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问题研究20110907

合集下载

网络安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网络安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网络安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而构建网络安全法律规制体系不仅是一个国家互联网管理的必要条件,还是网络安全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网络安全法律规制的重要性、我国网络安全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改进网络安全法律规制的建议三个方面入手,逐步展开探讨。

一、网络安全法律规制的重要性1、维护国家安全在现代社会中,网络已经成为信息交流和传递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网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因此,对于任何国家而言,网络安全是维护国家稳定和安全的重要保证。

构建网络安全法律规制体系,可以保障国家安全及重要信息的保密性,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2、保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现代互联网用户众多,需要大量的信息交流和传递,而网络诈骗和隐私泄露等问题却时有发生,这些犯罪活动对网络用户合法权益造成了危害。

网络安全法律规制可以保护网络用户的相关权益不受侵害,使网络安全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

3、促进网络行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法律规制体系,可以促进网络行业的健康发展。

它不仅可以保障网络企业的合法利益,还可以引导企业合规运营,规范行业规则,减少行业乱象。

构建网络安全法律规制体系,可以促进网络行业的良性发展,提高网络服务质量,同时保障网络用户的权益。

二、我国网络安全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繁琐目前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比较繁琐,网络相关法律领域存在缺口,缺乏全面覆盖的立法框架和具体实施细则,阻碍了本国网络安全体系的健全发展。

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有必要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以实现对网络安全的全面保护。

2、网络安全法律规制域外方面问题出现难题当前,网络空间的治理和规制已成为国际社会的热点话题,但在网络安全法律规制方面,国际之间没有共同基础和准则。

我国在此领域的立法和政策发展相对较快,但过于强调管制性,涉及到的人权和公民权利问题也就日益突出,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也难以解决有关问题。

网络信息与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信息与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信息与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研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

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都涉及到法律问题,因此,研究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法律问题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法律问题。

一、网络信息法律问题网络信息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和丰富的种类,因此,其法律问题也非常复杂。

网络信息法律问题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网络侵权问题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个人隐私等权益,如网络盗版、网络诽谤、网络传销等。

网络侵权的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2.网络交易问题网络交易是指通过网络进行的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和销售行为。

网络交易中存在虚假宣传、侵权行为、欺诈、合同纠纷等问题。

网络交易的监管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3.网络言论问题网络言论是指通过网络来发表言论,如博客、微博、论坛等。

网络言论中存在辱骂、污蔑、造谣诽谤等不良言论。

网络言论的管理需要平衡言论自由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二、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网络安全是指信息网络系统能够保持不受遭到外部攻击、物理损坏、非法访问、非法使用等威胁的状态。

网络安全涉及到所有用户和企业的利益,因此,相关法律问题也非常重要。

网络安全法律问题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网络攻击和破坏问题网络攻击和破坏是指通过网络实施的破坏性攻击行为,如黑客攻击、病毒攻击、DoS攻击等。

网络攻击和破坏不仅会破坏私人财产,还会对公共利益产生危害。

相关法律应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2.网络安全防范问题网络安全防范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防范网络攻击和破坏的行为。

网络安全防范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到相关技术的标准制定、安全评估、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

3.网络数据安全问题网络数据安全是指在网络传输、存储、处理等过程中保护数据的安全性。

网络数据安全问题主要包括数据泄露、数据丢失、数据篡改等。

网络数据安全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到数据保护规定、数据备份、数据恢复等方面。

三、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法律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的解决,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犯罪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隐患。

从个人信息泄露到网络诈骗,从网络侵权到网络恶意攻击,各种形式的网络犯罪层出不穷。

然而,由于其隐蔽性和跨界性,网络犯罪给法律的执行与审判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网络犯罪的隐蔽性对执法部门的调查与取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较于传统犯罪形式,网络犯罪常常不留痕迹或痕迹难以追踪。

例如,黑客入侵他人电脑的行为,往往通过遮掩IP地址、删除日志等手段,使得调查人员难以找到准确的罪犯身份。

与此同时,网络犯罪还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跨境作案,使得执法机构需要更广泛的合作与沟通。

因此,执法部门需要不断提升技术手段,利用网络安全技术与数字取证等手段,加强对网络犯罪的调查与打击。

其次,网络犯罪涉及的法律边界模糊,给司法制度带来了挑战。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犯罪的手段和手法也在不断更新。

然而,法律对于这些新型犯罪的定义和界定往往滞后于现实。

例如,个人信息泄露犯罪,由于其不属于传统的犯罪形式,立法部门对该罪名的界定与处罚措施多样化,导致了法律执行与审判的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机构需要及时修订法律,以跟上网络犯罪形式的变化,并形成一套广泛适用的法律框架。

此外,网络犯罪还给个人隐私权与网络自由带来了冲击。

为了打击网络犯罪,一些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实施过度的监视措施,对公民的网络活动进行广泛的监控。

虽然这些措施可能有效降低网络犯罪的发生率,但也对公民的隐私权和自由权利进行了侵犯。

因此,如何在保护网络安全的同时,维护个人的隐私权与网络自由,成为了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

在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全球范围内的国际合作至关重要。

网络犯罪常常涉及跨境作案,因此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与协调。

例如,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等,可以起到信息共享和制定国际标准的作用。

另外,各国法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十分重要。

通过互访、学术交流等方式,各国法官可以分享案例经验,共同探讨解决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研究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研究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研究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网络的普及使得信息传递变得更加快捷、便利,然而也给网络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变得尤为重要,以维护人们在互联网时代的合法权益。

一、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网络安全法律应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收集、存储和使用的要求,并强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公众教育也应加强,人们应提高自身网络安全意识,避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二、网络侵权行为问题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便利性使得各类侵权行为层出不穷。

网络诽谤、侵犯著作权和盗用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频频出现。

对于这类侵权行为,网络安全法律应采取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确保侵权者受到惩罚。

此外,互联网公司也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版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的维护。

三、网络谣言及虚假信息问题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泛滥。

虚假的信息和谣言给社会稳定和个人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网络安全法律应建立起虚假信息的检测和处罚机制,通过相关技术和实名制监管,限制谣言的传播。

媒体和网络平台也应加强自律,提高信息审核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网络犯罪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犯罪日益猖獗。

网络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网络色情以及网络恐怖主义等问题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威胁。

网络安全法律应对不同类型的网络犯罪进行具体细化的定义,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全球网络安全的合作和协调,以共同面对网络犯罪的挑战。

五、跨境数据传输问题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境数据传输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不可忽视的问题。

不同国家和地区严格的数据保护法律和监管机制使得数据的跨境传输变得复杂,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困扰。

为解决跨境数据传输问题,有必要推动国际间达成共识,建立数据安全的国际标准。

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

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

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网络犯罪越来越普遍,涉及用户隐私、财产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

在这一背景下,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一、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的现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安全问题也愈加严重。

网络犯罪内容丰富多样,一些恶意软件、木马等黑客攻击手段在网络上广泛流行,对用户的隐私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同时,网络治理存在一些缺陷,一些互联网企业也没有完全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和政策,如《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体系和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二、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的难点然而,在实际场景中,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难点。

第一,网络犯罪的跨境性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国际化趋势的加强,网络犯罪也逐渐跨越国界,导致网络安全治理难度大增。

第二,一些企业缺乏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某些互联网企业并没有完全履行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导致用户数据泄露等安全问题。

第三,不同的司法管辖范围。

由于网络具有跨区域、跨国境的特点,因此在处理网络犯罪案件时,涉及多个国家、地区的司法管辖范围,这也是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的难点之一。

三、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的应对策略为了解决网络信息安全法律问题所面临的难点,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国际合作,联合打击跨国网络犯罪。

应该积极推进国际合作机制的建设,建立起跨国网络犯罪的协调机制和跨域追诉机制,共同构建网络安全蓝色防线。

第二,加强对企业信息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管。

一些互联网企业应该加强信息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如完善用户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完善的危机应对机制等。

第三,加强司法协调,优化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要加强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司法协调,通过建立一定的司法制度和机构体系,优化解决跨境网络犯罪的方式和方法。

网络安全法律实践问题研究

网络安全法律实践问题研究

网络安全法律实践问题研究一、前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飞速发展,人们的信息交流与互动方式也在不断更新和变化,网络安全问题已逐渐成为全球性的共同问题。

为保障网络安全,我国逐步制定了一系列涉及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网络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

然而,网络安全法律实践仍然存在一些重要问题,本文将在此基础上进行探究和分析。

二、从网络空间治理角度探究网络安全法律实践问题(一)缺乏全面、系统的法律保障网络安全法律实践问题中最重要的一个是法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目前,针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条文还比较分散,很难形成一套全面、系统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

另外,网络安全领域也缺少一些重要的法规和标准。

这使得网络安全政策的执行和监管难以达到最佳水平。

(二)监管部门的职责分配与执行不力从实践角度看,网络安全法律的监管部门经常出现职责不明确、各自为政、监管行为不力等问题。

网络安全领域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信息产业部门等,比较难以对网络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管理。

因此,网络安全监控存在漏洞,不要说做到数据的全面监控,就算出现了问题,也往往追查难度大。

(三)执法监管手段过于简单单一目前,一些网络安全执法监管部门的技术能力相对较弱,执法手段过于简单化,难以有效地打击网络安全问题。

网络安全问题的种类和数量繁多,需要多种治理手段才能有效控制。

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能使用传统的执法手段,无法跟上网络安全问题的发展速度。

三、从人权保障角度探究网络安全法律实践问题(一)个人信息的保护难以得到保证随着网络普及,个人信息交流越来越频繁,由此也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目前,我国《网络安全法》已经规定了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一系列条款。

然而,实际情况中,个人信息保护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信息泄露的情况依然屡见不鲜。

(二)言论自由的保护面临压力与挑战言论自由是一项社会基本权利,也在网络空间中得到广泛保护。

然而,随着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日益加快,一些不实言论、恶意言论、猥亵言论等信息也得到了广泛传播。

新媒体时代的网络法律问题研究

新媒体时代的网络法律问题研究

新媒体时代的网络法律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便利和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网络法律问题。

新媒体时代的网络法律问题主要包括网络侵权、网络隐私保护、网络言论自由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些问题的现状和相关法律保护措施。

首先,网络侵权是新媒体时代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侵权行为也在网络上有了更多表现形式。

比如,盗用他人作品、发布未经授权的音乐、电影等等。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给原作者的创作权益带来了巨大损害。

为了保护文化和创作产权,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在中国,网络版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打击网络侵权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网络侵权的手段层出不穷,法律保护的网罗还不够完善。

因此,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侵权行为的监管和打击,进一步保护原作者的权益。

其次,网络隐私保护也是新媒体时代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信息日益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

随着智能手机、社交网络的流行,人们的个人信息往往被不法分子滥用和泄露。

在新媒体时代,大数据的应用也让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因此,网络隐私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如何平衡数据利用和隐私保护的挑战。

因此,需要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网络隐私保护的制度和机制,平衡使用者的权益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另外,网络言论自由是新媒体时代争议最多的话题之一。

互联网的出现为每个人提供了发表自己观点的平台,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网络言论可以被滥用,侮辱他人、散布虚假信息等等。

为了平衡网络言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关系,各国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法规。

以中国为例,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法规定了禁止传播违法信息的行为。

然而,网络言论自由在执行中也面临很多挑战,如如何划分合法言论和违法言论、如何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秩序等。

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

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

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网络安全问题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为了确保网络的安全与有序,各国纷纷颁布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以便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

然而,网络安全法律问题仍然在不断演化和发展中,需要持续的研究和探讨。

一、网络安全法律的意义网络安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个人隐私、保护公民权利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网络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国家需要通过网络安全法律来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预防。

其次,网络安全是经济发展的基石,网络攻击和安全漏洞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制定网络安全法律有助于促进互联网行业的良性发展。

再次,网络安全问题涉及个人隐私和公民权利,网络安全法律需要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框架。

二、网络安全法律存在的问题尽管各国都积极制定了网络安全法律,但是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网络跨国性质和技术特点导致了法律的局限性。

网络攻击往往是跨国的,攻击者可以通过匿名网络进攻其他国家,这给网络安全法的制定和执行带来了一定困难。

其次,法律制定的滞后性导致了法律的不完善。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出现了种种新型的网络犯罪行为,而法律往往追不上技术的步伐。

再次,缺乏国际合作也是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的一个瓶颈。

网络攻击往往具有国际性,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打击,而目前各国之间的合作尚待加强。

三、网络安全法律的改进方向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改进。

首先,建立全球网络安全法律的标准和机制,加强国际互联网治理和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其次,加强对网络威胁和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推动技术和法律的有机结合。

可以通过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究和开发,及时发现和应对网络漏洞和攻击,同时加强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再次,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框架,及时跟进科技发展和网络犯罪的变化,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网络安全法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网上个人信息的特征
1.无形性 网上个人信息是在网络虚拟空间里流动的网上活动、网上空 间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是人们上网后被记录在案的、以数字 化形式存放在网站的数据库中的,在虚拟空间所有活动轨迹 的描述,具有无形性,必须通过一定载体来物化。
2.易被侵犯性 例如我们在网上注册了个人信息后,网络服务提供商有时可 以对这些个人信息进行随意处理,任意提供给第三方的情形 时有发生,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经常收到的一些垃圾邮件、垃 圾短信很大一部分可能就是由于网络服务商将网民的个人信 息提供给他人所致。但是网下的个人信息一般是通过档案等 比较严格的形式而进行控制,所以对之侵犯并不是一件容易 的事,
3.安全港模式
行业自律与立法规范相结合的新模式 指某一特定的在线服务商产业公布的网络隐私保护的行为指 引,该指引由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即成为安全港,有 关的网络服务商只要遵守该指引就认为遵守了有关要求,可 以免除责任。
(二)《欧盟数据保护指令》——人权性质的统一立法保护模式
1.指令将信息收集者称为“资料控制者”,其附有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管义务及 在利用信息时对信息提供者的告知义务。 2.指令还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原则,即信息控制者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在公 平合法的情况下被处理。 其基本要求是: (1)信息的处理必须经主体的明示同意; (2)主体为合同一方的,为履行合同或依主体的申请可以对信息进行处理; (3)信息资料的管理者为履行法定义务可以处理信息; (4)为保护当事人的重大权益或为履行公共利益性事务可以对信息予以处理等等。 这些处理都不得危害当事人自由与基本人权。 3.指令还提出了敏感信息资料 敏感信息资料(sensitive data)的概念,其第8条规定,有关种 敏感信息资料 族、血缘、政治倾向、宗教或哲学信仰、工会员工、健康或性生活等敏感信息原 则上禁止处理。
1.计算机和网络管制立法
1994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96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开 始涉及互联网的管理。 1997年6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 名注册实施细则》。 1997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 施办法》,详细规定国际互联网管理的具体办法。 2000年,《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管理办法》,主要规范互联网内容服务。《互 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二、成绩组成
平时成绩30%,不定时点名及课外作业形式 最后考查70%,试卷形式
第四节 网络相关法律问题概述
一、网络法律概念: 调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政府从事网 络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
二、体系: 第一,网络主体法,包括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 和公共组织等主体的资格和权利(物权、债权和 知识产权); 第二,网络行为法,包括合同法、电子签名与认证 法、网络支付法、广告法 第三,网络管理法,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 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网络侵权 法、行政法、刑法 第四,网络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仲裁法和诉讼法
三、网络法律的渊源
(一)概念 1、实质渊源:是指网络法律规范来源于谁的 意志。即表现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 (或人民)的意志。 2、形式渊源:是指网络法律规范来源于何种法 的形式,换言之,网络法律的形式渊源,是 指网络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二)种类 1、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 2、具体表现形式:法律、行政法规、地 方和部颁规章、地方条例、立法解释、行 政解释、司法解释、国际条约
个人隐私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方面的事 宜,个人隐私不同于个人信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隐私权范 围很狭窄,一般就是个人的负面信息,或者个人不愿意公开 的私事。但是像名片、简历等本身是人们准备公开的扩大交 际范围而准备的东西,上面的工作单位、住址和电话等信息 就不能够算作隐私,其仍是个人信息的一部分,如果对其不 当利用,仍会构成侵权,所以个人信息的内涵包括个人隐私, 其范围更广。不过将具有隐私权性质的信息区分开,仍有重 要意义,在国外一般将隐私性质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信息的 一部分,其它的敏感信息还包括个人健康信息、个人信用信 息,其与非敏感信息的区别的意义在于:对敏感信息的保护 在保护强度和保护程度上应当更加严格。
课程相关专题简介
概述 域名 著作权 商标与专利 网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电子合同 网络中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网络身份认证及其制度 电子支付 电子商务中的市场规制问题(电子税收) 电子商务中的市场规制问题(电子税收) 网络隐私权(个人信息) 网络隐私权(个人信息) 网络与有害信息的控制 网络犯罪问题 网络安全及其规范 电子政务及其法律规范 网络案件的管辖及争端解决机制
指通过处理后得到的数据,即数据的数据——知识。但是由于个人信息 的主体是个人,从这一点出发,描述个人特征的基本数据,理应包含在 个人信息的范围内。学者齐爱民将个人信息定义为自然人的姓名、出生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遗传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 业、健康、病历、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其他可识别该个人的信息; 中国社会科学院周汉华教授认为个人信息指在现实生活中“能够识别特定 个人的一切信息”;前者是一种列举加概括的定义方式,后者则是概括 的定义方式,但无论是哪种定义方式,个人信息最根本的内涵就是可识 别个人的信息。
3.解决途径 有无单独立法之必要?网络法或网络管理法? 可否旧瓶装新酒? 1)在传统的法中增加适用于网络规制的条款。 2)在特定领域制定专门的网络规制法律进行 规制。 所有有关网络规制的法律规范都属于网络法 律。
网络隐私权(个人信息) 专题三 网络隐私权(个人信息)
一、个人信息 (一)个人信息的定义
2.个人信息权的内容 (1)信息决定权,简称决定权,是指本人得以 直接控制与支配其个人信息,并决定其个人 信息是否被收集、处理与利用以及以何种方 式、目的、范围来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权利。 决定权集中反映了个人信息权的人格权属 性——绝对性与支配性,在各种权利中处于 核心地位。 (2)信息保密权,简称保密权,是指本人得以 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保持信息隐密性的权利。
3.《电子签名法》
2004年8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 签名法》,首次确立了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赋予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 市场准入制度。
4.特殊行业监管
随着互联网推广和应用,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陆续制定规章,对 一些特殊行业网络经营行为加以规范。 如:证监会在2000年4月颁布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 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1月11日公布了《互联网 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 行发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五、 网络法律同电子商务法的联系
电子商务法是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以国际互 联网为主的各种计算网络上所进行的一切 经济和商业活动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网络法律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 政府从事网络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 所以,电子 商务法是网络法律的一部分。
六、 我国规范网络行为的法律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1.法律现状 网络的迅速普及和发展使得我们不得不面临很多以前不遇 到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很多传统的法律部门 1.民法 2.合同法 3.刑法 4.行政法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著作权法 7.产品质量法 8.电子签名与认证法 9.广告法 等等
四、国内外网络立法现状
(一)联合国和国际组织立法 1981年欧洲国家制定《贸易数据交换指导原则》国外立法 1984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自动数据处理的法律问题》 1996年《电子商务示范法》 Wto《全球基础电信协议》(1997年2月15日)《信息技术协议》 (1997年3月26日)《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1997年12月 31日)《全球电子商务宣言》1998年5月《电子商务工作方案》1998 年9月 (二)英美法系 1、美国:《学校网络过滤法》、《电子信箱使用者保护法》( 1997 年)、《电子信箱使用者保护法》(1998年)、 《统一电子商务法》 (1999) 2、英国:《广播法》1990年、《黄色出版物法》《禁止泛用电脑法》 《录像制品法》 (三)大陆法系 1、德国:《信息和通讯服务规范法》1997年6月、《电信服务数据保护 法》、《传播危害青少年文字法》 2、法国:《菲勒修正案》 (四)我国网络法律现状
2.面对的问题: 电子合同法律问题、电子签字与电子认证 法律基本问题、电子支付法律问题、电子 商务税收法律问题、在线证券交易法律问 题、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 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电子商务中 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电子商务中的隐 私权保护问题、网络犯罪问题、电子商务 纠纷的解决等特殊的法律问题
二、网上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比较分析
(一)美国———隐私权性质的分散立法保护模式 美国对网上个人信息的保护既有法律保护,还有行业自律保 护等方式。从法律保护讲,其对网上个人信息的保护散见于 多个法律,同时借鉴欧盟的“安全港”原则对网上个人信息 进行保护。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通过隐私权的方式进行。
1. 《全球电子商务架构报告》 须保护隐私不致受到侵害,让民众能放心地在网络上从事 商业活动;个人信息收集者应告知消费者所被收集的数据 资料内容及其用途;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愿意其个人信息 为他人使用或再使用;父母有权决定儿童的隐私信息是否 可以为他人所收集;如果因不当使用或揭露个人信息资料, 或者基于不正确、过时、不完整或不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作 成决定,造成消费者损害时,消费者应该得到补偿;政府 支持私人企业开发简易、方便、安全的保护隐私权自律机 制。 2.《1998年儿童在线保护法》,提出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个 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条款,规定了更严格的隐私权在线之保 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