制阶段。
据调查,公众普遍认为,后期的监督管理工作是政府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与村民没多大关系。
3.提高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建议
公众参与村庄规划既能更好的分配社会资源,又能大大增强村庄规划政策的合法性、提高村庄规划决策的质量,也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那么如何使村民有序地参与到农村规划建设中来?应该针对农村规划建设中村民参与中出现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村民参与机制,以充分地发挥村民在村庄规划建设中的作用。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村庄规划中公众的参与度。
3.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一是要完善村庄规划公众参与宣传机制。
明确村庄规划宣传部门的职责,确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任务。
落实好城乡规划宣传设施、规划展示厅、规划网站
的建设。
二是,要重视村庄规划建设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村民参与意识,帮助村民进一步认识到自身的参与对于农村社区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对此,要加强对农村社区负责人、村民代表的培训,培养一批有一定知识、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农村社区精英骨干,他们能积极参与到村庄规划建设中来,并较好地表达大多数居民的要求。
三是,增强乡村基层干部的参与意识教育,强化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不把村民参与作为一种表面功夫。
在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与村民交流探讨,敢于采纳不同意见,多方论证,谨慎决策,切实提高农村社区建设决策的水平。
3.2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完善公众参与方式
新农村建设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而就目前来说大多数农民的文化素质、技能素养和政治素质比较差。
要提高村庄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度就要靠公众素质的提高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一方面,广大民众要不断培养学习意识,积极主动地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热潮。
另一方面,政府要为民众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一个好的平台。
可以通过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等措施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政府则可以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力度,改善教育设施,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
在村庄规划中公众参与应采取更符合农村现实的公众参与方法,如进行公众座谈会、村民意见公投、村民代表大会、民意问卷调查、入户访谈、规划培训等方式,鼓励村民能够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在以后规划过程还可以举行听证会、规划信息反馈活动来增加公众在村庄规划中的参与度。
3.3健全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包括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就目前村庄规划公众参与而言,法制建设方面的任务是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制定详尽的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在有法可依的同时,需要花大力气去解决执法方面的问题,以此来促使政府工作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各项公众参与制度。
目前,村庄规划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公众参与村庄规划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因此,需要制定一些村庄规划的法规和具体实施细则,为村庄规划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保障公众在村庄规划过程中的参与权。
3.4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坚持进行高质量的反馈
信息公开是村庄规划公众参与的前提,没有信息公开就没有公众参与。
要将相关文件在政府专门的办公室备案和存档,所有非涉密文件都必须公开。
村庄规划初步方案制定后,在村民集中的地点还需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规划人员进行现场讲解,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规划实施前,还须按需要发布法定公告,告知公众其权利。
必要时,向相关组织及个人发出通知及文书。
尤其要注重确定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公众参与的反馈是取得参与实效和建立公众对参与的信心的关键,没有反馈,参与的效果则会大为减损。
要对所有提出的建议从地方发展政策及其他发展因素等方面进行考量,并公布接受或是不接受该建议的
理由。
尤其对提出的反对意见、建议或是相关修改建议的答复出具报告并公布。
村庄规划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公众意愿就要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吸引公众参与到村庄规划建设中来。
村庄规划建设只有被村民认知和理解,在公众心目中才会有价值。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央政府门户网站[DB/OL].
[2]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D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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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晓瑜. 公众参与模式下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实践[J].山西建筑,2008,4.
[5]刘韶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公众参与机制[J].科技创新导报,2008.
[6]候丽.权利、决策、发展——21世纪迈向民主公开的中国城市规划[J].城市规划,1999,(12).
第一作者:李劲桦,1988年2月,男,湖南郴州,重庆师范大学,2010级,人文地理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城乡规划理论与方法
第二作者:唐培华,1986年12月,男,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2010级,人文地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城市与区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