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锁公司规章制度
开锁行业管理规章制度

开锁行业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开锁行业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行业准入1. 开锁服务提供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许可证,合法经营。
2.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在经营地注册,并按规定纳税。
3.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行为规范1.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对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信息。
3. 开锁服务提供商不得私自收取额外费用。
4.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严格保守客户信息及相关业务秘密。
四、服务质量1.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开锁技术安全可靠。
2.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尽快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
3.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配备专业设备和工具,确保服务质量。
五、安全管理1.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对开锁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2.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3.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六、投诉处理1.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开锁服务提供商投诉。
2. 开锁服务提供商应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作出相应处理。
3. 如有纠纷,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对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七、处罚措施1. 对不履行本规章制度的开锁服务提供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 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开锁服务提供商,可吊销其相关资质和许可证。
以上规章制度,对开锁行业的管理和监督起到重要作用,希望广大开锁服务提供商遵守并加以执行。
开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开锁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开锁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客户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坚决贯彻国家关于开锁行业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专业的开锁服务。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树立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观念,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开锁服务第四条开锁服务对象:本公司提供的开锁服务仅限于客户因丢失钥匙、锁具损坏等原因,需要合法开启自己或他人保管的锁具。
第五条开锁预约:客户如需开锁服务,应提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预约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相关信息。
第六条开锁现场:开锁技师到达现场后,应向客户出示有效证件,核实开锁原因和锁具归属,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开锁。
第七条开锁过程:开锁技师应遵循安全、快速、安静的原则,采取合法手段进行开锁,严禁破坏锁具和门框。
第八条开锁收费:公司按照公安、物价部门的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并在官方网站或营业场所进行公示。
开锁技师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公示的费用。
第九条售后服务:开锁服务完成后,公司提供一定期限的售后保障服务,如锁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为客户解决问题。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员工招聘:公司招聘员工时,应严格审查其身份、学历、技能等相关信息,确保员工具备从事开锁服务的资格。
第十一条员工培训: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员工考核:公司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服务质量、态度、技能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奖优罚劣。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信息安全:公司妥善保管客户个人信息和开锁记录,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公司遵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保障公司场所和设备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太原开锁业的规章制度

太原开锁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太原市开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开锁业是指以专业技术手段为人们提供开启各类锁具的服务活动。
开锁业务包括紧急开锁、钥匙制作、锁具更换和维修等。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太原市范围内的开锁业从业人员和经营单位。
第四条开锁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行使开锁业务,维护社会安宁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开锁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太原市公安机关负责对开锁业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市民的安全和利益。
第七条开锁业从业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配合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开锁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和提高,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开锁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条开锁业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从业资格第十一条从事开锁业务的个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开锁技师资格证书,经公安机关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第十二条申请开锁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无法律限制;(三)具备相关开锁技术的实践经验。
第十三条申请开锁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二)相关学历、培训证明;(三)开锁技术实践经验证明。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发开锁技师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开锁技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应当重新办理。
第十六条开锁技师在从事相关业务时,应当携带有效的开锁技师资格证书并接受随机抽查。
第十七条具备开锁技师资格的人员方可成立开锁业务经营单位,但必须依法注册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开锁业务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开锁规章管理制度

开锁规章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单位财产和人员安全,规范开锁行为,有效防范盗窃和事故,制定开锁规章管理制度,明确开锁权限和程序,规范开锁操作,加强对开锁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单位内部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开锁权限1.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工作单位的授权才能获得开锁权限。
2.具备专业技能的维修人员、保安人员、管理人员等,可依据工作职责和权限,申请开锁权限。
3.临时需要开锁的情况,需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并由特定人员进行开锁操作。
四、开锁程序1.申请开锁:需要开锁的工作人员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主管领导审批。
2.安全检查:开锁前必须对开锁设备、开锁道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开锁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3.开锁操作:按照规章程序,使用合法的开锁工具进行开锁操作,确保开锁过程稳妥、安全。
4.开锁记录:开锁人员应当在开锁完成后,及时填写开锁记录,包括开锁时间、地点、开锁人员等信息。
五、管理和监督1.管理员:设立开锁管理员,负责审核、管理和监督开锁权限的申请、操作和记录。
2.巡查检查:加强对开锁行为的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加强对开锁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3.分级管理:对于不同级别的开锁权限,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手段,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确性。
4.技术监控:利用技术手段对开锁操作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开锁行为,确保安全。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开锁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涉嫌违法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附则1.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对于本规章内不明确的内容,将由主管领导进行解释和决定。
3.对本规章的修订和补充,应当由相关部门经过研究和讨论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以上就是开锁规章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并共同保障单位的财产和人员安全。
开锁行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开锁行业的管理,规范开锁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开锁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开锁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开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锁行业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务部门、质监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开锁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开锁服务提供者资格第五条开锁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具备相应的开锁技能和专业知识;(三)持有合法的开锁工具和设备;(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六条开锁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开锁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以下材料:(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开锁服务提供者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三)开锁服务提供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等;(四)开锁服务提供者的开锁工具和设备清单;(五)开锁服务提供者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证明;(六)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开锁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开锁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届满前,开锁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第三章开锁服务规范第九条开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开锁服务费用;(二)不得利用开锁工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办公楼、企事业单位等场所;(三)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和隐私;(四)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开锁服务许可证;(五)不得参与任何非法活动。
开锁公司规章制度

开锁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开锁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从事开锁、修锁、换锁等服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三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可靠。
第二章开锁服务第四条客户委托开锁时,应向本公司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说明开锁原因及用途。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在开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开锁安全,防止损坏客户财产。
第六条本公司应在开锁前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如无法核实身份,应拒绝提供开锁服务。
第七条本公司不得为非法用途提供开锁服务,如发现客户有非法用途,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本公司在开锁过程中,应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第三章修锁、换锁服务第九条客户委托修锁、换锁时,应向本公司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说明修锁、换锁原因及用途。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在修锁、换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修锁、换锁安全,防止损坏客户财产。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合格的修锁、换锁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本公司在修锁、换锁过程中,应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第四章售后服务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售后服务。
第十四条本公司对已售出的产品,提供一定的保修期,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第十五条本公司对客户提出的投诉和意见,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六条本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客户权益,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
开锁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开锁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开锁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行业良性竞争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开锁业单位,包括开锁服务、门锁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三条开锁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经营注册、税务报备、职工保障等法律义务,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
第四条开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流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稳健经营。
第五条开锁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活动。
第六条开锁业单位应当保护消费者利益,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避免误导宣传,杜绝欺诈行为。
第七条开锁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开锁业单位应当积极参与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规范第九条开锁业单位应当依法设立经营场所,按照规定设置标识,明示经营范围和联系方式。
第十条开锁业单位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卫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第十一条开锁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价格规定,不得恶意涨价,不得以虚高价格误导消费者。
第十二条开锁业单位应当依法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价格、责任,遵守合同约定。
第十三条开锁业单位应当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开锁业单位应当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开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开锁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风险。
第十七条开锁业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自我保护。
第十八条开锁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开锁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工作安全。
第二十条开锁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减少损失。
第四章行业监督第二十一条开锁业单位应当积极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工作。
开锁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开锁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锁公司员工的行为,促进公司的良好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开锁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忠诚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司声誉。
第五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六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涉密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七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勤奋工作,勤俭节约,不得浪费公司资源。
第八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注意劳动保护,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九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增强团队意识,提高协作能力。
第十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财产,爱护公司的设备和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听从管理部门的领导。
第十二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审批程序,不得越级操作,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务,应当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第十三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监督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四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损害公司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处分、停职检查、辞退等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开锁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共同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努力。
第二章员工权利第十七条开锁公司员工享有平等待遇,不受种族、性别、宗教、籍贯等因素的歧视。
第十八条开锁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报酬,按照公司规定领取工资,享受法定节假日等福利。
第十九条开锁公司员工享有参加培训学习的权利,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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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锁公司规章制度开锁公司规章制度篇一:章制度某某开锁公司规章制度 3 , . s , , , 某某开锁公司规章制度 (200X 年X月制定) 第一章总则1、按XXXX行业协会的要求,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对于适应市场、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规范员工行为具有意义,必须遵守本项制度。
第二章外勤规则1、凡是以公司名义上门开锁、上门推销、上门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项制度。
2、穿戴整齐,仪表端庄。
上门开锁工作人员必须身着公司统一工作服。
3、证件随身携带,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与询问。
4、上门开锁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各项工作准备,接到工作指令后,应当在3分钟之内出发,按照内勤人员的电话通知,及时、准确到达工作现场,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确实遇到特殊情况,要向客户道歉并说明原因。
5、工具、材料准备齐全,不得向客户借用,以免影响公司形象。
6、驾驶汽车、摩托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由于违章引起的罚款、吊扣、交通事故,均由违章者负责。
7、到达现场后,必须首先核查相关证件。
(1)为住宅开锁的,必须事先核查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个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屋交接手续(需查明交接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等买卖协议性质的文本不能作为权属证明。
无法事先核查的,应当要求客户邀请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的有关人员到场证明,并于开锁之后要求客户立即提交其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如不能提供证件或者证件有疑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离开房屋并拨打110报警。
(2)为机动车开锁的,必须事先核查身份证、行驶证及驾驶证。
无法事先核查的,必须在开锁之后要求客户立即提交上述证件。
如不能提交或者证件有疑问的,应当立即关闭车门并拨打110报警。
(3)为单位开锁的,必须要求其单位负责人到场证明。
如果对单位负责人之身份有疑问的,可核查其身份证明及单位登记证件。
节假日期间不得为单位开锁。
8、开锁前,必须请客户及闲杂人员回避,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开锁作业。
9、开锁作业完成后,请客户检查验收,客户满意后按数准确收取服务费。
10、服务单应认真填写,字迹应工整,不得有错字、白字、不得漏项,最后务必请客户签字。
11、开锁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一定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12、应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材料、零配件是否齐全,丢失者按假赔偿。
13、所到之处要大力宣传本公司,应尽可能多发名片。
14、工作完成后,接到总部新的工作指令,应当立即赶赴新现场,不得有误。
15、服务单及现金,应按规定时间交到总部财务部门,出现差错自己负责。
16、摩托车、汽车应经常保养,以保证外勤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章内勤规则1、内勤工作是公司的窗口,内勤人员一定要有敬业精神,充分认识到本岗位的重要性。
2、仪表要端正大方,不能浓装艳抹。
3、接待顾客文明礼貌,态度友好诚恳,使用文明用语应恰到好处,客户流失为零。
4、熟悉XXX每一个街区的地理位置,张口就来,准确无误。
5、熟悉和掌握各种锁具的价格及处理各种故障的费用,在较短的时间内即能与客户协商一致。
6、工作记录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不能有错字、白字,更不能丢项、落项。
7、客户需要发票或收据时,认真准备好,与服务单一并交给外勤人员。
8、用电话向外勤人员传达工作单内容时,一定要准确、全面,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9、做好上门客户的接待工作,问好、让座、倒茶必不可少。
详细了解情况,让生意很快成交。
10、坚守岗位不脱岗,不漏接一个电话,不错过一个赚钱机会。
11、工作时间内不准看报聊天,不准嬉笑打闹,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2、做好交接班,记好交接班记录。
当天重要事项应重点交代,特殊重要的事情应直接向老总汇报。
13、做好当天营业额的统计工作,并作出简单营业分析。
14、搞好室内卫生,做到夏日蚊蝇、冬天无异味。
第四章物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商品、设备、工具、材料、用品)台帐。
物质台帐的内容应当全面、详细,物品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等必要内容缺一不可。
2、建立物质保管仓库,各种物品应当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设立标签,注明名称、规格。
3、建立出入库制度。
进库要点数,正确填写入库单,出库要填写出库单,贵重物品或者数量较大的物品出库,必须报经主管副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批准。
4、贵重工具实行借用制度。
借用者填写借用单后方可领取,用完后及时、完好的归还,损坏者按假赔偿。
5、常用工具发放到个人,由个人保管。
工具发放应当如实填写发放单,经批准后照单发放,用坏后以旧换新。
本人离开公司要原数归还,损坏的按假赔偿。
6、精心使用设备,谁用坏谁修理。
本人修理不好应报告领导,并说明情况。
7、不论什么工具、材料,严禁乱拿乱放。
一经发现严厉批评,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给予处罚。
8、搞好库房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止物品的腐烂锈蚀,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如果保管员疏于履行职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搞好库房卫生,保持环境整洁、舒适。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1、依据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营业帐、销售帐、现金帐、往来帐、设备帐、材料帐、工具帐等帐目。
2、按有关方面要求,认真做好负债经营报表、损益表,并按时送达有关部门。
3、各种帐本、报表、单据都要采用标准印刷,不得采用非标及自制品。
4、各部门需用现金、支票,应当事先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支取。
5、凡是支取现金、支票的人员,三日之内应当持有效票据到财务部门报销,不得无故拖延。
6、每天营业收入应按时收取,分别记入各科帐目。
做到当日收入当日进帐,不得无故拖延。
7、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依据服务单、考勤簿,准确计算员工的工资,并将工资计算依据与工资一并交给员工,便于员工核对。
8、每月进行一次成本分析,将分析意见写出书面材料,向总经理汇报。
第六章劳动纪律1、劳动纪律是实现企业目标的保证,因此每位员工都必须遵守本项制度,养成自我约束的习惯。
2、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矿工。
3、遵守请假制度,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去。
婚假、丧假、产假及病假按照国家有关劳动规章制度执行。
批准权限;员工由主管副经理批准,副经理由总经理批准。
假期届满,必须立即返回公司。
无故不回者,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同事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不准吵架,更不准打架斗殴。
5、工作时间内,不准扎堆闲聊、看书看报、嬉戏打闹、打盹睡觉,更不准离岗逛街。
6、汽车、摩托车、设备、工具、材料、商品及生活、办公用品,均为公司财产。
大家都应倍加爱护,不得无故损坏。
7、任何时间都不准喝酒、赌博,也不准去歌厅、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
8、不准与客户争吵,更不准打骂客户,严格遵守“客户永远正确”的原则,不折不扣地维护公司名誉。
发生与客户争吵、打骂客户现象的,根据情节轻重极其后果,予以罚款、降职、降薪、开除等处罚。
9、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对所分配的工作不挑肥拣瘦,更不允许消极怠工。
10、对公司及领导有意见要当面提出,不得背后发牢骚、讲怪话,搞自由主义。
11、要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不得拉帮结伙,搞小团体主义。
第七章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1、出满勤、干满点,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形象者,年终奖励100元。
2、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工作不出差错者,年终奖励100元。
3、关心公司,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年终奖励200元。
4、节约材料及其他费用累计超过100元者,每月按节约额的20%奖励。
5、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者,按利润额 30%奖励。
6、为公司赢得荣誉者,视荣誉大小,分别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若荣誉特别重大,可以给予超过1000元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无故迟到、早退者,吵架者,脱岗者,罚款20---50元。
2、无故矿工者,罚款50---100元。
3、喝酒者,停止第二天的工作。
4、顶撞领导者,停止工作一天,取消年终奖金。
5、损坏公物者,按假赔偿。
如果是故意的,处以三倍罚款,直至除名。
6、打骂客户者,轻者停止工作两天,罚款100---200元,严重的予以除名。
7、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失者,停止工作一周,严重的予以除名。
8、有盗窃行为者,予以除名。
第八章工资制度1、本公司实行月薪和提成两种工资制度。
2、技术岗位:(开锁、修锁)(1)学徒工;时间为一年,不拿工资。
(2)技师:第二年开始,经过技术考核合格后拿提成工资,其额度按月营业收入的10%提取。
(3)高级技师:第三年开始,经过技术考核合格后定为高级技师,其提成工资额度按月营业收入的15%提取。
(3)部门经理:其提成工资额度每人按本部门营业总额的30%提取。
3、内勤人员:(话务员)(1)底薪:500元/月。
(2)奖励:每谈成一件生意奖励一次,以200元为基础奖励0、20元,每增加100元营业额加0、10元。
4、销售人员:(1)营业员:底薪为500元。
另外,按营业额的1%予以奖励。
(2)销售经理:底薪为600元。
另外,按营业总额的1%予以奖励。
5、网络人员:(1)底薪:500元。
(2)奖励:每作成一件生意按总额的30%予以奖励。
6、其他人员:(1)会计:600元/月。
(2)保管员:500元/月。
(3)厨师:600元/月。
7、寝室长:元/月的补助。
第八章宿舍制度1、必须遵守宿舍所在地物业、街道的管理制度。
2、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北京市暂住证。
3、服从寝室长的管理。
4、不准无故夜不归宿。
5、不经领导同意,不准让外人留宿。
6、保持宿舍肃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7、不准聚众赌博、喝酒,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8、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9、自己的东西自己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物品,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说明:上述具体金额是以北京为例子。
篇二:湖北李盛开锁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湖北李盛开锁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强化责任,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根据本行业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任何员工。
(一)、业务派单员1、业务派单员作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联系纽带,必须保证正点整点上下班,做好交接手续,接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上班。
2、业务派单员上班要严格遵守上班时间,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在派单时必须叮嘱维修工先找证明人,然后才能为客户服务。
3、在上班时间要做到文明用语,善于和客户沟通。
做好记录,问清客户地址、联系电话、业务情况。
4、接到业务后,要迅速通知维修工接受派单任务。
在派单时,要做到公正、公平。
5、业务派单员必须了解各个维修工的业务技能,按维修工轮班情况、业务能力或就近原则排班。
在维修工不能独立完成业务求援时,必须直接派业务能力强的维修工承担求援任务,确保业务不丢失。
6、业务派单员在派维修工出去后,要定时给维修工打电话询问情况。
7、遇到特殊情况客户不能支付预先谈好的金额,应及时向公司经理请示。
(二)、采购、配送部及门店员工1、在外采购的商品必须统一归口武汉直属门店,由门店验收上帐,配送时再由门店下帐开单配送。